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基建矿井安全管理
一、基本条件
⒈ 建设项目符合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13〕101号),列入集团公司当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2. 建设项目开工前开工报告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复。
3.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规定资质。施工单位取得国家颁发的建筑企业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建相应煤矿建设项目。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斜井垂深大于200米或斜井长度大于1000米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相应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业绩。
4. 煤炭建设杜绝死亡和重大涉险事故,地面建设杜绝重伤事故。
二、基本要求
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⑴ 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矿基建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 安全规章制度
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3. 隐患排查与治理
⑴ 煤矿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4. 安全技术管理
⑴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⑶ 煤矿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价等技术文件按照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要求取得集团批复。
⑷ 各类工程施工前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符合要求,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⑸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创造条件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⑹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培训、演练等。
⑴ 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⑴ 不具备培训条件时,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⑵ 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⒍ 安全事故及信息档案管理
⑴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⑵ 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⑶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 安全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施工各环节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重点突出爆破、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设备、顶板和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评分方法
按表8-2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2篇 关于基建矿井的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体系工程,煤炭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操作不当,瓦斯,水灾,火灾,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都时时刻刻危及到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也让企业出现负增长等,由此不难得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安全生产既是广大煤炭职工和家属的强烈愿望,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管生产就要先管安全。据统计资料,煤炭行业中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的。此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在煤矿事故致因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而煤矿职工的心理隐患是不安全行为的根子,所以,早就有专家断言--研究矿工的安全心理素质,寻找出一套强化心理素质的好方法,对尽可能多地防止和减少事故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
我矿为基建矿井,所遇到的情况与其他煤矿企业所遇到的问题差异不大:1、工作条件艰苦,2、煤层赋存差、地质条件复杂,3、井下自然灾害影响大,4、生产工艺复杂,5、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职业素质较低、安全管理难度大。所以我矿虽然没有投入生产,但对井下的安全管理却不能放松,矿井在基建期间,所遇到的安全问题一点也不压于投入生产的矿井,但所有的安全问题除了自然因素外,多数是人为引起,所以对矿工的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基建矿井在安全管理方面,从大的方面入手,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办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卖力人和安全办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办理程度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办理人员的安全办理程度;
二、矿井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环境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环境,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并建立培训档案。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保证安全生产得以落实。
三、基建矿井逐步进入生产环节,所以要在井巷施工质量方面严加管理尤为重要,基建期间,作好各种工程的质量验收,把好各个关口,不让基建期间出现顶板事故等安全隐患,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在矿井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安全条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加强施工过程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过煤层和布置采面的瓦斯抽采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掘进施工现场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配备施工技术装备和安全防护设施。本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巷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瓦斯抽采和安全监测监控等有效措施,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六、矿井在进入试生产前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量必须达到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要求,将瓦斯治理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切实提高瓦斯管理水平,严查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不严、风量不足、无风作业等行为。
除此之外,基建矿井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技术管理也是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方面,从技术方面配合好施工的进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基本建设一定要有章可循, 要制定一套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 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
二、选择技术水平一流的施工队伍, 加快建井速度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 直接决定着建井速度和质量。
三、采用先进建井技术, 实现井筒快速施工,加快建井速度。通过科学设计、精心组织, 缩短建井工期。
四、周密计划、科学组织, 奋力加快矿井基建步伐,做好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排队, 科学编制矿井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好各工程开工计划、图纸供应计划、设备购置安装计划等。其次是做到计划的科学周密、切实可行。科学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确定各工程合理开工顺序, 组织好交叉、平行作业。
五、严格遵照技术规范, 加强工程质量控制,首先从设计开始把关, 做到工艺先进、参数准确、结构合理, 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其次加强材料管理, 做好材料的取样、试验, 坚持不合格材料不进场、不使用, 从现场把好工程质量关。再是严把施工工序, 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 从施工过程把好质量关。通过采取不同手段、不同方法控制工程质量, 使各项工程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加大基建矿井安全科技含量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始终牢记安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天字号工程, 是职工最大的福利。为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首先要把好各类工程的安全设计关, 使基建矿井安全工作一开始就迈上高起点。其次是严把安全施工关, 凡没有设计、没有论证、安全没有保证或有安全隐患的工程, 坚决不予开工。
通过综上所述,要使基建矿井能够顺利的生产,安全和技术的管理到位是非常重要的,做好细致周密的工作,保证基建巷道的质量,在基建期间积累好成功的经验,为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3篇 基建矿井安全管理规范
一、基本条件
⒈ 建设项目符合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22〕101号),列入集团公司当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2. 建设项目开工前开工报告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复。
3.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规定资质。施工单位取得国家颁发的建筑企业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建相应煤矿建设项目。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斜井垂深大于200米或斜井长度大于1000米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相应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业绩。
4. 煤炭建设杜绝死亡和重大涉险事故,地面建设杜绝重伤事故。
二、基本要求
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⑴ 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矿基建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 安全规章制度
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3. 隐患排查与治理
⑴ 煤矿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4. 安全技术管理
⑴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⑶ 煤矿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价等技术文件按照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要求取得集团批复。
⑷ 各类工程施工前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符合要求,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⑸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创造条件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⑹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培训、演练等。
⑴ 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⑴ 不具备培训条件时,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⑵ 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⒍ 安全事故及信息档案管理
⑴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⑵ 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⑶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 安全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施工各环节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重点突出爆破、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设备、顶板和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评分方法
按表8-2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