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研究所实验室管理安全规则
1. 实验室使用的汽油、柴油、天然气、各种代用燃料、各种气体,在采购之前必须填写危险品登记表,由实验室主任认定后并指定存放地点方可采购。
2. 实验室不得过量存放危险品。
3.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4. 从地面油桶向高位油箱输油或在使用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危险品泄漏;
(2)周围不得有动力机械工作;
(3)不得接插电源;
(4)不得有金属撞击;
(5)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6)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5. 起重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学生和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使用;
6. 研究生在发动机台架上做试验时,须由工程师或技工安全检查后方可开车;
7. 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教职工、研究生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 内燃机研究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每位教职工、研究生对安全隐患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或向所长、书记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