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因法则看油轮安全管理精细化
“海因法则”(heinrich's law)是根据国际上工伤事故概率统计分析得出的一项安全法则。该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轻微事故,每个轻微事故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约有1000个事故隐患,也就是说众多微小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只要任其发展都有可能酿成一起重大事故。这一法则虽然是为保险公司提供经营思路,但它所揭示的“事故背后有苗头,苗头背后有隐患”的规律,却适用于众多行业。就本次论坛主题“中国油运安全”而言,“海因法则”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要避免一起油轮的重大事故,就要从消除无数个事故隐患做起,这就必须要抓好一个个细节,必须要推行油轮安全管理精细化。
一、细节控制着眼点:消除“万一”,需抓“一万”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海因法则”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经历一个从隐患到苗头到小事故、最后到大事故突发的变化过程,这是从量变积累到质变的暴发,实际是从“一万”到“万一”的演变。如果清醒之弦紧绷,警钟长鸣耳际,那么即使有一万次危险,也可以一万次化险为夷。然而,哪怕一次疏忽大意,哪怕一次违章违纪,就可能让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付诸东流,前功尽弃。所以,一万次并不可怕,怕的是万里有一。
对于油轮管理而言,如何防止“万里有一”,真正做到万无一失?“海因法则”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这就是坚持油轮安全管理精细化,通过抓好一个个细节来扼制一个个事故苗头和隐患,以“一万”消灭“万一”。1:29:300:1000,这些数字看似枯燥,但它是从无数灾难中总结出来的血的教训,它揭示了一个道理:许多触目惊心的事故都有都是由许多不起眼的“小违章”“小过失”“小疏忽”引发的。故此,在油轮安全管理中,需要至始至终抓细节,抓隐患,抓苗头。
例如,我们中海油运在消除隐患、抓好细节方面,主要立足于船舶自查,根据公司体系要求,由船员对船舶设备状况、操作状况、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未明确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教训未吸取不放过),落实整改;并通过船舶自查自纠方式及时消除隐患,对于部分船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则通过公司岸基支持予以解决。此外,还以外部检查为促进方式。应该说,集团以及国际大石油公司对我司油轮均有安全检查,这对提高油轮安全管理水平大有裨益。不过,为了确保船舶检查的连续性,全面性,对于船舶缺陷隐患,我们主要还是依靠自查来发现并及时消除。抓细节、查缺陷为我们油轮船队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保证。
中海油运自组建十多年来,尽管船队规模扩大了2.7倍,vlcc船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尽管航线越来越长,航行海域越来越复杂,安全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但我们依靠精细化管理,始终保持了平稳的安全局面,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连续11年实现船队psc0滞留,安全面均超过98%,近5年来更连续达到100%。
二、制度建设落脚点:莫把“强化”当“墙化”
“海因法则”带给我们的另一点启示是:要推行油轮安全管理精细化,就必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并确保严格执行。要想把事故隐患控制住并消灭在萌芽状态,首先要扎扎实实抓制度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油轮安全管理精细化就是要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力到位。要让制度从墙上走下来,从文件与图表中走出来,让规章制度落地生根。就总体而言,我们中国的油轮船队管理,或许不缺少有魄力的领导者,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或许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管理体系如船舶安全体系sms等,在执行力上都有待进一步加强之处。
应该说,从制度的“墙化”到执行力的“强化”,应是我们油运企业抓好安全管理的重点。例如,为了提高执行力,我们中海油运注重从三个方面抓起:一是抓好公司的月度和年度安全指标考核,以考核为手段加强执行力的监督;虽然从表面上看,考核的是一项项安全指标,但每项指标的后其实是一项项制度,一个个流程,只有提高了制度与流程的执行力,才有可能完成指标,因此,我们坚持科学制定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等各项指标考核办法,以此带动执行力。二是确立“赢在中层”的理念,重点抓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利用中层干部考核、测评等手段促进执行力,通过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等制度改革强化执行力,借助企业论坛、中心组扩大学习、领导干部培训等平台,培养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意识。三是注重增强安全意识和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准则,借助《中海油运员工手册》及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修订了岗位职责,通过航运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通过船舶安全文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船岸职工的行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