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抓好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对矿井机电事故及时参加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负责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三次。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查运输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工区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机运专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对掘进专业有关机电方面的规程措施进行把关审批,对不符合机电安全规定的不能签字通过,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对有关工区的技术指导工作。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工人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负责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皮带的安装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带、电缆下井关。
(7)负责井下低压安全供电,合理供电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回撤的负荷审批。负责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
(8)完成月度下井考核指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