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技部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依赖行业特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管理职责,严把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条件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标准关,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监督,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考核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制。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例会,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验收整改结果,消除事故隐患。
五、定期对本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安技部按照《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八、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协调事故处理:提出对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肇事人员、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九、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及时填报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
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