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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3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程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程

脚手架斜道

说明:

1、上人斜道应横平竖直并分布均匀,楼梯步距应保持一致,横杆外露长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得超过100mm。

2、斜道坡度应保持在300~450,斜道应满铺脚手板。

3、上人斜道宽度一般为1m,休息平台宽度为1m,坡度(高:长)为1:3,运送材料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为宜。上人斜道两侧应设置双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上道栏杆高度950mm。下道栏杆高度450mm,踢脚板高度180mm,栏杆和踢脚板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4、斜道外侧挂密目安全网封闭。斜道的侧立面应设置剪刀撑。

5、斜道的基础与外脚手架基础方法一致,斜道的连墙件设置方法按照开口型脚手架要求设置。

高处作业吊篮

说明: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完毕后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安装后、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齐全、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签字。

3、安装后、每次提升(或下降)后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责任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吊篮长度不得超过6m。吊篮配重臂与悬挑臂长度宜为2:1,悬挑部分应保证吊篮能沿建筑垂直上下,并与建筑物外立面保持150-200mm的距离。

5、吊篮受力钢丝绳、保险钢丝绳与电缆应保持运动一致,不得打弯打结,电缆最多不超过1个接头。

6、电缆升降必须使用独立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

7、吊篮使用中必须悬挂限载标牌。

8、每具吊篮一般2~3人进行操作,严禁超过3人。

基坑支护、防护

说明:

1、基坑开挖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委论证后,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3、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4、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5、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距基坑边1.2m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基坑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模板工程

说明:

1、施工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竹木材料作为支撑杆件。

4、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并按规定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横杆步距、剪刀撑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要求,严禁集中超载堆料。

6、模板叠放高度不得超过1.6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防倾倒措施。

7、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设计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戒区域,设置监护人。

“三宝”使用

说明: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2)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1989。

(3)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无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2、安全网

(1)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97,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97。

3、安全带

(1)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3)安全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85。

预留洞口防护(≤500mm、500-1500mm)

说明:

1、≤500mm预留洞口防护

(1)采用洞口内楔紧木枋,上面铺钉木板形式进行防护。

(2)盖板上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2、500~1500mm预留洞口防护

(1)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紧靠洞口边搭设井字形平台,平台上每隔一定距离铺设木枋,在木枋上铺钉木板形式进行防护。

(2)盖板上刷黄黑警示色油漆,并用红油漆标识“禁止移动”。

预留洞口防护(≥1500mm)

说明:

1、主体结构施工时,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搭设井字形平台,平台上铺设硬质材料(竹跳板或木枋模板)进行防护。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采取双道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500mm,上道栏杆离地1100mm,立杆高度1200mm),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装及装修施工时,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采取三道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50mm,中道栏杆离地500mm,上道栏杆离地1100mm,立杆高度1200mm),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3、防护栏杆距离洞口边不得小于200mm。

4、栏杆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电梯井安全防护

说明:

1、电梯井门洞口安装1800mm高工具式防护门。防护门底部安装180mm高木质踢脚板,防护门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电梯井内水平防护采用在井洞内用钢管搭设防护平台,上面满铺竹跳板(主体施工阶段)或兜挂安全平网(装修施工阶段)形式进行防护。水平防护的位置根据楼层层高设置,层高≥6m每层电梯井设置水平防护,层高<6m每隔一层电梯井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3、钢管平台搭设方法:在电梯井砼模板支设时,在井的四个角预埋φ60pvc管,模板拆除后,将钢管插入预埋的pvc管里面,然后搭设防护平台。

楼层临边防护

说明:

1、临街面

(1)防护采用钢管扣件搭设。

(2)防护采用三道栏杆形式,扫地杆离地面高度50mm,中道栏杆离地500mm,上道栏杆离地1100mm,立杆高度1200mm,立杆间距2000mm。

(3)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栏杆内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非临街面

(1)当临边窗台高度低于0.8m,外侧高差大于2m时,要按照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2)防护采用钢管扣件搭设。

(3)防护采用双道栏杆形式,上杆栏杆离地高度为11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mm,立杆高度1200mm,立杆间距2000mm。

(4)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栏杆内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楼梯临边防护

说明:

1、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处搭设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采用双道护栏形式,下道栏杆离楼梯面高度450mm,上道栏杆离楼梯面高度950mm。

3、有条件项目设置定型化防护栏杆,立杆用预埋件或采用φ12膨胀螺栓固定。

4、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施工电梯平台临边防护

说明:

1、施工电梯平台出口处安装1800mm高立开式金属防护门,采用工具式防护门,安装在电梯平台出口处。

2、平台两侧安装离平台面5000mm和1100mm高度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平台外侧设置踢脚板,架体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施工电梯平台脚手架两侧设置斜撑及临边防护栏杆,每层楼应设置连墙件和八字撑,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采取卸荷措施。

4、钢管表面刷黄色油漆。

施工电梯平台临边防护

说明:

1、施工电梯平台出口处安装1800mm高立开式金属防护门,采用工具式防护门,安装在电梯平台出口处。

2、平台两侧安装离平台面500mm和1100mm高度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平台外侧设置踢脚板,架体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施工电梯平台脚手架必须严格安装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

安全通道棚

说明:

1、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安全通道棚用钢管扣件搭设。

2、防护棚宽度应略宽于通道口,长度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高度在15m以下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3m;高度在15m~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4m;高度超过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5m,铜牌长度从外脚手架外排立杆开始计算。

3、防护棚顶部可采用50mm的木板或相当于50m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当采用竹芭等强度交底的其他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为0.5m。安全通道两侧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外用电梯地面进料口以及其他需要搭设的位置。

5、安全通道棚正立面可设置安全标语或警示标识牌。

6、安全通道棚两侧标语可参考“安全标语”内容选择。

安全通道棚

说明:

1、安全通道棚立杆应高出顶棚500mm,在顶棚超高部分两侧张挂密目安全网和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要求同外脚手架踢脚板),安全网和踢脚板设置在立杆内侧。

2、用于汽车通过的安全通道,宽×高宜大于4000×4000mm。

3、用于走人的安全通道,宽×高宜大于3500×4000mm。

悬挑式卸料平台安全防护

说明:

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设计计算后方可实施。

2、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焊接成主框架,主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两侧应分别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

3、钢丝绳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绳卡数量、间距按照规范设置。

4、卸料平台每次安装后均应进行验收,并作好记录。

5、卸料平台底部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6、卸料平台两侧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其立杆与主挑梁焊接固定,外侧设置内开式活动防护门。

7、防护栏杆内侧应采用竹胶板封闭,并挂设限载标志牌。

移动式操作平台

说明:

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宜超过10m2,高度不宜超过5m。

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应足以承重整个平台的重量,装设止动装置。

3、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1000mm~1200mm高双道护身栏杆。

塔吊

说明:

1、塔吊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建[2006]238号)的规定。

2、塔吊装拆单位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装拆单位要编制装拆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报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

4、塔吊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由安装、使用、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出具合格证明。

5、塔吊产权单位应当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办理起起重机械 安装、使用的登记手续,领取登记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员工、塔吊指挥工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

7、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取得试压强度合格报告书。

8、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9、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10、塔吊安全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塔吊

说明:

1、塔吊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建[2006]238号)的规定。

2、塔吊装拆单位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塔吊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由安装、使用、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出具合格证明。

4、塔吊产权单位应当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办理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登记手续,领取登记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5、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6、塔吊各类安全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塔吊避雷装置与接地装置保持良好。

起重吊装

说明:

1、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划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设专人全过程监护。

2、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

3、被吊物件必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固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结构吊装时,应设置移动式区间安全平网。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落地式外脚手架基础

说明:

1、落地式外脚手架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2、落地式外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硬化,并有排水措施,立杆底部应设置木脚手板或钢底座。

3、落地式外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外脚手架里面防护

说明:

1、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密目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面应采取硬质立面封闭。

2、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外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低至顶连续设置。两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15m。

4、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5、脚手架剪刀撑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不得超过7根(即6跨),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剪刀撑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6、脚手架每步架体均应设置拦腰杆,外排立杆和大横杆表面应刷黄色油漆,每隔一组或二组剪刀撑设置一道180mm高踢脚板(具体尺寸见图示),固定在立杆内侧,踢脚板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7、踢脚板材质应用硬质材料制作,严禁使用彩条布。

脚手架

说明:

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才有对接扣件连接。

2、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3、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高度在24m一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脚手架

说明: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脚手架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跨)。

(5)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连墙件表面应刷红色油漆。

3、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脚手板的铺设每间隔12m应满铺一道,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脚手板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小横杆上。

外脚手架水平防护

说明:

1、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密目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面应采取硬质防护立面封闭。

2、架体内底层、施工层必须采取硬质水平防护,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水平安全网,操作层下设安全网。安全网必须兜挂至建筑物结构。

3、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0m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悬挑式脚手架底座

说明:

1、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14号的工字钢,其型号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

2、悬挑梁上表面应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每道悬挑梁均应加设斜拉钢丝绳。落于结构上的锚固段应是悬挑段的1.5倍,且必须采取两道锚固,每段悬挑高度不大于18m。

3、脚手架基础应按规范要求沿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在横杆上方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木枋,并满铺木板进行防护。

4、脚手架底座立杆内侧应设置180mm高踢脚板。

整体提升脚手架

说明:

1、必须使用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通过的产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请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整体提升脚手架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2、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代表、总监、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验收、签字,出具验收意见。

3、经过项目建设各方的共同验收合格,并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特种设备监督与技术科办理登记后方可使用。

4、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

5、脚手架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6、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7、架体升降时必须有两处与建筑物连接点,架体上不准站人,必须设置高差和荷载的同步装置。不得使用手拉葫芦(倒链)作为提升设备。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级时,应设专人对脚手 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说明:

1、架体结构

要有定型主框架,其节点上的杆件应焊接或螺栓连接,两主框架之间距离不得超过8m,其底部用定型的支撑框架连接,支撑框架的节点处的各杆也就是焊接或螺栓连接,主框架间脚手架子立杆应支撑在支撑框架上,如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要遵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架体上悬臂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不能超过4.5m。

2、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上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必须有两处以上与建筑物连接,并不得设置在架体升降用的附着式支撑上,且灵敏可靠。架体上还要设置防止倾斜的防倾装置。

3、架体防护

架体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工程的临街面应做硬质立面封闭,架体底部与建筑物间的空隙要用硬质防护封闭严密。操作前要设置防止倾斜的倾装置。

4、附着支撑

架体主框架要与其覆盖的每个楼层进行连接,连接构件要经过设计计算。升降所用钢挑梁要经过设计计算,并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工作状态时,架体底部要有支托和斜拉等装置。

5、分段验收

每次提升下降前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确认无误方可操作,检查要有记录,资料要齐全。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二)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

第3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3-076-fj31 华能**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3-079-fj34 华能***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4篇 浅谈施工现场的起点建设对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

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现场的起点建设。常言道,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同样,一个工程有个高的起点、好的开始,那就为日后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个施工现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大概可分为生活区、工作区两部分。生活区的主要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沐浴室、厕所、保健室、会议室、娱乐室、办公室等。工作区主要有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材料堆放场地、水路、电路、道路、大门、现场宣传等。这些临时设施的设立与布置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本人根据近来的工作实践,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谈谈施工现场的起点建设。

一、搞好施工现场起点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筑是不仅是一门技术,而且是一门艺术。施工企业要想做好这门艺术,必须提高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起点建设。试想,在不卫生环境下加工出来的食品是不是让人倒胃呢?同样,在一个脏、乱、差的施工现场加工出来的建筑产品会不会让人心寒呢? 施工现场是施工企业的门户、是施工企业对外宣传的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外大型施工企业在我国建筑市场份额的扩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必将要求与国际接轨。在当今建筑市场激烈竞争中,国内施工企业要想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不但要展示自己业绩,而且要展示自己良好的形象,因此要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就必须严要求、高标准的起点建设。 施工现场高起点建设是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是企业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需要,是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与管理水平的体现。

二、如何才能搞好现场的起点建设

(一)提早介入、认真规划、合理布局

作为起点建设的主管部门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就应当着手准备,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及对现场的考察数据提出起点建设方案,进行合理布局。此阶段不妨称作起点建设的设计阶段,此过程应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及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制定出施工现场起点建设的目标,同时也可使用计算机图形设计软件(如autocad、3dmax、photoshop等)进行模拟试验,最终确定一套方案。

(二)精选施工现场起点建设所需材料

对施工现场起点建设所需材料进行选择,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如果材料选择不合适,就会给以后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无穷的后患。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所需用的配电箱、电缆来说,必须选择在正规商店购买属于安检站推荐备案的产品,坚决不能贪图小利购买不合格产品。如使用上一些不合格的产品,一方面其安全性能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将会受到主管部门的惩罚,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必须一步到位的购置使用合格产品。

(三)严格施工现场起点建设工序选择与工艺标准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同样道理,只有严格要求,才能造出好的产品。我们干建筑的,更是深有体会。如果放手不管,造出来的大楼恐怕没法交工;如果要求一般,造出来的大楼或许交个合格工程;若是要求严格,我们就能交个优良,甚至能交个精品工程。所以,即便是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的建设,我们也必须严格要求。

(四)注重现场临时设施的保养、维护。

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我们常常要求成品保护。众所周知,如果我们对造出来的产品不加强保护,那么产品的光泽、结构、性能、用途就可能随之改变。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设立与布置好的临时设施也只有加强成品保护,才能充分体现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价值理念。

三、高起点、高标准起点建设的困难所在

目前建筑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了一批批垫资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管理格局被打乱,安全管理所需要的投入资金就无法保证,有些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不惜牺牲安全管理投入资金,作为低价中标的切入口;再者,总包管理模式下,若是一个没实力的分包队伍,安全管理所需资金就会严重缩水。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部门间联系脱节等因素,严重阻碍着施工现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

四、困难排除

尽管摆在眼前的困难重重,但国家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所需资金投入。特别是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为施工企业争取安全投入资金作了最大限度的保证。其次施工企业各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为施工现场起点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再次,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以上途径施工现场起点建设打一次漂亮的翻身仗。

第5篇 如何提高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当前我国电力建设项目多、战线长,造成管理跨度大,技术力量分散,特别是电力建设中抢工期、压造价、安全投入不足的现象,已给电力建设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据2005年8月30日“电监会就电力建设施工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发出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发生了18起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重特大事故。这其中,特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4人、重伤4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7起,死亡32人、重伤21人;一般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13人。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面对电力建设施工中连续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作为电力建设的一分子——安全监察员,深感责任的重大。如何提高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下面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或作风漂浮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总要高些。反之,领导重视了,就能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就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提高职工素质

这是一个与现场作业人员相关的命题,领导者的素质在此关联不大。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一线职工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一线职工素质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发生了。操作人员自身素质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强,就不会发生问题。对此,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

4、强化职工意识

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体职工有没有较强的意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识强事故发生就少,否则,就多。这也就是说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抓基层打基础,抓纪律反违章,抓现场除隐患,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百年大计,是减少伤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未到时间看回头炮导致事故的发生,是素质问题又是安全意识问题。如果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他在看回头炮时,想一想,如果炮突然响了怎么办?那他也就不会看回头炮了。

5、加强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爱护职工,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意识。个人的安全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样可以由他律变为自律,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后考核如召开事故分析会,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把个别事故变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宝贵财富。

6、主动管理

管理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同样,安全也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对于安全的管理也存在着主动管理与被动管理的问题,两种管理在安全上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管理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真抓实干,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堵塞了事故的源头,也就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被动管理就是应付管理,给上级领导看的。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晴蜓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

7、营造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看,抓安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悄悄,一种是轰烈烈。静悄悄的是动员全体职工群众来参与。从安全生产周到安全生产月到“百日无事故竞赛”的全面展开,这几个时段均是事故发生高峰期。针对这几个不同时期的共同特点――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必要展开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真正形成一种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这种良好的氛围对各单位重视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做好预防工作,事前控制为主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

9、结束语

保证电力建设中的安全,是所有电力建设人员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7篇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从制度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同时应加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包括: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从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其它防火管理制度,如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等。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二)防火技术方案

防火技术方案重点从技术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即通过技术措施实现防火目的。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方案,可结合施工现场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用以具体安排并指导施工人员消除或控制火灾危险源、扑灭初起火灾,避免或减少火灾发生和危害。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也可单独编制。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即施工人员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的工序时,在“人、机、料、环、法”等方面应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并应具体明确以下相关内容:

(1)明确配置灭火器的场所、选配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及最小灭火级别;

(2)确定消防水源,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的管径、敷设线路、给水工作压力及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设施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3)明确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数量、安装位置等;

(4)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临时投入使用的安排及说明;

(5)明确安全疏散的线路(位置)、疏散设施搭设的方法及要求等。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三)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依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侧重于普遍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自我防护的能力。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为全体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五)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交底的一部分,可与安全技术交底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的对象为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工序的人员。交底应针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具体作业场所或工序,向作业人员传授如何预防火灾、扑灭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六)消防安全检查

在施工现场的不同施工阶段或时段,现场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应有所侧重,检查内容可依据当时当地的气候条件、社会环境和生产任务适当调整。如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制订、防火技术方案、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设施的设置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本条规定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此外,施工单位应在每年 “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或冬季风干物燥的特殊时段到来之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七)消防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记录:

1.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及聘任现场防火管理人员的文件;

2.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审批记录;

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审批记录;

4.施工现场防火应急预案及其审批记录;

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6.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验收记录;

8.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台帐及更换、增减记录;

9.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10.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含防火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季节性检查记录、防火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11.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记录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2.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二、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防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符合设计要求,既是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也是减少施工现场火灾风险的基本条件。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 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禁火标志。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极易遇明火发生爆炸,因此,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求如下:

(一)用火管理

1.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至少应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

(2)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3)动火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

(4)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8)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2.其它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油漆间、液化气间等),严禁明火;

(2)冬季风大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3)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二)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且高热灯具距可燃、易燃物距离过小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易燃物等原因发生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因上述用电原因引发施工现场火灾,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违规贮装、运输、存储、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四、其他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还要设置防火标识,同时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一)设置防火标识

施工现场的临时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和使用场所、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设置禁烟标识。

(二)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维护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受外部环境、交叉作业影响,易失效或损坏或丢失,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2.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尚未完工前,临时消防设施及临时疏散设施不应被拆除,并应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8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持双证有效的维修电工)进行。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严格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负责。

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由电工负责。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配有专人进行维修和管理,由负责。

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经项目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见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再由安全科及技术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和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业电工负责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整改工作。

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持证上岗。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施工用电常见通病必须杜绝。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审核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持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纪录。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不准内容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第11篇 物业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第12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炸安全管理规定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

每栋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米,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一切架空电线均需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堆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的放火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沙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4. 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对于爆破或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交底 。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程(十二篇)

脚手架斜道说明:1、上人斜道应横平竖直并分布均匀,楼梯步距应保持一致,横杆外露长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得超过100mm。2、斜道坡度应保持在300~450,斜道应满铺脚手板。3、上人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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