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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4 21:35:13 查看人数:49

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1篇 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制度化管理的生命在于严格执行,制度化管理的精彩在于产生效应,制度化管理的升华在于形成习惯。

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中心思想:坚决杜绝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十紧十松”现象:正职紧、副职松。超产紧(任务完成了,有时间抓安全)、亏产松(没完成任务就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白天紧、晚上松。两头紧、中间松、一线紧、二线松。井下紧、地面松。一阵紧、一阵松。部署紧、落实松。追查紧、处罚松。

1、全面了解现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包括有什么制度,没有什么制度,有制度的执行情况怎么样,哪些可以执行下去,那些执行不下去。执行下去的是什么效果,能不能起到促进生产的作用,需不需要继续改进。没有执行下去的是什么原因,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是执行力的原因?是管理公司没有下达,还是各分公司、各班组执行力不够?寻找原因,解决问题、发现问题。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做到治病治本。

2、完善旧制度、建立新制度,做好衔接:

可以采纳的旧制度严格完善,并且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解决摧毁一切导致制度难以设施的不良环节,结合强有力的考核制度。对于制度要限期限学习,限执行期限、限负责人员、定任务、定指标,全部进行分批次集中培训学习,学习完成的进行闭卷考试。平时专人负责抽查检验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的补充学习,直到实际掌握!实行班组全面负责制。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是安全生产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关键环节,生产任务的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都与班组长决策组织息息相关。所以班组长为基本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绩和过错逐级全部承担责任。

建立班组班前会制度。每班工作前由班组长组织召开当班班前简要会议,阐述当日工作重点、当日危险预知情况、隐患交底和排查情况、核实到岗人员情况、观察岗位人员情绪和工作状态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必须有有据可查的各项记录。

3、完善聘任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

建立完善的聘用制度,扩大选择范围,建立人才储备库。对应聘者择优录取,以工作经验、岗位经验、所持证件、执行力、学习能力和主观能动性为主要考核内容,结合能不能适应现代化的生产技术的要求,进行思想文化水平测试,组织纪律性考核,合格者录用。录用后所有人进行岗前培训,公司管理文化培训、岗位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签订“岗位承诺书”,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签订 “岗位继续学习保证书”,签订“考核管理制度承诺书”,建立员工档案,及时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未带证件上岗者视为违章作业。上岗后执行师傅、班组帮教带制度,签订一对一的帮教协议,徒弟犯错师傅也承担责任。在规定范围内没有违反制度的师傅徒弟一起接受奖励。达到具备独立作业者的考核要求方可自行单独作业。对于岗位知识和安全知识,所有员工实行一季度一考试,闭卷,连续三次合格者可以免考两次。一次不合格者停岗,接受继续教育。考试情况结合考核制度进行奖惩。

第2篇 浅谈员工安全档案建设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引  言

安全生产是煤矿努力实现的主题,安全隐患是煤矿时刻面临的大敌。在煤矿动态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围绕防治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发生的人员行为,会不断出现诸多客观问题与管理不足,进而产生大大小小的安全问题及隐患,甚至是难以预料的事故和灾难。因此,我们必须承认人员安全问题的客观存在,看清不安全行为的严重危害,以科学的方法、积极的心态来处理安全问题及隐患,决不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任其不断积聚造成不可挽回的事故灾难,开展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研究与建设管理势在必行。基于此,北方xxx公司结合下属煤矿自身特点和隐患产生规律,创新地提出了北方xxx公司煤矿员工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经过近2年的内部推行,取得的管理效果十分明显。

一、员工安全档案提出背景

北方xxx公司于2005年涉足煤炭产业,目前拥有7个煤矿(筹备处),其中2个生产、2个停产、1个缓建、2个处于前期阶段。自从事煤炭事业开发后,公司下属煤矿先后发生三起人身伤亡事故,分别是xxx煤矿2007年的“5.22”顶板事故(造成2死1伤)、2023年的“6.17”较大运输事故(造成6死8伤)及xxx煤矿2023年的“5.17”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三起事故的发生根源均是在安全的主体--人的管理上出了问题。如何让煤矿彻底摆脱人员安全管理不足的窘境,实现北方xxx公司煤炭产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这就需要针对煤矿职工建立起个体安全档案,即员工安全档案。

二、员工安全档案建设意义

员工安全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是煤矿管理者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很好的措施,它不仅形式新颖、资料翔实,更利于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三违行为与积分管理可以很好地掌握职工自身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强迫精神状况不佳者停工、进行休息;有针对性地命令习惯性违章者停工、进行培训,以便让煤矿职工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煤矿生产建设中去,进而避免人为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员工安全档案可有效促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员工安全档案中的安全培训记录、奖励记录则与煤矿安全文化宣教活动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方面,岗位证件的取得意味着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的定期开展也突显了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成果。做好员工安全档案建设与日常管理可以有效促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员工安全档案可有效改善煤矿安全监管效率

开展煤矿员工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有利于监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煤矿现场日常生产经营建设中,参与的人多,涉及的面广,涵盖的内容方方面面。健全的员工安全档案,便于从公司到煤矿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规范地查阅员工安全信息,有重点、有效地了解和掌握煤矿在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状况,从而有事实、有依据、有针对性地监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监督检查的效率与质量。

(三)员工安全档案可有效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员工安全档案是煤矿职工个体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记录。加强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有利于促进煤矿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员工安全档案建设内涵

员工安全档案是煤矿在员工人事档案之外为员工个体建立的另一份档案,清晰记录了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奖励情况以及“三违”情况等,为煤矿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员工个人安全习惯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参考依据。员工安全档案由四部分构成: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栏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健康状况等21项个人信息,与人事档案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入矿培训得分、师徒合同签订、离矿时间及原因等内容,目的在于准确掌握职工入矿初期的安全意识与技术水平。

第3篇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某些常见三违现象的危害及对策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原料,煤炭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工业又是一个特殊的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尤其是我国95%以上煤矿是井下作业,井深平均在400m以上,不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十分艰苦,而且与其它主要产煤国家相比自然灾害较为严重。尽管近年来政府和企业都相应加大了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每年事故死亡近万人,相当于每小时就有1人因事故死亡,在我国铁路、冶金等12个产业门类中发生事故最多、死亡人数最多,比其它11个产业门类死亡人数总和还要多。这不仅给职工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同时也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直接危及社会的安定、形势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认真分析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全面总结安全管理和监督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诸多繁杂的问题中发现共性的问题,提出积极相应的对策,对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常见“三违”现象的主要表现及危害

常见的“三违”现象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一)、采煤方面的几种主要表现

1、支护质量不好,造成漏顶、掉顶、冒顶

这类事故是在煤矿生产中采煤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极其恶劣的影响,特别是我们龙口矿区属典型的“三软地层”,尤其严重。如北皂煤矿1994年“8.10”事故,采煤工作面倒柱冒顶致曲强增死亡事故,洼里煤矿1990年“5.4”采煤工作面漏顶导致王垂军死亡事故。尽管近几年随着采煤机械化程度和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和完善,这类事故呈逐步减少的趋势,但仍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2、违章爬乘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

这类违章是煤矿安全管理中非常严重的违章现象。尽管各单位对这类违章现象都利用采取各种措施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没有彻底根除。如洼里煤矿今年的“2.17”事故就是死者王维先违章乘坐皮带运输机造成的。

3、随意用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运送其它物料

由于井下工作空间小,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运行速度快,所以在煤矿生产中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除了运送煤炭外,正常情况下非经批准是不得用作运送其它物料特别是超长物料的,但这类违章现象也是屡禁不止。如梁家煤矿2002年“11.21”王景朋死亡事故。

4、违章放炮造成事故

近几年随着采煤机械化程度的逐步提高,采煤工作面放炮工作量逐步减少。但是以往的教训是深刻的,如洼里煤矿1989年“2.6”违章放炮――放“掉腚炮”致放炮员焦志死亡。洼里煤矿1996年“12.28”违章打眼近距离平行作业,导致炮响同时炸伤吕岩、罗文光和常万国等三人的群伤事故。目前洼里煤矿由于矿井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的制约仍然以炮采为主,所以抓好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管理尤其重要。“一个炮眼就是一个不安全的隐患”。

5 、煤壁片帮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危害

由于我们矿区“三软”地层的特点,采煤工作面煤壁常常容易出现片帮垮落,造成伤害。如洼里煤矿2000年“11.12”煤壁片帮造成副班长王希亮被砸伤死亡事故。

6、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

采煤机械化程度的逐步提高,由于职工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北皂煤矿1989年“5.10”事故,副队长刘志新带领职工在拆卸桥式转载机时违章作业,导致刘志新被砸伤死亡;北皂煤矿1996年“10.10”工人张新祥违章爬越采煤机摇臂被采煤机滚筒绞死;梁家煤矿1993年“10.25”巷修工区书记刁训乐跌入正在运行的转载机内被拉入正在运行的破碎机内被挤伤死亡事故;北皂煤矿今年“2.4”事故,郑成连同样是跌入正在运行的转载机内被挤伤死亡。

(二)掘进方面的几种主要表现

1、支护质量不好,造成巷道漏顶、掉顶、冒顶

这类事故在煤矿生产掘进过程中也是经常发生的违章现象,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极其恶劣的影响,特别是我们龙口矿区属典型的“三软地层”,尤其严重。如北皂煤矿1988年“1.20”巷道返修时发生冒顶砸伤曲春庆的死亡事故;工程建设公司1988年“9.19”巷道掉顶砸伤姜永奎死亡事故;洼里煤矿1990年“2.15”砌碹巷道冒顶砸伤班长邢济兵导致死亡事故;梁家煤矿1995年“11.4”综掘机司机吴德祖被砸伤致死事故和1999年“11.1”巷道片帮砸伤田广胜致死的死亡事故。可以说掘进冒顶伤害事故是我们矿区过去几年发生最多的伤害事故,各矿包括工程建设公司都有深刻的教训。尽管近几年随着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和完善,这类事故呈逐步减少的趋势,但仍要高度重视。

2、支架架设质量不好倾倒伤人事故

职工在支架架设过程中,支架架设不牢固导致的伤害事故在我们矿区过去几年也时有发生。如北皂煤矿1992年“10.24”班长高广敏因碹骨支设不牢发生倾倒被砸伤致死事故和1998年“6.20”在巷道返修时多架棚发生歪倒砸伤王显军的死亡事故;洼里煤矿2001年“10.31”发生倒棚砸伤安监员王深久的死亡事故等。

3、违章进入机械作业区伤害事故

随着掘进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扒装机、综掘机的大量应用,施工人员违章进入正在运行的机械作业区内,被击伤直至死亡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梁家煤矿2002年“9.5”班长柳尧福违章进入正在运行的扒装机作业区内被击伤导致死亡事故。

4、小运输提升管理有章不循造成的事故

小运输提升历来是煤矿安全管理特别是掘进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事故多发的环节。主要表现在随机性、随意性,散兵作业、管理分散,有章不循。如北皂煤矿1994年“8.1”在小绞车操作中过速放车造成断绳跑车,下山下头挡车设施不全,躲避峒位置不合适致使把钩工刘山林被撞伤致死亡事故和1989年“4。21”事故,公方友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被撞伤致死。

(三)机电方面的几种主要表现

1、不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随意停送电。

2、登高作业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安全带。

以上两种主要表现不论是矿井单位还是地面单位也不论是井下登高作业还是地面登高作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同样给安全生产带来恶劣的影响和危害。

3、工作面设备安装撤除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伤害事故。

分析我们矿区过去几年发生的重大机电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主要是发生在工作面设备安装撤除过程中,特别是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撤除过程中。如洼里煤矿1991年“4.15”事故,综采工作面撤除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回头轮破碎、钢丝绳回弹造成一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梁家煤矿1992年“11.9”综采工作面安装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掩护梁下落将工人孙学群打伤致死的事故,教训都是十分深刻的。

(四)提升运输方面的几种主要表现

1、违章超速行车。

分析我们矿区过去几年发生的重大运输事故,很大成份是由于司机超速行车造成的。如洼里煤矿1987年“5.17”事故,就是由于司机超速行车车速过快,通过道岔时电机车窜岔掉道,紧急制动无效,电机车在惯性作用下撞到碹壁上,电机车司机姜维高撞伤致死。

2、行车不行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由于井下巷道空间狭窄,<<安全规程>;>;规定必须严格做到“行车不行人”,严厉禁止人车同行。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现象始终没有彻底根除。这也是零星事故的多发环节。如洼里煤矿1987年“8.17”事故 把钩工不负责任,张万伟违章进入正在行车的轨道上山,被矿车撞伤死亡事故。

3、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

这类违章是运输事故尤其是小运输提升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如北皂煤矿1989年“9.8” 事故,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死者公方友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被撞伤致死。北皂煤矿1994年“8.1”事故,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导致刘山林被撞伤致死。特别是1989年“4。21”事故教训更为深刻,当时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正在我局召开,穆智宏副局长下井检查工作并亲自安排公方友等人如何保证安全生产刚离开就发生了公方友被撞死的事故。

4、违章抬道造成的伤害。

在煤矿运输管理中不论大运输还是小运输,由于违章抬道造成的伤害事故也是常见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洼里煤矿1999年“12.26”事故,主要原因就是在大巷违章抬道造成矿车倾倒将王守文挤死的。

5、不按规定存放矿车,乱停乱放乱存车乱推车。

如梁家煤矿1998年“1.1”事故发生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浙江包工队乱推车、乱放车是造成颜廷儒被撞伤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通防方面的几种主要表现

通防管理是类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旦通防发生事故就是惊天动地、地动山摇的重特大恶性事故。尽管我们矿区是低沼气矿井,但丝毫容不得松懈和麻痹。分析全国煤矿瓦斯事故,尽管高沼气矿井占的比例较大,由于低沼气矿井疏于管理、违章作业造成发生事故的也屡见不鲜。洼里煤矿1982年“10.2”瓦斯爆炸事故一次死亡13人的惨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是我们矿区历史上最大的恶性事故。在通防方面常见“三违”现象的几种主要表现为:

1、随意停开局部扇风机,造成掘进迎头瓦斯积聚。

2、不爱护通防设施随意开启风门,造成风流紊乱、短路。

3、风筒中距迎送距离超过规定,造成迎送风量不足。

4、不严格按规定使用瓦斯监测探头和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瓦斯检查造成数据失真。

5、不按规定进行洒水降尘,经常发生煤尘堆积和煤尘飞扬。

6、不严格按规定垒设、启封密闭。

二、常见的“三违”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员工素质方面

1、必须承认正视由于受煤矿安全生产受矿井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工作环境恶劣艰苦、生产条件复杂多变、事故多发的影响,煤矿员工队伍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员工无论是文化素质、理论素质、政治素质还是操作技能都是非常低下的,是经常发生违章蛮干导致事故发生主要原因。

2、由于受煤矿安全生产恶劣环境的影响大部分煤矿都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无奈只好到老少边穷地区招工,这部分员工一是文化程度非常低,甚至文盲半文盲仍占很大比例,二是流动性大,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的真善美锻炼和提高。

(二)员工行为方面

1、由于员工素质普遍较低,特别是操作技能低,不知道怎么干,违章操作,俗称“糊涂人”。

2、由于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不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性,重要认识不到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图省事怕麻烦,马虎凑乎不在乎,俗称“懒惰人”和“马虎人”。

3、部分员工受利益驱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时间的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争时间抢速度不严格按工艺流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操作,见钱不要命野蛮操作,俗称“势力人”。

(三)环境设施方面的原因。

1、自然环境方面。必须承认正视煤矿安全生产由于受矿井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条件等诸多因的制约工作环境恶劣艰苦、生产条件复杂多变,是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客观因素。

2、装备设施方面。必须承认正视我国大部分煤矿安全生产中无论是在生产工艺上还是在装备设施上无论是在生产方面的装备设施还是安全方面的装备设施;无论是在装备设施的机械化信息化还是自动化现代化方面与世界上其它主要产煤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管理方面的原因

1、规程、规章制度“落实不下去”执行。目前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操作规程等等应该说是比较齐全完善的,但在某些单位某些时候存在说的多写的多安排的多真正贯彻落实的少现象。

2、落实规程、规章制度“严不起来”。各种执行规程、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满足于说到了、写上了、安排了,严肃性严厉性不足,缺乏铁面 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精神。

3、“四个关系”处理不好。如何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家都非常明白清楚,但是一遇到具体问题往往强调生产多强调安全少,强调效益多强调安全少,造成上下突击生产抓效益,忽视安全抓产量,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解决常见的“三违”现象发生的主要对策

(一)以人为本,解决三个“怎么干”解决的问题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是管事和管人又以管人为核心,只有管住人管好人,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使员工真正三个“怎么干”在问题。

1、针对员工素质低下特别是操作技能低下,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改进员工培训方法,提高员工培训质量,使员工达到知、会、懂、能,真正明白知道“应该怎么干”。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使员工真正认识到违章作业以国家、对企业、对员工家庭和个人的危害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遵章守纪按章作业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把从被动地要员工怎么干转变为员工主动地“我要怎么干”,使员工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

3、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以“三铁”精神对“三违”,严厉打击各种违章现象,使员工真正认识到违章作业不但要受到事故的伤害和处罚,还要受到规章制度的处罚,真正树立起“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同时使员工体会到严才能有安全,严才能有效益。使员工时刻记住“必须怎么干”。

(二)进一步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的职责范围,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真正解决“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坚持“三丢四不论”做法,对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使全体干部员工真正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员工个人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全体干部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真正解决“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安全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员工幸福,企业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危机感和紧迫感时刻保持颤颤惊惊,时刻如履薄冰,必须以对员工对企业和对国家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保持居安思危,时刻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既是我们的职责,也是对职工家庭幸福的高度负责,是对企业和国家财产的高度负责,更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第4篇 某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第5篇 治疗煤矿安全管理病症二则

“病症”一:不违章就不会生产

病历摘要: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2.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临床表现:

有些职工如散兵游勇,受不了制度的约束,从不把制度放在心上,这种心态必然反映在工作中的行为上,操作起来随意性大,甚至能体会到“违章”带来的益处,省事、省时、省力。个别职工心存侥幸,进一步促使了不安全行为的产生,甚至一个人“受益”、群人效仿,以致造成集体违章。

在安全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上,总有个别领导和职工认为这是党群部门的事,还有一种偏向就是认为煤矿上的活粗陋简单而无需培训。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安全宣传教育不深入、不到位;学习、培训走过场、图形式。

处方:

以人为本、提高素质。首先,树立干煤矿光荣、干煤矿同样有作为的思想。其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在安全宣传教育中要紧紧抓住“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这条主线,增加感情投入的比重,对职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行为科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工程学、思想教育学等角度了解认识职工安全思想、行为的基本规律,有针对性地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调控,消除各种不利因素对职工行为的影响。

在学习培训上,要抓好矿、队、班组三级培训。矿级培训是抓对新工人的入矿培训和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再培训。区队培训要具有贴近实际的效果,针对性较强,便于职工理解和接受。班组培训主要侧重于岗位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级培训要聘请一些业务水平高,有授课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培训教师,做到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人员、教案、考核的落实。并采取教考分离的办法,根据工种进行培训,由矿安全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根据文化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有笔试能力的采取闭卷考试,文盲半文盲采取口试的方式,不及格者重新组织培训、补考,强化职工素质的提高,切莫让教考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病症”二:以罚代管应付检查

病历摘要:

1.“反三违”、反事故罚字当头,一罚了之。

2.在安全检查上逐级应付已是不成文的规定。

临床表现:

绝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人的失误,即“三违”造成的。一些管理者心里装的只是产量、利润、工资、奖金,对安全管理工作总是说得多、做得少,平时次要,出了事故才知道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把安全意识变成了成绩意识、数字意识、形象意识。由于个别管理者行为指向上的原因,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在基层出现违章指挥,冒险蛮干。不出事故你好我好大家好,出了事故就用经济处罚解决。

上级检查提前几天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通知,让基层作好充分准备,不能在检查时隐患多过不了关,即使查出一些问题也层层讲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一些基层单位为应付过关,使出招数,应付检查装点门面,捞个先进喊声再见。检查者与被检查者皆大欢喜,安全形势一片大好;检查人员走后新颜换旧颜,致使问题得不到处理,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处方:

抓“三违”、反事故要做到经济处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仅凭经济处罚想让职工与“三违”告别是不现实的。特别是一些管理人员在执行规章制度时方法粗暴简单,极大地挫伤了职工的感情,对制度和管理人员产生抵触和反感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效果大打折扣。因为设备靠人操作、制度靠人遵守,安全技术措施靠人实施,事故隐患靠人排除,所以要使反“三违”、反事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先做好人的工作。在对待“三违”人员时要刚柔并济,收效更佳。一方面实行必要经济制裁;另一方面就是思想教育。如何让思想教育入心入脑,是管理者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管理人员抓了“三违”不能一报了之,要在现场进行帮教,让违章者知道自己违反了什么规定,违章可能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这样才能使职工口服心服,要比单纯罚款的效果好上十几倍。反“三违”,反事故要切实解决好两个认识问题,其一是我要安全的问题。其二是充分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反“三违”和反事故要从查思想认识入手,查规章制度,查管理落实,查设备和环境隐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普查与专查相结合,自查互查与抽查相结合,使检查不留死角,就会大大降低“三违”和事故发生的机率。

第6篇 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1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建相应规模的煤矿建设项目,严禁超资质能力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招标时不得随意肢解工程,二、三期工程原则上发包给1家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大型及以上项目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

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m、斜井长度大于1000m或垂深大于200m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煤矿施工业绩,同时具有国家特级施工资质。

2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会议等制度。

3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4煤矿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矿建、机电、通风、地测等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5煤矿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对煤矿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监理资格证书,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6煤矿建设单位必须对建设项目实行全面安全管理,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不得随意压减工程造价影响施工安全投入,不得强令施工单位改变正常施工工艺,不得强令施工单位抢进度、冒险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由2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和督促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煤矿施工单位对煤矿安全施工承担主体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8煤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煤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单位工程及隐蔽工程应及时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认证。

9煤矿建设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0煤矿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1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新招收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露天煤矿建设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后重新上岗的,应当重新接受区、队和班组级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12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

13煤矿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投入。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14煤矿井下施工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15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大型施工设备改造,必须在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性能检测和鉴定后方可使用。

16煤矿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工艺。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17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并根据年度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没有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

第7篇 h煤矿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薄弱人物管控,认真做好安全薄弱人物的逐级排查、跟踪帮教、现场监控、动态管理,实现由“薄弱人”到“放心人”的转化,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搞好超前防范和转换,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井下各单位、地面非煤厂(网)点以及有生产任务单位的安全薄弱人物的管理。矿井其它单位(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薄弱人物类型

第三条为便于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安全薄弱人物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a级为:强制休班的职工。针对有病史,病情不稳定,且随时有可能突发疾病的职工;家中有急事、突发事,且心情尚未平复、精神恍惚的职工等。区队(车间)必须强制其休班,不予安排工作。

b级为:重点监护的职工。针对有病史,经治疗相对稳定的职工;操作技能低,新分配或新调整岗位的职工等。区队(车间)不允许其独立作业,安排人予以过程重点监护。

c级为:重点关注的职工。针对冒险蛮干、习惯性违章的职工,休息不好、精神状态不佳的职工,思想活跃、不满足现状的职工等,区队(车间)加强互保联保管理工作,要对其重点观察、重点关注。

第三章安全薄弱人物排查

第四条:为加强对安全薄弱人物的排查,实施区队(车间)排查、入井排查、动态排查三方面排查:

区队(车间)排查:依据每年职工(职业)健康查体结果或职工提交的病例,区队(车间)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以及其它有可能突发病的职工,要重点掌握,跟踪管理;

区队(车间)值班人员(和跟班管理人员)利用三班班前会时间,通过“望、闻、问、量”等方式,对员工的精神状态和上一工作日出现问题的进行详细询问态、身体状况逐一进行排查了解,对情况特殊确实不能下井的人员,坚决杜绝其下井,确保每一名下井职工都具有良好稳定的身心状态。班前会排查出的薄弱人员、采取的措施、现场监护人员要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上,作为是否进行排查的考核依据。

入井排查:井口把钩工、安监员负责对下井人员进行细心观察,禁止行为异常、精神不振、有酒味的特别人员入井;

动态排查:井下安监员、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现场巡查过程中发现身体不适或行为异常人员,先停止作业再进行细致调查、处置。

第四章安全薄弱人物管理

第五条:对安全薄弱人物管理按照“排查-监控-帮教-解除”一体化闭合体系进行。

第六条:区队(车间)在每天动态排查的基础上,对安全薄弱人物每周集中排查汇总一次,建立安全薄弱人物档案,纳入区队(车间)管理。

第七条:区队(车间)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实行月度例会制,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面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管控工作。每月15日前,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向安监处上报本月度“安全薄弱人物排查明细表”,地面非煤厂(网)点及有生产任务的单位向地面安全科上报本月度“安全薄弱人物排查明细表”,将安全薄弱人物纳入矿统一管理。

第八条:安监处、地面安全科以及地面单位安全信息网员要对区队(车间)安全薄弱人物排查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核实比对。凡发现与事实不符的,严格督促整改。

第九条:针对安全薄弱人物的管理,区队(车间)要根据不同状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跟踪帮教,动态管理。

第十条:区队(车间)对重点监护的安全薄弱人物要明确专人予以安全监护,施工及上下井期间必须有人监护。没有条件实施安全监护或单岗作业的职工,要适当增加电话报岗的次数,及时汇报身体状况,区队(车间)要如实做好记录。同时,区队(车间)管理人员要做好动态巡查,确保不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一条:安全薄弱人员的认定,根据安全薄弱人员的表现,共分以下三十二种:

a级:a1带病工作危险人、a2两头忙的疲劳人、a3心存侥幸麻痹人、a4未经培训无知人;

b级:b1挣钱玩命经济人、b2休息不好迷糊人、b3初来乍到新工人、b4不懂规程糊涂人、b5冒冒失失莽撞人、b6吊儿郎当马虎人、b7冒险蛮干大胆人、b8争强好胜逞能人、b9急于求成草率人、b10情绪不稳烦心人、b11大喜大悲异常人、b12手忙脚乱急性人;

c级:c1新婚不久幸福人、c2不安分的跳槽人、c3不顾大局的私心人、c4游手好闲混世人、c5技术不高低能人、c6贪图安逸享乐人、c7不学无术懒惰人、c8受到委屈泄愤人、c9猎奇好动年轻人、c10心余力亏老工人、c11因循守旧固执人、c12滥用职权霸道人、c13不学习的落伍人、c14变换工作外行人、c15三天以上的休假人、c16不想上班的旷班人。

以上a级“安全极度危险人员”,b级“安全危险人员”,c级“安全不放心人员”。

第十二条:每月月底,区队(车间)对安全薄弱人物的遵章守纪、按章作业、身体状况、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出具结论,确定是否转化为安全人,对当月不能按期转化的次月继续进行帮教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薄弱人员的转换

1、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区队制定具体帮教措施,停班学习,进行重点帮教转换,转换合格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下井工作。

2、对“安全危险人员”,在区队帮教基础上,安监处、矿工会每月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三违”人员(安全薄弱人物)集中帮教活动,由安监处、各群监部门负责人以及协管员参加,采取专监和群监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教育结合相的方式,对“三违”人员(安全薄弱人物)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事故案例等多方面的教育。(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经有关专家鉴定属实后,可调离其岗位)

3、对于“安全极度危险人员”,必须停止工作,由矿和专业采取针对措施,在人员本身的问题未解决前不得工作。

4、各区队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转换等工作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立档案,每月向安监处和地面安全科汇报一次排查、转换等情况。

5、转换工作要点:明事理,增强其按章作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传技术,提高其安全工作的真本领和防范力;送温暖,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感染力。

第五章安全薄弱人物监管

第十四条:为确保安全薄弱人物得到有效管控,明确各专业、部门、单位相关职责:

区队(单位)管理职责:各工区区长(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管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的全面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排查、帮教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的细致排查、思想引导、跟踪帮教等工作;技术主管是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安全知识的学习、业务技能的培训;区队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是本单位安全薄弱人物在生产现场监护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班安全薄弱人物在生产现场的安全监护和动态管控。

专业(部门)监管职责:各专业、部门对所属单位安全薄弱人物排查、帮教、监管等情况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检查和动态抽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区队综合评比,作为评先树优依据。

安全监督监察职责:安监处要强化各单位安全薄弱人物管理的监督监察。凡对安全薄弱人物管理不重视、不认真,仅限于走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实现一票否决。季度考评中,对责任单位给予2000-3000元的扣罚(辅助单位2000元、生产单位3000元)。其中,责任单位“三大员”各承担扣罚总额的20%。地面单位安全薄弱人物管理的监督监察、责任追究,由地面安全科适时组织并依据相关文件考核兑现。

第六章相关管理问题追责

第十五条:为切实加强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强调各层级管理责任落实,实行逐级责任追究。

1、区队(车间)对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排查安全薄弱人物不全面、不准确,制定帮教措施不详细、不具体,对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罚款200元。

2、安全薄弱人物发生人身事故的,在按照矿1号文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实行追溯制,连带追究专业(部门)负责人、主任工程师以及区队“三大员”、跟班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安监处。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美国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美国是世界产煤大国之一,该国通过立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使国内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改善。

去年,美国产煤约10.12亿吨,国内消费约10亿吨,生产和消费量均占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左右。同时,随着煤矿生产技术的提高,美国矿工人数逐年下降,目前仅有10多万人,人均年产煤近万吨,而美国煤矿的严重伤亡事故则相对较少。

美国煤矿业经历了一个从事故多发到加强立法和管理、最终进入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的过程。美国煤矿生产事故多发期是在生产技术和管理都比较落后的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当时,美国每年有数千人死于煤矿事故。最严重的是1907年,死亡3242人,其中发生在主要产煤州西弗吉尼亚的一起煤矿爆炸事故,死亡362人,创美国历史之最。严重的煤矿事故频频发生促使美国国会和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1910年美国设立了矿业局,其基本任务是制定安全标准、监督生产、加强检查、调查处理事故和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研究。1913年成立的劳工部,安全生产管理也是其主要职责之一。

围绕煤矿生产,美国先后制定了10多部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严格,其中最重要的是1977年制定的联邦矿业安全和健康法,对所有矿业生产进行了全面和严格的规定。原来的矿业局改为矿山安全和卫生署,转由劳工部管辖,由劳工部助理部长担任署长。这一法律的出台标志着美国煤矿业生产从此走上事故低发率的新阶段。

1977年的矿业安全和健康法要求矿山安全和卫生署对所有地下煤矿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安全检查,露天煤矿至少每年检查两次。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关闭矿井。此外,矿工组织也主动参加各种安全卫生计划活动,对矿主不符合安全和健康规定的行动提出意见直至向执法部门报告要求惩处。安全标准的提高为安全生产和减少伤亡奠定了法律基础。

同时,美国煤矿安全部门注重执法,矿主也注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从而改善了煤矿的生产安全。美国煤矿安全部门对惟利是图、违反规定生产的矿主惩罚严厉。针对不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般性违反规定行为,政府督察员每次每项罚款可达5.5万美元。曾经违反规定并承诺改正、但不守信用的矿主则将被加重处罚。可能引起伤亡事故和危害矿工健康的严重违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此类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政府督察人员在进行初步调查后也将交由司法部门起诉审判。严重违法或违法程度虽轻但导致人员伤亡的个人和公司,罚款将分别达25万美元和50万美元。

分析事故原因、让所有人引以为鉴也是减少事故和伤亡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美国矿山安全和卫生署对每次事故的原因都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然后公布详细情况,并就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建议,因特网上也可以看到有关的事故情况介绍、事故示意图以及如何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办法。

美国加强煤矿安全立法、执法和各种教育工作对减少煤矿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高达2000人左右,70年代后期联邦矿业安全和健康法实施后,年死亡人数下降到1000人以下,1993年后,煤矿事故年死亡人数降至50人以下。1976年以来,美国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严重煤矿事故仅有13起,平均两年发生一起。

王振华

第9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四化

虽然谁都知道安全生产问题不可小觑,但受利益驱动,部分煤矿尤其是少数乡镇和个体小煤矿安全隐患还很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非常突出,是极大的潜在威胁。

要保障煤炭生产安全,关键是对人(老板和矿工)的管理和对钱(股本和投入)的控制。通过多年的观察和研究,笔者认为,要真正将煤矿作为大产业来抓,就要从立法上要求所有煤矿都达到“四化”,从根本上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煤矿企业公司化

所有煤矿不论大小,一律按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所有股东依法公开出资,煤矿(公司)一律依法设立章程,成立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长,以董事长为煤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必须经由依法评估验资、律师代理和法律公证,不允许抽逃注册资金。政府还将通过技术门槛和资源拍卖这两个杠杆合并和淘汰一批煤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暗股,不论任何形式的暗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必须做到以下“四化”:

1.股资透明化

煤矿(公司)的所有股东一律依法公开出资,不存在暗股,所有股东对暗股可以不予承认,这是股东的权力。干部在煤矿(公司)入暗股的,一定严肃查处。

2.股权明析化

煤矿(公司)的所有股东及股东大会必须严格按《公司法》的规定行事,股东的权力和其出资严格对应一致。按股权依法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和董事必须在煤矿(公司)上班履行其职责。

3.登记规范化

煤矿(公司)的登记必须完全按《公司法》和工商登记的规定要求进行,不得有任何方面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工商部门在依法核准登记后,应对所有的煤矿(公司)有关情况及董事进行公告。

4.决策程序化

煤矿(公司)的所有重要决定、决策,必须严格按《公司法》和煤矿(公司)的章程,通过召开章程所规定的相应会议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会等来决定。

二、煤矿工人职业化

任何一个煤矿(公司),都要有一批过去国有煤矿正式工人一样的煤矿工人。现在很多在井下从事危险作业的所谓煤矿工人,大多是刚从田野中来,“无知无畏”,这也是一些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要培养一批正式的煤矿工人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需要诸多部门来共同努力,从政策上要建立“四个制度”:

1.煤矿用工合同登记制度

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及安监、煤矿等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规范所在地煤矿的劳动用工。煤矿所聘用的工人,一律要订立劳动用工合同,并且要将劳动用工合同报煤矿、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县级煤矿部门要有所有煤矿工人的职业工种户籍等项目登记的花名册,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有所有煤矿工人的用工合同号、工资和工伤保险号登记花名册。

第10篇 搞好煤矿安全管理掌握矛盾分析方法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人们要用煤炭为人类造福,就要对煤炭进行开采,而作为煤炭开采的孪生子———煤矿安全问题也随之而产生。事故时刻威胁着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煤矿必须“以安全为天”,实行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

必须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的内部包含着矛盾,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就是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a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煤矿开采同样是作为系统和过程而存在,成为矛盾的统一体。

比如生产与安全、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装备与管理、人与物、人与作业环境、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等之间的矛盾都是客观存在,并存在于整个煤矿的开采之中。除少部分煤矿露天开采外,大部分煤矿均为地下开采。它由开拓、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组成,与人员设备、地质、水文、矿内外环境、管理等因素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整体。煤矿开采始终处于“

建设和破坏”这一动态过程之中,为了采煤就要“

建设”,要开拓一系列的峒室和巷道,布置采区,采煤工作面不断向前推移并及时支护,而随着工作面的推移,采煤工作面的后方又要按规定及时退柱放顶,“破坏”顶板岩层的完整性;新的采区建成,结束的采区又要予以封闭,不断地循环更替。

煤矿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井下操作空间小,湿度大,能见度低,矿内空气含有一定数量的有害气体,作业环境差;战线长,人员分散,不易及时联络和相互照应;下井人员受到水、火、瓦斯、煤尘和冒顶“五大灾害”的威胁;在有限的空间内,内置着设备和管线,存放着材料,堆集着矸石、煤炭,人流、物流、风流、水流充满着窄小的空间,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关键是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农七师电力公司红山煤矿分析了事故的内因和外因,认为在一定的装备条件情况下,人对搞好安全生产起主要作用。他们总结出矿工容易发生事故的十种规律:回家前返矿后思想不集中;作业情况变好时思想麻痹;上夜班疲劳精力不集中;

任务紧不顾质量忽视安全;放炮后不敲帮问顶空顶作业;工作收尾或晚点时心急火燎;逢年过节,家有急事,身在矿心在家;受表扬自高自大心不在焉;批评受罚后沮丧烦恼;心事重重,心烦意乱,丢三忘四。

第11篇 h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贵州省境内从事采掘作业的煤矿(含煤矿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不得从事煤矿生产活动。

第二章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第四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第五条 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章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 装备监控系统的矿井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配齐相应的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炭、温度,水位及顶板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记录出来结果备查。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第九条 为确保监控系统不间断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各种传感器应有足够的备用量。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十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对安全监控设备和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

甲烷校准气样的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

第十一条 每天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第十二条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享。

第十三条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第十四条 煤矿应建立以下监测帐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查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矿井安全监控日报表;

(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第十五条 监控系统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系统必须有防雷电保护,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六条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性能可靠,工作稳定;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井下设备必须取得煤矿安全标志。

第十七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企业和销售商要有良好的质量和信誉,安装监控系统时,必须提供联网数据界面协议,便于今后实现全省联网。对煤矿监测系统维护人员做好系统使用及监测监控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并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

第十八条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煤矿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察工作,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对辖区内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要进行专项监察。

第四章行政处罚

第一十九条 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一律下达停止作业通知书。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体私营煤矿的投资人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系统维护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 未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九年七月十日

第12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 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 生产保障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 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

(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

(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

(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

(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

第九条 调度指挥

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

(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

(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

(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

(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

(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

(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

(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

(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的;

(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

(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

第十条 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

(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

第三章 采掘头面管理

第十一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

第十四条 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

第十五条 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六条 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十七条 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

第十八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

(二)物料设备未上架码放或码放不合乎质量标准化要求,未挂标志牌的;

(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四)水窝排水不净造成轨道被淹、人员过不去,或水泵被埋,水养子未挖净的;

(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

(七)采煤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或虽有加强支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支护顶板的;

(八)掘进头锚杆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的,顶板破碎未采取挂网措施的,巷帮超挖严重巷道成形差的;

(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

第十九条 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

第二十条 采掘头面有出水征兆、瓦斯突出、顶板突然来压等异常情况,不汇报处理,继续进行正常采掘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对当班班长、跟班干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职务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正常生产条件下,交接班时必须将运煤系统运输设备上的载荷全部开空,否则,对责任人、当班班长、跟班干部各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二条 新掘井巷工程的验收

(一)新掘井巷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生产办),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安监部、施工单位、接收单位、财资部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另一场所施工,并一次性罚款100~500元,同时,财资部门不得结算工资。

(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井巷工程,由生产部(生产办)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按200~500元/天罚款,并对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三)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巷道不经验收,不得拆除任何物料设备,经移交现场会确定留下的材料设备,要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

(五)参加巷道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并在验收移交单上签字,工资部门根据验收移交单给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井巷维修制度

(一)生产部(生产办)负责每月下达巷道维修计划,并对巷道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项。

(二)生产部(生产办)负责巷道维修人员及巷道修护工区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要对全井下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道及采区上下山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次。

(三)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巷道维修,对巷道失修达到10m以上地点,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供管科、通风工区及施工单位领导现场会审,编制专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巷道断面。施工完工后,由生产部(生产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措施或有关规定要求的巷修工程,要重新予以返工,否则,工资部门不得支付工资,并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 生产部(生产办)、技术中心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四章 生产准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生产准备施工单位的责任范围

(一)预备队

1.负责工作面运煤系统所有溜子(包括转载机)运输安装试车和拆除回收,其中包括各部40t刮板运输机搭火,操作线、按钮安装,挡煤板安装,刮板运输机头尾打支杆压柱,以及负荷线、操作线、按钮、挡煤板的回收。

(二)机电工区

1.负责安装时地面提供给预备队40t刮板运输机头、尾、根节,电机牙箱及各种小件及安装单位使用的负荷线、操作线、按钮、信号线等。

2.负责40t刮板运输机信号系统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3.负责皮带、电绞、油泵、回绞、风机、各部40t刮板运输机的供电到开关及拆除期间的回收。

4.负责75kw以上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电机牙箱安装和搭火,以及拆除时的回收。

5.负责开关列车安装试运转,综采供电,高压管路铺设至工作面,及拆除时的回收。

6.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液压系统的整理达标,防尘系统的安装达标和拆除回收(包括转载机头)。

7.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泵站及其它临时泵站液压系统安装及回收。

8.负责煤机安装试车及拆除回收。

9.负责安装拆除时所有回绞的运送和回收,以及拉运支架路道上的回绞安装搭火。

10.负责安装拆除区域排水泵的安装。

11.负责液压支架井上解体装车、井下组装工作。

(三)通风工区

1.负责炮采切眼内防尘管路及甩头的安装和拆除回收。

2.负责除转载机头外各转载点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拆除回收。

3.负责通风设施的建立、管理及局扇、风袋安装及回收。

4.负责两道防尘管路、防尘系统的铺设和拆除回收。

5.负责皮带机头25m防尘,灭火软管安装。

(四)运搬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所有的电绞、信号、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

2.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液压支架及平板车运送工作。

3.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安装时所需单体、铰接顶梁、特殊支护材料装、运至切眼上头50m范围内。

(五)皮带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皮带安装试车,信号安装及回收。

2.负责掘进区队使用皮带的一次性安装调试及拆除。

3.负责皮带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六)联采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的扶起吊棚,打支杆压柱。

2.负责综采面安装时切眼改大棚、刷角。

3.负责拆除安装时设备运送的辅助工作,如电绞峒室、回柱机稳固等。

4.负责拆除安装时排放水管路运送工作。

5.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切眼上头20t回绞稳固,开关列车打支杆等。

6.掘进巷道完工移交时,排水点水泵移交联采排水,以及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的排水。

第二十六条 安装拆除期间的设备移交

(一)机电工区提供给安装单位安装用的溜头、电机牙箱(牙箱要加好润滑油)、根节、溜尾、尾轴及溜头上的各种小件必须在地面车间组装通电试运转。经机电工区、预备队、生产部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交接单移交给预备队,再由预备队解体装车下井,不合格设备不得装车下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500元/件,因此影响安装的,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天的处罚。

(二)电绞开关移交:自通电之日起,机电工区2天之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第3天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1天时间处理。在安装至处理时间内出现问题仍由机电工区处理,并按拖延时间给予200元/天处罚。

(三)皮带、刮板运输机开关,在安装试车期间出现问题,由机电工区处理,处罚办法与电绞开关移交办法同。

第二十七条 安装验收移交要求

(一)刮板运输机

1.刮板运输机安装达到平、直、稳,运行时平稳,不晃动,溜头、溜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m,前后交错不小于0.5m,不带回煤,切眼运输机与顺槽运输机搭接合理。

2.刮板运输机挡煤板使用铁挡板并安装齐全,搭茬合理,各部小件上齐。

3.减速箱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适当,各种保护罩齐全、完整。

4.刮板运输机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且炮采切眼运输机尾巴线、操作线必须达50m。

5.刮板运输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齐全。

6.刮板运输机运转时无跳齿、无刮卡、无飘链、无落链。

7.搭皮带机的刮板运输机头必须上挡板,使用铁马,横梁宽不超过电机牙箱。

(二)液压支架

1.支架安装要排成直线。

2.支架要垂直顶、底板,与顶板接触严密。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

4.相邻支架间无明显错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

5.各液压管路联接合理、齐全。

6.支架前无浮煤、浮矸堆积。

7.支架锚固头与刮板运输机连接好,销子齐全。

(三)开关列车、煤机、油泵

1.开关列车中车与车之间必须钢性连接。

2.开关列车上综采供电设备有接地极。

3.从开关列车至切眼输送机头间的电缆、防尘管路、高压管路吊挂整齐。

4.煤机线、煤机用防尘管路用电缆卡子捆扎好放在输送机电缆槽内,输送机尾电机线也捆扎在电缆槽上。

5.架间喷雾按规定安装,截止阀齐全,管路不漏液,支架每架均要安装测压阀测压管路。

6.泵站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润滑油脂合格,适当,保护罩齐全。

7.照明灯、通讯喇叭安装间隔符合要求,线路吊在支架前梁下,吊挂整齐,能正常使用。

8.煤机的各种保护盖板上齐全,内外喷雾正常,电气部分达完好标准。

(四)其它要求

1.所有设备、电缆、电绞、轨道的安装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向采煤面顺槽供电、供水、供压风必须在采区上下山(集中运输道)与顺槽交叉的三角门处安设断路开关,截止瓦笼。

3.综采面皮带机道4寸防尘管铺设至切眼100m处,安水头及过滤器;其它工作面溜子道、材料道铺设管路距切眼50m安装水针。

4.各种管路铺设遇有保险峒室,必须设有过道,不得影响保险峒使用。

5.皮带长度小于50米,综采、炮采、掘进用皮带宽度分别小于90、80、70cm,胶皮磨损严重大面积脱落,不得再次安装使用。

6.一次性安装,炮采切眼必须投入成套新40t刮板运输机,顺槽溜子也要经过检修后再进行安装;综采切眼运输机及转载机也要经过检修,磨损变形严重的溜槽、中板不再使用;各种刮板运输机链条磨损超过20%的不再使用。

7.一次性安装,综采面超前皮带全部使用新胶带。

8.安装完工整理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后,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移交。

第五章 机电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机电工区是全矿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及全矿范围内其它单位机电设备的检查考核。

第二十九条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和电缆的使用管理实行包机制和挂牌制。各使用管理单位每月底必须将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包机责任人名单报矿调度室,便于机电事故追查处理,同时要在设备电缆使用现场张贴悬挂明显的包机责任牌板和标志牌,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处。

第13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附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附则

(一)、发生本细则未列举的“三违”现象或危及安全生产的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本细则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罚,涉及法律犯罪的“三违”行为由上级或司法部门根据法律裁决。

(二)、凡因“三违”罚款无法落实到人头的,罚款金额落实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头,勿推诿、扯皮。

(三)、特殊情况或情节严重的“三违”人员对其处罚意见应根据当时情况来追查,由矿领导研究决定。

(四)、机电设备、运输方面的处罚按《〈矿机电运输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五)、奖励

1、施工单位当月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单位奖励200-2000元。

2、发生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3、抢救事故有功人员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4、在安全技术管理、安全设施、安全装备方面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给予个人奖励200-2000元。

5、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给予个人奖励50-500元。

6、抓获破坏或盗窃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器械、工具等嫌疑人或举报属实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7、施工单位对于矿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能按时整改并能及时完成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给予单位适当奖励。

(六)本细则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

(七)、本细则解释权属于**煤矿。

第14篇 小煤矿安全管理面临的几个问题与对策

(作者:隆泗 肖素光)煤炭行业结构的调整、整顿,一方面关闭了大量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同时,也促使现存在小煤矿淘汰过去所采用的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更多的技术装备和较为先进的管理方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这对于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小煤矿生产的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要实现这一点,却有着相当大的难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小煤矿安全管理和生产技术的力量都相对薄弱,给煤矿安全管理方面造成了诸多隐患。在我们最近进行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到小煤矿(包括改制后的原国有地方煤矿)的调研中发现,这一点显得尤为突出。应该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的措施。

1问题分析

1.1经营管理者缺乏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意识淡薄

小煤矿的经营管理者多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进入煤炭行业:在其他行业发展获得成功后,投资进入了煤炭行业;当地有资源,由村、乡个人合股投资开矿;由村、乡投资建矿,再承包给个人;或是由其他自然人合资开矿。无论从何渠道进入煤矿行业,其投资者真正懂得煤矿开采业是特殊行业的并不多。根据我们的抽样调查,经过专业学习的人仅占10%(即使是中专、专科学历,但真正学煤矿的甚少)。不少业主只知道近几年煤炭行业是高回报的行业,不知道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 不知道煤炭开采需要有较高的投入,才能保证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在煤矿建设和开采设计以及设备购置和管理方面,在生产和安全生产冲突和矛盾的时候,往往是不按科学规律办事,以当前的效益作为决策的目标;有些甚至靠在井口烧香拜菩萨来乞求平安,形成了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例如某矿一台比较先进的3m提升机安装好后长期疏于维护,限速保护装置未投入使用,过卷保护装置的机械触点完全失效,防坠器也处于失效状态,该业主和矿长在明知有这种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坚持让提升机长期处于带病运行状态下工作,结果出现过卷,提升钢丝绳被拉断后坠罐,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又如一些小煤矿斜巷提升每年跑车数次造成几十万元经济损失,却舍不得投入少量的资金维护已有的井口阻车设备;一些小煤矿不愿多投资,专买国有大煤矿所淘汰的废旧设备,甚至把已经失爆的设备用于井下。

2.2技术力量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关键还在于需要一批专业素质较高的技术和管理力量。而这一点,正是小煤矿所缺乏的。目前小煤矿真正懂生产技术的人极少。根据我们对220个小煤矿机电管理人员文化程度的抽样统计,在负责机电技术的人员中只有102人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而这些人中大多数都缺乏接受专业教育的背景。在220个矿中,56.3%的矿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甚至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在主持煤矿的电机管理和技术工作。这为安全生产留下了极大的隐患。根据调查,小煤矿机电事故大多也是设备安装、运行、检修人员不懂技术误操作或发生故障不能及是排除所造成。如某小煤矿电工在检修时错把电源线路调相,造成主要通风机逆转,工作面大量瓦斯积聚,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小煤矿技术力量落弱的现实尽管已经摆在了面前,但目前还难以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由于整个煤炭行业前几年的不景气,煤炭院校招生困难,毕业生不愿意到矿区工作,更何况是条件更艰苦的小煤矿。因此,解决小煤矿技术力量来源的源头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2.3安全设施不完善 安全管理不规范

由于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淡薄和短期行为,安全投入的不足,也由于技术力量的缺乏,小煤矿的安全设施存在着很大缺陷。如有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装位置和方式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开启,时停时开严重; 高瓦斯矿井掘进面两闭锁装置普遍配备不齐,一些高突矿井防突措施不落实;许多高突矿井未按规定配备自救器,斜井和上下山运输“一坡三挡”装置不齐,运行信号未按规定安设;井下电气设备锈蚀老化,失爆严重,“三大保护”不全;主提升装置的保护系统不完善等等。这些,都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的极大的隐患。

3对策

3.1提高办矿门槛 加强业主的素质教育

提高煤矿的办矿门槛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非常重要的一环,提高办矿门槛,首先要提高获得煤矿经营权和管理权的门槛。业主和矿长是小煤矿生产和经营的决策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而提高小煤矿业主和矿长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又应该是提高办矿门槛的关键。经营者和主要管理者的文化素质程度直接影响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指挥安全生产能力,决定了其把安全事故隐患的排除和事故的处理能力,决定了所属矿山的安全技术水平。笔者认为,煤炭行业,要获得小煤矿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资格,至少需要高中或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且接受不低于半年时间的安全技术培训。

要开展对煤矿业主(法人代表)的安全培训,解决经营管理者缺乏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并纳入法制的轨道。这个问题是与小煤矿的出现与生俱来的。小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都有业主的安全培训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布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第三条规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落实这一条,法人代表首先要取得安全生产资格。建议将“煤矿业主(法人代表)必须取得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纳入相应的地方法规,进行强制、规范的培训;并把煤矿业主(法人代表)是否取得煤矿安全资格工作证书作为取得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提高办矿门槛,就要提高办矿的规模的门槛。生产能力低下的矿井、作坊式的生产是无法保证机电设备的投入和设备的科学管理的。乡镇煤矿一般相对集中,由乡镇统一将所辖的小煤矿集中组成集团公司,形成一定规模,设备可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人力资源可以共享,提高共同的防灾救灾能力。一些乡镇的实践证明,这样的管理模式不失为目前乡镇小煤矿管理一个很好的模式。

3.2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和支撑体系

安全生产需要在技术上建立保障和支撑体系。

首先是要建立技术人才的保障和支撑体系。如前所述,目前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技术力量相当薄弱,更为严重的是,向小煤矿输送技术力量的源头几乎枯竭。为此,国家对报考矿业类专业的考生应给予进一步的政策倾斜。同时,建立有效的渠道,鼓励国有大、中型煤矿的富余技术力量向小煤矿流动。

安全生产需要有可靠、完美的保护系统作保障。要研究和开发适合小煤矿安全生产适用的机电设备。特别是目前小煤矿急需的保护装置齐备、易于维护和操作的绞车,阻车器、挡车栏和跑车防护装置以及适合于薄煤层开采的采掘机械。

安全管理需要有可靠、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当前应着重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体制的理顺。要使小煤矿的管理者懂得如何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按《矿山安全法》建立安全管理的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的岗位和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各生产科室、班组、车间、硐室、机电设备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各设备运行、操作、维护岗位应建立的规章制度。使有关人员具备设备的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节能高效运转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步的发展,煤炭工业也将步入发展的新时期。对小煤矿,各级管理部门下大力气综合治理,使之尽快走上健康、持续的发展之路。

第15篇 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安全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安全对煤炭生产起着保证,支撑和推动作用,实施现代新科技兴煤,科科技兴安战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安全工作的必由之路,作为煤炭企业,现代安全科技创新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动力和源泉。

一、提高对现代安全科技管理的认识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煤炭企业在安全科技创新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从煤矿发展战略的高度看,对安全科技创新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满足于现有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现状,从煤矿内部环境看,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制约着安全科技创新的发展,安全投入不足,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加强安全生产的需要。

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科技创新管理战略是树立和落实安全科技发展观的需要,是培养和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安全人才队伍的需要,是改善劳动环境,规范安全行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搞好安全人本管理的需要。

为此,我矿目前已制订出一套引进一批有知识、年轻化会管理的管理人才,目前已制订出一套引进一批有知识、年轻化会管理的管理人才,目前已有5名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中。

二、坚持对现代安全科技创新管理的把握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现代科教兴煤战略,突出点重,注重创新,深化改革,加快新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改关,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坚持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创新活动,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设和技术改进”“现改、现革”等群众性科技活动,引导煤矿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以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促进现代化安全矿井的建设,全面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三、实施对现代安全科技创新管理的指导

(一)以人为本,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和建设

现代安全科技创新管理的关键是有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的科技人才队伍,积极培养复合型安全才,围绕现代安全管理创新主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把矿业类专业技术人才放在首位,合理设置机构,优先配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的人员,加大对现有人才培养开发的力度,鼓励自学成才,选送优秀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二是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制,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三是探索与煤炭行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联合办学,选择优秀在职职工进行脱产学习。四是抓好专业技能人员文化技能水平的提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级技工,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技师,高级技师和复合型技术职工队伍。

(二)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各级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完善安全设计、规程、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制度,加大对技术创新,技术革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小改小革”成果的奖励力度,开展安全设计、规程、措施、图纸的检查、评比和奖励力度,根据我矿实际,对技术人员的待遇,适应进行了提高,优化了他们的工作环境,这样大大提高了他们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重奖,稳定一线队伍,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根据煤矿经济效益和劳动秤率的提高程度,适当提高操作工人的工资和生活待遇,确保劳动实现与人个劳动付出相当的工资收入,从而稳定全矿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后顾之忧。

(三)强化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

加大矿井现代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快矿井安全升级改造,从矿井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入手,稳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系统的经济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逐步提高自动化装备水平,实现高产、高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程序化检查,使安全检查问题,处理反馈形成闭环,进一步完善安全信息化建设,确保问题、隐患及时解决,推动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为主体的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将其升华为企业安全文化,使安全工作成为一种意识,一种自觉行为,以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我矿2006年元月份跑车事故,就是由于我们安全管理不完善,人们的安全意识不到位,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健全造砀。

四、结语

现代安全管理工作稳扎、稳打、稳步提升,做好“三结合”。实施现代安全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必须做好安全与生产相结合,与自身实际现状相结合,与企业长足发展相结合,通过现代安全科技创新管理,大力实施科技创新管理,促进矿井健康发展,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15篇范文)

制度化管理的生命在于严格执行,制度化管理的精彩在于产生效应,制度化管理的升华在于形成习惯。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中心思想:坚决杜绝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十紧十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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