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05年以来,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监督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初步统计,2005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包括各专业建设工程)共发生事故869起、死亡960人,与2004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0.6%和29.4%.其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范围内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416起、死亡497人,与2004年同比分别下降25.58%和25.04%.但是,全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带着感情、创新制度、提高效率、加强合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安全生产指标。
加强调查研究善用数据说话
05年以来,我部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查找和整改问题,强化了调查研究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共进行了8项调研,包括各地各类开发区管理现状、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情况、各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发生事故的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情况、2004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005年各地安全工作计划和控制指标情况、各地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情况等,为搞好下步工作奠定基础。各地也要对本地区的有关情况深入调研。
理清责任范围强化责任体系
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求,当前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必须及时理清职责,清晰界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控制监管部门,建立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
第一,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来看,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当然的控制指标落实主体;政府担负着维护公众安全和利益的重任,应当建立“责任政府”的意识,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第二,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关系来看,纵向上要明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及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三个层级职责应当各有侧重;
第三,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个职能机构的关系来看,横向上要明确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职责。
第四,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来看,也要依法分清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建设、铁道、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为此我们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筑业部分,向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五个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初步形成了《各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草案》,但仍存在着一些诸如冶金、化工、电力等专业工程以及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明确。对此,我司已经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做了沟通并正在向各地调查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