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标及保障
1.安全管理原则
以安全生产作为标准化管理重点,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有关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目标
结合工程的自身特点,根据多年的施工实践经验,确定工程的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一套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安全保证、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等措施,并采用有效的组织方式和监控手段,确保工程的安全目标。
3.安全管理内容
3.1.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分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各分包在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工作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协调。
3.2.安全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上岗证制度,特别是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按国家、上海市培训证明上岗。
3.3.安全管理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负责整个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根据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落实专职的安全管理员。
3.4.安全技术措施
在编制正式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人员向安全员、施工人员(包括管理和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5.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现场施工应达到安全条件,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下列要求:
(1)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护措施。
(2)对于事故易发区,设置专项的安全设施及醒目的警示标志。
(3)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调整安全防护措施。
3.6.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1)安装前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使用。
(2)使用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合格后使用。
(3)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3.7.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
(1)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2)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要求。
3.8.施工中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3.9.施工人员作业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下列安全要求操作:
(1)按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3)发现异常,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3.10.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建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标准应及时进行纠正。
3.11.安全监督检查
由安全监督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3.12.其它
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评价、处罚办法,为执行安全管理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4.安全管理的组织、制度、条例、标准及责任制体系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及安全管理的内容要求,编制安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条例、标准和责任制。
4.1落实总承包安全管理责任,成立项目施工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
4.2所有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纳入总承包的安全管理网,并应与总承包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4.3总包将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制定有关遵守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各分包单位除了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建委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总包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分包的安全技术方案,根据总包要求,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完善。
4.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专业防火、防盗、防冻及动用明火,临时用电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按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责成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5专业分包按总包划定的条块,认真做好材料堆放、设备和机个存放、宿舍管理等文明施工方面工作。
4.6审核大型设备进场、吊装的实施方案,并在安全生产、场地使用上进行协调安排。
4.7月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4.8组织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进行轮流值班制,进行互相监督。
4.9所有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总包安全部门的同意,而各分包自行建立的安全设施在解除时,也应征得各分包安全员的同意。
4.10为了统一管理好各作业人员,将对作业人员发放通行证,所有作业人员都应持证上岗。
4.11在每个施工层面和加工区设若干灭火器,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的培训,以便正确使用灭火器。
4.12在每个施工段设消防龙头,一旦发生火警,立即起动高压泵,将水抽到所需区域。
4.13各分包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效的防火、防毒、防暴的措施,并报总承包审愎批,各种危险物品按规定堆放,并指定看管人员,以防失窃。
4.14各分包商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向总包提供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便于总包监督。
4.15为了便于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安全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佩带标记,各分包单位也应有安全值日人员佩带标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