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1)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应停电;检修时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3)部分停电作业,应设置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4)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不准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5)操作时,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时检验;保护整定合格;记录填写认真。
(7)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胶带道、绞车道、双层作业有措施。
(8)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分按时保养。
(9)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有标牌且标牌与实际相符。
(10)定期检查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是否失灵。
(11)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不得强行送电。
(12)局部通风机有安全防护装置。
(13)各种入井管线、接地装置要定期检验。
(14)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6)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立即处理。
(17)在井下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18)井下供电设备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9)不得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