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管理
(1)巷道贯通必须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通风部门在巷道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掘进巷道距贯通巷道20m前,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在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以保证贯通准确无误。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如采两个工作面相向掘进,在相距30m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掘进面,以免引起严重冲击危险。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有监测系统的矿并迎头要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同时在贯通前每放一次炮都要事先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面且证明已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准放下一次炮,直至贯通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