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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3 09:20:14 查看人数:34

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1篇 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2篇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1、科室质量与安全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必须把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把质量与安全管理纳入科室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

2、建立健全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3、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作为在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计划、实施、落实及反馈汇报工作,成为与医院三级质量控制组织沟通的桥梁。

4、皮肤科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完成质控工作,防范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具体工作均要有文字记录,并逐级上报,最后由创建办总结上报医院质控委员会。

6、认真传达和领会每月召开一次的医院质控及三级医院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皮肤科当月“质控”工作,讨论下个月“质控”计划,针对科室存在的医疗服务问题及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

7、加强对皮肤科全体职工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教育,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的培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医疗安全为生命线”的思想。

第3篇 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科室医疗和护理质量进行实时监控;

2.根据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本科室的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和年终总结,制定并完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全面排查和梳理科室质量与安全隐患,查找质量与安全质量漏洞、薄弱环节;检查本科室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检查情况确定科室工作人员的奖惩,实现科室质量的持续改进。

4.根据上级下达的质量管理目标,收集、整理和分析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指标与数据,并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与工具进行科室的质量管理。

5.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有关质量与安全的相关要求,及时通报医院质量管理信息,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医疗、护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6.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以及质量管理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

7.每月由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反馈会,分析探讨科室医疗质量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8.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情况每月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与质控科。

第4篇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水利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但对于施工单位来讲,面对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如何有效地进行管理,应着力做好哪些管理方面的事情,才能有效地完成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提高管理效益目标,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怎样处理好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共同探讨的一个话题,本文结合这次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在实际施工中的管理经验,简单论述在水利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极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质量的内涵:一是工程的保证率,即为服务对象提供工程设计的防洪、供水等功能和服务的能力。二是工程的可靠度,即工程自身安全可靠程度,在设计标准内不能出现安全问题,要保证结构完整和效益发挥。三是工程的耐久性,即在运用工况和自然环境作用下,工程长期满足预定功能的能力。

在实际施工质量管理中,首先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树立牢固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领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前期、中期、后期的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其次是搞好施工过程质量监控。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范围较广,从设计图纸、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被忽视,熟悉和掌握监控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预控状态。

第一,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而要对其进行监控。不仅要检查进场实物,还要检查质保书,看其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还要根据规定做复试。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亦要进行监控。第二,分部、单元、工序工程做好“三检制”是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分部、单元工程质量是单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而质量监控工作应把它作为主要环节来抓。在单元及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做到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终检,各部门严格把关,出现问题应立即纠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第三,区分质量控制点。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与薄弱环节是质量控制的重点,要与一般的控制项目进行区分。质量控制点主要有两类,一是新技术、新工艺,因是第一次施工,质量无把握,因此要重点控制;二是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如模板接缝、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以及混凝土表面错台、挂帘、蜂窝、气泡等质量通病。对这些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重点控制,只要方法对头、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次是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在施工中,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大。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就说明细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对实现项目总质量目标是至关重要的。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抓好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上。合理安排交叉作业,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证工期。成品保护在细部处理施工阶段尤为重要,要在一开始就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防止相互破坏或污染,减少翻修或返工损失,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什么是安全?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平安,是幸福,是快乐,是责任,是妻子的笑脸,是儿女的欢笑,是父母的欣慰,是朋友的祝福,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损害和人身伤亡的综合认识。汉语中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的英文为safety,意指健康与平安。广义的安全,是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在实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安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人们的努力,充分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安全决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活动的总称。其目的是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使人能安全健康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事关大局,其责任重于泰山。如何确保安全生产,重在抓好基础管理。而基层工作着重在于生产现场管理。强化生产现场的施工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是事前——讲究一个“细”字。我们在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细。任何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都有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计划要细,防范措施要细,人员分工要细,机械设备准备要细,施工工具安检要细等等,不能在准备工作上留有事故隐患。二是事中——讲究一个“实”字。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在施工中,要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实实在在地落实,对施工方案进行实实在在的实施和完成。首先在施工中要强化监控工作,落实专人监管,要全神贯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点事故隐患,加强隐患和危险源排查,不留死角。其次要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最后要充分发挥安全组织网络作用,扎扎实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提倡互相监督、互相关照、互相保护、团结友爱的精神,使项目部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领导者要经常深入现场,单位的领导者深入施工现场,是对职工劳动的一种肯定,这在相当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三是事尾——讲究一个“善”字。每项分部工程后期,虽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减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点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扫尾工作,把握好整个施工过程和结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终。首先要加强安全教育,因为施工后期职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绪;思想上的压力也没有开工时那么大,都以为工作快结束了,可以松口气了。往往此时此刻,最容易发生一些“低级”事故。其次要善于进行总结和提高,做好总结工作,对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进行表扬;对吃苦耐劳、忠于职守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奖励,同时要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就是未来的财富。要真正做到总结一次前进一步。

质量与安全,是两个在施工中同时存在的事物,二者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是辩证的统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水利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中既要保证质量合格,同时又要保证不出安全事故,既要抓质量、抓进度,同时又要抓安全,做到管质量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遵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质量方面做到“三检制”,安全方面做到“三同时”,并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的交叉作业管理。

第5篇 高压氧治疗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要点

一、 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工作教育。

二、 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 带领医、护、技人员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解决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不断提高质量与安全责任意识。

四、 经常督促落实本科室医、护、技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检查各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以保证高压氧治疗安全进行。

五、 定期进行氧舱维修、检验和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氧舱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6篇 预防保健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科室工作的安排及协调,每月召集管理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医疗安全质量会议,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依照医院相关制度和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对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在管理小组台帐中备查,如出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医务部。

2、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加强全员质量、安全教育和三基培训,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和改进的能力。

3、严格做好临床、护理质控工作。认真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临床诊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不足的地方及时改进。

4、传染病专干根据《传染斌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医院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管理制度工作,每月将考核通报情况及时上报医务部;艾滋病、结核病专干依照规定为特定人群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第7篇 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1依靠监理的力量控制质量及安全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工程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

3)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4)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5)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中标率应控制在30%以内。

3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施工样板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5分户验收

第8篇 电气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到电气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电气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气工程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和预期效果,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体设备的安全运行、节能效果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的使用功能。

二、电气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的责任心及工作能力

电气监理工程师应有对所负责的电气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充分应用自己的专业水平,深入、细致地搞好电气工程的技术、质量、签证、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

一个好的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掌握强电各系统的内容及施工规范,还要有丰富的弱电各系统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还必须熟悉各种有关的设计规范、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规定等,这些比施工规范要多得多,而且涉及面广,更新快。对于冶金行业的电气工程,尚无全面的国家级规范和标准,仅有个别子系统的规范和一些地方规范,目前来看,可以把这些地方规范作为参考。

尽管强电各系统的技术已比较成熟,但电气设备、材料及元件种类繁多,并且还在不断改进、更新换代,要想全面掌握各种电气产品的性能,不经过一定的努力、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做到的。

要及时跟上冶金行业电气工程的发展,掌握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哪些是成熟的、可应用于工程中。

电气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有综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如工程概预算、招投标、工序衔接及工种配合、各种关系的协调等等。

三、电气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 作为电气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准备并组织好电气图纸会审工作,把影响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解决。审图时主要应注意几点:1)高压、通讯、有线电视进户预埋套管的位置、标高是否合理;2)户外如果有照明等,也要预埋合适的套管,避免后期剔凿。3)动力配电、控制设计是否与相关专业的要求一致。4)电缆桥架、插接母线、线槽等的位置、标高是否合理及便于安装,避免与风管、水管等“打架”。5)预留套管、洞口是否有合理的平面布置图,标高、尺寸是否标注清楚。6)浴室、液压站、高低压配电室等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保护是否符合规范及验收的要求。总之,在审图时要做的细致工作还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

四、电气工程的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电气监理工程师不能只停留在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的水平,要全面熟悉设计图纸,努力并善于发现图纸中的不足,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业主而言是维护其利益,对自己也是提高。

好的工程质量是由高素质高水平的施工人员完成的,这就要求施工前要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电气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严格审查,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而且应符合经会审的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的总体技术交底,由于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还要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分阶段进行交底。明确现行实用的规范及操作规程和顺序。对工程所需的资料表格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对工程中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考查和确认,防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厂,为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

第9篇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  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质量、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

一、必须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安全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28周岁,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经验;

2、所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细则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安全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员进行管理,并根据对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二、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行动态监督,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三、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协助调查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与调查组一起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罚意见并及时上报;

四、负责协调质量、安全监理组和项目之间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不同意见,并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分歧有决定权;

五、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监理人员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分公司)范围内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搞好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

七、主持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  项目质量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计划》;

三、主持质量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质量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并及时上报;

五、对不按规范、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的项目,有权签发停工整改令;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交项目质量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审核并签署相应的质量监理报告,主持编写质量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八、参加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

三、主持安全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安全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要求停工整改;

第10篇 麻醉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管理职能

1. 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院质量控制办公室指导下,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常规检查、分析、汇总、整改。

2. 科主任及质控小组成员负责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质量管理目标、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等并组织实施。

3. 检查本科室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包括科室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病案质量管理、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等,责任落实到人。

4. 依据检查情况提出缺陷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将质量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5. 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医疗质量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控小组会议,讨论内容写入科室质控小组活动记录本,内容包括分析、探讨科内医疗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6.定期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院质量控制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对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7. 按时参加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诊疗小组质量管理职能

1.在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诊疗小组医疗质量进行常规检查和落实具体改进措施。

2.对本诊疗小组诊疗质量上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对各项诊疗、操作常规、病案质量、医疗核心制度、医院规章制度等的落实进行检查,并监督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

3.定期召开诊疗小组质量控制会议,讨论本组存在的问题、落实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提出的各项改进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科室质控小组提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控制工作的意见和合理建议。

三、每位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能各级医师严格按照相关岗位职责要求、遵循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及措施的正确实施。

第11篇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科医务人员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

务人员执业素质,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科实际,制定《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在我科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章 定义与分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节的轻重,参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标准,我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年度总记分为12分,共分10分、6分、4 分、2 分、1分、0.5分六个记分级别,其中10分代表一次不良执业行为的最高级别,其余则按情节轻重依次递减。

第五条 本办法实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累积记分制,记分周期为一年,周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备存,次年开始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章 记分标准

第六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0分。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失职延误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审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四)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六)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七)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及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八)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

(十)发生较严重的医疗损害、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一)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企业回扣的;

(十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三)其它违反医疗法律法规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6分。

(一)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跨执业类别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收受患者红包或以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五)因药品调配错误(不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皮肤科专科特殊检查时查错患者或查错部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批(≥3例)检验结果错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过期药品发给病人或错发、错配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处置患者过程中存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三)其它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医疗核心制度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4分。

(一)危重患者未及时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过期药品发给病人或错发、错配药品(不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批(≥3例)检验结果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遗失成批(≥3例)检验标本或报告单,导致需患者重新采血复查的;

(五)科室相关检验人员未报告应发现病变,经临床或其它检查证实为误诊或漏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皮肤科专科检查时查错患者或查错部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由于违规行为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受损的;

(八)违反医疗原则造成医疗缺陷或过失,致使医院赔偿金额超过3万元人民币的;

(九)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的;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或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其他的处置患者过程中存在重大行为过失或医疗缺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2分。

(一)三级医师查房未按规定执行,延误患者的诊治,引发医疗纠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失职如会诊超时未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护理人员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导致错输、漏输治疗用药,发生后及时更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护士执行医嘱时发现违反医疗原则或诊疗技术规范,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五)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六)对个例(≤2例)检验标本错做、漏做或遗失,需患者重新采样复查的;或错发、迟发及丢失各类检验报告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医疗原则造成医疗缺陷或过失,致使医院赔偿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八)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的;或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九)其它违反诊疗常规及医疗核心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分。

(一)未及时完成住院患者住院志、首程记录、抢救记录、术前讨论、术前风险评估、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护理病历书写的;

(二)门诊病历遗漏重要内容;接诊患者不书写病历的;

(三)出现丙级住院病历或连续两次出现门诊病历书写不合格的;

(四)未及时签署各种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含门诊侵入性检查或门诊特殊治疗同意书);

(五)入院一周后诊断不明未向上级医师请示或提请疑难病讨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门诊患者连续三次就诊无明显疗效,未请示上级医师或提请讨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各种检验结果错登、漏登,造成资料无法查询的;

(八)记录中出现明显错误如“左与右”、“上与下”、“有与无”及张冠李戴等现象者,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在接诊患者的医疗行为中,出现诊断或治疗的明显错误,经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轻微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一)其它违反医疗、护理、医技、药剂操作规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主动上报者除外)。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记0.5分。

(一)医疗文书类

1、急诊抢救后6小时内未及时据实补记抢救记录的;

2、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代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

3、知情同意书签字人非患者本人授权的(昏迷患者或未成年人签字应注明法定关系)。

(二)手术管理类

1、手术病例未完成术前常规检查的;

2、手术安全核查未按规定进行三方核查的;

3、术后用镇痛药无记录或麻醉科无随访记录的;

4、非计划内再次手术未上报医务处的;

5、重大手术或有医疗纠纷隐患手术未报医务处审批的。

(三)疑难危重患者及危急值管理类

1、危重患者未及时书写病程记录的;

2、危重患者未履行病情告知义务的;

3、医技部门未及时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做好记录的;

4、临床科室对危急值未及时分析和处理的。

(四)专项管理类(抗菌药物、院感及输血管理)

1、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缺上级医师签名的;

2、未经会诊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急诊除外);

3、不规范预防应用(主要指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指使用时间、剂量、用法、疗程等);

4、超量、超疗程使用抗菌药物的;

5、手术患者术前抗菌药物使用未遵循管理流程的;

6、有院内感染发生,但在病历中隐瞒不报的;

7、涉及可能输血的平诊和择期手术患者未在输血之前做血型和相关抗体检测的(如输注血小板的患者应做血小板抗体检测);

8、输血前未做输血前九项检查的;或患者拒绝检查无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谈话签字的;

9、医师《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输血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和文件填写中无具体意见的;

10、输血后护士未填写《患者不良反应回报单》,医生未填写《合理用血监控与输血疗效评价考核表》,并未将以上《回报单》、《考核表》连同血袋一起送回输血科的;

11、输血或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无记录或记录有缺陷的。

(五)医技管理类

1、超异常报告单检验者未按规定复核的;

2、非诊断医师签发诊断性报告的。

(六)其他类

未按规定佩戴胸卡上岗的。

第十二条 违反《医疗质量单项扣分扣奖办法》中所规定的单项扣分扣奖条款,每累积达五次者,记1分。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由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科医务人员的记分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组长王玥全面负责全科医务人员记分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医师记分管理工作,副组长何瑞具体负责护理人员的记分管理工作。科室记分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及相关具体事宜由干事刘凯英负责整理完成。

第五章 考核与处罚

第十五条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记分实行每月考核,次月公布,按时处罚,年终累积,计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与个人年终考核,并与年终评优挂钩。

(一)考核办法: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持客观、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以科室每月检查为主,结合各级行政部门检查结果、医疗纠纷鉴定意见以及投诉核实情况,实施综合考核。

(二)记分

1、管理小组建立全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归档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基本情况、累积记分和《通知书》等。实行累积记分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上月医务人员累积记分情况。

2、管理小组每月上旬汇总上月记分,对有不良执业行为者下达《博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见附件1),一周内当事人可申述并复核,每月20日前公示记分结果,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3、年终将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记分汇总后由科室予以相应的年终处罚。

(三)处罚

1、处罚方式:

(1)行政处罚:①对当事人及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②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停绩效工资留岗学习半个月;③延迟当事人一年职称晋升、或岗位聘任资格,停绩效工资留岗学习一个月;④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离岗学习三个月或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2)经济处罚:①记0.5分,扣50元;②记1.0分,扣100元;③记2分,扣200元;④记4分,扣400元;⑤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

2、处罚对象:(1)当事人;(2)视情况涉及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任或护士长)。

3、处罚细则:

(1)实行按月结算、动态累积的处罚办法

①累积记分≤4分者,按累积分数和经济处罚标准,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②累积记分>4分者,按累积分数和经济处罚标准,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③累积记分6分者或者一次记4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半个月,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

④累积记分10分或者一次记6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一个月,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当月50%干部津贴。

⑤累积记分12分或者一次记10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三个月或移交上级部门处理,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当月100%干部津贴。

⑥所造成的医院经济补偿或损失,按医院相关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济损失管理办法执行。

(2)实行年度总结算的处罚办法

①累积记分6分者或者一次记4分者,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一个月的年终奖。

②累积记分10分或者一次记6分者,延迟当事人一年职称晋升或岗位聘任资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一个季度的年终奖。

③累积记分12分或者一次记10分者,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全年年终奖。

第十六条 与当事事件相关的副主任、主任助理或其他责任人员,根据责任轻重酌情处理。

第十七条 若医务人员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分逐月累积达到六分,科室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管理,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行为是否造成或未造成后果以及后果的性质,由院专家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第12篇 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1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

三、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五、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

六、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一次会议。

七、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

第14篇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细则

一、中层领导质控

1、中层领导绩效考核

科室主任、护士长,是科室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对科室各方面的工作质量均负直接责任,本着责权利三位一体的原则承担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中层领导单项绩效考核

①离开博乐市区未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批准,质控100元

②随意关机或不接听电话,经查实质控100元

③无故不参加周会,经查实质控100元

④科主任、护士长不亲自质控出科病历或由他人代签,每份质控50元

二、科室行政管理工作质控

1、每周周一晨会传达院周会精神,并要求参会人员签到。

2、每月20日前要有工作计划小结,能总结本月工作成绩,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3、每月20日前上交《评审条款自查表》、《评审条款检查表》及其他创建材料。

4、每月30日前上报一篇新闻稿件,每月由护士长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导致稿件延误上交扣当月绩效100元。

5、每月第一周周一晨会安排政治学习,内容包括医院当月安排的学习内容和下发的文件精神。

6、每月第二周周一晨会进行一次“八防”教育。

7、每月第三周周一晨会进行一次医德医风教育,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八不准”、“十不准”规定。

8、每月第四周周一晨会公布患者满意度调查情况,如达不到满意率90%以上应在当月内组织自查自审学习讨论。

9、每月第四周周四检查好人好事记录登记情况。由护士长负责登记工作。

10、按时参加医院的各种会议及学习,参加人员分医师组及护理组由科主任及护士长安排,包括休息人员在内必须服从安排准时到会。不服从安排扣当月绩效50元。

11、严格每日考勤制度,由护士长安排每日具体负责考勤人员并每日记录。

12、工作期间必须挂牌服务,不穿高跟硬底鞋,不得穿工作服出医院

13、每月第四周周五下午由护士长组织卫生指控自查,参照医院卫生指控标准检测并记录。

14、严禁酒后上岗,违规扣当月绩效200元。

15、坚持三级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二次,主治医师每日一次,主任医师每周一次、副主任医师每周二次(根据科室现状由博拉副主任医师每周一、周五病区查房)。

16、夜间值班医师,接班后,根据交班记录,寻查重点病人,危重病人床前交班。

17、每月第四周周三查个人业务读书笔记,住院医师每月二篇,主治医师以上每月一篇。如不能按时完成扣当月绩效100元,并责成完成,否则累积扣下月绩效100元。

18、严格执行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9、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组织科内业务学习一次,要求全科医护人员参加,由科主任统一安排。年终每人参加率不得低于70%,否则扣每年12月当月绩效100元。

20、每年12月组织全科医护人员皮肤科专科业务考试。

三、科室管理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

为了规范我科医务人员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执

业素质,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侵

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精神,结合我科实际,制定《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

分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将根据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指导意见及皮肤科在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予补充,补充意见将以补充条款形式予以附录。

第15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探讨

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施工死亡人数1297人,仅次于交通和煤矿。2002年6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一项“重点工程”,因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升降机冒顶、脱轨,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期间,该省发生了两起严重质量安全事故。7月24日,北安市和平小学扩建教学楼发生楼体坍塌,造成死亡16人,伤6人;7月23日,哈尔滨香坊区一幢居民住宅楼阳台坠落,造成死亡3人,伤3人。 从检查情况看,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建设单位压工期、压造价;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 要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房屋施工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的素质涵盖参与施工活动的人群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作业能力及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控制工程质量首先要从严格人员准人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该是有“资格”的行家。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3、 房屋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即是这样一种质保体系。在该体系中有与施工过程有关的《质量计划》、《原材料采购》、《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活动的质量控制程序,这些程序的有效运行将使整个施工过程得以控制,并且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就是“预防为主”。也就是说该系统使工程质量控制有良好的可预见性,这样就可以更可靠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建立这样一个质保体系最重要的是使其有效运行,所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责任意识,这样才能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标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次,贯彻 iso9000 系列标准,建立和运行质量保证体系,要注重实际效果,把功夫下在贯彻落实上,决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再者,从工程调研和任务承接;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生产;试验与检验;建筑产品功能试验;施工交验;回访用户与保修这 8 个环节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结构,并使之有效控制运行,旨在严密控制建筑产品质量的提高。

4、 积极采用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是创造优质量工程重要条件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国家建设部《技术政策》中指出:“要树立建筑产品观念,各个环节要重视建筑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改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

5.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由项目经理部建立起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责任制,紧紧地抓住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实施和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这三个环节,要求项目部各部门各负其责,担负起质量管理的责任,以各自的工作质量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测量控制是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首先要做好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复测工作,并如实填报抄测记录,以减少重复劳动。为了在工程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并且能事先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在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前,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持熟悉图纸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及时与设计人和发包人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并作好图纸会审记录。项目经理必须使分包工程及采购工作处于受状态并有计划地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2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凡由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签署技术交底文件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实施前向各工种施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将测量控制方案、红线桩的效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查验认可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桩等采取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建筑物轴线、标高及关键部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测量、质检员检查、技术负责人复核,填报“测量记录'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材料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也是实现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前提。

5.1.1企业对材料供应人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应采用招标“择优选廉'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并建立材料供应档案。

5.1.2企业应建立材料运输、储存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分类标明其来源、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部和场所。

5.1.3.企业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把紧报检、准用关,确保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质量。

5.1.4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模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技术经济等因素,使现场的施工机械合理配备,配套使用,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等规定,要求计量人员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所必需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要求。工序质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序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工程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处理,首先由变更方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申请。监理工程师与相关方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布变更通知,然后组织实施。

5.1.5工程施工时把好材料验收关,不使用有害含量超标和淘汰的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作好防污染控制。工程竣工时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建筑产品或半成品保护应采用护、包、盖、封等措施妥善保护。

5.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实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其整理归档按c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监理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主体参与的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与承包人签定“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质量是我们建筑业的生命,只要我们重视它,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它,就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从而回报社会和服务社会。

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地,也是建筑业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实施、检查、复核和监督、物料进场、检验、试验和使用管理等,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明确各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确立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三个阶段。事前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为对象而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准备的基本内容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施工物质准备;施工组织准备;现场准备(主要是施工现场“五通一平”)。事中质量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过程,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保证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设计变更有手续;钢筋代换在制度;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6、 抓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6.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2)现场质量检查。①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开工前检查; 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成品保护检查。此外,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②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观察法、测量法和试验法三种。观察法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和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测量法是通过现场实测数据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7、 建设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7.1质量责任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现场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人为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

7.2技术复核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做好施工过程技术控制。

7.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 

建立和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的识别和评审,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8、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分析

住宅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发生如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等常见的质量问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危害很大。本文从实践中,对住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

8.1.1混凝土构件裂缝

混凝土构件产生裂缝是一种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干缩裂缝。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快,表面收缩变形,出现拉应力,引起混凝土表面开裂。混凝土构件堆放时, 支承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产生拉应力,或运输时受到剧烈的颠簸,从而产生构件裂缝。

8.1.2抗震构造柱断条或烂根

因没有将柱底部残留砂浆、碎砖等杂物彻底清除,振捣不实或跑浆,构造柱位置及节点处理不当,而产生断条或烂根。构造柱应设置在墙体的内侧,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8.1.3屋面渗漏

渗漏部位一般在山墙、檐口、变形缝处。产生的原因一般为:泛水高度不够,局部积水,细部处理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施工粗糙等。如温度的变化使防水层遭到破坏,或由于水蒸气的压力,使卷材起鼓、起泡,破裂后造成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8.1.4地面起砂、起壳

地面起砂、起壳常见的因素:配合比不当,水灰比过大;水泥标号低;基层表面未清理干净,或有积水,未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水泥浆结合层粘结力差, 地面施工中受冻,或洒水养护的时间过早或过迟等。

8.1.5通气孔堵塞

因操作中碎砖、砂浆等杂物掉落烟道内,砌筑质量不好,把关不严,造成通气孔堵塞。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烟道必须进行逐个检查验收。

8.1.6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

常见原因:有水房间地面的防水层作法不正确,施工质量不好,管根、柱根防水处理不细。住户进户后改修,防水层、防水构造受破坏。措施: 严格按设计要求及规定施工。保证有水房间地面标高低于其它室内地面标高20mm。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应铺设防水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安装卫生器应预埋准确,杜绝乱刨、乱砸,以防破坏防水层。

8.1.7铝合金门窗质量低劣

产生原因:盲目选用低质廉价的铝合金型材,片面追求低造价,偷工减料。设计图纸简单,只注明铝合金窗,无任何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素质低。措施:门窗必须采用经管理部门认证、推荐使用的合格产品。应让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铝合金门窗设计无要求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应采用矿棉条或玻璃棉毡条分层填塞。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苯板保温材料填塞,内外侧均设密封胶缝。

8.8墙体结露、涂料霉变

原因:施工期间墙内潮气未充分释放出来,墙体未干透,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措施:严格按节点处理详图的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墙体的砂浆饱满度,工程完工后作好通风,尽快晾干墙体。内墙应采用防霉变涂料,涂料使用前须经反复检测,确认质量合格方可使用。

8.2防治措施

8.2.1完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实践证明,很多质量问题的形成都和设计有关。由于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设计、施工重要部位缺少详细图纸、缺少实际经验等因素造成设计水平低下,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完善设计图纸,尽量找出改进处,是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

8.2.2严把原材料质量进口关

“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检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原材料的质量,狠抓原材料的质量进口关。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和产品的质量标准, 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巨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对采用的原材料检验质量,全部符合技术指标方可采用。水泥、砂、石子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要经常检测,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随时掌握其含量的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总之,要从原材料进口处把握质量关。

8.2.3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实行许可证制度,考核合格的,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与价格的关系,必须首先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再求经济效益。

8.2.4施工单位高质量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项目员、技术员、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中,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必须坚持上道工序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原则。

8.2.5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好工程质量关

监理单位要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应对困难的技术措施,事先提出有关施工工艺方面的具体要求,设立质量监控点。发现渗漏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做好整改记录。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到现场会同施工单位检验。总之,监理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做良心工程,并努力学习有关法律,加强法律观念。

以上是本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析与防治措施的初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行指正。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共同来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9、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9.1.1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9.1.2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1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9.1.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9.1.4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 '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9.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9.2.1.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9.2.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9.2.3.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9.2.4.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9.2.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 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9.2.6.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9.2.7.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9.2.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9.3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9.3.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9.3.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一般可按图4-1所示进行。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3.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4.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做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 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三)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若要纠正,困难较大,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

(2)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而实际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就可不作处理。

(3)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例如,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4)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作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四)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使用荷载,限制使用条件等;

(5)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

(6)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此外,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还应进一步提出观测检查的要求。

事故处理后,还必须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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