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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通则
1、 根据物资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护器材,必须的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 必须建立健全仓库区和储罐区岗位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值班保卫制度。
3、 仓库区和储罐区必须设明显的防火等级和危险禁止入内的标识。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要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 仓库区和储罐区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主要通道和装卸作业区应设置相合适的照明。仓库区和储罐区空地杂草要定期割除。
5、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物堆杂草周围20m不得进行试验、分装、氧气焊动火等作业,仓库储罐设施检修动火必须办理检相等任务书和动火许可证,采取安全措施经仓库储罐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批准。
6、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3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7、 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8、 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第2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一。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仓库储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储罐的安全,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通则
(一) 根据物资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护器材、必须的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仓库区和储罐区必须设明显的防火等级和危险禁止入内的标识。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要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三)仓库区和储罐区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主要通道和装卸作业区应设置相适应的照明。仓库区和储罐区空地杂草要定期割除。
(四)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堆杂草周围20m不得进行试验,分装、电气焊动火等作业,仓库储罐设施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动火许可证。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3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六)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七)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三。 库区安全管理
(一) 仓库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制度。
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使用日光灯;不准使用电熨斗;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使用电烙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二)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三) 盛装性质相抵触(或可能发生反应燃烧爆炸)的气瓶禁止同存一库。
(四)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 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堆垛之间的通道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不得超高超量储存。
(六)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后、当班中和下班前检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是否偏高,在雨雪天查是否有雨雪进入库内等。
(七) 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清点账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格执行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搬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四。 储罐区安全
(一) 储罐设计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齐全完好,每年调试一次。
(二) 储罐区必须根据介质的火灾爆炸、毒性等级,设置相关的防火、防爆、冷却、降温、防泄漏设施。
(三) 储罐区必须24小时有生产人员值班,在入口处有防火等级和安全警示牌。
五、危化品仓库、贮槽安全
(一)各生产岗位应做到至少每小时一次对各危化品仓库、贮槽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仓库是否通风,有无易燃物,各槽体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顶部阻火器是否有堵塞、槽体接地是否良好、槽体液位高度是否合适、液位计是否良好等。
(二)对各槽体检查出来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不可无故拖延,否则处罚50元/次。
(三)在发放或接收危化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监控各槽体或泵类的变化,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止发放或接收,同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四)槽体一般是双阀控制,正常情况靠槽体里面闸阀常开,外边的闸阀用于调节,一旦泄漏,立即关闭里边的闸阀。
(五)加强事前预防维护保养工作,各阻火器或呼气阀至少每2个月检查清理一次,由相关班组与维修班负责,若因检查清理不到位导致槽体变形处罚500元/次,由两班共同承担。
(六)公司、厂、车间应不定期组织对危化品仓库与罐区进行安全检查,查处隐患及时整改。
(七)各相关班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贮槽严禁超温、超量,粗苯贮槽注意打水降温。
(八)确保罐区各接地良好,及时用焦油进行防腐,确保其有效进行,否则处罚20元/次。
六。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严格按照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条例执行。
第3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一。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仓库储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储罐的安全,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通则
(一) 根据物资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护器材、必须的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仓库区和储罐区必须设明显的防火等级和危险禁止入内的标识。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要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三)仓库区和储罐区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主要通道和装卸作业区应设置相适应的照明。仓库区和储罐区空地杂草要定期割除。
(四)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堆杂草周围20m不得进行试验,分装、电气焊动火等作业,仓库储罐设施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动火许可证。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3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六)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七)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三。 库区安全管理
(一) 仓库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制度。
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使用日光灯;不准使用电熨斗;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使用电烙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二)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三) 盛装性质相抵触(或可能发生反应燃烧爆炸)的气瓶禁止同存一库。
(四)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 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堆垛之间的通道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不得超高超量储存。
(六)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后、当班中和下班前检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是否偏高,在雨雪天查是否有雨雪进入库内等。
(七) 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清点账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格执行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搬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四。 储罐区安全
(一) 储罐设计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齐全完好,每年调试一次。
(二) 储罐区必须根据介质的火灾爆炸、毒性等级,设置相关的防火、防爆、冷却、降温、防泄漏设施。
(三) 储罐区必须24小时有生产人员值班,在入口处有防火等级和安全警示牌。
五、危化品仓库、贮槽安全
(一)各生产岗位应做到至少每小时一次对各危化品仓库、贮槽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仓库是否通风,有无易燃物,各槽体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顶部阻火器是否有堵塞、槽体接地是否良好、槽体液位高度是否合适、液位计是否良好等。
(二)对各槽体检查出来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不可无故拖延,否则处罚50元/次。
(三)在发放或接收危化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监控各槽体或泵类的变化,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止发放或接收,同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四)槽体一般是双阀控制,正常情况靠槽体里面闸阀常开,外边的闸阀用于调节,一旦泄漏,立即关闭里边的闸阀。
(五)加强事前预防维护保养工作,各阻火器或呼气阀至少每2个月检查清理一次,由相关班组与维修班负责,若因检查清理不到位导致槽体变形处罚500元/次,由两班共同承担。
(六)公司、厂、车间应不定期组织对危化品仓库与罐区进行安全检查,查处隐患及时整改。
(七)各相关班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贮槽严禁超温、超量,粗苯贮槽注意打水降温。
(八)确保罐区各接地良好,及时用焦油进行防腐,确保其有效进行,否则处罚20元/次。
六。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严格按照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