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记录管理制度
记录管理制度(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交通、消防、社会治安等方面事故与伤害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社区内事故与伤害情况,积极落实预防和干预措施,持续改进的实现社区安全,特制定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管理制度如下:
1、各安全促进项目小组应及时掌握事故与伤害发生的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
2、事故与伤害记录应内容清晰具体,便于查询和分析。
3、事故与伤害记录应真实有效,不得随意篡改或销毁。
4、各类事故与伤害记录应由专人或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5、在记录管理中发生问题及时与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联系。
记录管理制度(二)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8、需将检验报告单从档案中取走,取走人需经质量保证室主管同意并在记录保管人处签字,写明取走和归还的日期。
第2篇 中药饮片贮藏温湿度记录管理制度
*x人民医院温湿度记录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药饮片最佳的贮藏环境,确保库存中药饮片的质量完好,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中药饮片库存应按中药饮片理化性质和影响质量的外界因素分设常温库、冷藏库及阴凉库。
二、在库中药饮片应按规定调节库内的湿、温度条件。
三、中药饮片贮存的温湿度:常温库为1℃―30℃,冷藏为2℃―8℃,阴凉库≤20℃;相对湿度为45%―75%。
四、根据中药饮片库的温、湿度要求,可采用空调、恒温恒湿机等设施对药库的温、湿度进行处理。
五、库房保管员应按时对药库温、湿度进行检查,并分别及时记录。
六、温湿度记录应保存至库存中药饮片有效期后一年存档备查。
第3篇 附院输血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附属医院输血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初检和复检标本送到实验室后,要有转入交接和登记手续;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血型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检查合格,双方签字,做好登记,注明标本份数、来源、日期等。
2、检查血标本留样是否有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再留标本并做好记录。
3、对所有献血员和受血者的检测完标本必须在1~60c冰箱至少保存7天,以便病人用血后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4、工作人员填写检验结果应字迹清楚、真实,各种检验结果应由检验人员及时、完整地记录于登记本内,签好检测日期及姓名,或进入微机数据管理。
5、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检验结果登记本、原始化验单及所有血库各种资料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以上,以备查找。
第4篇 门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记录数据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过程。
4、责任:门店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5.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整理,由企业负责人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更改时应在旁边填写并签章,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5.3、做好各种凭证、记录、票据、证件等的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工作。按其性质分别(分永久、长期、短期)保存,但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其复印、复制、出借、处理、销毁,均应经过负责人批准。
第5篇 计量室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计量室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检定或校准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核验和证书签发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记录是评定计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据,原始记录采用国家检定规程中所附格式,填写记录必须是检定员本人,边检定边取数据,不能搞回忆录。
2、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示值读数应按规程要求取值。原始记录如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并在该数据上方签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写该数据。
3、为了确保检定数据正确,检定员对自己填写的检定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要严肃认真,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4、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证书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正确填写,对于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和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5、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等,所需数据由检定员用钢笔填写,检定员、核验员签字必须用钢笔由本人填写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检定员、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数其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检定员、核验员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核验证合格后,加盖本站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
第6篇 化验检测记录的管理制度
1、 化验(检测)记录包括化验(检测)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记录表、通知单、报告书等记录有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工作记录;
2、 所有记录的数据必须严格与化验(检测)的实际结果对应、吻合,全面、认真的填写,任何人不得记录不实数据;
3、 记录使用笔必须为黑色记录笔或炭素墨水钢笔;
4、 原始记录数据任何人不得串改,记录人员因笔误需修改的,必须由记录人员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5、 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办理交接和交接登记手续;
6、 移交给资料管理员的所有记录,在资料管理员进行电子化处理后统一汇总保管并按月装订成册集中存档,存档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保存期满后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申请监督销毁。
第7篇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填写试验报告的依据,是衡量检测水平的第一手资料,是试验结果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
2、原始记录必须如实记录检测结果,不允许更改。
3、原始记录内容填写应该完整并和委托单相等,字迹端正、清晰,严禁用铅笔或普通圆珠笔填写。
4、原始记录如有笔误,确需更改,应在作废数据上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
5、主要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应如实记录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并记录试验项目、内容和日期。
6、原始记录定期整理、装订、存档。
7、原始记录属保密资料,查阅必须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8、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以处罚。
第8篇 机电记录管理制度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 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 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 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 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 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 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 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 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 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 记录的抄绘:
1. 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 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 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 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 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 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 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 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 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 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 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 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 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 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 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 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
第9篇 永安地产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安永地产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强化内部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原始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基本要素。
记账凭证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的摘要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记账符号,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2.原始记录填制方法的基本要求
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审核无误、分类正确、连续编号。
原始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凡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或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职工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记账凭证之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记账凭证需顺序编号;填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准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
3.原始记录的格式
原始记录的格式应尽量采用通用格式,对于本单位的专用凭证,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原始凭证的格式:根据内部需要,自制有费用报销单、工程付款进度表、办公用品领用表、工资结转明细表、短期借款利息预提明细表等。
4.原始记录的审核
由会计审核人员按原始记录填制要求进行审核。
5.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
对原始记录中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负会计责任。
6.原始记录的管理、传递、汇集
第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第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第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第四,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结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结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10篇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规范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分类、统计和保存;同时为研究安全环境管理改进措施、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信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本公司实际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生产车间的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管理,并设专(兼)职人员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保存,使记录资料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5、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形成安全环境记录,包括物资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各类安全环境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6、安全记录资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清晰、全面和完整。资料员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二、分类
1、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
1.1 各级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2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手册、本单位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级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协议书)。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责任的定期考核记录。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公司各级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各级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表式见trp-06-01、trp-06-03、trp-06-04、trp-06-06)。
1.6 安全环境活动记录(表式见trq-12-0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文件、技术资料分发记录(表式见trq-08-01)。
1.7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安全环境检查评分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整改回执报告、停工整改书和复工申请报告(表式见drq-03-01~drq-03-04)。
1.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记录。由编制单位保存记录(表式见trg-08-01)。
1.9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公司保存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环境交底记录;分公司保存对其他项目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和对生产车间定期安全环境交底记录(表式见trq-07-01)。
1.10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
1.11 安全施工/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包括在建工程安全受监登记、安全验收、安全综合评定、安全等级证书等记录资料。
1.12 安全伤亡事故登记表、安全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式见srq-04-01、srq-04-02)。
1.13 公司各级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表式见drq-03-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记录。
1.14 其他及相关的安全环境记录。
2、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参照、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3、省外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可参照、引用省内上述资料台帐。
4、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应参照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并可引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资料台帐相关内容。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适当取舍、增补。
5、按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表式见tro-01-01);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清单(表式见erq-01-01~02、srq-01-01~0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记录。
三、统计和保存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应定期对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要求每年作一次统计。
2、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认真整理相关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待工程结束后交公司档案馆,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分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研究。其中安全伤亡事故记录应永久保存。
4、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四、附则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环境检查和安全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真实地对其进行控制及管理。
附注:本制度所列相关记录表式请参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nce/msp-00-2005)附件《管理文件记录表式》。
第11篇 冶金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为做好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填写,规范安全记录工作,逐步实现安全记录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对安全记录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记录包括:
1、安全会议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安全培训记录
4、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5、安全活动记录
6、各种登记台帐
7、安全检查记录
8、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9、其它记录和各种报告、信息、报表。
二、管理规定
1、安全记录、台帐、报表、报告、信息等都以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内容等要求进行填写、上报。
2、公司有关部门和分公司有关科室根据各管理范围,经常监督检查、指导安全记录填写工作。
3、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要求对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制定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安全记录表样。
4、各单位要按照各部门要求按时、按标准,上报各种安全记录和报表。
5、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自行保存的文件、资料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妥善保存。
第12篇 用电安全检查记录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完善良好的用电安全检查制度。用电安全检查记录表根据购物中心所有用电安全内容进行合理分配,各责任人必须认真严格对所负责区域用电安全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用电安全检查记录表分四大部分:
1 主配电检查:当前楼层以配电间为基础所有进出主要线路安全、控制空开、计量电表以及消防用电安全等,
2 公共设备设施:包括当前楼层所有照明设备、空调、电梯、以及卫生间设备。
3 商户用电安全检查:当前楼层所有商户内部用电安全、
4 超市、电器、餐饮、中央空调、外场外墙、等区域用电安全检查。
检查方式:
每日巡查:每日巡查内容包括主配电间内容、公共设备设施内容及当前楼层商户用电巡查。
每周检查:每周对当前楼层所有商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每月检查:每月必须对所负责区域内所有用电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包括拆开商户用电空开箱进行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连接端进行紧固工作。商户用电功率记录对比。
各楼层责任人自觉认真执行以上检查类容,对于检查不认真,不定期紧固,未检查直接写记录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