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装修管理手册-安全防火装修期限
小区装修管理手册:安全防火、装修期限
第五章安全防火要求
1、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市消防局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
2、所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均为该施工场所消防负责人,需签《万豪世家小区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所有进入万豪世家小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每100平米必须配置一个4kg灭火器。
3、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凌乱,布线、接头、插板均需符合安全标准,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责令停工整顿,直到符合要求方可重新施工。
4、施工单位若需动用明火或带用火器具进入小区,需先申请《明火动用许可证》方可作业。施工单位在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时,应做好防火安全措施,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有权监督执行。
5、禁止在灯具旁(特别是房屋内装饰的射灯下面)堆放任何物品,以免因射灯温度过高引起火灾事故。
第六章装修期限
1、小区的装修期限一般为90天。
2、在规定期限内如未能装修完毕,须提前三天向物业服务公司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3、如因特殊原因,办完装修审批手续后不能按时施工,须提前一天到物业服务公司客服中心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装修报停手续,停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应将《室内装修许可证》交回重新办理手续。
第2篇 蓝湾物业小区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班
蓝湾小区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班)
1、目的:加强对小区装修户的管理,规范装修管理制度。
2、范围:**蓝湾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楼层巡逻安全员必须对装修户装修情况全面了解,每天需对装修户的 《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工程施工责任书》进行验证和检查,巡查时间为早8点至晚上22点,巡查次数每天不得少于1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纪录表》上进行记录,《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须张贴在装修现场。
3、2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已经过期的证件要予以回收并及时通知管理处。
3、3检查施工场地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向装修户讲解相关消防知识,防止火灾的发生。
3、4检查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申请表》所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通知部门负责人处理。
3、5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检查作业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禁止装修队在装修现场生火做饭。
3、6深圳市规定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时至12时及14时至19时。巡逻岗须对装修户的装修时间进行检查,发现超时施工者应立即制止。对于无证留宿者,应予以劝离,并督促尽快往管理处办理相关的留宿证明。
⑺监督施工人员只能使用货梯和指定的通道进出及搬运材料等。装修人员搬运垃圾只能在晚上18点后进行,禁止装修队在清运车进场之前,把垃圾搬出户外。
⑻制止装修垃圾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运完后,检查清运垃圾的通道墙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设施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装修检查人员处理。
第3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安全管理部分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之安全管理部分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出入必须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并接受保安员和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工人办证需填写《业主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并有业主/负责人的签名确实),办证人员每人需带两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再到保安部按手指印(按后申请表上必须有保安员签名确实),办理好以上手续后,业主/负责人带同已核实的申请表和办证人员的一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注:凡办证及退证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办理,其他施工人员绝不受理);
2.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进场证》正本挂在本单位的门口处,施工完成后交回管理处(遗失施工进场证要罚款100元)。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夏季),或上午八时至晚上六时(以冬季入黑时间为准),节假日、早上九点前及中午休息期间,施工不能产生噪音,施工过程不得占用公共场所(或其他单位)。并为了住户安全着想,施工人员晚上七时后不得在单位内停留或住宿。因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任何事故,业主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管理处有权责令违规的施工队伍立即停工并撤出区外;
3.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一支家庭装灭火器;
4.为维护小区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小区内业主和住户利益,凡所有在小区内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不准在施工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
(2)在施工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生火、电炉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将立即没收;
(3)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以免滋生蚊虫,影响区内环境卫生;
(4)不准在施工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在施工单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7)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切勿跨越围栏,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部门规定,佩戴好出入证,并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的检查;
(8)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单位外走动,穿着要整齐;
(9)严禁采摘小区内花果及损坏绿化环境;
(10)严禁在小区内向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其宣传资料,并处以罚款;
(11)若同属一间装修公司或同一施工负责人的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同时进入申请》,但在没办理该项手续前,施工期间,未经管理处同意(或开具放行条)而越区工作者,立即没收其入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2)不准在区内骑自行车搭人;
(13)凡进区一切车辆要按照区内指定停车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如楼梯口、公园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若多次违反者,我处有权交由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