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办企业管理专责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总经理工作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公司企业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对公司及总经理工作部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企业管理的安全性负责。
3.5 做好办公室和所辖会议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6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7 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