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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CO.,LTD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CL3-08-02 版 本 号: D
编制:审批:
日期:日期:
修 订 记 录
1 目的:
明确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已出现的人身安全事故作出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制造部负责生产安全日常检查和对违纪人员的处理。 3.2 管理部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
3.3 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日常的检查督导,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 3.4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加强防范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4 工作内容:
4.1 人身安全行为准则:
4.1.1 进入生产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穿裙子、披头发,
衣着不整进入生产现场。
4.1.2 在生产区应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严禁追逐打闹、聊天谈笑、大声喧哗。 4.1.3 严禁溜岗、串岗,他人工作时,严禁在旁干扰,更不许擅自加入操作。
4.1.4 当需多人同时操作一台机床或运输工具时,必须明确固定的一人负责指挥,不得多
人乱指挥或擅自单独无号令行动。
4.1.5 员工必须凭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
作,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时不准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床设备。
4.1.6 非电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配电房,不准操作任何配电柜、电闸和不属于自
己设备的电闸开关。
4.1.7 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开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严禁非电工人员
擅自拆卸和修理电气设备。
4.1.8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无插头的电插板,电风扇及其他电动工具,严禁使用
无罩无盖的电闸和开关。
4.1.9 严禁擅自拆除设备的防护罩和安全保护装置。
4.1.10操作机床时严禁连车、踩连冲,放取工件时脚必须离开脚踏开关板,手不得伸入冲
压危险区,必须使用镊子、夹子等辅助工具取放工件。
4.1.11维修设备、装模、调模、修模时必须停机并切断机床电源,安装调整完毕后应清点
工具等物料,不可遗留在设备、模具内,并用手盘转一个单循环验证无问题方可试
篇二: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能被别人伤害。”
4、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6、做好防寒、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对从事试验室、控制室、电气焊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8、与新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等。
第2篇 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影响人身安全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技术管理措施分析
安全风险因素:
(1)爆破施工产生的安全风险,主要为爆破方案不当、施工落实不当、对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不当等。
(2)高处坠落的风险,孔口围护栏安装不牢、围护高度不够、孔口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出入孔桩的安全梯、安全绳突然断裂或脱落,挖空结束后或暂停施工时,未对井口加盖和设置防护栏,导致作业人员失足掉入孔内。还有孔内高处、地面孔口的物体不慎坠入桩孔中,导致安全事故。
(3)来自缺氧和有害有毒气体的安全风险,排风换气不及时或不充足,导致孔内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标,对孔内人员安全造成伤害。
(4)来自电气设备的安全风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
(5)坍塌:护臂施工不及时,造成孔壁坍塌,对人身造成伤害。
技术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去施工,针对不同地区、地质情况、岩层倾向、制作和周围情况设计不同的爆破方案。在离公路或周围房屋比较近的爆破区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地防飞石措施。
(2)第一,随时对桩孔锁扣距离地面的高度、防护围栏安装的牢固情况、起吊钢丝损耗或断丝情况、应急设备的就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第二,对作业人员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对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照设计复核地质情况,如发现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监理、设计单位联系,由设计单位做设计变更。对于长期未施工的桩孔,恢复施工前,应采取通风换气的方法对孔内进行检查和置换,只有经过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孔内施工。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及拆除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专职电工负责。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其周围不得有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凡是从事于使用电气设备、工具、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电工跟班作业。
(5) 为防止孔壁开挖出现坍塌事故,施工过程中应对开挖后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对混凝土护臂施工质量控制,确保护臂厚度、强度满足设计规定。
第3篇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员或维修人员侵入线路检查维护设备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了解该线路是否有调车作业,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后,并在有专人防护,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黄马夹;在喷洒装置上部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他人员严禁上线路;
2.搅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搅拌工在用加料机加料时,严禁用手扒料,以防将手搅伤;
4.在开启或关闭加料及搅拌电机前,须由两人共同确认电机周围无异常情况方可开启或关闭电机,在开启输送电机后须由一人严密监视搅拌罐内液面情况,发现液面过低时应立即由另一人关闭电机,以防潜水泵烧毁,造成人身伤害;
5.开关各阀门前,必须检查阀门周围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操作;
6.搅拌工上储存罐顶检查液面高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钩一头钩于安全带上,一头钩于罐体扶手上,方可在罐顶进行工作;
7.锅炉工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按时检查锅炉状态及水温情况,防止锅炉出现干烧状况。
第4篇 铁路公安处人身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安处民警队伍人身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增强民警的人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处成立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由公安处处长、政委任组长,分管治安工作副处长任副组长,其他处领导、组干科、宣教科、督察大队、办公室、治安支队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组干科(联系电话:******),分管治安工作副处长兼任主任,成员为组干科、宣教科、治安支队、督察大队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铁路公安处全体干部民警,以及保安、护路联防队员等。各科室、所队(含保安公司)等部门必须坚持“管队伍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铁道部,广州铁路集团、公安局,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人身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职权:组干科为本办法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民警安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宣教科负责对全处民警年度教育培训和新招录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治安支队、督察大队负责各项工作督导检查。
第五条 各科室、所队必须强化逐级负责制,加强本单位人身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要从不同的工作角度抓好人身安全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的关系,努力确保民警的人身安全,坚持公安保卫工作与人身安全并重的思想,确保一方平安。
第六条 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人身安全科学管理的水平,强化管理手段,完善配套的安全管理约束、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责任制、负责制、人身安全的管理办法、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
第七条 建立健全安全分析会议制度。全处每年要召开一次年度人身安全总结分析会议,落实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随时分析会议制度;科室所队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民警人身安全分析会议。治安支队、督察大队负责对各个单位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台帐。人身安全各项管理台帐,由公安处人身安全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发,各科室、所队要定期进行填写更新,公安处将定期对各种台帐进行检查。
第三章 人身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宣教科每年度要对全处干警进行一次人身安全培训,对新招录或转岗的民警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不断提高民警的人身安全意识和熟知本岗位安全工作程序、标准,提高民警在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并建立健全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帐。
第十条 各科室所队每月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铁路行车安全常识。教育广大干部、民警在工作和乘坐列车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 各单位、特别是总务科,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全处专、兼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常识教育,监督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安处警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安部“五条禁令”,确保警务用车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 各单位、特别是治安支队,要加强对枪支警械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要加强武器警械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各岗位民警严格执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广州铁路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佩带和使用武器,该配枪的必须配枪,防止和减少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民警在携带枪支警械执行任务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被袭受害和枪支被盗、被抢等涉枪案(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民警在执法值勤中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措施,对值勤室、值班室、枪库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加固、筑牢,确保安全,同时要教育广大民警在一线执法值勤时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对当前治安形势复杂性的认识,提高警惕,保持高度敏感,注意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同时,要结合“三基”工程建设,苦练基本功,提高克敌制胜的本领。
第四章 岗位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 客货派出所岗位安全标准
(一)民警在上班时间内禁止饮酒;
(二)车站执勤民警在立岗接送列车时,应站在白色安全线以内,并随时注意车站到发列车的动态;
(三)跨越站台接送列车时,必须从地道通过(未设地道的从车站安全过道通过),禁止横越股道;
(四)对于在站内发现的涉嫌爆炸物品或装置,不得随意处置,应请专业人员排爆。
(五)在清站查车过程中,民警要切实掌握列车发车准确时间,禁止追赶、攀爬正在启动或正在行驶中的列车,严防发生坠车等伤亡事故;
(六)执勤中,要提高警惕,树立敌情观念、提高自防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严防发生不法分子或突发精神性病人袭击造成的伤害;
(七)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各种警械武器装备上岗执勤,并做到正确使用各种警械武器装备;
(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落实枪支佩戴、使用、保管等规定,严防发生枪支误伤他人或自伤事故。
第十五条 责任区民警岗位安全标准
(一)严格遵守机动车安全行驶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二)民警在巡查线路时,应行走路基或两线路中间,严禁行走道心、枕木头、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
(三)横越线路、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四)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五)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顺线行走时,不得侵入机车车辆限界,并注意线路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动态;
(六)在巡查线路时,应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装备,并做到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相互攀谈,边走边打手机,遇车进入隧道时,要提前进入避车洞;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落实枪支佩戴、使用、保管等规定,严防发生枪支误伤他人或自伤事故。
(八)其他巡线民警、保安、护路队员均要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六条 乘警岗位安全标准
(一)乘警在出乘前、值乘中、折返站等时间段禁止饮酒,严禁酒后值乘;
第5篇 浅谈水泥企业的人身安全管理
摘 要: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为此从项目筹建期间就要重视审批立项中的安全预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全面执行;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建立利益共同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各环节都要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
关键词:水泥 企业 安全 管理
当今,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已经越发高度重视,绝不允许以人的生命和伤残为代价换取社会财富的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尊重人的生命和人权的体现;作为企业领导者,也越发清醒的认识到,任何工伤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都是惨重的,从经济效益上讲,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时最大的成本;作为劳动者个体来说,安全是家庭及个人幸福的前提条件,安全与健康是“1”,其余全部是“0”。
从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纯属主观范畴,是完全可以杜绝与避免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虽然从理论上讲属于客观范畴,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各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及时对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一名员工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则相信也能把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在萌芽状态。
1、严肃对待审批立项中的安全预审
国家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从基本建设立项开始就制定了严格的安全预审制度与程序,如果没有通过此程序,项目就不能获得批准,这是国家近几年对安全生产采取的根本措施。
每个企业像对待其他审批程序一样,对待安全预审,按规定交费,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论证会通过。作为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应该投入必要的技术力量予以把关,利用这种程序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公司一把手应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工作,各二级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其他管理人员应作为安全协管员,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工作,公司应成立专门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监督各岗位人员作业时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等等。总之,要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能,要真正做到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都有责任,领导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也要强调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狠抓落实。
3、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系统的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都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遵守。但他们的大多数是按工种或按设备编制的,这样的编制简单、明确,要求操作该设备或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执行。但生产中的变数很多,并非是单一的设备运行,更非是单一的工种作业,因此,这种操作规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电工不一定只受到电的威胁,现场人员的受伤也并非是某一设备的单一作用,为此,需要对这种传统规程重新调理思路,从工伤事故发生原因的共性出发,按能致伤于人员外力的类别及来源予以分析并编制规程,让管理人员能系统地指导安全生产,操作人员每到一现场,就系统地对可能出现的伤害力作出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即防止任何安全隐患于未然。
所谓“工伤事故发生原因的共性”是指:人若受伤,必是受到某种外力而不能抗衡的结果。不同的工作环境会存在不同类型的外力,常见的外力有重力、机械力、电力、热力、化学力、风力、磁力等。安全预防工作就是针对某特定环境中可能出现的外力落实预防措施,避免这些外力施加在操作者或其他人群身上。操作者在掌握了各种外力类型的威胁后,便能熟练准确地对工作现场做出分析,并采取得力措施。实践证明,只有这样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又有思想重视,管理措施到位,企业安全生产,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势必大大提高。
下面就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3.1 防重力伤害
高空作业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等疾病,佩戴好高空作业“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上下楼梯注意扶栏杆;起重作业时起重物及臂下严禁站人等等。
3.2 防机械力伤害
不准用手触摸设备运转部位,皮带运行进行中禁止清料;劳保用品穿戴要规范,工作服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女工严禁将发辫露出帽外;对于检修设备,必须要停电;进入窑、磨、收尘器等内部设备检修或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在外留专人监护。
3.3 防电力伤害
电气操作者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严禁其他人随意操作电气设备;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需带电作业的特殊情况,要经电气主管工程师及相关领导签字方可实施;在窑内、磨内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应该用24v或36v安全电压。电源临时电缆不得有漏电现象,用完拆除收回。
3.4防热力伤害
清理预热器结皮堵塞时要穿戴好专用劳保用品,并通知中控保持系统负压;进入窑、磨及篦冷机内部作业时,应待设备完全冷却下来方可进入,并探明内部温度和集料;特种设备如锅炉等应由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等等。
3.5防化学力伤害
窑点火时要严格控制风、煤的配比,确保煤粉完全燃烧,现场人员应远离窑尾等区域,尤其不要再不通风处停留,进入不通风区域作业时应先强行通风;存放强酸、强碱等化学试剂应有专用库房及位置,远离其他物品等等。
3.6防风力伤害
4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空作业,高层作业时要注意风向对物料的作用;进入有空气炮的设备容器工作前,切断电源、风源,放空压缩空气等。
3.7防磁力伤害
在除铁器附近操作不要随身携带金属物品,携带心脏助搏器者严禁靠近等。
4、全面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即使再全面细致,如果不认真执行,其实际意义等于“零”,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要深入教育,严格检查,具体方法很多,如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开展安全生产月,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教育,举办安全演讲比赛,甚至办培训班,考试,看安全录像,等等。但任何教育都不可形式化,使受教育者不以为然,甚至反感。教育的目的是让受教育者树立这样一个观念:违反操作规程不一定发生事故,这属于侥幸,但发生事故都是违反操作规程所致。有条件的地方最好每周都能播放一次安全录像,组织员工不定期的学习,通过血淋漓的事实树立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使员工明白,不按操作规程,一旦酿成事故,后果如何,眼前就是例子。这比空谈安全更有用。另外,关于组织考试方面,建议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一次,不仅考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还要考其他与之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此种考试不一定要求多么正规,甚至允许员工抄袭,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记忆,加深印象。
以上是对如何树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谈了点粗浅的看法,而对于安全意识淡薄的“三违”现象,则要提出严厉的批评与实行经济处罚。在经济处罚的手段上,由本人持罚单去财务部门交现金,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除,以增加违章者的压力感。
事实上,人们对于大的安全隐患都能够保持足够的警醒,而往往对于一些小的违章行为却习以为常,这是因为大的安全隐患首先让他们的思想得到了重视,这就是危险,而这些小的违章行为,大家却认为没有必要,很正常。但事实上,往往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成为诱发各类安全事故的温床。这似乎应了那句老话: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或者说,这是对“细节决定成败”的一个很好的解释。
5、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除了处处规范人的行为外,对现场设备,作业环境的隐患治理也同等重要。为此,除了各车间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设备的检查维护外,更需要公司安检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括工艺、设备、电气等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查出问题列入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这些查处对象包括:上下楼梯护栏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运转皮带的安全罩、安全网是否松动;生产现场是否保证“轴有套、轮有罩、地沟有盖板、平台有护栏、”;现场“五口”(楼梯口、门窗口、预留孔口、平台口、井架口)的标准化管理;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有无开裂松动现象;电缆设施是否老化松动,绝缘性能如何等。
6、建立利益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安全管理全员化
安全生产,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对个人、企业、还是国家,安全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经济利益,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只有与经济利益挂钩,用经济利益去引诱人们安全生产时,才会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为全体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作业激发动力。因此,有必要使每位员工都能绑在安全这条纽带上,建立利益风险共担机制。为此,除了以上提到的对“三违”现象的处罚外,也要使每个员工从每月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安全保证金”,作为一年中本部门员工安全考评的依据,根据年初定的安全目标和考核办法,年底时如果本部门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则安全保证金两倍退还;若发生安全事故,则不再退还,作为处理事故资金的一部分。这样把每个人的安全利益与部门所有人员的安全利益挂钩,除各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安全事故,对部门成员来讲,也起到了一定的相互监督作用,从“三不伤害”上升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发展到“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加强安全演练,提高动手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针对夏季高温酷暑冬天寒冷干燥易发生火灾等季节性特点,可以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预防中暑或扑救火灾等实践演练,可以进一步提高其动手实践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具有居安思危、临危不乱的作用和减少人身伤害、降低财产损失的效果。既增强员工的危机防范意识,又提高了企业避险救助的实战能力。
8、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
加强安全管理,无论处罚还是奖励,其实对员工而言都是一种关爱,对于这种关爱,除了冷冰冰的制度外,若更具有人文关怀的理念的话,相信效果会更好。企业是个大家庭,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为了共同目的走到一起,人员对象不同,生活环境不同,员工的心理波动极易造成安全意识的波动,因此,生活、娱乐、社交、文体等多方位的人文关怀比单纯的硬性约束管理更显得重要。其实这样的人性关怀也不需要投入多少,作为公司领导,能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问寒问暖之中即体现人文关怀的巨大价值,对促进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具有实际意义。
9、结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保障,是企业文明的标志,是企业管理的体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永恒的话题。为此,上至公司领导下至一线最基层员工,都要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项目筹建期间就要高度重视审批立项中的安全预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全面执行;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建立利益共同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演练,并注入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是个人、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保证!
第6篇 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影响人身安全风险因素应对技术管理措施
安全风险因素:
(1)爆破施工产生的安全风险,主要为爆破方案不当、施工落实不当、对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不当等。
(2)高处坠落的风险,孔口围护栏安装不牢、围护高度不够、孔口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出入孔桩的安全梯、安全绳突然断裂或脱落,挖空结束后或暂停施工时,未对井口加盖和设置防护栏,导致作业人员失足掉入孔内。还有孔内高处、地面孔口的物体不慎坠入桩孔中,导致安全事故。
(3)来自缺氧和有害有毒气体的安全风险,排风换气不及时或不充足,导致孔内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标,对孔内人员安全造成伤害。
(4)来自电气设备的安全风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
(5)坍塌:护臂施工不及时,造成孔壁坍塌,对人身造成伤害。
技术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去施工,针对不同地区、地质情况、岩层倾向、制作和周围情况设计不同的爆破方案。在离公路或周围房屋比较近的爆破区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地防飞石措施。
(2)第一,随时对桩孔锁扣距离地面的高度、防护围栏安装的牢固情况、起吊钢丝损耗或断丝情况、应急设备的就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第二,对作业人员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对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照设计复核地质情况,如发现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监理、设计单位联系,由设计单位做设计变更。对于长期未施工的桩孔,恢复施工前,应采取通风换气的方法对孔内进行检查和置换,只有经过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孔内施工。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及拆除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专职电工负责。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其周围不得有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凡是从事于使用电气设备、工具、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电工跟班作业。
(5) 为防止孔壁开挖出现坍塌事故,施工过程中应对开挖后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对混凝土护臂施工质量控制,确保护臂厚度、强度满足设计规定。
第7篇 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长期以来,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强化人身事故应急管理,人身安全管理得到加强。但是,公司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用工形式趋于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公司在防止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蜂蜇、蛇咬、人员走失等方面都不同程度暴露出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监督有漏洞的问题,实现人身安全目标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为加强公司系统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人身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水平,在总结公司历年人身伤亡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2007年人身安全专项督查情况,提出强化公司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当前人身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在电网快速发展,生产作业点多面广、地域分散、环境复杂多变,用工形式出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部分单位对人身安全存在高风险的认识不足、应对措施不力。
2.部分单位由于长期未发生人身事故,领导层、管理层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公司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不到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作业层图方便、怕麻烦、心存侥幸的思想有所抬头。
3.对配网的重视不够,在配网作业中给人身安全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到位,管理滞后、投入不足,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和物资配备等距公司要求有较大差距。
4.对参与电力生产工作的分包单位、临时工等群体的人身安全管理认识不足,主动防范意识不到位。
5.对在用户设备上的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存在随意性。
(二)安全管理方面
1.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系统性、规范性不强。
(1)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没有严格做到同时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新增和临时性的工作或者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分析人身安全面临的具体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在监督过程中未抓住关键流程和薄弱环节,对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等监督重点把握不足,监督不到位。
(3)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不够。
2.人身伤害事故应急管理亟待提高。
(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不强,上下级、内部和外部、横向之间的衔接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和整合相关资源。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措施编制滞后。
(2)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对预案和应急知识掌握不够,针对野外环境下作业的人身伤害,应急准备不足,缺乏全面系统的处置知识。
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不规范。
(1)年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计划编制不认真,缺乏针对性。
(2)没有对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配置标准。
(3)对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和管理不满足公司和员工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
(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定期检验等管理仍存在随意现象,发放周期不能完全满足现场要求,未能实现闭环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人身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系统性不强,尚不能满足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需求。部分单位单纯追求培训率、合格率,忽视培训效果。各单位分层、分级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存在薄弱之处。
2.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手段单一,投入不足。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够,重理论讲解、轻实际操作,部分员工不能有效掌握所需安全技能;培训力量、设备等投入不足。
3.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未全面分析不同工种、不同设备、不同环境的人身伤害特点和风险因素,没有将人身安全典型事故转化为教育培训的典型案例。
4. 事故通报和案例的学习不认真,安全学习时未认真分析,未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讨论,不少班组安全活动走过场,未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5.未对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实施动态跟踪,持续改进,实现闭环管理。
(四)现场落实方面
1.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对现场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
2.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工作流于形式,不能结合具体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辩识,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
3.现场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面对违章存在相互包庇、纵容的现象,不能相互监督、及时制止,未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4.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 现场人员应急知识欠缺,演练力度不够,未将应急知识与演练有机结合。
二、强化人身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 深入贯彻南方电网公司1号令,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整体推进人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思路
围绕人身安全,层层落实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线工作法”,将人身安全工作重心放在一线和班组,确保安全责任传递到位。从提高人身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人身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落实现场人身安全措施入手,与“班组建设年”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突出重点,确保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与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伤害事故,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人身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增强法制意识。管理人员要明白人身安全的防范措施布置了不等于落实了,落实了不等于有效了,真正提高对做好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
2.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人员素质结构、生产作业现场状况、野外工作环境,防护用品配置、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摸清本单位人身安全管理底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3.各级人员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加强法制意识,加强做好人身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4.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制定“三大措施”、办理“两票”工作手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就是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不能将其游离于工作之外,当成一种负担。
(二)强化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责任制中进一步明确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职责。
2.明确领导、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到位标准,对生产现场人身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理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执行到位,确保人身安全责任传递到位。
3.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要落实生产现场保障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作场所必须具备的安全作业条件。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要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周密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对新增或临时性的工作及时指导。
4.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认真研究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抓住监督的关键、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严格监督各级人员到位情况,严格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大胆履职,对性质恶劣的各类人身事故,加大考核力度。
5. 思想政治保障体系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
6.民主监督体系要依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人身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和建议。
7. 一线员工要落实各项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三)强化“两票三制”的管理和执行。
1.加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对“两票三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顾和更新,确保制度的适用性,提高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水平。
2.加强监护,严防恶性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误调度、误分合断路器等恶性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过程录音制度。
3.明确“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设置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工作。
1. 加强对员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使之正确理解和掌握。
2. 在进行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以及进行每一项作业、每一项操作、每一道工序前,针对作业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人员状况以及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等方面,认真进行危险点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制定预控措施,现场指认工作中的危险点,认真落实预控措施。
3. 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措施应体现消除、预防、减弱、闭锁、警告的原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正确处理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与安全工作的关系。
1.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并结合员工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评估。
2.对从事抢修、高处作业、起重等工作的员工,身体条件必须满足所从事岗位的要求,有妨碍工作病症的立即进行岗位调整,不将班组无法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交给班组。
3. 在安排具体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结合当天的工作情况,充分考虑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工作班成员的协作能力和互补性等因素。
(六)规范配网和用户设备的安全管理。
1. 对配网基础台帐、技术图纸等基础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适时更新,做到图实相符。
2.对配网设备的双重名称编号、安全标识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南网安、健、环有关标准执行。
3.优化配网规划,规范配网接线,使配网接线清晰,方便配网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4.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配网自动化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配网自动化管理水平。
5.对配网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明确与用户之间的安全职责;加强对用户侧配电设备审核、接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满足公司安全技术要求。
6.加强配网调度管理工作,规范配网事故抢修、缺陷处理流程等工作。
7. 梳理和完善配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配网系统执行“两票”的具体要求,从配网工作票的办理、安全措施的实施、配网工作的许可、配网工作流程的优化等方面入手,使配网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化,从制度上保障配网工作安全。
8. 加强对用户侧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用户工程验收管理流程,确保用户设备满足电力行业标准、规程的要求。明确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
(七)加强野外复杂环境作业人身安全管理, 从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应急处置、分工、组织协调等方面对野外作业进行规范。
1. 严禁将临时驻地设置于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危险地带。
2. 在深山、密林和其它地形复杂、条件恶劣的环境中,严禁单人进行野外作业,根除单人离开作业场所行为,严禁擅自脱离队伍,线路巡视、野外踏勘等作业要按照规定路线行走。
3. 对存在马蜂蜇伤,野兽、毒蛇袭击威胁的场所,必须严格按要求携带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和药品,保卫器械和防护用具要便于携带、使用方便,满足现场应急的需要。
4.积极与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所、当地政府等社会各方联系,掌握野兽、毒蛇等动物活动区域、习性和季节性活动特点,落实在野外作业人员必经路线上,有针对性进行防范。
5. 普及野外作业的应急处置常识,普及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常识,确保工作人员遇到紧急情况能正确果断处置。
(八)加强分包单位、临时工、群众护线员等有较大人身安全风险人员的安全管理。
1. 工程分包时,要严格资质审查程序,依法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职责清晰。
2. 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进行考核。
3. 认真进行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工作中的危险点、安全注意事项、防范措施。
4. 加强对高空作业、起重吊装、野外作业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现场作业点的管理和监护,果断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5. 结合人员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基础的、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
(九)加强人身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 完善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并注意相关方的衔接。
2.充分了解作业场所周围的医疗资源,建立和完善现场作业人员的资料库,整合各方资源,为正确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撑。
3.加强预案的培训学习,掌握人身应急和急救知识,加强演练,提高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4. 针对危险性大、环境复杂的工作应配置义务救护员,确保突发人身伤害事件时能正确处置,并在日常安全活动中依托义务救护员普及急救常识。
(十)加强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
1.落实各级培训人员职责,制定系统的、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人身安全培训计划,实行分层、分级的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周期,并按计划周期性开展培训工作。
2. 明确新员工、转岗人员进入实习工作岗位前应具备的人身安全防护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对相应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资质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3.完善培训内容。人身安全的培训内容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依托事故案例来完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内容真实、生动,贴近员工的工作,能唤起员工的注意力,真正起到警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效果。
3. 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人身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应立足于现场和实际工作,要抓好基础、抓好基本功、抓好细节,要利用“星带星”、“手把手”的传帮带等模式开展培训,增强员工辨识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能力,提高员工安全防护综合素质。
4.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深入班组,指导班组利用事故分析材料和典型案例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加强对班组安全日活动的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班组安全日活动质量。
5. 加强新员工、实习人员、代训工和转岗人员的资质管理以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严禁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上述人员单独从事工作。
6. 加强新员工的持续培训,跟踪培训效果,及时进行能力评估。
7. 严格“安规”考试制度,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应将人身安全防护知识作为考试的重要内容。
8. 加大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基地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要将班组长、安全员、工会小组长和相关管理人员培养成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的骨干师资队伍。
9.加强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及时跟踪和检验培训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十一)完善和落实“两措”中涉及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
1.认真开展人身安全防护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必要的试点,为人身安全方面的“两措”计划制订提供科学依据,编制切实可行的人身安全“两措”计划,认真落实,提高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和个人防护水平。
2.进一步加强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选型、使用、维护、试验等各项工作,使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3.结合实际完善针对不同专业班组、作业现场、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药具的配置标准,按照标准严格配置,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换、检查和补充。
4.结合具体工作认真编写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细化现场作业中涉及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和中毒等人身安全方面的措施和要求。特别是针对带电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事故抢修、缺陷处理、野外作业、用户工程等工作,应认真编制和落实防止上述危害因素造成人身伤害的具体措施。
(1)防止人身触电应从调度开始严格履行停复电工作流程,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彻底整治公共场所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电力设施,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2)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应确保脚手架安全可靠,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进一步完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在已运行的变电站内10kv、35kv出线塔、构架以及输电线路钢管塔、工作相对较多的耐张塔上应考虑逐步安装防高空坠落装置,并配合全身安全带、工作定位系绳、缓冲减震系绳等防护用品的使用,不断提高防高空坠落水平。
(3)防止机械伤害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
(4)防止物体打击应加强现场指挥,物件的堆放应安全可靠,不易滑落,吊装位置合理,绑扎牢固。
(5)防止坍塌应确保放坡符合规定,支护牢靠,并加强监护。
(6)防止中毒应加强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监测工作,完善通风设施,配置防毒面具并正确使用。
5. 配置便于携带、使用方便的防止动物伤害、中暑、冻伤以及外伤包扎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和药具。
6.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从设计阶段开始,把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与输变电主设备、设施的建设一并考虑和完善,体现“以人为本”和“三同时”的原则。
(十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责,逐步提高车辆总体安全水平。
2.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车辆的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车况良好,性能稳定。
3.做好专、兼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随车配发急救物品,强化驾驶员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技能,履行好安全驾车的职责。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加强对外租车辆、外聘驾驶员的管理,并严格进行监督。
第8篇 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长期以来,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强化人身事故应急管理,人身安全管理得到加强。但是,公司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用工形式趋于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公司在防止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蜂蜇、蛇咬、人员走失等方面都不同程度暴露出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监督有漏洞的问题,实现人身安全目标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为加强公司系统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人身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水平,在总结公司历年人身伤亡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2007年人身安全专项督查情况,提出强化公司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当前人身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在电网快速发展,生产作业点多面广、地域分散、环境复杂多变,用工形式出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部分单位对人身安全存在高风险的认识不足、应对措施不力。
2.部分单位由于长期未发生人身事故,领导层、管理层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公司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不到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作业层图方便、怕麻烦、心存侥幸的思想有所抬头。
3.对配网的重视不够,在配网作业中给人身安全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到位,管理滞后、投入不足,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和物资配备等距公司要求有较大差距。
4.对参与电力生产工作的分包单位、临时工等群体的人身安全管理认识不足,主动防范意识不到位。
5.对在用户设备上的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存在随意性。
(二)安全管理方面
1.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系统性、规范性不强。
(1)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没有严格做到同时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新增和临时性的工作或者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分析人身安全面临的具体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在监督过程中未抓住关键流程和薄弱环节,对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等监督重点把握不足,监督不到位。
(3)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不够。
2.人身伤害事故应急管理亟待提高。
(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不强,上下级、内部和外部、横向之间的衔接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和整合相关资源。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措施编制滞后。
(2)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对预案和应急知识掌握不够,针对野外环境下作业的人身伤害,应急准备不足,缺乏全面系统的处置知识。
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不规范。
(1)年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计划编制不认真,缺乏针对性。
(2)没有对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配置标准。
(3)对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和管理不满足公司和员工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
(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定期检验等管理仍存在随意现象,发放周期不能完全满足现场要求,未能实现闭环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人身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系统性不强,尚不能满足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需求。部分单位单纯追求培训率、合格率,忽视培训效果。各单位分层、分级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存在薄弱之处。
2.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手段单一,投入不足。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够,重理论讲解、轻实际操作,部分员工不能有效掌握所需安全技能;培训力量、设备等投入不足。
3.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未全面分析不同工种、不同设备、不同环境的人身伤害特点和风险因素,没有将人身安全典型事故转化为教育培训的典型案例。
4. 事故通报和案例的学习不认真,安全学习时未认真分析,未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讨论,不少班组安全活动走过场,未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5.未对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实施动态跟踪,持续改进,实现闭环管理。
(四)现场落实方面
1.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对现场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
2.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工作流于形式,不能结合具体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辩识,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
3.现场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面对违章存在相互包庇、纵容的现象,不能相互监督、及时制止,未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4.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 现场人员应急知识欠缺,演练力度不够,未将应急知识与演练有机结合。
二、强化人身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 深入贯彻南方电网公司1号令,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整体推进人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思路
围绕人身安全,层层落实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线工作法”,将人身安全工作重心放在一线和班组,确保安全责任传递到位。从提高人身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人身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落实现场人身安全措施入手,与“班组建设年”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突出重点,确保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与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伤害事故,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人身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增强法制意识。管理人员要明白人身安全的防范措施布置了不等于落实了,落实了不等于有效了,真正提高对做好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
2.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人员素质结构、生产作业现场状况、野外工作环境,防护用品配置、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摸清本单位人身安全管理底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3.各级人员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加强法制意识,加强做好人身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4.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制定“三大措施”、办理“两票”工作手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就是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不能将其游离于工作之外,当成一种负担。
(二)强化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责任制中进一步明确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职责。
2.明确领导、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到位标准,对生产现场人身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理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执行到位,确保人身安全责任传递到位。
3.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要落实生产现场保障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作场所必须具备的安全作业条件。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要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周密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对新增或临时性的工作及时指导。
4.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认真研究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抓住监督的关键、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严格监督各级人员到位情况,严格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大胆履职,对性质恶劣的各类人身事故,加大考核力度。
5. 思想政治保障体系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
6.民主监督体系要依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人身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和建议。
7. 一线员工要落实各项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三)强化“两票三制”的管理和执行。
1.加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对“两票三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顾和更新,确保制度的适用性,提高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水平。
2.加强监护,严防恶性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误调度、误分合断路器等恶性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过程录音制度。
3.明确“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设置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工作。
1. 加强对员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使之正确理解和掌握。
2. 在进行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以及进行每一项作业、每一项操作、每一道工序前,针对作业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人员状况以及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等方面,认真进行危险点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制定预控措施,现场指认工作中的危险点,认真落实预控措施。
3. 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措施应体现消除、预防、减弱、闭锁、警告的原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正确处理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与安全工作的关系。
1.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并结合员工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评估。
2.对从事抢修、高处作业、起重等工作的员工,身体条件必须满足所从事岗位的要求,有妨碍工作病症的立即进行岗位调整,不将班组无法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交给班组。
3. 在安排具体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结合当天的工作情况,充分考虑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工作班成员的协作能力和互补性等因素。
(六)规范配网和用户设备的安全管理。
1. 对配网基础台帐、技术图纸等基础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适时更新,做到图实相符。
2.对配网设备的双重名称编号、安全标识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南网安、健、环有关标准执行。
3.优化配网规划,规范配网接线,使配网接线清晰,方便配网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4.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配网自动化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配网自动化管理水平。
5.对配网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明确与用户之间的安全职责;加强对用户侧配电设备审核、接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满足公司安全技术要求。
6.加强配网调度管理工作,规范配网事故抢修、缺陷处理流程等工作。
7. 梳理和完善配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配网系统执行“两票”的具体要求,从配网工作票的办理、安全措施的实施、配网工作的许可、配网工作流程的优化等方面入手,使配网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化,从制度上保障配网工作安全。
8. 加强对用户侧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用户工程验收管理流程,确保用户设备满足电力行业标准、规程的要求。明确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
(七)加强野外复杂环境作业人身安全管理, 从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应急处置、分工、组织协调等方面对野外作业进行规范。
1. 严禁将临时驻地设置于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危险地带。
2. 在深山、密林和其它地形复杂、条件恶劣的环境中,严禁单人进行野外作业,根除单人离开作业场所行为,严禁擅自脱离队伍,线路巡视、野外踏勘等作业要按照规定路线行走。
3. 对存在马蜂蜇伤,野兽、毒蛇袭击威胁的场所,必须严格按要求携带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和药品,保卫器械和防护用具要便于携带、使用方便,满足现场应急的需要。
4.积极与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所、当地政府等社会各方联系,掌握野兽、毒蛇等动物活动区域、习性和季节性活动特点,落实在野外作业人员必经路线上,有针对性进行防范。
5. 普及野外作业的应急处置常识,普及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常识,确保工作人员遇到紧急情况能正确果断处置。
(八)加强分包单位、临时工、群众护线员等有较大人身安全风险人员的安全管理。
1. 工程分包时,要严格资质审查程序,依法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职责清晰。
2. 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进行考核。
3. 认真进行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工作中的危险点、安全注意事项、防范措施。
4. 加强对高空作业、起重吊装、野外作业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现场作业点的管理和监护,果断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5. 结合人员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基础的、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
(九)加强人身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 完善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并注意相关方的衔接。
2.充分了解作业场所周围的医疗资源,建立和完善现场作业人员的资料库,整合各方资源,为正确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撑。
3.加强预案的培训学习,掌握人身应急和急救知识,加强演练,提高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4. 针对危险性大、环境复杂的工作应配置义务救护员,确保突发人身伤害事件时能正确处置,并在日常安全活动中依托义务救护员普及急救常识。
(十)加强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
1.落实各级培训人员职责,制定系统的、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人身安全培训计划,实行分层、分级的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周期,并按计划周期性开展培训工作。
2. 明确新员工、转岗人员进入实习工作岗位前应具备的人身安全防护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对相应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资质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3.完善培训内容。人身安全的培训内容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依托事故案例来完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内容真实、生动,贴近员工的工作,能唤起员工的注意力,真正起到警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效果。
3. 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人身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应立足于现场和实际工作,要抓好基础、抓好基本功、抓好细节,要利用“星带星”、“手把手”的传帮带等模式开展培训,增强员工辨识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能力,提高员工安全防护综合素质。
4.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深入班组,指导班组利用事故分析材料和典型案例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加强对班组安全日活动的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班组安全日活动质量。
5. 加强新员工、实习人员、代训工和转岗人员的资质管理以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严禁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上述人员单独从事工作。
6. 加强新员工的持续培训,跟踪培训效果,及时进行能力评估。
7. 严格“安规”考试制度,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应将人身安全防护知识作为考试的重要内容。
8. 加大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基地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要将班组长、安全员、工会小组长和相关管理人员培养成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的骨干师资队伍。
9.加强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及时跟踪和检验培训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十一)完善和落实“两措”中涉及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
1.认真开展人身安全防护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必要的试点,为人身安全方面的“两措”计划制订提供科学依据,编制切实可行的人身安全“两措”计划,认真落实,提高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和个人防护水平。
2.进一步加强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选型、使用、维护、试验等各项工作,使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3.结合实际完善针对不同专业班组、作业现场、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药具的配置标准,按照标准严格配置,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换、检查和补充。
4.结合具体工作认真编写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细化现场作业中涉及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和中毒等人身安全方面的措施和要求。特别是针对带电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事故抢修、缺陷处理、野外作业、用户工程等工作,应认真编制和落实防止上述危害因素造成人身伤害的具体措施。
(1)防止人身触电应从调度开始严格履行停复电工作流程,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彻底整治公共场所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电力设施,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2)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应确保脚手架安全可靠,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进一步完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在已运行的变电站内10kv、35kv出线塔、构架以及输电线路钢管塔、工作相对较多的耐张塔上应考虑逐步安装防高空坠落装置,并配合全身安全带、工作定位系绳、缓冲减震系绳等防护用品的使用,不断提高防高空坠落水平。
(3)防止机械伤害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
(4)防止物体打击应加强现场指挥,物件的堆放应安全可靠,不易滑落,吊装位置合理,绑扎牢固。
(5)防止坍塌应确保放坡符合规定,支护牢靠,并加强监护。
(6)防止中毒应加强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监测工作,完善通风设施,配置防毒面具并正确使用。
5. 配置便于携带、使用方便的防止动物伤害、中暑、冻伤以及外伤包扎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和药具。
6.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从设计阶段开始,把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与输变电主设备、设施的建设一并考虑和完善,体现“以人为本”和“三同时”的原则。
(十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责,逐步提高车辆总体安全水平。
2.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车辆的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车况良好,性能稳定。
3.做好专、兼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随车配发急救物品,强化驾驶员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技能,履行好安全驾车的职责。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加强对外租车辆、外聘驾驶员的管理,并严格进行监督。
第9篇 余热电站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分厂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生产培训、办公管理等环节的员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分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条实行外出登记制度。
(一)员工出省办事、考查、学习等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并登记办事地点、往返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必须电话告知未返回的原因及返回时间。
(二)员工在上班期间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需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应按时返回。
(三)员工若因私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四)员工去工地时,应向部门领导汇报,说明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
第五条员工日常安全管理
(一)员工去工地(或电站)时,所派车辆应指定带车人,带车人应了解司机的状况及情绪,督促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二)带车人在路途中,应监督司机行车是否按《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有违反,立即制止。在行车过程中,应提醒司机中间休息,不能疲劳驾驶。
(三)员工去工程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员工外出时,不要让不认识的人照看行李;不要与生人接触;不要凑热闹而发生不安全现象。
(五)员工外出时不宜过多携带现金,做到重要证件及现金不离身,不与陌生人谈经济话题。
(六)员工外出时,不要给陌生人带行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七)员工外出时,晚上不宜出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严禁与陌生人赌博、酗酒及其它活动。
(八)员工上、下班时,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定,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上、下车应小心,防止被盗、被抢事件的发生。
(九)员工下班后不准参与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杜绝其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十)员工不能与不三不四的人员接触。不能进行任何违法、违纪及不正当交易。
第三章施工现场员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夜间不允许职工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女工晚上外出时一定要有男员工陪同,不能在外时间太长,员工必须在22:00点之前返回到规定地点。
第七条现场安全管理
(一)分厂各专业要经常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要求员工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二)员工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三)员工在工地检查工作,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安全规定。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穿绝缘靴、带安全帽。
(四)新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至少两人以上方可进入。禁止一个人单独进入生产现场。
(五)起重设备下面严禁站人,为防止起重设备吊装时误伤人员,起重设备工作时在其周围装设临时遮栏或设立告警标示。
(六)生活用电及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必须有明确标示,应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准使用明火炉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如有特殊需要,电源故障处理时应由两人进行,严禁一人进行带电作业。
(七)在有危险的区域设警示牌,防止人身坠落事故。
(八)严禁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不得带周边闲散人员在本单位逗留。
(九)公司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防火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定期对办公、生活区进行灭虫工作,定时检查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
(十一)食堂液化气罐在使用完后,须及时关闭阀门,要经常检查通气管的完好性,液化气罐应存放于太阳不能直射到的阴凉通风处。
第四章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八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二)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度。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做到无故障出车。
(四)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警示牌,消防器材必须随车保存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周期检验,车上不准存放易爆物品。
(五)高速公路应按车道标识的速度区间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规定的车速。
第九条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必须有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交通法规,严禁违章驾驶。
(三)新调入公司的驾驶员,须经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调入。
(四)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副驾驶座位也需要系好安全带,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
(五)驾驶员在出长途期间必须每日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应做到及时了解车辆动态,以保证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
(六)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五章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生产运行管理
(一)生产运行单位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部分及发电厂有关规程规定。
(二)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三)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电业规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四)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五)现场工作,运行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经本单位批准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七)水电站运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有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八)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九)厂内进行操作时应严格按工作票执行,若有疑问时停止操作,等疑问解决后才能继续操作。
(十)所有电气设备标志清晰、明确,编号齐全。
(十一)在电站工作,不论停电与否均需填写工作票,不允许无票进行任何工作。
(十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检查水电站所有井口封盖,前池、尾水池等危险的地方应设警示牌。
(十三)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十四)送出线路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十五)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
(十六)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配备应齐全。
(十七)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凡在离地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视为高处作业。
(十八)使用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不易绑接使用。
第十一条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培训期间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吸毒、贩毒等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生立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
(二)学员必须严格遵从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课程安排,遵守工作纪律,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培训单位领导、师傅吵架,更不能打击报复。
(三)严禁从事或参与酗酒、聚众赌博、打架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上述行为,公司可依据本管理办法,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四)学员进入水电站进行实际技能培训时,必须遵守本电站各种规章制度及规定。听从培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不准随意走动。
(五)学员在电站学习期间,只能参加指定的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任何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
(六)学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习期间,不准随便乱动设备,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操作。
(八)若在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值值班长,不得自行处理。生产统计报表管理办法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