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4)34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在燃料运输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把与综合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燃料运输部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本部门员工的工资、奖金、三项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和部门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的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日活动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按时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阻止。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正、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
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运输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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