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 机电科是全矿机电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对全矿机电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在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三大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安全工作。
2. 负责协助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编制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机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在现场组织落实。
3.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 负责全矿高低压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负责对新采区、新工作面的合理供电设计,完善机电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到灵敏可靠。
5. 负责采区、采掘供电分开,完善瓦斯重点管理区双风机双电源和风电闭锁制度,检查采区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
6. 负责全矿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防爆电气设备、阻燃皮带、电缆的下井验收,确保不合格的不准下井使用。
7. 负责按集团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组织全矿机电标准化达标工作,切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8. 定期召开机电专业会,安排部署机电安全工作。
9. 出现机电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