第1篇 抽放管理制度和承诺书
抽放管理制度和承诺书
一.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
二坚持安全会议制度,在每天工作前队长应对当日工作任务,安全进行安排。
三.严格执行领导指示,认真完成领导指派的任务和指示。
四.严格按规定吊挂管路:
1.抽放管路的敷设要平直,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现象以减少压力损失,不平【低洼处】要安装放水装置。
2.管路敷设吊挂高度,离地不得小于0.3m
3.管路的末端要有挡板,并密闭严实,避免漏气。
4.抽放管路的软管处,需加以防护,避免管落地。
5.防尘漆的安装位置要合适,前后5m不得有弯角。
6.管路连接处不得少螺丝
五.瓦斯抽放管路要严格采用聚胺脂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米。
六.瓦市抽放过程中,抽放钻孔与抽放管路的连接或拆除,必须按抽放瓦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连接,非在用的抽放钻孔,必须用堵板堵严,防止钻孔渗漏瓦斯。
七.每一钻场应该设置钻孔参数和瓦斯管理排版,及时组织处理。
奖罚制度
一.班前会严禁迟到、早退、班前酗酒,严禁打闹、吸烟,升井后要及时、详细、准确填写当班记录,当班班前会结束后负责室内卫生,否则一次罚款20元,严重者重罚停止工作。
二.无故旷工、点名不下井、打假卡者一律罚款50元,班(组)不及时反映情况株连100元。
三.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到位一次罚班长50元,罚员工20元。
四.出工不出力者,不听从带班指挥的人员扣当日工,并罚款50元。
五.对因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而影响抽放效果的,每人处罚50元。
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理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六.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添实,以确保其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0元,(范文网 www.)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没出现一次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0元。
七.需要安装抽放泵站或工作面抽放管路的如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未按期完成的罚款100元。
八.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为了防止管路及附件的丢失,要严格执行班组长跟班制度,管理不当者罚款100元。
承诺书
1、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矿和科、队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
2、狠反“三违”,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确保工程质量。
3、所接的抽放管路必须保证平、直,吊挂牢固、结实,垫高不少于0.3米,严禁妨碍行人及行车。
4、每根抽放管不少于2个吊(强度不低于双股8#铁线),上齐螺丝并放正胶垫。低洼处必须安设放水器,并保证灵敏。
5、保证“三无”(无积水、无泄漏、无破损),保证所接的抽放管内无杂物,分支管路必须安设控制阀门。
6、搞好现场文明生产,物料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仍抽放材料。
第2篇 抽放瓦斯管路安装维护管理制度
一、抽放瓦斯管路安装
1. 抽放瓦斯主管、干管采用 形夹结合10mm双股铅丝吊挂在巷顶承重的地方(在钢管等连接自重较大的地方增设支架,防止拉力过大,损坏管路),距巷道顶、帮距离400mm,每隔30m设置一处钢性夹,以防止管路晃动。
2. 抽放瓦斯主管上每隔200m安装一个三通和阀门,以便接入支管,在管路的低洼处安装自动负压放水器(原则上每隔400m)。
3. 抽放瓦斯干管上每隔200m安装一个闸阀,每隔400m安装一个手动负压放水器,每四个钻孔位置安装一个8寸变2寸三通,三通上安装2寸球阀,以便抽放瓦斯钻孔接入支管。
4. 放水器运输过程中,严禁碰撞;安装在管路低洼处,放水器轴线要与水平面垂直,放水阀周围要清洁;定期检查放水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抽放瓦斯管路应保持一定的坡度,一般不小于1%。
6. 所有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接触。
7. 抽放管路接口必须严密(法兰盘中间加生胶垫),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8. 凡新安装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试验时管路内部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正压不得低于0.2m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 m3/min),只有抽放管路气密性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抽放瓦斯管路维护
1. 抽采队必须保证抽放管路沿途巷道的支护完好,出现可能冒顶、危棚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通风科等到有关单位,制定措施,及时处理,严防砸坏管路。
2. 抽采队安排专人每天对抽放瓦斯管路进行一次巡查,发现管路损坏、漏气 ,必须及时处理汇报。
3. 严禁任何队组或个人擅自挪用、拆卸、移动、损坏瓦斯抽放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 主、干管法兰盘连接处漏气时,采取平衡紧固法兰盘周边螺丝的方法进行处理;发现支管与钻孔连接部分漏气时,采取紧固铅丝的方法进行处理。
5. 抽放管路因焊接、制作等原因有焊孔、小的裂缝等漏气现象时,采用密封胶涂敷的方法进行处理。
6. 在处理管路漏气过程中需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用梯子(制作专用木梯)等进行处理。当需跨皮带作业时,应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
7. 穿过皮带、单轨吊等的管路,要加废皮带保护,防止运转过程中损坏抽放管路。
8. 管路悬挂一侧有电缆等带电设备时,应加保护皮带将其隔开。
第3篇 瓦斯抽放泵站司机管理制度
1、抽放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掌握瓦斯泵的结构、性能,会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应由考试合格、持证者担任。
2、抽放瓦斯泵司机负责泵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
3、检查泵站进出风气门、循环气门、配风气门、放空气门和利用气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检查抽放泵螺丝,各部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5、检查并保持油路、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各部位温度计应齐全。
7、泵房中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及电流、电压、功率表均应正常工作。
8、检查泵站进、出气侧的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证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9、用手转动泵轮1~~2周,要求泵内应无障碍物。配电设备应完好。
10、接到启动命令后,投放瓦斯泵司机应一人监护、一人准备操作。
11、启动带有供水系统的抽放泵时,应先启动供水系统,并开、关有阀门。
12、回转式抽放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开启泵的出、进气门和循环门、配风门、放空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空载运行5~15分钟;
(3)抽放泵空载运行正常后,打开联通井下总进气门,同时关闭配风门,并逐步关闭循环门,使抽放泵带负荷运行。
13、真空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放空门和循环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投入运行;
(3)缓缓开启进气阀门;
(4)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14、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压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
15、接到停止抽放泵运行的命令后,应一人监护、一个准备进行停机操作。
16、抽放泵的停机操作顺序是:
(1)开启放空门、循环门,关闭总供气门和井下总进气门,同时开启配风门,使抽放泵运转3~~5分钟,将泵体内和井下总进气门间的管路内的瓦斯排出;
(2)操作电气系统,停止抽放泵运转;
(3)停止供水、供油。
17、抽放泵停止运转后,要按规定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完。
18、抽放瓦斯的矿井,在抽放未准备好前,不得将井下总气门打开,以免管路内的瓦斯出现倒流。
19、如遇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总供气阀门关闭,然后将所有的放空门和配置风门打开,并关闭井下总气门。
20、抽放泵需要互换运行时,必须经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21、互换抽放泵的操作顺序如下:
(1)备用泵空载运转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并相应调整用户使用量;
(2)开启备用泵和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门,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行;
(3)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关闭其放空门;
()停止原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22、抽放泵并联运行时,其启动和停止应按照本工种中有关抽放泵的停止、启动顺序进行操作。
23、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4、对于反映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孔板流量计静压差、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25、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每天要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一次擦洗。
26、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第4篇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第5篇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及管路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10、施工每个钻孔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打钻时间、开孔终孔的孔径、孔深、见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钻过程中塌孔、喷孔等事故记录。
11、每个瓦斯孔打完必须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则应将钻孔堵严防止喷瓦斯。在瓦斯压力大地点打钻,要有防止推钻、防止喷孔的措施。封孔必须封严,其长度不得少于3m。拆除钻孔必须经通风井(区)长批准。
12、打钻钻场内必须设断电仪或便携理研。
13、井下移动瓦斯抽放须设在全风压新风流中、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排放管口必须引入总排。
14、瓦斯泵站内要设瓦斯断电仪,报警值、断电值为0.5%。瓦斯抽放泵房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
15、抽放矿井应逐旬填写瓦斯抽放台帐:内容包括抽放负压、混合流量、瓦斯浓度、抽放量、钻孔个数、钻孔长度、安设管路直径和长度、逐月累计。
第6篇 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1.泵站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7:50,15:50,23:50),并做好交接班记录,要求两人同时交接。
2.按要求时间进入交接班地点,询问交班人上班瓦斯泵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协同检查进气阀、出气阀、进水阀等阀门开启情况。
4、协同检查汽水分离器液位指示计显示水位变化情况。
5、协同检查软化水池储水、放水器存水情况。
6、观察瓦斯泵、水泵运转情况。
7、对上班存在的问题,交接双方确定后,协同处理,遗留问题落实责任向上汇报。
8、在记录本上写明问题,在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
凡接班以后发现问题,不与上班挂钩,处理当班人员.
第7篇 瓦斯抽放泵启动运行管理制度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瓦斯抽放泵启动前应用手或适当工具转动泵轴几次,观察有无碰撞、摩檫等现象,如有应及时汇报处理。
2、抽放泵启动前,检查泵体供水管路连接是否完好。
3、瓦斯抽放泵启动前要保持泵站外主管上的闸阀处于关闭状态,短路进气阀门处于打开状态。
二、抽放瓦斯泵体注水
启动瓦斯抽放泵前必须给泵体注入适量的软化水。加注软化水的程序为:打开泵体进水阀门,启动软化水池内的潜水泵,直到自动排水阀有水流出时关闭泵体进水阀门,等待排水结束。
三、抽放瓦斯泵启动
1、打开所要启动的瓦斯抽放泵进气管阀门和出气管阀门、打开负压调节阀门、泵房外主管进气端闸阀处于关闭状态、短路进气阀门处于打开状态。
2、启动电机前
启动电机:先点动电机,观察电机轴承旋转方向与真空泵箭头所示方向是否一致,一致时方可启动电机。
3、调整供水量
打开进水阀门,调整泵体软化水工作流量,直至供水量达到额定数值(额定数值的确定:观察汽水分离器的液位计,一般为液位计的二分之一为宜)。
4、瓦斯抽放泵运行时要注意观察填料盖上流出的密封液情况,根据情况适当调整轴密封填料压盖,使填料处有少量液体泄露,一般为1—2滴/秒为宜(调整填料压盖时应该在停机时进行)。
5、瓦斯抽放泵房管路系统调整
(1)主管闸阀调节:电机启动后,空转5分钟。泵房司机根据混合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显示浓度调节泵放外主管上的闸阀使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0.75%为宜。
(2)、短路进气阀门调节:主管上的闸阀全部打开后,开始适当调节短路进气阀门进气。以混合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浓度不超0.75%为宜调节,直至短路进气阀门全部关闭。
(3)、负压调节:短路进气阀门关闭后,逐渐调节负压调节阀门,以混合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浓度不超0.75%为宜调节,将负压调节至工作状态。
四、瓦斯抽放泵停机程序
关闭泵体进水阀门----停止电机运转----关闭瓦斯抽放泵的进气阀门和出气阀门----打开负压调节阀门----关闭泵房外主管闸阀----打开短路进气阀门。
第8篇 j矿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及管路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10、施工每个钻孔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打钻时间、开孔终孔的孔径、孔深、见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钻过程中塌孔、喷孔等事故记录。
11、每个瓦斯孔打完必须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则应将钻孔堵严防止喷瓦斯。在瓦斯压力大地点打钻,要有防止推钻、防止喷孔的措施。封孔必须封严,其长度不得少于3m。拆除钻孔必须经通风井(区)长批准。
12、打钻钻场内必须设断电仪或便携理研。
13、井下移动瓦斯抽放须设在全风压新风流中、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排放管口必须引入总排。
14、瓦斯泵站内要设瓦斯断电仪,报警值、断电值为0.5%。瓦斯抽放泵房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
15、抽放矿井应逐旬填写瓦斯抽放台帐:内容包括抽放负压、混合流量、瓦斯浓度、抽放量、钻孔个数、钻孔长度、安设管路直径和长度、逐月累计。
第9篇 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500元,对生产技术科罚款1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5元。
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3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人员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20元。
9、抽探负责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科,否则罚款2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10元/件。
10、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30元。
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第10篇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一、矿领导和各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
㈠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1.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2)协调通风科、机电供应科、生产科、财务科、劳资科、安监科以及生产、辅助队组等部门工作,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合理配置,并使其业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4)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组织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解决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5)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6)负责在编制矿井经营计划时,划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
(7)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8)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资金、物资的有效使用。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2.总工程师
⑴在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及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⑶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⑷协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优化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⑸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⑹ 负责审批矿井内采区及其以上范围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
⑺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⑼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督促质量检查考核与兑现。
⑽参与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副矿长
⑴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⑵负责安排督促采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⑶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
⑷认真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安排、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总结“一通三防”工作。
4.机电副矿长
⑴负责组织井下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减少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⑵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设备和配件。
⑶负责组织井下设备验收移交,确保机电设施安装质量满足“一通三防”要求。
⑷ 负责督促“三专两闭锁”制度的贯彻执行。
⑸负责组织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检修及性能测试工作。
6.安监科长
⑴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⑵ 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⑶ 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
⑷在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⑸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⑹ 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8、矿值班人员
⑴矿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一通三防”基本知识,了解矿井通风系统和施工队组作业地点及人员安排,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⑵必须及时组织处理当天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没有处理完成的,必须向下班人员交清。
⑶发现瓦斯监控系统传感器发生报警时,必须及时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命令立即切断该区域电源,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⑷发生主要通风机停风或发现重大通风瓦斯隐患时,必须立即召集相关矿领导及“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办法进行处理。
⑸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
1.通风科
⑴.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按照矿责任范围划分,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一通三防”工作任务,并对矿井其它部门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考核。
⑵.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指示,参与矿井规划、设计,保证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⑶.负责各类作业规程、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审查,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⑷.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通风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风
第11篇 局部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小于5m3/min,但利用通风方法解决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困难的),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都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2、建立局部瓦斯抽放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3、抽采人员要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因抽采队伍不健全和人员不足影响抽采瓦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瓦斯抽采泵应安装在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60 m3/min;峒室内要配有专用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
5、移动泵要至少有一台同等能力备用。要求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并有停水自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
6、在泵站内回风侧按标准安设瓦斯传感器,抽采泵运转时,必须对泵的供水流量、温度及泵轴温等进行监测监控,出现异常,能自动报警并切断电源。
7、在进气干管内安设流量、负压、浓度、温度等传感器,自动监测管路内抽采参数。一套临时系统抽采多个工作面的,应分别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8、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
9、应根据瓦斯抽放的混合流量确定移动泵和抽放管径,移动泵与抽放管径的选择匹配,具体选择应按瓦斯抽放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后选择。
10、健全瓦斯抽放计量装置。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每周至少测定1次。抽放台帐记录数据要准确。
11、抽采工程施工结束时,必须由通风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包括管路敷设、漏气试验、瓦斯泵及供电、监测、计量装置等),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有依据可查。新水平、新采区抽采系统工程由集团公司负责验收
12、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中必须安设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13、当采空区埋管吸气口在氧化带内、顶板钻孔终孔位于冒落拱内、尾巷埋管、封闭老采空区密闭插管抽采瓦斯时,要采取自动监控和人工监测两种方法监测co浓度。
14、矿井应根据监测的co浓度值、co浓度增量值或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合理控制采空区瓦斯抽采,防止因抽采造成自然发火事故。
(1)当抽采管路中标志性气体、co浓度增量或co浓度小于临界值,且瓦斯浓度<25%时,应减少采空区瓦斯抽采量;抽采管路中指标性其他co浓度增量(或co浓度)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应停止采空区瓦斯抽采。
(2)易自燃、自燃煤层的井下采空区瓦斯抽采,当发现管道内出现co时,应控制采空区瓦斯抽采量,当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采空区瓦斯抽采。
15、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抽放工程和瓦斯抽采量计划,抽放工作面无瓦斯超限现象。
16、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标。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m。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移动抽采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栅栏处必须揭示警标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采、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下风侧1m以内。
17、移动泵站峒室和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检查每小班不少于3次,移动泵站峒室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管末端30m外的瓦斯浓度在采区回风巷不得大于1.0%,在矿井总回风巷不得大于0.75%,否则,必须切断瓦斯电源,停止瓦斯泵的运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