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配电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系统安全。
4、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与本硐室无关的人员入内。
5、认真填写各自记录,保持硐室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准在硐室内存放任何杂物。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运行。
7、掌握设备状态,观察仪表变化情况,坚持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