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管理
1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和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
三、职责
(一)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一)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
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年度综合考核。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三)各部门,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各考核组织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六、考核频次
(一)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二)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年度综合考核。
(三)各职能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四)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七、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 现场了解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三)非生产系统部门负责人考核后分数应乘以0.95的调整系数。考核分数低于80分或该部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度安全奖励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织应及时向安委会进行汇报。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五)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八、附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与考核标准(试行)
1 本考核标准实行打分制,总分为250分。
2 发生事故未遂、车间事故、轻微事故的单位,视严重程度及造成影响,扣除事故责任单位50——100分/次,发生小事故及以上事故,一次性扣除250分。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加倍扣除。
2 职工全年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出现轻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50分,重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 100 分。
4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每发现一人次扣 10 分;
5 职工检维修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6 岗位人员应正确使用气体防护器具, 查出一人次不会使用扣5分;
7 岗位人员应正确熟练运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处置事故险情。查出发现一人次对事故处理预案不能正确运用或回答预案相关问题扣5分;
8 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扣5分;
9 安全活动日开展正常,规范,记录认真,无漏项。发现缺少活动次数扣5分;记录台帐无单位领导签字或记录不规范扣5分;
10 按规定审批危险作业票证“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查出一处违反规定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