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 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 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 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 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 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第2篇 某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或损害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局监察机关负责对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监督并予以追究。
第四条 局实行机关首长问责制。局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或提案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局长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降一等级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极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一)所属科室队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
(二)属于本科室队承办的事项,超时办结;
(三)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局机关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降一等级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给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处理。
(一)对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
(二)在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岗;
(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
(四)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致使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
(五)应当给予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
(六)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
(七)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直至开除。
(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被追究责任的行为;
(三)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
(四)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
(五)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已谅解;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三)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
(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通过接待对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行政职责的来访,受理投诉、举报和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等途径知悉追究行政责任的信息;
(二)应当在5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根据实情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举报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对不属于本局受理权限的投诉,举报、申报、控告负责转交有关部门;
(三)决定进行调查的事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四)牵头组织或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充分听取举报人、控告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向被举报人了解情况,必要时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认真分析,明辩是非、分清责任,提出不予追究责任或追究责任的处理建议;
(五)对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举报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责令改正过错行为的,负责督促落实;给予处分的,依法律、法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十条 过错责任人有申诉权,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诉。
第十一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各科室(中心):
根据《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办公室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x委办发﹝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局机关实际,现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
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贯彻落实我局今年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履行主体责任;要在“深学”上下功夫,加强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悟。要在“实做”上下功夫,践行党的宗旨,多为干部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学而行,学而用、学做结合。通过学习教育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深化衢江“四个一”,打造康养城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学”的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要制定学习计划。按照“主题党日”制度要求,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方式等,结合事务局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23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计划制定既要把上级要求的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好,更要结合工作实际选好自选动作,确保科学实用、特色鲜明。
二是要明确学习内容。要将党章党规作为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全会精神。同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部署和中央、省、市、区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适时增加调整相应学习内容。
三是要严格学习制度。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制度相融合,进一步激活“三会一课”制度功效。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开展1次党课学习。要利用好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引导党员自学,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支部要遵循《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要求,建立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出勤表,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纪实,真正做到学习一次,收获一次,认识提高一次,接受教育一次。
第4篇 f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制度
一、来信处理工作
(一)登记。收到群众来信后加盖收件日期编号印章,然后按照《群众来信登记薄》上的项目逐项登记。
(二)处理。对一般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转至有关科室办理,对重要来信,送分管局长或局长签批,承办科室应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需要几个科室联办的,由主管科室负责牵头共同协调答复。
(三)回复。其方式包括函复、电话复、当面复三种。一般由谁承办,谁答复。但函复的文稿应送办公室核稿,再呈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回复。
(四)统计。按照统计表栏目要求,据实填写,及时上报。
二、来访接待工作
(一)单个来访接待
1、登记。凭来访人员身份证明按照《群众来访登记薄》上的栏目逐项登记清楚,并注明来访日期,如属重访,应在登记栏前记录重访日期、人数。
2、听取记录来访内容。听取来访人陈述要耐心细致,内容记录要清楚详细,对来访反映问题的事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事发经过,原处理情况和来访要求应如实记载。
3、对来访问题的办理:
(1)解答。对按现行政策能够解决或不能解决的来访,应严格按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寓意解释,按“分级归口”的原则,转有关科室办理。
(2)转办。对反映问题真实可信,按政策应予以解决,一般来访“按分级归口”的原则,转有关科室办理。
(3)重要、急难来访的处理。对反映问题重大,带倾向性、普遍性、苗头性和政策性强的来访及急难来访,应迅速与有关科室联系初步核实情况,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的指示,自办、联系、发函交办。
(4)对精神病来访和无理缠访的处理。发现精神病来访,应与民政、卫生部门联系,如属无理取闹者,交辖区派出所或110巡特警处理。
4、资料归档
做好立案、结案等文书材料的归档工作,年终应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存档。
(二)集体来访接待
1、凭集体代表身份证明按照《群众来访登记薄》上的档案分部门、地区逐项登记清楚,记载来访人数,对来访人数陈述内容要记录清楚、详细。
2、集体来访的接待处理: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集体*的组织与接访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要求*群众派出3――5名代表接洽。
(2)认真听取集体*代表反映的问题,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及时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如遇重大集体来访,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案发地通报,核实情况。
(4)对规模大,自流时间长的集体*,应作妥然安排,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值班及治安工作,并通知案发地部门和单位前来进行疏导解释工作。
第5篇 z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优化机关事务管理质量、强化机关服务、提高各项工作效率,让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按规定落实办事、按制度管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完善的十一个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制度执行。
第一篇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为全面落实“三制两考”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构建“为民、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水平,制定了《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争创一流。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理各类业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欢迎社会监督,搞好承诺服务,力争群众满意。
3、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开展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每天上班,由本人到办公室签到,每日早晚各一次。星期一为上午9点,其他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冬季延迟半小时,晚上签到时间为下午6:30--8:00。
4、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热情服务。
5、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做到出满勤,并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岗位任务,党委政府按岗位要求对每个在岗工作人员的出勤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出满勤、工作岗位任务完成好的,因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的,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法定长假(如五一、十一等)加班每人每天补助40元生活费,其加班补助凭考核出勤登记,按月发放。
7、注重职业道德,坚持按政策原则办事,不循私情,严禁谋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8、坚持集体领导,对重大工作问题,须经党政领导研究,再予以办理。确保党委政府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学习制度
1、乡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决策本乡党务、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班子成员交心通气。
2、乡机关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确定召开,乡机关党员大会全年召开4次,组织全体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全年组织党员政治学习6--12次,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会议保密规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按组织原则形成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个别同志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任何人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场合说三道四,泄露会议机密,拨弄是非,影响团结。
4、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
5、学习方式分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书记、乡长统一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6、脱产干部每个月述职一次,汇报本月工作学习情况,无特殊情况,党委组织每月评议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行政生活会。
7、召开会议或组织学习,都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及时参加,与会人员签好到,会议作好记录。
8、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接待来人来访,不得随意走动,讲小话。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每周例会上结合考勤进行一次工作简要汇报。
2、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填写在《考核记事本》上,并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3、党政领导干部在每周一的例会上以口头的方式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再汇报一次,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自己开展的工作。
4、村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5、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6、汇报工作内容简明扼要,只讲个人工作事项,不发挥、不谈无关内容。
7、党政领导出市外必须跟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村干部外出要跟包村领导汇报并经书记乡长同意,站所办负责人、干部职工外出要跟分管领导汇报,并向书记乡长请好假。
8、凡安排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
9、对主要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进展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第二篇乡请销假及考勤考核制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一是工作人员病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含三天)者,出院时必须出具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二是病假期间福利待遇依照执行。
2、事假。一是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庭事务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书记乡长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二是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执行。三是每月事假在2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扣10元/天。
3、婚假。婚假是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15天奖励假期(含婚假3天),假期内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4、产假。一是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在产期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难产增加产假15天(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是在产假期间给予配偶护理假7天。三是产假、护理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5、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省、州外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所需时间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其它公假。一是凡组织上推荐读书的,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凡因工作需要且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党校、函授、自学,由书记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面授时间按面授通知书批准(干部职工请假时必须附面授通知书)。
三是其它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请假程序和手续
1、工作人员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请假条,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审批权限签批,请假即认可有效。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凡持有符合前述条件的假条、证明,均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2、各类假期,一律按下列规定办理。
3、干部职工请假由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4、书记和乡长请假由县委、政府审批,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考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2、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3、建立干部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先到办公室签到,每周由书记、乡长审核。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3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过3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书记、乡长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迟到按每人次5元计算扣款,早退按每人次10元计算扣款,旷工按每人次40元计算扣款,按周公布,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并加盖党委公章交财政所落实扣款。
(2)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乡机关休双休日外,其他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家中有特殊情况(红、白喜事等),每个月可请事假1天,超过按每天每人10元扣款。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填写请假条者应电话向书记、乡长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告。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4、每个工作人员要逐日填写好《考核登记本》,把每天完成的工作登记起来,以备检查。
5、建立干部职工上岗出勤情况登记表,让来乡政府办事的同志知道我乡每个干部的工作去向。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需推迟半个小时才能到岗的,必须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要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否则,视为迟到;外出办事要告知主要领导,否则,视为旷工,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7、严禁在境内参与搓麻将、打牌赌博等活动,第一次发现扣工资50元,第二次实行“三停”(停职、停岗、停薪),第三次报县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8、工作人员按规定出满勤争取超出勤,出勤由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按月公布,年终汇总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9、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坚持在乡食宿,每月必须出勤20天;在乡住宿必须满15晚,长期带家居住在乡者必须满18晚,多一晚奖励10元,奖励上线为22晚;干部在乡政府住宿时间每缺一晚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中心工作,按出勤率奖。需要开会办事的凭办公室通知并获得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但是必须在下午4:00后离开。脱产干部每月至少下村组20天,党政领导15天,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坚持在乡住宿,开会可2个晚上不在乡政府住宿,连续开会按会议时间加1晚。
10、双休日无重大事情可在家休息,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有事召之即来。全体工作人员分8个组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办公室已通知到的,而没有到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每人次扣款40元。若是办公室没有通知到的,扣款由办公室下通知的人员负责。旷工1天,每天扣罚40元,在月底工资中扣除,当年累计旷工12天以上,根据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11、所有干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书记、乡长抽查。如书记、乡长抽查到情况,而办公室没有督查到,扣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和被督查者相应工资。考勤员在记录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考评考核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有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各人要根据各自的岗位目标任务,经常对照自查,写出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2、考评考核办法。年底按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和嘉奖记功人员。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考核规定由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量化记分。最后列出优秀、称职、不称职。
(1)考核德(20分)。具体要求是: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好,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全局观念强,执行政策,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记满分,成绩特别突出或工作中有问题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1―5分。
(2)考核勤(20分)。具体要求是:每月出满勤22天,记满分。除法定的节假日外,旷工1天扣1分,未经同意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对超出勤者给予适当奖励。
(3)考核绩(60分)。具体要求是:全面完成本岗位目标任务的记满分。工作做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的,凭本年度的奖状、证书或通报表彰的文件,分别加2―8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2分。单项工作评为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省级的加4分。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或其他报道的,实行年度考核加分和奖励,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7分,奖励3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6分,奖励2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奖励100元。
考核主要分两个万面,一是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30分)。做到各人有职有权有责,原则上要独立开展工作。二是包点工作(30分)。其中计划生育(10分)、水费收缴(6分)、参合资金收缴(6分)、社会稳定(4分)、农林业生产(4分)。
3、凡受到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罚者,按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办理,当年不发奖金。工作中有差错,当年不评优。不按程序办事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不按政策程序办理,出现差错的,当年评为不称职。
4、每年的年度考核在群众考核测评的基础上,并按有关规定加减分统计后,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再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本规定由乡人大、乡纪委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篇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具体作法为:
一、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准则
1、规范财务制度管理。断源除根,着力治本,源头治腐,不断增强我乡财政活力,控制支出膨胀,完成消债目标,集中有限财力办事,乡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乡机关以及各部门编制统一的收支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必须纳入年度预算,不在预算之外另留收入项目。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财务,实行资金统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销、存,总帐和明细帐等票据账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核算。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乡管村用的模式。三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单项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超过此额度,500以上的由党委书记审核后,再由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违反此规定,出纳人员拒绝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四是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乡机关实行来客接待登记制度,由乡党政办统一登记,并搞好接待工作,主管内务的领导安排接待标准、陪客人员。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乡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标准,坚持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办公室电话费用的管理。本着合理布局,节约开支,节约归公,超额自付,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办公室电话月费用标准和使用人员范围(办公室电话费包干80元/月)。移动电话、交通补贴费按职务和根据工作量,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县内出差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工作人员经批准参加自修、函授等,获中专、大专、本科文凭的一次性奖励,但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坚持财务公开,乡、村财务每季度公布一次。不乱开支一分钱,做到清正廉洁。五是项目建设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拍卖,党委民主讨论决定。
2、规范干部行为制度。制定加强机关管理的《工作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从乡机关到各村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强化监督,从而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
二、狠抓干部管理,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一是以学习“八荣八耻”为重点,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二是坚持党报、党刊中刊登和纪律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学习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四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学习,要求乡干部要做到“耐得住清贫,扛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不义之财不要,不明之物不取,是非之地不去”,要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坚持干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要求大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起干部学习园地,在乡掀起学习高潮,学业务、学政治、学法律,使干部的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个个爱岗敬业,人人争创一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2、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循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勤政务实,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在公务活动中,严禁索、拿、卡、要,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邀请到娱乐场所进行非法娱乐活动。乡党委书记、乡长应该带头示范,坚持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乡机关中层干部、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廉政责任意识。首先,在乡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上,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其次,加大检查力度,乡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有时查上班签到,有时查到村入组,夜查进住农家情况,或到办公室查,或到村查,或电话抽查。同时,狠抓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文明执法,不谋私,不以势压人,不徇私枉法,做到公开公正,树立“亲民、为民、爱民、富民”的良好公仆形象。
3、组织干部进农家,体察民情、体谅民意,体验农家生活。乡党委、政府应该根据不同情况,组织机关干部进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访农家情、献农家策、开农家会、导农家向、答农家疑、解农家难、办农家事。为群众送项目、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深入田间地头看瓜菜,庭前院后议增收,夜宿农家话小康。组织干部到困难大、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乡党委书记、乡长要带头深入村、组、农户,召开党小组会议,群众座谈,访问党员,收集、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带头弘扬良好的党风、政风,把“亲民、爱民、为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赢得广大群众的称赞。
4、评选“爱民支书”,“爱民干部”,在乡村干部中,广泛掀起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乡党委领导应该通过深入村组,组织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核实干部进农家情况。通过民主评选,表彰“爱民支书”、“爱民干部”,给予必要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励全乡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三、抓财政、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乡、村都要对每位领导和干部的职务、职责进行张榜公开,公示上墙,便于群众办事。每季度按时对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民主理财和群众参与意识,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禁止和杜绝村级招待费等不合理性开支。同时,每年由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牵头,组织乡纪委、农经站和财政所有关业务人员,成立财务检查小组,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比,对各村的财务进行全面检查,并突出重点。通过检查,弄清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社会稳定。
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查处违纪案件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贿、挪用公款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的查处。
第四篇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保证上传下达,机关安全、信息及时传递、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同时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值班职责:
一、值班工作职责:
1、卫生清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政府院内环境卫生和乡政府卫生厕所的清扫,院内每天清扫一次并于8:30以前完成。组织每周一次大扫除,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8:30,要求院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对院内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草坪花台修剪、浇水,过道、楼梯以及栏杆进行清扫拖抹。
2、会场服务工作:负责值班期间大会议室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后清扫并关好门窗。
3、双休日工作:负责周六、周日来文、来信、来电等接收、保管办理等工作,来电处理登记,来访接待工作,处理日常事物。重要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汇报党政主要领导,来文、来电于周一交接给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必须开门值班。
4、考勤统计工作:配合考勤督查组对一周各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考勤进行收集统计,各单位的考勤以督查情况为准。
二、纪律要求:
1、值班周期从每周一至周日。值班期间,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值班期间所接来文、来电、来访及时与带班领导汇报,周一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各种事务及时处理。
4、每班设带班领导一名,按包村干部搭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监督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值班工作人员的按时就位。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服从带班领导、值班组长的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完成好各项值班工作。
第五篇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乡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我乡财政的正常运转,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财政、财务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依法组织收入。各站所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费时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2、实行乡财政统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预算内、外及专项资金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所专户,并附相应的收入依据(如合同、协议书等),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各部门收取的各种款项,不得坐支,也不得以支抵收,更不能私设“小金库”,如一经发现,并追究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属个人行为的则按有关规定依法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凡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正常专项资金或乡参与县级部门分成的预算外收入,由乡财政所会计凭县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文件向上级部门办理申请拨款手续,并完善相关业务。凡上级部门拨付安排的各项资金由财政所出纳统一用往来款项拨款,村级资金由农经站统一拨款。
4、乡镇各项收入和国有资产统一归口乡财政所管理。乡镇的各项收入,必须在开具票据之时起,24小时内交信用社乡财政所设立的收入专户,过期视为挪用公款(特殊情况除外)。任何单位都不得自立账户,开设账号,私存现金,截留、挪用资金。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每月25日前与乡财政所报账和结帐,并不得以发票和欠条抵交各项收入。
二、支出管理和审批
1、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由预算会计负责,支出由财政统一安排,由出纳负责,不得坐支。
2、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的管理原则,各项支出由分管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每次开支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乡长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每次开支在500元以上的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后由乡长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开支发票原则上每月25日后审批一次,次月不予审批。
3、严禁白纸发票开支,所有开支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和审批,财政所拒绝付款。乡内所有开支不得签单,谁签单谁负责。报销经费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的票据。外来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名及必要的事由说明,集中支付欠款要有审核组意见,经主要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部分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1)电话费:在编在岗担任副科实职的党政领导的电话费补助,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办公室电话,实行专人负责,包干使用,超过自负,每月补助电话费80元(包座机费在内,列入工资发放。)
(2)会议旅差车费:党政领导正科、副科级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计生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其他人员是由乡财政工资统发的股级干部每人每月补助40元,因特殊原因要租车,须报告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开具用车单,报书记、乡长批示同意后方可派车,否则乡财政所不予结账。
(3)学习培训费:各主管部门短期业务培训接到通知后,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方可参加学习,凭文件报销学费,并扣除学习期间的各种补贴。其他学习、转干、录用、档案管理、脱产学习、文凭学习、职称学习等一律由本人自负。
(4)招待费和会议费:原则上一律在乡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要先报主管内务领导批准,方可在批准地就餐并控制费用,否则费用自负;来客原则上不发盒数烟,特殊情况由书记、乡长控制用烟等级。
(5)办公设备用品添置,需预先造具计划清单,报书记、乡长审定方可购买,否则开支经费自负。
(6)在乡辖区以外的各项开支,统一由经办人负责付款,凭发票核报,乡内的各项开支由领导审批,财政所统一支付。
(7)工作考核所补发、扣发的各种款项,经乡党委研究后,由分管领导造具清单并加盖公章,交财政所当月落实。
(8)每月由书记、乡长、主管财政领导和财政所长调度资金一次,各项支出统一审定统一安排。
(9)炊事员工资每月760元,优先保证及时发放。
5、各项开支审批情况,适当时候(每个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在乡党政联席会议中公布。
6、会计业务及报表工作
(1)财政所的会计业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30日前出纳负责把开支的发票及时交会计,会计在次月5日前登记好总帐、收支明细、往来明细帐。
(2)每月5日前由预算、行财会计负责编制好会计报表,并由财政所长签字后一式四份交书记、乡长、主管财政领导和财政所长各一份。
三、票据管理
1、乡财政所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稽查等管理工作。所属各部门财务上使用的各类票据必须统一到财政所领取。
2、乡票证管理员与开票员、开票员与收款员应实行岗位分离。财政所负责票据管理的人员不能兼做乡政府等下属会计部门的开票及收取现金工作。一般情况下,乡所属下属部门的出纳应负责票据管理和款项收取,相关收费人员负责开票。
3、票据的领用、核销程序。用票部门应指定专人到财政所领取收据。业务发生后,用票人员按规定及时向财务部门结算票款,并由会计人员在票据存根联上签字,以示票据已结。核销票据时,经办人、会计人员分别在票据封面签字,再由财政所票据管理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收费票据验讫章”。
4、严禁使用各类自制、自购、过期等非法收据。
5、加强票据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代开,谨防票据丢失、损坏。一旦发生票据遗失,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乡财政所、乡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上报县主管部门。
四、财物管理
1、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内务和分管办公(来源:)室的领导任副组长的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领发、保管、建帐登记、核算等工作。
2、由财政所商同党政综合办公室对乡机关财产和实物进行登记,建账立册,统一调度。
3、乡政府添置固定资产,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4、添置、维修一般的办公用具,应由有关部门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5、财产物资如有损失报废时,须经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如属国有固定资产转让、变卖、报废,同时应报县国资部门审批后,方能核减。
6、干部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调离时,应将自己办公室和住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放房内,不得私自转让他人或带离本单位;离开前应经党政综合办公室及财政所进行检查核对,办理清点手续后,将房门锁匙等一并移交综合办公室,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
7、村级财务管理
(1)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村级所有收入必须进入乡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以季度核报,凭发票列支。
(2)各村财务运转情况每季度由乡农经站负责报表三份,交书记、乡长、主管农经领导各一份。
第六篇乡后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对我乡公务接待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坚持热情、节俭、高效、文明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定点接待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规范接待方式,强化纪律约束,逐步使全乡公务接待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接待范围
来人来客原则上由乡政府统一接待,各站所办实行对口接待,负责对口的上下级单位、人员来往的接待。上级主要领导及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党政主要领导参与陪同;其他领导或客人,原则上由分管部门的党政领导安排或部门负责人参与陪同。
三、接待方式及标准
1、接待工作统一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经办,实行层级管理,领导干部原则上不经办,特殊情况外出办理公务,经书记或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接待就餐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特殊情况在外接待的,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接待。
2、接待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用烟或购物单(一式两份),接待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财会人员凭单据并在其上写明配餐领导及接待单位、报账需附开支清单和发票按规定的权限申请批准报销入帐。
3、接待提倡工作餐,原则上每桌标准不超过80元。上级和外地公务往来接待标准按规定从严控制,如需提高标准的,要经书记或乡长批准。
4、接待酒水和烟等副食品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购买管理和接待,接待餐原则上不发盒数烟。公务接待烟标准从低。公务接待用烟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保管;食堂接待酒原则上采用散酒接待。
5、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的县级以上有关单位或领导,以及到我乡学习、参观、考察的本县内其它乡镇单位或领导,实行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6、县级以上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到外边就餐的,必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各村工作组、协调组下乡,由各工作组安排到村就餐。
7、到我乡投资或直接参与我乡经济活动的客商,接待视情况酌情处理。
四、纪律要求
1、党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规定。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乡内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
3、乡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乡政府机关食堂,乡属各站所办及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接待。
4、特殊情况需要到外边接待就餐的,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接待管理,个人不准乱拿东西,原则上不发盒数烟。
5、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宾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不报销衡阳市各宾馆住宿发票。
6、要文明接待,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酗酒闹事。
7、公务接待实行现金支付或定期支付。接待赊帐要求接待工作人员要及时写明接待事由、接待内容、接待金额(注明大写和小写)、参加人员、安排领导、接待时间和经办人。付赊帐款时必须由党政综合办或财政所2个人以上经办。
8、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确需赠送礼品的,必须报请书记或镇长同意,以本地土特产为主,不得赠送高档贵重礼品。
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费用自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由乡纪委负责监督执行,由乡纪委、乡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各站所办和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乡纪委和党政办。
第七篇乡内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实行承包制,工作人员做到清洁干净,饭菜可口,保证每餐一荤一素一汤,干部就餐实行登记制,每餐2.5元,按月结账。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食堂搭餐。
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列出计划,报书记、乡长批准后统一购买,各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各部门需要在外面印刷业务报表及有关资料,由各部门提出计划经书记、乡长批准,一般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统一联系有关业务和费用结算。
三、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律不许租车,如计划生育、集体活动等必须要用车的事件,但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开具派车单,经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用车。司机凭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车,凭用车单和财政结账,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所有罚款和其他损失由司机负责,严禁私事用车,未经批准随意用车造成的损失一概由当事人负责。
四、本单位所有公物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公共财产登记簿》。
五、配给各部门的公物由各部门全体人员负责保管使用,配发给干部职工个人的公物由个人负责保管使用,其他物品一律由办公室保管。
六、机关公物一般不外借,不准拿回家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必须写好借条,并保证按期归还,经办公室同意,保管人员凭借条借出。归还时要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借方要照价赔偿,借方未赔偿前由同意外借人员负责赔偿。
七、公费订阅的各种报刊、杂志、书籍均为集体所有,除经批准发给个人学习外,一律不得据为己有。
第八篇乡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一经发现断掉网线,不再允许上网。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
三、不得使用来历不明和与业务无关的软盘或光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把本部门的软盘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随意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出于工作需要为办事人员拷贝软件的,报党政办主任同意,需确保信息安全。
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微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上机操作,管理人员报办公室备案。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计算机应在规定位置放置,确保线路畅通。不得将盛水容器置于机壳和电源键盘上,非工作时间要切断电源。
七、操作计算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删除硬盘内的数据。
八、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添加和删除程序,不得随意删除微机的软硬件配置。
九、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和病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十、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操作规定,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使工作或财产受到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办公室必须在下班时,关好本办公室的门窗,以免电脑被盗,如没关好门窗,造成电脑被盗,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
第九篇文件收发及印鉴管理制度
一、文件收发
1、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保管,并按规定及时送交党政班子成员阅处。
2、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主管部门起草,交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书记、乡长签发。办公室负责编号、安排打印、留底存档,凡有错漏,不合要求的文件不得盖印,不得发出。
3、办公室负责所有文件的收集、整理,确保文件完整、连续,按要求立卷、归档并及时存档。
4、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市县召开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文稿向书记、乡长汇好报。
二、印鉴管理
1、乡党委、政府印鉴(含钢印)由党委组织委员和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并建立印鉴使用登记簿。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凡各种业务开展需要加盖行政印鉴的须经乡长同意。
3、凡需加盖党委印鉴的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各部门的印鉴由部门负责人从严掌握使用。
4、乡党委、政府行政印鉴非特殊情况不准随身携带外出使用。
第十篇信访接待制度
一、推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二、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接待要规范,按程序办事。
三、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四、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接听;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六、信访接待时,请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证件,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七、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篇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卫生,保持办公室整洁,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坚持上班前15分钟的卫生打扫制度,经常保持室内陈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
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随地吐痰。
三、每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打扫卫生时间,做到墙壁无蜘蛛网,各部门门窗、柜子、办公桌整洁。
四、个人房间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打扫,并安排人员轮流值日,负责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五、大扫除由主管内务的领导统一组织安排,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全体同志都要积极参加,搞好卫生,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卫生检查。
六、卫生责任区安排:
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第6篇 x公司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某公司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第7篇 z机关事务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财产管理规定如下: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
2、单价虽不足800元,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或专用设备;
3、图书、光盘;
4、其他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二)新增财产实行检查验收制度
1、机关单位利用财政拨款投资兴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并单独组织核算。竣工后必须认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造价无误后,财产管理部门填制《基本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单》,登记造册,凭此单记入总帐和固定资产明细帐。
2、对于购置的固定资产(财政统一采购或自行购买),应由财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对其中的专业设备或技术含量较高的资产,还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册。
3、自制的、调入的、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须进行验登记造册。
(三)财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的原价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所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3、无价调入和原有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定价的,可以按重置价估价入帐。
(四)财产的领用
调出单位领用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主要人员和经办人员填制《财产物资领用单》,向财产管理部门申请领用。单位调出固定资产,必须凭单位验收的有关手续进行办理,同时,将调出财产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原价及时抄报财产部门和财务部门。
(五)财产的报损、报废
1、财产的自然损耗,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具《财产报损、报废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抄告财产管理部门。
2、凡是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致使财产物资发生被窃、遗失等,应认真查清责任,分别情节轻重,给予应有的处分。
3、凡是损坏公共财物,一般要按价赔偿。
4、凡经批准报损、报废的财产物品,应如数交由财产管理部门核对、验收,并加以利用或变价处理。
(六)财产的盘存
对于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点一次。在盘点清查过程中,除了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余额是否相符以外,还应注意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如发生盘盈、盘亏和毁坏,应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查批准,并相应调整帐面金额。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报销规定
(一)会议经费根据会议通知编造预算,按财政局核拨数予以报销。
(二)报刊订阅原则上保证党报、党刊的订阅。
(三)差旅费、接待费开支标准按县财政局文件及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四)学历、技能等级培训和考试费用,需经领导同意。参加县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及以上举办的对口岗位相关培训、考试合格的,凭培训发票,给予报销;学历进修取得毕业证书,凭发票(不含书、证费),给予一半的报销。
(五)车辆维修、保险和定点加油的费用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办法报销,出车补助及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房屋、设备维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建筑工程预算书编制的预算和财政局核拨数,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建筑工决算,结清余款。
(七)绿化、保洁等费用按合同服务项目的履行情况予以支付。
(八)因工作需要购置、安装办公用具、通讯设施、电器设备等物品时,凡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办理;凡在局公务用品采购范围内的,按照公务用品采购和结算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必要零星物资的购置,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经局领导审核后方可购置。
(九)报销凭证必须有加盖“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正式发票,注明用途、经手人、审批人的签名和日期后,方可报销。
(十)所有行政费用由局领导一支笔审批。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经费合理使用,提供稳定、有序的后勤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年初要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年终要编制决算报表,如实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三)财务(财产)管理,实行分管财务的局长(下同)一支笔审批制度。本局(除特种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日常经费开支,需由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本局干部职工出差由科室负责人证明,报分管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局长审批。
(五)购置各类办公用品,必须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的要求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购买,未批先购的不予报销;基本建设、维修、绿化,要先预算审检后,方可施工;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要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大宗的或数量较大的物品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六)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设置小金库、帐外帐。
(七)会计人员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若有不规范、不合法的要予以退回;每月要结出各科室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就应注意的问题作出解释。月末要编制月报表,并上报财政部门。
(八)要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按日逐笔顺序登记,出纳现金不得超限额过夜,现金超过壹仟元要存放银行。
第8篇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干部职工及临聘人员。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级机关作息时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请假
一、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写出书面请假条请假,请假条经领导签批后由本人交考评室备案。因故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告知分管领导,待回单位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二、干部一律向局长请假,并告知分管领导;其他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签批,假满后必须销假。
三、工作人员请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分管领导可视本人病情和单位工作情况,严格控制请假时间。
四、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的人员,除在考评室备案外,(www.)须同时告知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便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人员另外享受以下假期:
1、婚假:夫妻双方符合法**婚年龄者,享受7天婚假;
2、丧假:直系亲属死亡时,给予7天丧假;
3、产假:女职工可享受90天产假。
4、小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第四条 考评通报
一、考评室有权随时对工作人员出勤、仪容仪表及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并根据《工勤人员工作业绩考评细则》内相关规定通报并处罚。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考评室工作,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考评不公正时,当事人可向考评室、分管领导或局长解释说明,不可当众诋毁、漫骂考评人员;若发生此类事件,考评室有权加倍处罚。
二、按照考评室考评情况及各班组工作量综合评定,每月通报工作人员出勤及在岗工作情况,通报表彰10名优秀工作人员,通报表彰前三名优秀班组,通报批评后三名班组。
第五条 补助标准
一、法定节假日补助: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工作人员每天享受20元值班补助。
二、双休日补助:
1、门卫班(白班)、锅炉组、配电组、消防监控组(含车库组)、车棚组当日值班人员享受20元伙食补助;
2、门卫班(夜班)、锅炉组、配电组、消防监控组(含车库组)当日值班人员享受每天5元的夜班补助;
3、楼内保洁组、楼外保洁组、室内保洁组当日值班人员享受每天5元的加班补助;
4、由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岗位加班人员,享受每天5元的加班补助。
三、出勤补助:由考评室核算职工出勤天数,年底根据当年经费确定出勤补助标准。
四、干部带班补助:带班的干部享受每天10元带班补助。
五、班组长每月享受30元班组长责任津贴。
六、带班干部和门卫临聘人员有节假日、双休日值班补助,但不享受出勤补助。
第六条 奖励办法
一、年内全勤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产假除外),给予年度'出勤优秀奖',奖励400元。
二、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学习,在观念、服务、形象、节能等方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善于分析总结,并能结合班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给予年度'学习创新奖'。
三、工作人员在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且全勤的情况下,每月由考评室推荐,局务会研究决定,当月给予30元的奖励。
第七条 处罚办法
一、工作人员出勤、着装规范及完成本职工作等情况,严格按《工勤人员工作业绩考评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工作人员在一季度内被累计通报批评2次(含2次)以上者,或在年内被累计通报批评4次(含4次)以上者,除执行通报决定外,其本人和所在班组不得参与年终评优。
三、干部实行上下班4签到制度,月底由考评室汇总签到情况,当月累计出现迟到、早退等违纪情况5次(含5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月出现以上情况者,由局领导对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无故不参与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者,按旷工处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五、日常工作或节假日值班期间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如因关闭通讯工具造成工作延误者,扣罚工资20元。
六、工作人员要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计生办公室工作,按时履行计生工作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延误,否则将在当月通报中予以通报批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且给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使单位形象受到影响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适当的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
八、工作人员无故旷工,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班组内成员出现旷工情况,将取消所在班组及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九、因事请假年内累计15天以内者(含15天),每天扣除20元工资,年内累计请事假15天以上者,扣除请假期间全部工资(由单位缴纳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费用除外),并将所扣回工资平摊给同班组的其他在岗人员。
十、因病请假年内累计30天以内者(含30天),每天扣除10元工资;年内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者,扣除请假期间全部工资(由单位缴纳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费用除外),并将所扣回工资平摊给同班组的其他在岗人员。
十一、年内累计停薪30天者,由分管领导出面劝其主动辞职;如当事人不同意辞职,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处罚意见。
十二、停岗停薪期间,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深刻反省,主动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争取早日上岗;在此期间如因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意外事故,我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八条 辞职
一、工作人员因故辞职,应向其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并提交辞职申请。
二、辞职程序:
1、工勤人员提出申请;
2、局务会研究;
3、辞职获准,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到财务室结算当月工资;
三、 辞职手续:
1、移交的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电脑磁片,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证、钥匙及其他公用财物;
2、清算领借款手续。
四、辞职工作人员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九条 辞退
一、因下列原因我局可辞退相关工作人员:
1、因在业务、技术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2、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3、违反国家法律和我局相关规章制度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者;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
二、辞退人员办理辞退手续参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执行后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第9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工 作 制 度
(一)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主任、科长分级负责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科长在主任领导下主持科内工作并对主任负责,科室职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并对科长负责。
(二)实行民主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工作决定。
(三)坚持调研工作制。凡办公室干部,年度力争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一份或与简报二期以上。
(四)实施目标管理制。年初制定办公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量化科室和个人工作责任。办领导负责总目标实施,科长负责科室目标落实,科室各责任人负责工作到位。实施民主评定,半年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工实绩档案,又要与个人分配挂钩,兑现奖惩。
二、学 习 制 度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第一、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办公室学习时间。政治学习由办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安排;业务学习由综合科列出计划,统一安排、实施;党员学习,按党支部统一安排进行。党员、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缺席。工作人员要自觉、认真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二)政治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等。
(三)业务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也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强化自身,增强本领。
三、会 议 制 度
(一)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办公室重要工作。
(二)办公会议:由办领导主持,每月上旬或下旬召开一次,传达和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开展形势教育,听取和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决定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安排工作。
(三)从办公室人员少,且均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以及工作确需的实际出发,支部会和办公室会,亦可合并召开,但务必注重会议质量和效益。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监督机制,保持机关高效廉洁,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二)坚持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承办项目实行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五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及程序办事。
(三)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基层轻车简从、吃工作餐,不大吃大喝,不打工作麻将,不接受项目单位(含业主)宴请、礼物;合理安排接待开支,严禁私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务出差,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五、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发制度
1、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文件,由办领导审核并签具意见后,方可送市委、市政府“两办”或有关领导审签。
2、办公室文件、材料和外发稿(表册)等,由综合科长审核把关,送办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未经办领导审定签字,不能打印和用印(印章)。
(二) 文书运转制度
1、办公室印发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收发的人员做好登记和存档;往来文件和公事信件等由收发人员负责统一拆封、登记,及时送办领导阅批;属科室业务类的,应及时分发相关责任人办理。报刊杂志应做到,及时归类上报夹和按月整理保管。
2、收发人员每周二、五日到市政府文件交换站,领取上级和有关部门发给的文件材料,做好分类登记;对领导审阅后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应按批示及时送交科室经办人阅办,办结收回归档,办结需作文字记录或说明的,亦应规范办理;要妥善保管各类文件和资料,不得遗失和乱传。
3、文件收发、传阅必须及时准确。急件必须在收文
2小时内报送办领导签阅,平件必须在收文2天内分发,若因积压造成延误承办、漏办或丢失、失密等,将追究工作责任。
六、作息、值班及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制度
办公室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勤;凡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有关人员必须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凡遇节假日基层有来办事项,必须及时接待办理。
(二)值班制度
实行办领导按月值班,科室人员按周轮流值班制度。值周的同志负责当日来人来访接待、电话、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以及领导交办事项。凡遇节假日,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值班者要搞好交接班,值班期间若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领导。
(三)请销假制度
1、因事或因病请假者,均须写请假条(不含半天)。半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报办领导批准,同时将假条交综合科负责考勤的同志,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2、无故缺席或不假离岗者,按所耽误天数,扣减津补贴,并写书面检查。
3、职工休公休假,应年初提出休假计划,以便统筹安排。
七、经费管理制度
(一)实行财务报帐制和经费开支预报制,办公室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开支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名并送办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办公室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200元以下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200元以上必须报办领导审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三)严格控制私借公款,杜绝挪用。凡因特殊情况借款,须经办领导批准,并注明归还日期。出差人员借垫现金,返回后5天内结清手续。
(四)报帐员自觉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核实报销原始凭证,及时向会计结算中心报帐,正确反映会计对应科目,确保帐证、帐款相符。
八、公物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自觉爱护财产和公物,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害或有意侵占;凡损害和侵占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二)购置新办公设备,由办领导审定,综合科按照办领导意见办理;办公用品购买,需经办人开列清单报送办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统一购买分发。
(三)办公室小车管理由办领导和综合科负责。凡因公或特殊情况用车,均须办领导同意;驾驶员要确保小车始终处于安全、正常、整洁状态;小车若需要保养和维修,驾驶员必须报经办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在指定专业厂维修。
九、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由办领导负总责,日常工作由综合科按职责落实到责任人。
(二)办公室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守则>,不得向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透露保密事宜,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办公室人员要自觉遵章守纪,要对亲属和子女做好思想教育和法规教育,防止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办领导对科室的保密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安全和综治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坚持节假日值班,对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奖 惩 制 度
(一)凡受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办公室人员,办公室年终将根据实绩给予奖励。
(二)凡办公室人员撰写反映以工代赈工作的各类文稿,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的,办公室将视其数量、质量,给予作者原稿费3-5倍奖励。
(三)凡办公室人员工作、生活出现违纪事件,均视其情节,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每年度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评选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落实好上级有关奖惩规定。
附:①保密守则
②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
保 密 守 则
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 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机密;
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 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
一、要严格按照省、市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办事,不准在各级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以外安排项目立项,使用扶贫资金及填写扶贫贴息贷款确认书。
二、要坚持扶贫资金公示制,不准弄虚作假。
三、要切实按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规定的用途和对象使用扶贫资金,不准改变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用途,或者将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对象以外的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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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四、要坚持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不准向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扶贫基金。
五、要减轻扶贫项目单位和扶贫对扶贫对象的负担,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项目准备费。
六、要坚持廉洁奉公,不准扶贫开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以任何名义使用扶贫资金从事经商,办企业和报销各种费用。
七、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扶贫开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礼品。
八、要认真执行《会计法》,不准以任何形式私设单位小金库,帐外帐,或把扶贫资金拨下去又回收单位私用。
九、要对所有破产、倒闭的扶贫项目进行专款审计,不准国家扶贫资金流失。
十、要执行党政机关与企业脱钩的规定,不准扶贫开发机构以任何形式经商、办企业、搞挂靠等形式收取各种费用。
第10篇 xx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组织人事管理,保证本镇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透明,防止用人的不正之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委组织委员按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党委的领导。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
(三)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情况必须由镇委集体讨论决定:
1、干部职工的提拔、任免、奖惩;
2、干部职工内部分工调整;
3、镇委、镇政府及镇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4、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四)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按《德庆县镇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中层以下职位综合考评定岗的实施办法》执行。
(五)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坚决服从。不得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不得撒野耍横拒绝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讨论人事任免、人事调动、奖惩等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私自传播。党委讨论人事事项具体细节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扩散。否则,追究泄密者责任。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逐步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选拔征用干部职工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二、会议制度
为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原则,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精神,对全镇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对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抓好党的建设,指导本镇各种组织的活动。
2、主要内容
(1)讨论决定涉及全镇发展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审议全镇重大的经济项目、重点工程,对本镇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
(2)审议镇纪委、镇人大提出的重大问题。
(3)审议镇政府提出的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计划、规划,重要的政策、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事项。
(4)审议镇各个工作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
(5)讨论干部职工任免、奖惩等事项。
(6)审议镇委工作报告及向上级党委报告的有关问题。
(7)审议和批准其他需要镇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3、制度和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题由镇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前确定。
(3)党委会由党政办负责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的纪要或文件由组织委员送分管副书记审核,报书记签发。其他有关讨论上送或下发的纪要和文件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书记签发。
(二)镇长办公会议
1、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委会精神,研究和决定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处理突发事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各副镇长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2制度和程序
(1)镇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必要时镇长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由镇长或副镇长主持。
(2)会议议题由镇长确定。各副镇长提出的议题,经镇长同意后列入议程安排;各办提交的议题,经分管副镇长审核呈报镇长审定后列入议程安排。
(3)参加会议人员为副镇长。也可根据会议需要由镇长确定其他人员。
4、党政办公室负责镇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镇长办公会议形成的文件或纪要统一由党政办审核,报镇长签发。
(三)书记碰头会议
书记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工
作,为镇党委会议的召开作准备。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或有关委员。
(四)民主生活会
镇班子成员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目的。会议由镇委书记主持,并要做到会前广泛征询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会中要根据干部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会上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五)镇班子会议
镇班子成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对全镇重大工作、部署各阶段中心工作进行研究。参加人员为镇委委员、镇人大正副主席、镇政府正副镇长、镇纪委书记。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
(六)镇班子扩大会议
镇委扩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围绕镇的中心工作总结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班子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各办主任、各有关站所负责人等。
(七)干部职工大会
干部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部署有关工作任务。会议由书记或镇长主持,也可书记、镇长授权相关副职主持,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含临工)。
三、工作制度
为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班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各时期工作特点,统一到党政办签到考勤或各部门分别签到考勤(由镇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开会或因事请假,要报告考勤记录人,否则,误作缺勤登记后果自负。
(二)坚持值日
各部门每天均要安排至少1人值日。值日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清洁本部门内务、接待群众办事、来信来访。部门办公室要保持整洁,文件、书刊、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丢烟头、乱掉垃圾、乱倒茶水。窗口部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国土所等)还要保证有熟悉业务人员圩日值日,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三)坚守岗位
机关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的,要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暂离岗位半天以上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作负责
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要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对群众办事、来信来访要热情服务,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办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热心引导;自己不能办理或答复的,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五)严守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准利用工作时间从事打麻将、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自觉遵守镇委、镇府制订的人、财、物管理制度。无论何时何地,凡接到本部门或党政办的电话(传呼),均及时听(复)电话。
(六)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执行,每月(或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书记、镇长、党群副书记。必要时可进行内部通报。
四、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一)实行上班签到考勤制度
一般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须在每天早上8点15分前到党政办签到考勤。经主管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可以补签;无故迟到的,不得补签,但作出勤登记。特殊工作时期或部门工作需要,不便统一签到考勤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签到考勤。
(二)坚持请假制度
1、镇委镇府一般干部职工因事请假的,须按如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请假在1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请
假超过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由党群副书记审批。
2、镇委镇府部门负责人因事请假的,须按如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请假超出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由党群副书记审批。
3、镇班子成员(含副科以上干部)因事请假的,一律由书记审批;书记不在家的,由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可电话向书记、镇长请假。
4、凡请假均要填写请假单,一份部门存查,一份交回党政办备案;因急事请假的,未能事前填写请假单的,假后要补填。
(三)严格处罚规定
1、每月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5次以上的,扣当月津贴50% ;全年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30次以上的,扣当年年终奖金50%;全年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到60次以上的,扣当年全年奖金。
2、凡无故缺勤的,作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当月津贴50% ;全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扣当年年终奖金50%;超过10天的,扣当年全年奖金;连续旷工15天的,按有关人事纪律予以辞退。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无故不到位的,或到位但不听指挥的,按缺勤处理。
3、每月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名后于次月3日前送党政办统一核实登记。如发现有缺勤和迟到、早退达到处罚次数的,由党政办于次月5日前报主要领导审核后送镇财会办理。
五、大院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大院内整洁美观,舒适宜人,安全有序,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绿化、美化、净化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做好大院保洁工作。
大院公共卫生由党政办负责,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负责,大院宿舍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每天均要打扫卫生,保持整洁。各部门办公室还要注意文件、书刊、资料及办公用品的摆放,保证室内整洁、干净、美观。不得在大院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乱放杂物。不得从窗口或阳台向外丢垃圾、杂物。大院内不准放养禽畜,宿舍区不准烧木柴。大院内边角闲地不准垦地种菜。
(二)自觉爱护花草树木。
大院内的一花、一草、一木,大家均要爱护,任何人不得无故折摘,残踏花草、树木。机动车辆要按指定道路行使、指定地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在绿化草地和走廊过道等地方。遇到有破坏绿化行为,要敢于制止和及时报告党政办。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要支持、配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上班时间,实行大门通行,方便群众办事;非上班时间,实行小门通行和来访登记,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镇府大院。大院门口锁匙严禁外借他人。镇府大院宿舍仅限大院干职(房主)及其近亲家属居住,不得外借、外租他人居住。
(四)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办公大楼内,不得高声谈笑、大声喧哗、随意打闹,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休息时间(晚上11点正到次日6点30分、中午12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大院内不得喧哗 打闹,电视、音响及娱乐活动要控制音量,不得妨碍别人休息。
(五)严格饭堂管理制度。
大院干部、职工在饭堂就餐的,要在上午10点30分前,下午4点30分前挂好饭牌。超过时间挂牌的,饭堂有权拒绝为其开饭。饭堂的餐具、炉具、煤气、水壶、台凳、柴、米、酒、油、菜等一律不得私自取用。如需借用的,需征得饭堂和党政办同意,作好登记才能借用,用后要及时归还。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饭堂物资管理,遗失追究饭堂工作人员责任。
本制度由党政办监督实施,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并教育好自己家属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x~x元/次的处理。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增收节支,增加镇府经济收支管理透明度,搞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财务监督与审批制度
; 1、镇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和财政结算中心。财务监督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财政结算中心主任等组成。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镇府及各部门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调任、离任干部进行审计。各部门每月收支平表由主管领导签名后,于次月10日前报监督小组成员各一份。财政结算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结算中心负责按规定规范管理镇财政资金运作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2、镇府日常经济开支x万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批;超过标准的,由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书记、镇长联签审批。每张支出凭证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才能入账报销。
3、镇府各经济口线部门实行统收统支,部门不设会计,只设报帐员,部门账务由镇财务负责。各经济口线部门要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在提成返还的业务经费中,部门内部的业务开支x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x元以上的,由镇长审批,支出凭证要有3人以上签名。
(二)接待开支制度
1、按照对口接待:
有经济收入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接待,其费用自理。其他业务接待和书记、镇长交办的由党政办负责接待的,由镇政府负责接待费用。
2、镇内公务接待原则上在镇府饭堂就餐。如确需到饭店、酒家就餐的,须事前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主任陪餐并签字。
3、接待标准:
(1)**镇府饭堂就餐的每人每餐定额标准为:处级干部x元、科局级x元、股级x元、村委会支书主任x元、其他一般干部x元。(早餐标准为正*的1/3,下同)
(2)在镇府饭堂以外**待的餐费标准为,接待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x元,科局级每人每餐x元,一般干部为每人每餐x元。
4、公务接待一般不送礼品。如确需要送土特产的,必须请示书记或镇长同意,并由党政办负责办理。部门接待的,要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由部门自行办理。否则,由承办人负责有关经济责任。
七、公物管理制度
1、集体固定资产管理。会计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纳入财务核算,凡固定资产的购进、转移或调出,都要及时登记。
2、年终全面盘点一次,做到帐簿和实物相符。 如有物资损失、损坏,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完善保管使用的审批手续。
4、确立维护公物意识,不准个人无偿占用、贪占公物, 如若发现,当众“曝光”还要收回公物。
5、企业的固定资产,要执行有偿使用,以保证资产增值。 比如租赁、承包都要签订合同,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八、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节省开支,使车辆管理使用纳入正规化轨道,制定本制度。
1、镇政府所属车辆原则上统一由镇党政办管理、调配。
2、镇副职领导、各部门在镇内的公务用车的,原则上应以摩托车为主。因特殊情况确需党政办派车的,提前向镇主要领导申请,获得同意后由党政办派车并填写油单,指派司机。超出镇范围公务用车,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会议用车除外),由党政办统一派车。
3、意外事故处理规定(如车辆的损坏、维修,人员受伤治疗费等)。
(1)凡经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安排的,均由镇政府负责处理。
(2)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或党政办没有安排而擅自用车的,一切责任(含经济损失)由用车人和司机共同负责。
4、车辆的维修和购置零件规定。车辆需维修时由司机把维修部位报党政办,党政办呈报镇委书记、镇长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维修厂。修好后,司机签名作证明,由镇政府财务到维修点交费;需购置车辆零配件等物品的,由司机报党政办,党政办呈报镇委书记、镇长审批后,才能购置,否则自负。
5、镇政府车辆一般情况下实行定点凭油单加油,其费用和维修费用定期公布。
6、车辆在中途若需补维修或加油
车人员签名方有效,否则自负。
7、司机应自觉
加强车辆保养工作,做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
第11篇 机关事务服务处电梯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服务处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二)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2.范围
(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日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二)职责
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5)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6)组织、督促维保单位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8)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9)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三、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2.范围
(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担任。
(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三)安全作业规程
1.电梯在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担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9.紧急救助措施
(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二)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锡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处
2023年4月25日
第12篇 j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类。
(一)事前报告的内容:
1、本人和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含实物和货币)的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的情况。
2、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含赴国外、境外读书)。
3、本人离婚、离婚后再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领养子女、与外国人及境外人员结婚情况。
4、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的情况。
5、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汽车、亲友赠送车辆及本人借用车辆的情况。
6、本人公费或自费学习驾车技术和驾驶车辆的情况。
7、组织找谈话明确工作调动后,在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期间,利用原职务作人事、大额财物处理等重大决定的情况。
8、工作调动后,随调动带走公用物品的情况。
9、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10、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前报告一般须提前20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见附表),其中本人享受房改政策及因公出国(境)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事前报告的事项一般需由组织审核后再办理,特殊情况的需向组织说明。
(二)事后报告的内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3、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企业参股入股的情况。
4、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尚未调查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
5、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后报告一般须在事后一周内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报告程序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单一报制。
(二)报告人本人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一式三份,报局党委核实并签署意见,二份报区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室,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境外活动及表现情况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按出国政审有关规定办理。
(三)事前报告中需要组织审核的事项,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两家负责,必要时报请区委同意。一般在10天之内由区纪委答复。
四、报告要求
(一)全局领导干部应消除思想顾虑,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配合组织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克服无所谓思想或怕麻烦的心理,对重大事项坚持先报告后办理。
(三)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报告时,必须将报告的重大事项说清楚,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不得隐瞒重大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四)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对不能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五、报告监督方法
(一)实行报告人办事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二)建立办理事情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要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四)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纪律处分
(一)已构成违纪
1、对直接领导人追究党风廉政责任。
2、对班子集体扣减当年党风廉政考核分。
3、本人接受纪律处分。
(二)未构成违纪但情节严重,经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中发现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委、纪委,组织上将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局党委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扣减该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考核分。
(三)虽未构成违纪,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其批评教育,本人应在局内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情节较轻的,组织上指出后,本人必须立即整改,同时须将隐瞒不报的情况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