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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安部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措施、规定、条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订了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
首先,必须逐级执行管理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制工作,各施工项目应将管理制工作纳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中,使管理制工作与安全生产密切配合,以保证有效地贯彻管理制工作。其次,必须根据施工、生产操作的特点,制订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逐级地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解决。第三,要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管理制工作,经常向职工有计划地进行管理教育,使其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 .一般要求
( 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生活、仓库等区域做出明确的平面布置规划。各区域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保持15m 一20m 的防火间距。
( 2 )除专业的消防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及防爆宣传、教育、组织、督促检查等工作外,应设群众性消防组织;在消防专职部门指导下,共同负责现场防火事宜。
( 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消防水道网,其管径及扬程须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室外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及施工密集程度布置,一般每隔12om 应设置一具。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经常保持畅通。一切防火器材不准移作它用。
( 4 )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宿舍等处和重要机器设备旁边均应安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做好防雨、防冻措施,按月进行检查。黄砂、锹、斧等消防器材,应安放在易取处。
( 5 )在仓库、器材堆置场、严禁明火场所,禁止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堆放,不准同库。
( 6 )宿舍内吸烟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便乱扔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 7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电源,均应采取集中控制,分区管理的办法,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
( 8 )进人厂矿油库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引火物;在厂区内动火,应遵守各厂的动火和防火管理制度,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消防和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
( 9 )临时建筑工程防火要求,在设计与规划时应按有关消防规定,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考虑。
( 10 )严禁使用汽油、苯、丙酮等擦洗衣帽,穿有油污的衣服或有关带油器具,不准接近用火地点,以防着火。
( 11 )锅炉和各种受压容器应具有合格证和设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应确保灵敏准确,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水压试验。氧气瓶严防粘染油脂,并应设瓶盖和防震圈,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 .施工动火与防火要求
( 1 )凡在生产厂区或不许动火的区域内动火,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办好动火手续后方可动火。动火前,要清理工作地点及四周的易燃、易爆物,严防引起火灾。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要将火彻底熄灭,方准离开。
( 2 )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离开易燃、易爆物10m 以上,否则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石油化上或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有关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的含量分析,符合要求后力可动火。
( 3 )在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时,要进行置换、清洗及切断盲板等工作,并应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 4 )在高空动火下方有易燃物品时,应清除或采取遮盖措施,并设专人看火。各种高温管道上不许放置脚手板和其他等可燃物品。
( 5 )不准在室内熬沥青;室外熬沥青时,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距易燃物不少于10m ,并备有必需的防火设施器材。
( 6 )室内粉刷一般不准采用明火烘干。
3 .防毒、防尘
( l )禁止在散发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散发粉尘的作业,在生产条件许可下,应采用湿式作业。
( 2 )散发有毒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时应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设备装置。有毒物品应贮藏在专设处,并严格管理。
( 3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有冲洗设备。
( 4 )对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进行洗涤、漱口和洗澡。
( 5 )废料和废水应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2篇 建筑公司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安全责任制
建筑公司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安部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措施、规定、条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订了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
首先,必须逐级执行管理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制工作,各施工项目应将管理制工作纳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中,使管理制工作与安全生产密切配合,以保证有效地贯彻管理制工作。其次,必须根据施工、生产操作的特点,制订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逐级地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解决。第三,要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管理制工作,经常向职工有计划地进行管理教育,使其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 .一般要求
( 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生活、仓库等区域做出明确的平面布置规划。各区域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保持15m 一20m 的防火间距。
( 2 )除专业的消防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及防爆宣传、教育、组织、督促检查等工作外,应设群众性消防组织;在消防专职部门指导下,共同负责现场防火事宜。
( 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消防水道网,其管径及扬程须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室外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及施工密集程度布置,一般每隔12om 应设置一具。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经常保持畅通。一切防火器材不准移作它用。
( 4 )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宿舍等处和重要机器设备旁边均应安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做好防雨、防冻措施,按月进行检查。黄砂、锹、斧等消防器材,应安放在易取处。
( 5 )在仓库、器材堆置场、严禁明火场所,禁止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堆放,不准同库。
( 6 )宿舍内吸烟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便乱扔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 7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电源,均应采取集中控制,分区管理的办法,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
( 8 )进人厂矿油库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引火物;在厂区内动火,应遵守各厂的动火和防火管理制度,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消防和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
( 9 )临时建筑工程防火要求,在设计与规划时应按有关消防规定,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考虑。
( 10 )严禁使用汽油、苯、丙酮等擦洗衣帽,穿有油污的衣服或有关带油器具,不准接近用火地点,以防着火。
( 11 )锅炉和各种受压容器应具有合格证和设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应确保灵敏准确,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水压试验。氧气瓶严防粘染油脂,并应设瓶盖和防震圈,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 .施工动火与防火要求
( 1 )凡在生产厂区或不许动火的区域内动火,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办好动火手续后方可动火。动火前,要清理工作地点及四周的易燃、易爆物,严防引起火灾。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要将火彻底熄灭,方准离开。
( 2 )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离开易燃、易爆物10m 以上,否则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石油化上或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有关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的含量分析,符合要求后力可动火。
( 3 )在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时,要进行置换、清洗及切断盲板等工作,并应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 4 )在高空动火下方有易燃物品时,应清除或采取遮盖措施,并设专人看火。各种高温管道上不许放置脚手板和其他等可燃物品。
( 5 )不准在室内熬沥青;室外熬沥青时,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距易燃物不少于10m ,并备有必需的防火设施器材。
( 6 )室内粉刷一般不准采用明火烘干。
3 .防毒、防尘
( l )禁止在散发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散发粉尘的作业,在生产条件许可下,应采用湿式作业。
( 2 )散发有毒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时应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设备装置。有毒物品应贮藏在专设处,并严格管理。
( 3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有冲洗设备。
( 4 )对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进行洗涤、漱口和洗澡。
( 5 )废料和废水应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