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扩建、改建工程安全管理的思索
由于受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所约束,实施扩建、改建的输变电工程与新建输变电工程相比,安全管理的难度明显加大。从理论上讲,如果扩建、改建设备在启动前一天接入系统,现有的安全组织措施及安全职责已够全面、够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设备可靠性考核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电网优质服务承诺的需求,特别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调度部门批准母线停运的次数和时间,已大为减少和缩短。为此,往往在扩建、改建等工程施工任务基本完成,但未正式验收启动之前,就将扩建、改建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接入系统,并与运行的设备维护工作配合运作、统筹安排,以减少设备停运次数、时间及倒闸操作的次数,提高安全可靠性。然而在安全管理上却带来了工程承包方、设备运行及维护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如何划分安全职责及如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针对扩建、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 1 管理内容与方法
1.1 在扩建、改建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承包方承担与该工程有关的安全责任,并按有关安全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 未与运行(备用)设备(包括二次设备,下同)相连接的设备;
(2) 与运行(备用)设备部分连接的设备;
(3) 虽然与运行(备用)设备全部连接但未办理验收终结手续的设备。
1.2 在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凡是在与运行(备用)设备全部连接或部分连接的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应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是由该工程主管单位公布的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人员。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按上级调度规程关于设备变更(扩建、改建、更换等)申请单的要求,在新设备投运前20 d或设备变更前10 d向局调度部门填报设备变更申请单。调度部门应在接到设备变更申请单7 d之内下达命名、编号,施工单位至少应做到悬挂临时标示牌,严防人员误入带电间隔。
1.3 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涉及到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二次回路时,应办理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监护人必须由工程主管单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而工作负责人则由施工单位相应人员担任。如因扩建、改建工程造成运行(备用)的二次回路等发生事故、障碍,则工程承包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对于土建、绿化等不涉及电气一、二次及远动、通讯设备的工作,可办理外包工工作票。
1.5 扩建、改建工程结束前,涉及设备状态改变等有关事宜,由扩建、改建工程的相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扩建、改建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将设备转为冷备用,并与验收组负责人共同履行终结手续。双方在验收卡中分别签字,并移交给运行单位(运行单位接收人也应签名办理终结手续并向当班调度汇报),安全管理职责随之移交给运行单位。对于启动、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设备缺陷,应由该工程承包方负责处理。
1.6 投运前应确定联系人,协调技术准备工作(如线路测试工频参数等)的有关事宜。如设备已办理施工验收终结手续,则设备状态的改变必须通过运行单位并办理工作票,而运行单位必须履行工作许可人职责并在工作结束后将设备转为冷备用状态。
1.7 涉及与运行(备用)设备部分连接或全部连接,但未办理施工竣工验收手续设备的有关变电设备的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但设备运行单位必须予以支持配合),并经设备运行单位许可人检查后履行工作票手续,严禁无票工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状态和安全设施。
1.8 主管扩建、改建工程的单位,其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类别,履行相应的施工工程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2 检查与考核
在明确了各方的安全职责之后,安监部门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如因扩建、改建工程原因造成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事故、障碍,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及分公司、省(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对照施工安全协议书,按责论处,严格进行考核。
由于扩建、改建输变电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较多,因此在开工前必须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安全职责,特别是涉及扩建和改建设备全部或部分接入系统而未正式验收之前,必须把安全措施及安全职责落到实处,为扩建、改建施工工程安全竣工提供必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