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吊雇用时安全管理
一、吊车使用规定
1. 应使用资质的单位吊车。
2. 行车工、起重工持证上岗,操作规程上墙。
3. 行车每两年检验1次,查看检验证明。
4. 行车工应从专用的梯口上下,各种标示准确。
二、定期检查规定
由于一般对外租用,所以只要在使用前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注意事项。
三、吊车吨位选用规定
根据现场施工环境的不同,尤其是旋转半径,即作业半径,正确估算吊车的应用的吨位。
四、安全注意事项
1、钢丝绳
(1). 一条钢丝绳在一个捻节内磨损及断丝数不得超过标准、不得缺油。径向磨损或腐蚀超过原直径40%时,不论其断丝数多少均应报废。
(2). 钢丝绳有硬伤、打结、麻芯外露、变形、断股、退火等情况应报废。
(3). 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的尾端应有两个卡子卡牢,钩头放到最底时卷筒上钢丝绳至少留有3圈。
2、滑轮
(1). 转动灵活,无裂纹缺损。
(2). 滑轮径向磨损不得超过25%,轮槽壁磨损不超过30%。
(3). 滑轮组应有防跳绳装置。
3、吊钩
(1). 钩体、横梁和轭板不允许有裂纹。
(2). 负载时吊钩不应有永久变形。
(3). 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10%,不允许补焊,开口度不得超过原来的15%。
(4). 钩头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应报废。板钩心轴或衬套磨损达50%应报废。
4、制动器
(1). 工作时稳定可靠,并根据闸瓦的磨损进行调整。
(2). 制动器所产生的制动力矩应能支持额定载荷的1.25倍。
(3). 制动器各转动环节应经常润滑。
5、夹具
(1). 由专业、有资质的厂家制造。
(2). 每班都要检查,确保完好、动作灵活。
(3). 严格按照规定选用适当的钢丝绳和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