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湖北xx有限公司门岗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公司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有出入本公司大门之人员,车辆必须遵守执行。
二、范围
适用于湖北创力鞋业有限公司门卫岗日常管理。
我公司已经在门卫岗四周安装24小时全景监控加强门卫岗管理工作。
三、职责
厂办为公司门岗的归口部门,负责门岗的日常管理。
厂长电话:1507292xxxx
四、程序
1、人员出入
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外出,确有事由必须外出的需填写请假单,经主管批准签字后交于门卫人员方可外出,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外出。
2)公司离职人员带行李出厂,必须有其主管签字的放行单方可出厂,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带行李物品出厂。
3)公司员工家属接送其上下班的,一律到厂门口停车,不得送人入内,或到厂内接人,对不听劝阻者,报警处理!
4)公司住宿人员必须在晚23:30分前回厂,并不可带外来人员留厂住宿,超长时间者门卫有权拒其进厂,对不听规劝者,并私自翻越,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影响恶劣者,厂办可对其进行辞退或开除处理。
5)公司员工亲属有紧急事由进厂会见员工的,经联系该员工到门卫室会见,联系不上者,经门卫联系主管,同意后方可入厂会见。
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6)应聘和面试人员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无有效证件者,须在门卫室登记,经门卫联系厂办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7)公司员工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员工考勤规定配合门卫查询或登记,停工待料的需拿有效的停工待料单,经保安核准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按早退和旷工处理。
8)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由门卫核对确认可放行。
因公来厂人员,须联系被访人,且在门卫核实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
9)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带任何非本厂人员入厂,隐瞒事实、隐瞒保安进入厂区,经发现的一律按盗窃嫌疑处理,带入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0)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带亲属、朋友、老乡等入厂的,需经门卫请示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一律不得入厂。
11)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
若故意滋事、酒后寻衅、刻意捣乱的,与门卫人员发生语言冲突、辱骂、羞辱、肢体冲突、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车辆物品出入
1)凡机动车辆进出本厂,必须填写《人员物品进出登记薄》,并接受门卫的检查,门卫有权对车辆(包括驾驶室、货箱、后备箱、摩托车、坐箱等)的查验,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出厂,强行冲岗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关赔偿。
2)凡机动车辆携带物品出入者,必须出示物品所属部门开具的出厂单,经门卫清点核实后方可出厂,否则门卫有权禁止其出厂,强行冲岗者,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关赔偿。
3)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入厂,确需进厂,必须填写物品名录,在门卫核实后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经门卫清点核实后,方可放行出厂。
4)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和物品项目数量不符者,将对出门单签批负责人和车主给予50-100元的罚款。
若驾驶员不听从门卫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物品与出门单上标识品种、数量或重量明显不符的情况,不能开门放行,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由厂里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本规定若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补充。
湖北创力鞋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9日
第2篇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
1.1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作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管理内容
2.1. 凡进入化工设备内部如:检修塔、釜、槽、罐、管道以及下水井、池、地坑、炉膛或其它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均称进入设备内部作业。
2.2.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必须《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认真办理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设备使用部门(生产装置)审批。
2.3. 与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相连接的设备,管道必须进行系统隔绝,加盲板(抽插盲板必须按图进行)置换蒸煮,分析合格,氧含量19.5%~21.5%,有害物小于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
2.4.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或有转动机械的设备内检修,应切断电源,同时悬挂“有人作业,请勿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
2.5. 空分车间或制氧设备内检修,防止设备内富氧状态,也应进行氧含量测验,氧含量19.5%~21.5%为合格。
2.6.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需要动火时,除氧含量、有毒有害测爆分析合格外,必须执行动火制度办理好动火证。
2.7. 高塔型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办好高处作业证,系好安全带。
2.8. 设备内部作业多数属金属容器潮湿场所,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照明一律利用12伏安全型防爆灯或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
2.9. 使用长管式面具,隔绝式面具,空气式呼吸器等,必须在气防站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面具管不能折叠、压迫或堵塞,长管气口应位于上风口。
2.10. 设备内部作业前应打开所有人孔(或通风口)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应向设备内进行强制通风,通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轴流风机,严禁使用管道空气或氧气作通风气源。
2.11.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要选择牢固可靠的工具,进入人数工具等要记录在案,作业结束封人孔前应清点人数、工具,防止人和物遗留在设备内。
3. 本制度未尽事项,参照上级公司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 使用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表式
5.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
一、 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 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 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第3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值班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值班制度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在当班时不得饮酒、打磕睡、看阅书报、听广播或与同事闲谈、会客或参与赌博。
三、轮值班工作时,须配带上岗证,先巡视设备机房及走火通道,特别注意楼宇环境清洁,维修遇有不寻常事件,向上级汇报,做好每天检查情况记录。
四、台风或雷暴大雨期间,值班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暴雨期间员工当值规定'及'防风防洪措施'做好一切防风、防洪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事故的发生。
五、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项公共设施是否损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必要时协助维修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有礼貌,牢记'团结、务实、精诚、奉献'的工作精神。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时,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召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详细记录住户投诉事项,并迅速处理及报告。
十、必须熟悉楼宇结构,给排水管道走向、阀门方位,如有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并作记录。
十一、必须熟悉楼宇灭火工具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及电气线路煤气管道的走向,开关位置,控制范围和操作方法。
十二、协助治安队长的工作,维护治安秩序,解决突发治安事件,如解决不了,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作记录。
十三、对于违章装修、违章动火作业的,有权进行劝阻。如不听劝者,依法作出处罚。
第4篇 报修服务管理规定内部上墙制度
报修服务管理规定--工程部内部上墙制度
1.0目的
为保证**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和业户报修服务的及时率、合格率,提高工程服务满意度,特制定本报修服务管理规定。(本规定作为工程部的内部上墙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和业户报修服务过程与结果的管理。
3.0工作职责
3.1本管理规定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客服、监控中心员工负责操作执行。
3.2前台客服为主负责报修接待,填写《业户申请服务确认单》、《工程维修单》和《工程服务汇总表》,通知工程人员维修。监控中心负责物业非办公期间《工程维修单》的开单和通知当值工程维修人员签收。
3.3工程部当值领班和工程部主管负责协调安排处理工程报修服务工作,对报修的结果质量监督管理,分类汇总分析,以保证工程服务的及时性与报修的合格率,控制返修率。当业户工程报修服务遇到问题有异议或咨询时,负责和客服及时与业户沟通回复协调处理解决。
3.4工程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对业户的工程报修服务进行拜访,征询业户对工程报修服务工作质量满意度意见,必要时工程部主管直接拜访征询业户意见,处理业户提出的工程类问题。
3.5物业客服和工程部当值领班负责在每月初(5日前),汇总统计填写月度工程服务汇总表,工程部主管负责按工程服务质量目标值审核。
3.6工程部主管负责工程报修服务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
4.0公共区域的巡视与报修
4.1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当值员工在本物业辖区巡视中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缺陷,均有责任及时通报给物业服务中心客服或工程部当值人员处理。
4.2工程部当值人员从工程专业角度对本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不能及时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并如实记录在各自工种的当值日志中,由相关领班或工程部主管协调安排限期处理。
4.3工程部当值人员在操作及巡查中,发现外包项目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自行解决时,须及时通告当值领班与工程主管和相关外包商;并按当值领班或工程主管的要求跟进外判维修或维护保养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5.0业户的申请服务与报修
5.1业户的报修服务应以《业户申请服务确认单》或《工程维修单》的形式进行。
5.2特殊情况下的报修或紧急报修,可先修理,后补办报修单手续。
5.3凡一时无法修复的故障,其故障结论性判断唯工程部相关专业领班或工程主管有权作出,维修人员不得随意向业户作结论性的表述,须经相关专业领班或工程部主管核实确认后,由专业领班或工程部主管向报修业户说明原因和采取临时措施,并作限期修复的协调工作。
6.0紧急报修范围与抢修
6.1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发生危害或伤人事故时;
6.2房屋结构性损坏而发生危险的排险解危;
6.3各类水管爆裂可能造成大量跑水或停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
6.4电梯发生故障造成人员被困;
6.5其它属于突发性、危险性等设施、设备的急修项目;
凡属紧急报修范围的,物业服务中心各当值主管有权调配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处理,工程(包含物业服务中心其他部门)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立即投入抢修。
7.0报修处理程序
7.1业户工程服务及工程报修单总体上由客服与工程当值领班协调安排;非物业办公期间,由监控中心负责接待、记录、开单并通知工程部当值人员进行维修;
7.2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业户工程维修单或电话、对讲机等报修通知],应问清或
了解报修的对象、地点、报修内容,带好相应的工具和物料及时到场维修。业户单元的报修应凭单进行,特殊情况或紧急报修,可先修理后补单;
7.3凡属紧急报修,工程负责人和工程人员必须立即到场检查抢修;
7.4报修项目应按报修单注明的要求填写,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报修人在报修单上签单以示确认;
7.5凡属有偿收费维修服务项目,维修人应事先向业户说明,并明确注明:维修起止时间,耗料等情况,完工必须请报修业户作修复完工的签单确认;
7.6报修单由工程当值领班负责分类收集汇总统计,对未完成的报修单须分析原因,协调限期解决,并须及时上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部主管应上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7.7每月底由物业客服负责统计、工程部当值领班负责复核,对业户工程服务单及工程维修单的完成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填写月度业户工程服务及维修汇总统计表,交工程部主管/主管审核确认,由工程部管通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后存档。
8.0相关记录表单
8.1工程维修单
8.2业户申请服务确认单
8.3月度工程报修汇总统计表(电子统计版)
第5篇 县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某县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依据国家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任免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2、财务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国家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办理会计事务遵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规范地建立帐册,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财务人员应将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销毁会计档案中的有关资料要按《档案法》的规定执行。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并纠正。
6、会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或离职,应按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6篇 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第二条 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 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4、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5、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第四条 防火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组织规划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
4、组织贯彻上级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级消防监督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6、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8、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
9、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0、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导安全疏散;
11、调查火警事故,火灾原因;
12、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提出奖罚意见。
第五条 防火安全规则
1、严禁明火作业,必要时需经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2、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严禁焚烧可燃物品;
4、严禁吸烟、用火、用电;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时维修或更换;
7、定期检查维修煤气管道系统及其附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楼板、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9、员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10、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11、组织灭火,同时组织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条 严禁消防设备管理,搞好维护检修。
1、消防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记录火灾报警及联控系统运行情况;
2、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灯,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3、专用报警电话必须保证灵敏好用;
4、对建筑物内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和消防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凡失灵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5、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
6、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各种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设备运行维修档案,记录检查维修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在试行中修订完善,与上级规定不符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组织管理规定:
企业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围,运输部管理人员对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实行监管。2、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3、 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交通安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领取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制定机动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考核管理办法,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按照属地车辆管理部门规定进行车辆年检。2、 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企业机动车辆,**部负责制定责任明确、切实可行的车辆使用细则,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安全责任。3、 严格控制机动车使用量,对所派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已经发现故障的机动车辆严禁上路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4、 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实行审核制度,车辆档案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指定具备资质的厂家维修保养车辆。5、 机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企业统一印制的“派车单”,**部**管理人员应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检查。6、 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驾驶员外出执行公务或节假日使用车辆,应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车辆管理失控或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招聘程序,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并掌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知识。2、 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文化程度、驾龄、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惩处、事故登记处理及驾驶车辆变动及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况。3、 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意识。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私开乱停等违章行为被交通管理机关罚款,费用由责任人自理;驾驶员开车办私事,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薪、调岗、辞退处罚。
第四条事故处理规定: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机关和本单位管理部门报告。2、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部应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3、 对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落实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责任人过失、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4、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和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记录。
第7篇 公司内部推荐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推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全体员工主人翁意识,鼓励全体员工对公司紧缺人才和岗位进行内部推荐,提高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司人力资源压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内部推荐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进行紧缺人员和岗位推荐的管理。但以下两类情形除外:
1.综合管理部行政、人事管理人员;
2.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直接或间接主管。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内部推荐的统一管理。
四、推荐岗位及对象
所推荐人员为公司需要的各类岗位人选,包括普工、熟练工、技术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等。
五、操作流程
1.综合管理部人事科定期通过公告栏发布需要推荐的岗位;
2.公司员工到综合管理部人事科填写《内部推荐表》(见附表1);
3.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按正常的招聘程序进行录用;
4.综合管理部人事科给录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将内部推荐表与入职材料一并存档;
5.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提交转正申请表,对该员工表现做出评价。
6.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根据评价结果,核算推荐奖金;
7.综合管理部人事科将对被推荐人员建立内部推荐人员档案,进行追踪管理,并做内部推荐情况年度汇总。
六、奖金发放
1.该项奖金以推荐人数计算,可以累加;
2.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根据核准的《转正申请表》及《内部推荐表》在薪资中发放推荐奖金,奖金额度及评定标准见下表;
3.财务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提交《内部推荐表》对推荐奖金进行发放。
奖金额度马推荐岗位评价等级
200元普通岗位:普工(人员紧缺时)合格
300元优秀
500元重要、紧缺岗位:技术工种,工程师,主管等合格
七、推荐原则及注意事项
内部推荐表必须事先填写,不允许事后补单。
所有内部推荐人员,必须遵循员工聘用管理办法,通过正常流程进入公司。
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任职岗位的要求,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较好的稳定性。如被推荐人有以下行为,推荐人将不再具有推荐资格,并处罚金200元:
1.被推荐人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
2.被推荐人对公司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造成损害;
3.由公安机关认定的违法行为;
为防止不法人员危害员工队伍建设,公司将对各类违规行为严惩。一旦发现有相互勾结、索取回扣、拉帮结派等违规行为,推荐人及被推荐人一律予以辞退。如情节严重,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九、附件
第8篇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范例
对于一个学校或单位的财务管理,都会制定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学校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保证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全面提高学校财务运行质量,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内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原则是:
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即:制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范,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二、基本内容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对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内部控制的具体办法
对财务负责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对单位重要经济业务是否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计划,是否及时或定期反馈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3.会计岗位的设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轮岗,对二级财务机构是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5.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作出处理。
对二级财务的稽核
1.会计核算是否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2.会计指标是否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会计核算是否及时,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是否清晰明了。
4.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基础,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6.以下内容对二级财务同样有效。
对现金出纳业务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2.现金日记数字准确,逐笔记帐。
3.是否有现金坐支、白条抵库现象,现金存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银行出纳业务的稽核
1.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正确填开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银行票据,不得根据他人要求将应转帐支付和电汇支付改现金支付或银行汇票支付。
2.银行存款日记帐日清月结,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总帐核对相符。
3.各帐户余额真实、准确,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4.及时办理银行票据的结算与交换,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5.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及相关印章,做到票据和印章分开放置。
对审核、制单业务的稽核
1.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与经费项目相符。
3.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4.记帐凭证是否摘要清楚、数字准确、科目正确,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对复核业务的稽核
1.记帐凭证编号是否连续、对记帐凭证的改正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及时复核和传递记帐凭证。
3.记帐凭证未传递前是否妥善保管。
4.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对记帐业务的稽核
1.帐户设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据记帐凭证及时、准确地登录入帐,登录是否有疏漏。
3.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时结帐、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是否根据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编报有关报表。是否将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所要数字及时反馈。
6.是否及时帮助对帐目有疑问的单位和员工核查清楚、不推诿。
对工资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月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代扣相关款项。
2.是否按月做好工资数字备份,并将工资册及相关资料装订存档。
3.是否及时做好工资统计表并交制单人员填制记帐凭证。
4.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汇缴税务机关。
学生收费及助学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年级、专业分别核实、准确收费。
2.对学生缴费系统是否定期维护。
3.对收取的学费是否及时缴存专户并定期核对,如有差错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学生欠费。
5.是否及时发放助学金,并根据相关部门书面通知及时对助学金作出调整。
对专控业务的稽核
1.是否定期报送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报表。
2.是否建立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统计台帐。
对公积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在编人数准确计算及时调整职工公积金并按月交纳。
2.是否按规定支取和返还职工公积金。
3.是否定期核对公积金存款,做到帐帐相符。
对医疗保险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准确计算并扣缴职工医疗保险金。
2.是否随人员变动和工资增加及时调整医疗保险金。
对票证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及时购入财政发票并进行编号登记。
2.是否建立和完善发票领用审批、登记手续。
3.发票存根交还时,是否及时查验,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核对库存发票,催交长期领用未交发票。
5.是否按时整理发票存根并送财政厅核销。
6.是否按期办理收费年检及妥善保管收费证可证和发票准购证。
对财务文档、财务档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对会计资料及时装订、归类整理并编号立卷。
2.是否建立查档借阅登记、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3.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移交学校档案室。
4.收发文是否登记编号并送阅及催办,是否及时归类整理并移交学校档案室。
对外汇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办理外汇审批手续。
2.是否及时合法地办理结汇用汇手续和外币转换业务。
3.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及时登记入帐。
4.月末是否结帐、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9篇 公司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______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上班时间:8:00-17:30(周一)8:30-17:30(周二至周六)午休时间为:12:00-13:00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经理批准;超过1天的,由邹总批准;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友捐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友捐50元。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友捐20元;超过30分钟者,友捐20元。员工病假扣除当日工资。
六、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如再次违反,友捐20元。
七、公司每周一早上8:00举行例会;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八、员工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九、员工的考勤管理,由主管负责,并严格与工资挂钩,经理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用车制度: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且优先考虑交通不便的地方,用车应先与主管沟通后,并由经理审核。
第10篇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所谓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和发现错弊,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以职责分工为基础所设计实施的,对单位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控制和协调的一种内部管理制度。不管企业是大还是小,都必须健全。否则会至使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于造成经济损失。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的制约。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5、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概括地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职权和程序控制、检控制约控制、记录控制、实物控制、和稽核控制等内容。
一、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为了预防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错弊,必须实施不相容职务的严格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应将其中不相容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来承担。一般而言,企业中以下职务应以分离
1、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与执行职务
2、经济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职务
3、经济业务记录与财产保管职务
4、经济业务记录,财产保管与稽核职务
5、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记录职务
6、对原发性风险峰进行程序性控制的职务
二、职权和程序控制
由于企业经济活动分工的存在,按经济责任的要求,必须对每一工作岗位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使之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从而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静态的职权控制。这一控制要求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或批准才能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批准不得接触这些业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从动态上控制经济业务的错*应当将企业的各类管理经济业务划分为若干步骤,进行程序控制。如销售业务可以分为:销售政策的制度与授权,讨价还价并开具发票。收款并存入银行,发货,入帐等步骤。任何经济业务都应划分为授权、核准、执行、记录、稽核等几个程序。并交由不同人员来办理。
三、检控制约控制
为了预防发现错弊,凡办理原发性风险的经济业务时,都应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设计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措施予以严格控制。其中由上下两级参加核查签署所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纵向牵制关系。如费用报销时的审批时形成的关系;由平行且无隶属关系的两个及两个及以上的参加核查签署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横向牵制关系。如开票与收款,会计与出纳等的工作关系。
四、记录控制
记录是经济业务载体化工作。内部会计控制中凭证控制的基础和关键。严格的凭证控制应包括:
1、设计合适的凭证格式及传递程序。建立凭证的领用,缴销手续和清查制度,对发票、收据、支票等重要凭证建立领缴存辅助帐
2、所有凭证都应预先统一连续编号。注明各联次的用途以便进行完整性控制和程序性控制。
3、办理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取得或填制凭证。并明确检控制约责任。一旦发生错弊凭证就成为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证据。
五、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指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各种控制措施。包括:
1、实物限制接近。即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财产物资和控制财产物资流转的记录。对于容易发生错弊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其他易于转移的实物限制接近制度。
2、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经济业务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财产物资的实存量和质量。
六、独立的稽核控制
它是为了验证另一个执行的经济活动及记录结果所进行的独立监察控制。主要包括:
1、对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的稽核
2、帐证表等会计资料的稽核
3、财产清查。银行存款余额的调节等帐实核对
由于小型企业人员较少,为了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在设置和责权划分上所设置三个岗位。
1、会计主管兼总帐会计。职责是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负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并负责编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成本核算工作。
2、出纳岗位。负责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具体业务。如记录日记帐,处理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审报、缴纳税金、备用金核算等。
3、明细帐会计岗位兼稽核。负责各种明细帐的登记工作。帐目的定期核对工作,财产清查的安排与实施工作等。
由于岗位设置较少,在职责划分上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如出纳、总帐与稽核;出纳与总帐、明细帐的分离等。
对于财务收支处理权限可按以下思路设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财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由财会按此计划控制各种开支,做到每笔都由厂长批准。一方面强化厂长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会计业务的控制环节。小型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不多,由厂长对每一笔开支进行审批是可行的。
总之,随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对其会计制度的设立也会有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的方法。规范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将越来越南受到人们的重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二)
近几年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通信运营商相继在海内外成功上市,完善内部管理框架体系,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满足公司实现现代企业治理的要求,是各大运营商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虽然我国通信公司自我发展比较快,但还没有实力完全按照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市场认可度不高。一个规范的、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司的市场认可度,提高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信心,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
2、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是提升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国际化的科学管理规范和管理体系,已经融入到通信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提升管理效率,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效益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通信公司必须形成一整套内部管理体系,通过对贯穿于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自行检查、自行制约和自我内部调节,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不仅是公司内部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问题,更是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公司得以生存、避免内部运行失控和潜在管理效率损失的必然要求。
3、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是适应法律规范的发展方向
根据国内新的《会计法》以及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通信公司必须建立内部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以提高对投资者和市场的诚信度。因此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使得对公司财务报告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管理层不会承担过失的风险,符合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公司治理的发展方向。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通信行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大发展,公司的资金、人员、市场等都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公司的机构设置、财务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的配备等方面必须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强公司管理,实现管理创新,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过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建设必然会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通信公司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订规范严密的公司章程,设置科学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订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内部管理工作有得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包括两个相对独立层次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第一层次是组织制度。该管理制度是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服务的,与公司的产权结构相对应,通过建立适当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保证公司外部投资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司内部代理人的有效维护。第二层次是管理制度,该制度是为管理者服务的,是帮助管理者完成委托人交给的管理责任,同时证明自己有效履行了受托责任,应对开发、维护和评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层次化的内部管理体系是通过明确各方关系人的权利和责任实现的,使得每个群体或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避免出现管理的真空地带或管理盲点,而使管理流于形式,难收成效。
2、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管理观念
作为公司整个管理管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除了与会计相关的管理,如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筹资、担保、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硬管理外,人员品行及价值观、员工能力培养、管理哲学、人事政策等软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要在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管理,必须从公司整体的角度来考虑内部管理问题、从公司整体角度来定义和设计内部管理体系,打破传统公司内部管理的狭隘性,由局部的会计管理、财务管理扩展到整个公司治理权管理、公司资源和运营管理,真正构建完整的公司内部管理系统。
3、营造良好的公司管理环境
公司管理环境包括董事会、公司管理者的素质及管理哲学、公司文化、组织结构与权责分派体系、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等。管理环境直接影响到公司内部管理的贯彻和执行,以及公司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的管理环境,最主要的就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此,首先,通信公司不但要从形式上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班子,而且要切实发挥以董事会为主体和核心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博弈规则的建设,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和潜能,使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真正受到保护。其次,要形成一个比较成熟、具有长远管理、约束、监督与激励经理人员的机制。第三,要加强管理阶层的管理哲学、管理风格、操守及价值观等软管理的培养与建设,塑造长期、全面、健康的公司文化氛围,使其成员能自觉地把办事准则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第四,要强化公司组织结构建设,界定关键区域的权责分配,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公司具有清晰的职位层次顺序、流畅的意见沟通渠道、有效的协调与合作体系,为公司内部管理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4、构建风险管理机制
通信公司必须对内分析自身的优势与劣势、长处与短处,对外分析外界的机会和威胁,考虑自己的生存和机遇。风险分析不仅要贯彻在公司战略目标的制订过程中,而且也贯彻在公司日常的内部管理过程中。构筑灵敏的信息系统与监控系统,对不利事件及主要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类、评估和管理,当内部因素及外部因素发生变化时,能及时调整和应变。管理层应向董事会保证已经采用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等对管理层的报告进行审核,公司的风险管理必须贯穿并渗透于公司管理的全过程。
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评价标准体系
通信公司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系统进行有效性及实施效率效果的评估,以期能更好地达成内部管理的目标。管理自我评估可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活动,密切关注业务的过程和管理的成效,了解缺陷的位置以及可能引致的后果,然后自我采取行动改进。已上市的通信公司应将由第三方所做的内部管理评价报告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布。
第11篇 物业安全管理员内部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员内部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员的素质,规范安全管理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安全管理部内部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3.3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4.1安全管理员素质基本要求
4.1.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安全管理员军事素质要求。
4.1.2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管理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2安全管理员礼仪
4.2.1面貌:每一位安全管理员都应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2.2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对讲机统一佩带在身体右侧腰带上。
4.2.3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4.2.4自行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自行车、摩托车均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保持直线前进、中速行驶,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应当将车辆停稳,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4.2.5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多。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4.2.6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务。
4.3装备管理和使用
4.3.1对讲机的管理和使用
4.3.1.1未经批准不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班组对讲机必须有明确的编号,电源板也必须有明显的识别标识。
4.3.1.2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4.3.1.3对讲机备用电源板,必须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每天调换,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4.3.1.4通话必须使用规范用语,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3.1.5对讲机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随手乱放,谨防遗失。
4.3.1.6对讲机在使用中发现红色的电源指示灯变为黄色,必须马上调换电源板。
4.3.2记事本及签字笔:记录安全护卫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3.3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4内务管理
4.4.1床架摆放必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4.2床正底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4.3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4.4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4.5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保持整洁,无尘土及痰、便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各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4.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娱乐。
4.4.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4.8不得随意躺在床上看书或聊天。
4.4.9严禁在服务区内及宿舍不文明着装。
4.4.10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
4.4.11安全班长或相关授权人须控制内务状况,严格执行内务管理制度,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不合格要求的限期改正,每月将有关情况汇总。
4.5安全管理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军训
4.5.1学习相关的物业法律、法规内容规定。
4.5.2安全管理员要具有强烈的安全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做好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4.5.3安全管理员必须忠诚、积极、好学上进,乐于奉献、机智勇敢、热爱本职工作。
4.5.4每周组织两次军事训练,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4.5.6应以不同形式、对不同层次安全管理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在职培训。
4.6交接班管理
4.6.1交接记录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接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处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6.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4.6.2.1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4.6.2.2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材情况。
4.6.2.3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4.6.2.4物品保管情况。
4.6.3接班人员必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好完成的事项。
4.6.4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和本班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4.6.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当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班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4.6.2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当班人员的事情要继续在岗位处理成,接班人协助完成。
4.7质量记录管理
4.7.1登记本不得撒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使用完毕后由班长交还给部门存档。
4.7.2安全班长每天
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7.3安全主管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7.4停车场票据每月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第12篇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目录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3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3县财政局工作规则………………………………4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14机关财务管理办法………………………………………………18机关财产管理制度………………………………………………21车辆管理制度……………………………………………………23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7考勤制度…………………………………………………………29文书工作制度……………………………………………………31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5保密工作制度……………………………………………………36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38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39计算机管理制度…………………………………………………41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5会议管理制度……………………………………………………47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8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50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52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54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受岗敬业,忠于职守;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
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 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赌博,参与非法博彩和接受色情服务。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
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
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
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
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
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
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
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
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 行政监督二
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
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
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
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
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二
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
建立重要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
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
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 会议制度二
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
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
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
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
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
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
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
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
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 公文审批^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
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
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
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
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
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 公务活动制度^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
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 作风纪律四
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
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
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
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
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
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
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
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
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外出2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
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
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
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
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
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
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200 下发的《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
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
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
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
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
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财监字[200]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财监字[2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
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
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
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民事合同的签订。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
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
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 局、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 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 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
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
100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100-200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200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 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
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
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
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10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
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 加强机关票据管理。
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 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
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 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7天内完成。
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
凡乘坐单位车辆到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
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
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200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20[1] [2] [3] 下一页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 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0.4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十三条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
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
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 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