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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0 13:36:11 查看人数:94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篇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的日常工作,全面掌握全矿供配电设备运行状况;

第二条 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设计管理,并对工区的供电增容进行审批。严格执行负荷增容申请制度,合理调整用电负荷。

第三条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的业务管理,根据全矿生产计划,提供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方案;

第四条 负责全矿每月电量统计、考核。对月、季、年度的用电量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结论,并计算下一年的预计用电量。

第五条 填绘井上、下供电系统、井下电气设备布置,按周期进行更新。

第六条 负责井上、下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根据计算的整定值进行调整,严禁各单位私自调整。

第七条 负责与上级供电单位进行日常业务联系,确保线路供电正常。

第八条 负责停送电管理,停送电申请单、工作票审批签发,确定正确的停电范围。

第九条 全面掌握全矿负荷使用情况及变电站供电设备的经济运行参数,并及时汇报。

第十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十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2篇 高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管理部门都要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公司的安全供电和电力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

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

3、依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办法”(鲁煤安监科字[2006]194号)的有关规定,在用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年度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二、运行方式

1、35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 备用回路带电备用。

2、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

3、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

4、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配用大容量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

三、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1、矿井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下井电力电缆、绝缘油、避雷装置由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2、 降压站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到电业部门加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

㈡试验周期

1、 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附录3-1(3-2)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当矿井有两个以上的降压站时,必须配有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图。

2、 降压站及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3、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 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简化试验; 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 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备查。

㈢运行中的35kv主变压器,凡发生瓦斯或差动继电器动作或因外部短路冲击造成前级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停电的,要退出运行,经有资质的单位全面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

以上各种试验必须由具有试验资质的电气检验机构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及调整处理情况要有报告,存档备查。

四、变配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和性能检测

1、各变配电所要制定岗位工、维修工对设备、供电线路、电缆的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汇报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任务书,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业(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3、对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4、降压站、矿主配电所、机房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测试、调整,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

5、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按公司、矿分管范围,对电源线路、风井、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要进行防污闪处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进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闪涂料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周期进行。

6、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合闸,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试验要有记录备查。

五、保护接地系统

㈠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

1、地面变电所必须有水平导体组成的接地网,接地体和接地线的选择符合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避雷器或避雷针的集中接地必须有独立的接地装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6年修订稿)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2、井下接地网主接地体应在主、副水仓各埋设一块,接地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3、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

㈡防避雷装置的装设、检测。

1、对建筑物及输电线路、变电所、电机的防雷设施,按规程规定装设齐全,并做好编号、登记、建档工作。

2、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试验、安装,做好原始记录,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和结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管理制度及记录

1、变配电所必须具备的管理制度:

⑴岗位责任制

⑵交接班制

⑶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票、工作票)

⑷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⑸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⑹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

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⑻设备运行规程(包括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直流操作电源充放电及维修保养制度)

⑼供用电技术规程

2、记录:

⑴变电所运行日志

⑵交接班记录

⑶设备缺陷记录(包括故障异常)

⑷设备检修记录

⑸继电保护整定记录

⑹事故记录

⑺要害场所记录

⑻干部上岗记录

七、其它

1、配电工、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降压站、矿井主配电所、中央变电所、风井配电所的值班员按事故抢险预案的有关内容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模拟总停电和主要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培训,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

3、各变、配电所都必须有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当供电系统变动时,供电系统图必须及时变动。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配备齐全。

4、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顺序做好停电工作。

5、倒闸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加强对外供电(转供)用户的监督检查工作。本着谁供电、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外(转)供户的安全检查,督促外(转)供用户的试验检测工作,凡发现检测检验不合格、重大隐患不处理的,停电并限期整改。

7、规范反送电警示语言和图示。电源下进线盘、联络盘警示句为: “此盘为反(倒) 送电源”,凡双回路供电用户的馈出盘警示句为:“防止反送电”并画简图示意。

8、降压站和地面配电所进出线电缆布置要规范,出口要封堵。墙面、屋面不得渗水、漏雨,窗户要安装百页窗,门口要装设不低于300mm的防鼠板。防灭火器材要充足、有效,存放地点应便于取用。

9、高压柜应逐步安装防误装置,并优先采用电器闭锁或微机“预防”, 新购高压板必须安装防误装置,以实现下列功能:⑴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⑵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⑶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⑷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0、矿井主供电系统进行的调整、改造;降压站内主变压器的更换;降压站内一、二次系统内设备更新、更换下井电缆等技术改造,必须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1、各配电所、降压站必须建立高低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统计设备型号、规格、铭牌参数及主要配置电气的技术参数。

12、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审核签批好的的施工措施或零星施工任务书后,方可签发电气工作票。

13、确保降压站、配电所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遥测、遥信、遥控、遥脉”功能正常使用,信号采样和后台显示准确无误。

第3篇 高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科(部门)都要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厂、公司的安全供电管理。

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

3.各院、校、公司等单位要明确供电管理技术负责人,具体做好本单位的供电管理。

二.运行方式

1.35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备用回路带电备用。

2.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

3.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

4.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用大容量免维护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或设有可靠的镉镍电池装置)。

三.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1.35kv、110kv降压站、矿井配电所、电厂的电气预防性试验,由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

2.井下中央变电所、机房配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均由矿组织试验。

3.公司直属辅助单位的6kv变电所,没有试验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公司电气试验室试验。

4.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器绝缘油由公司电气试验室进行检验。降压站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到电业部门加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对新投运或运行中的主变压器换油必须到地区电业部门进行检验。

㈡.试验周期

1.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附录3-1(3-2)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当矿井有两个以上的降压站必须配有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图。

2. 降压站及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3.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简化试验;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备查。

㈢.运行中的35kv主变压器,凡发生瓦斯或差动继电器动作或因外部短路冲击造成前级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停电的,要退出运行,经集团公司试验室全面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以上各种试验结果及调整处理情况要有报告,存档备查。

四.变配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和性能检测。

1.各变配电所要制定岗位工、维修工对设备、供电线路、电缆的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汇报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任务书,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机电处审查批准后实施。

3.对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4.降压站、矿(厂)主配电所、机房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测试、调整,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

5.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按公司、矿分管范围,对电源线路、风井、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要进行防污闪处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进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闪涂料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周期进行。

6.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合闸,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试验要有记录备查。

五.保护接地系统

㈠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

1.地面变电所必须有水平导体组成的接地网,接地体和接地线的选择符合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避雷器或避雷针的集中接地必须有独立的接地装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2.井下接地网主接地体应在主、副水仓各埋设一块,接地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3.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

㈡防避雷装置的装设、检测。

1.对建筑物及输电线路、变电所、电机的防雷设施,按规程规定装设齐全,并做好编号、登记、建档工作。

2.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试验、安装,做好原始记录,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和结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3.无检测能力的委托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室检测。

六.管理制度及记录

1.变配电所必须具备的管理制度:

⑴岗位责任制

⑵交接班制

⑶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票、工作票)

⑷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⑸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⑹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 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⑻设备运行规程(包括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直流操作电源充放电及维修保养制度)

⑼供用电技术规程

2.记录:

⑴变电所运行日志

⑵交接班记录

⑶设备缺陷记录(包括故障异常)

⑷设备检修记录

⑸继电保护整定记录

⑹事故记录

⑺要害场所记录

⑻干部上岗记录

七.其它

1.配电工、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降压站、矿井主配电所、中央变电所、风井配电所的值班员按事故抢险予案的有关内容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模拟总停电和主要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培训,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

3.各变、配电所都必须有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当供电系统变动时,供电系统图必须及时变动。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配备齐全。

4.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顺序做好停电工作。

5.倒闸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加强对外供电(转供)用户的监督检查工作。本着谁供电、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外(转)供户的安全检查,督促外(转)供用户的试验检测工作,凡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的,停电并限期整改。

7.规范反送电警示语言和图示。电源进线盘、联络盘警示句为:“此盘为反(倒)送电源”,双回路馈出盘警示句为:“防止反送电”并画简图示意。

8.集团公司试验室要建立送交试样和返回试验报告双方签字备查制度。完成一个矿井的电气试验后,必须在一周内出具试验报告并有文字说明,返到被试单位并报机电处。

9.高压供电系统逐步完善监测、监控装置, 为今后实现集中监测、监控创造条件。监测、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纳入矿井变配电所质量达标考核。

10、降压站和地面配电所进出线电缆布置要规范,出口要封堵。墙面、屋面不得渗水、漏雨,窗户要安装百页窗,门口要装设不低于300mm的防鼠板。防灭火器材要充足、有效,存放地点应便于取用。

11、高压板应逐步安装防误装置,并优先采用电器闭锁或微机“预防”,以实现下列功能:⑴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⑵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⑶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⑷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2、矿井主供电系统进行的调整、改造;降压站内主变压器的更换;降压站内一、二次系统内设备更新、更换下井电缆等技术改造,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3、各配电所、降压站必须建立高低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统计设备型号、规格、名牌参数及主要配置电气的技术参数。

八.罚则

1.机电专业负责人认真组织矿井供电系统安全保护装置整定试验,高压电缆、绝缘油、绝缘用品、避雷器试验,架空线路清扫、检查,秋季防污闪等工作,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否则,因组织不力,未能按期完成规定的检修、试验项目,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罚款500元。

2.机电专业负责人认真组织排查矿井供电系统的重大隐患,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否则,一经查出供电系统存在重大缺陷,罚款500元。

3、未经许可擅自对矿井主供电系统及一、二次设备进行改造的,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罚款500元。

第4篇 浅谈安全管理在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安全管理的实质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形成安全预控机制。风险管理就是以工程、系统、企业等为管理对象,分别实施危险源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从而达到控制风险、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目的。

一、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现状

电网企业在上世纪末开始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风险评估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并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和较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但是,在电网企业基层单位--县级供电企业,电网安全风险管理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远远落后于企业管理的要求,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亦是如此,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人员老好人思想严重,素质有待提高,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对风险管理的流程和规范知识知之甚少,“安全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特殊情况不要”、“只要现场不出事,安全工作就做到了位”的被动安全管理思想根深蒂固,。二是基层员工学历普遍较低,自身知识掌握不足,接受能力有限,一定程度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风险。三是没有形成风险管理体系和编制风险控制措施,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

二、分公司面临的安全风险

1、电网结构不够坚强,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依然存在。通过这几年的电网建设,分公司主电网电压等级从35kv上升到110kv,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电网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但县电网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点,如东部山区的鲤鱼塘、龙形市、大布江和七甲等乡镇,以及西部的油麻、三塘和悦来等乡镇,110kv变电站没有全覆盖,电网结构非常薄弱。太和、柏林、天里坪和在建的湘阴110kv变电站,是110kv单回路连接,没有形成环网或双回路供电,稳定供电可靠性不高。分公司110kv变电站均是单台主变运行,江家、湘永两座煤矿供电变电站亦是单台主变运行,没有满足“n-1”的要求,一旦主变故障,负荷不能转移,将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电局面。县城区大桥路、人民路、干劲路、县正街和永兴大道等几条主要街道,虽说可以通过康绪、城东、城南和沙子江等几个变电站形成多电源点手拉手供电,理论上可以互相转供,运行方式转换灵活,但各条线路所带的最大负荷都已经超过3000kw,实际上操作起来非常困难。调度自动化系统没有启动,保护定值和潮流靠人工粗略估算,配合困难,难以满足多变的潮流和运行方式变化。电力线路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不到位,许多电力线路从树丛中穿越而过,亲密接触,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改到位,安全隐患整改缺乏有效监督,存在供电安全事故责任风险和诱发电网事故的风险。

2、设备事故的安全风险增大。随着电网的技术升级,设备技术管理要求更高,设备安全责任更大。电网新技术、新设备大量投入使用,在岗职工对新设备的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运行特点没有全面掌握,比较难以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运用新技术生产的智能化控制设备相对于老式设备来说对环境的要求较高,设备设施运行环境的日趋恶化,加快了设备的老化速度,缩短了维护期限,加大了维修难度。一时无法退出运行的老旧设备,依然带病运行。

3、人身安全风险防范任务非常艰巨。电力线路交叉跨越、临近带电体作业、运行变电站检修试验和集中检修调试投产等环节容易出现安全监管漏洞。基建施工和改造大修工程中劳务分包、以包代管及农民工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突出,安全把关和现场监护不力。同时检修、运行等与设备直接打交道的特种技能人员青黄不接,人员结构性矛盾突出,一线人员技能培训跟不上,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和技能不足。基层站所安全生产基础不牢,专业化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人身伤亡事故风险的控制难度加大。

三、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缺乏主动性。风险意识不足,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严格细致不够,存在“表层、表面、表演”现象,发发文,开开会,传达下精神就算了,存在“应付”现象,导致安全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传递不到位。

2、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完善。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降低现场准入标准,现场安全施工策划不具体,危险点分析预控不够,现场隔离措施执行不力,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图方便,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以前就是这么做的也没出事,或以工作忙、时间紧为借口,找理由,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依然我行我素,现场管理混乱,甚至严重违反安全规程。

3、事前预防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没有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标准培训、技能培训、安全警示教育和诚信教育,没有推行标准化作业,整体安全作业水平不高,没有实行岗前系统培训,只是在班组层进行各种基础培训,边干边学,以干带学,技术监督不到位,基础薄弱,技术能力差,反事故措施掌握和执行基本上是句空话。

4、重结果轻过程意识浓厚。只管安排工作,不管具体落实情况,只管追责,不全过程监督执行,不能以身作则,官僚主义思想严重,以包代管、以罚带管、工作票执行不严、修试不细致彻底、隐患整改不闭环等问题较为突出。因设计考虑不周、设备质量缺陷、工程遗留问题等引发或扩大的事故时有发生。对系统接入、改扩建工程管理不严,新设备投运验收把关不力。

5、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建设滞后,规范化管理不够。分公司没有统一、成文的管理制度,部门、岗位职责不清,随意性大,有时全凭领导一句话,有利益的事抢着干,得罪人的事绕道走,没有成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标准意识不强,没有形成有机的安全管理体系。说实话,分公司这几年关于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的红头文确实多,但有些是基于部门、小集团利益上的,且有些相互重叠、矛盾,让人无所是从,如就连保证安全的最基本措施--“两票”执行标准、执行流程都没有最终确定,随意性大。

四、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策略,提高预控风险能力

安全风险的存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所致,这些因素的存在就是安全风险、就是事故隐患。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分析、辨识和控制这些隐患和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失控导致事故发生。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控机制,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规避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提升企业安全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安全管理工作要着力在发现异常因数、事故诱因--即安全风险源上下功夫,摒弃“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处理”的开环管理模式,把事后管理转变为超前控制。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培训实效,打造一支安全风险决策、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安全教育培训是分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是提高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和一线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流程、防范事故能力培训,分公司在这方面仍然是空白,人力资源科和安监办要担负起这一职责。教育培训应“不拘一格育人才”,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不要从学校请老师讲些纯理论性的知识,要从同行业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决策层安全培训。侧重于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法规及组织措施等方面的知识,着力打造一支法制观念强、指挥机构完善、指挥信息通畅的安全指挥体系;二是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是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在管理过程中起到核心作用,在教育培训方面应着重在工程基础理论、施工及验收标准、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安全性评价、风险评估规范等方面,突击安全管理业务水平,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施工人员培训。重点在安全与作业规程、施工技术标准、危险防范措施等方面,侧重于“三防十要”和“四不伤害”的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等方面。培训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采用案例、影像、现场等形式,适时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2、细化风险辨识,量化评估数据,简化控制措施。风险辨识、评估、控制是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过程综合、合理运用各种科学方法来实现目标的过程,是大闭环管理中的小闭环。

在风险辨识方面,分公司安监办要牵头组织编制适合本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标准化作业手册》、《安全风险管理手册》、《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和《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对管理流程、人员素质、设备条件、作业环境和工器具等开展系统的识别。

在风险评估方面,评估对象为组织管理、设备和工器具、人员、作业环境等,评估主体为安监办。评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确定事件导致风险发生的范围;第二阶段为确定事件导致风险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第三阶段为确定风险程度,确定风险程度由两个要素决定,即不希望发生事件的发生概率和结果的严重程度。专业人员对采集到的实际数据与制度中风险数据做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风险等级,遵循客观性、导向性、可测性的原则对评估对象赋予不同的权重,估测风险程度,编排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五级:风险很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很高。

在风险控制方面,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内部资源,规范工作流程,采用简便方法控制作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从而有效降低作业安全风险;二是依照《标准化作业手册》深入开展标准化作业。现场监护人要对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中所列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进行仔细分析,保证充分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工作。三是加大现场安全监督与反违章力度。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专职安全员要深入一线,深入安全风险程度高的工作点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作业流程和行为,对违章尤其是习惯性违章要加大处理力度,并将记录在案,作为风险评估的数据来源之一。

在风险应急反应方面,分公司生技科要根据风险级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级别应分为abc三个等级(级别过多操作难度加大,工作冗繁,降低效率),将风险评估中的风险很低与较低归类为c级,将风险中等与较高归类为b级,将风险评估中的风险很高归类为a级。级别分类的目的是根据不同级别来启动不同层面的应急预案,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可操作性。

3、强化安全保险意识,依法转移与降低企业风险。安全风险随时存在,即使再完善的制度与管理都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正确看待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导致安全事故的不确定性。为了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除了加强管理,还要加大保险力度,合理转移与降低企业风险。近年在分公司承包工程的施工队伍大部分没有办理施工资质证,实行的都是挂靠资质。他们打着大施工企业的招牌,根本不具备管理、施工能力,连起码的机具及技术人员有时都是临时拼凑的,这些是目前工程安全管理中最大的风险源。因此,为了合理规避风险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严格审查资质证,将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证的单位。如遇委托,务必核对委托书的真伪,并对施工单位实施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

(2)强制执行工程队向保险公司投相应的保险这一规定,尤其是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做到不测时减轻企业风险。

(3)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是规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务必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中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使用公司总部下发的合同范本,依法将风险降到最低。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通过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手段,实行计划、实施、监督、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及时对安全生产偏离正常状态实行风险警告,并对风险进行干预,避免风险加大和事故的发生,大力倡导安全理念,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行为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杜绝人身事故。一是要深入推进履职评估,严格责任追究,有效促使履责到位。二是要深化作业精益管理,加强安全稽查,深入推进反违章。狠抓标准化作业指导卡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工作,认真清查“三防十要”措施落实,深入推进作业精益管理。三是要倾力清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风险评估、专项检查行动、日常巡视等活动。对发现的各类隐患,以及重要客户供电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进行隐患评估、定级管理和分级挂牌督办。四是要加强基建技改工程外包安全监管,落实各方安全责任。

2、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加强电网运行控制,保电网安全稳定。一是要利用农网改造工程契机。不断完善主网、配网结构,加大重点区域、重要用户、主干网络的投入,优先解决影响电网稳定运行的主要问题。二是要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管理。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的研究和分析,及时揭示电网运行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3、加强设备整治改造,落实技术监督,提高设备可用率。一是要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改造杆塔接地电阻、装设可控放电避雷针、减小保护角等各种有效措施来综合整治处于多雷区的10千伏及以上线路。对变电站接地网及接地引下线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治理。二是要抓好缺陷设备处理及更换改造。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认真巡视设备,及时准确发现缺陷,认真记录并准确分类,及时整改。三是要完善体系和机制,落实技术监督。加强技术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技术监督手段建设,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应用落实到具体设备、具体内容和具体流程监督上。

4、加强精益管理,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降低成本。一是要强制推行停电计划管理。加大设备停运考核力度,严控重复停电和超标准工期停电事件,有效杜绝重复停电。二是要优化检修作业组织。重点对变压器、开关和输电线路等一次设备开展状态检修工作。三是要深化线损管理。针对中低压线损薄弱环节,全面加强中低压线损管理,整治窃电严重台区,加强对整治台区的跟踪和评估分析。

5、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一是要加强预案的完善及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预案,对已有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修编,编制预案处置简本。二是要加强应急实战演练,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

6、加强全面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完善标准,逐步建立全面一体化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围绕安全生产的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的作业质量、管理质量和领导质量,要让任何工作过程都确定标准,任何工作场合都落实标准,任何时候任何工作都符合标准。

7、强化队伍履责能力建设。一是要强化学习和培训。学习培训岗位应掌握的标准;学习培训岗位应掌握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一般工作方法。加大考核力度,使之标准化、常态化。二是要不断推进专业化管理。解决单个人员无事做、不知道做什么,整体人员不够的怪圈。三是要建立全程式考核评价。健全由安全质量、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四维组成的员工评价模型,实行约束和激励并举,解决会做的、老实的工作量超负荷,不会做的、懒惰的悠闲自得,吃大锅饭的现象。四是要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使领导层“诚信履职”,管理层“诚信做事”,执行层“诚信作业”,力戒“表层、表面、表演”现象,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六、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静态风险库”框架。输配电检修、运行按每条线路建立“设备与环境风险库”;变电检修、运行按照每座变电站、每个设备间隔分专业建立;工器机具、防护设施按照保管单位建立。

2、建立辨识典型作业风险辨识范本库。辨识范本是反映各专业某项作业涵盖作业准备及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所有危险因素及其对应典型控制措施的文本,采用表格形式。作业风险辨识项目和辨识内容分公共部分和作业部分,公共部分主要辨识人员素质、作业组织、工期因素、气象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危害因素,制订典型控制措施;作业部分以作业流程为主线,辨识作业中各流程存在的危害因素,制订典型控制措施。

3、编制现场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表。现场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表主要针对现场作业管理、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表的运用,为管理人员开展作业现场标准化的安全监督检查提供基础资料,减小不同人员检查效果的差异。

将作业控制作为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的切入点,以作业现场为核心,针对作业过程中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风险,深入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工作,使风险控制工作与 “两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等各种风险控制手段有机结合,按照“突出现场作业、强化班组应用”的原则,在变电检修、变电运行、输电检修、输电运行、配电检修、配电运行个专业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电力行业是一个高危险性行业,安全与风险是两个对立面,风险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安全管理实际上是风险管理。如何直面风险,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真正作到“见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切实规避、控制和降低风险,是当前电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附:反“六不”, “三防”,“十要”相关内容

一、反“六不”: 不办工作票 作业前不交底 现场不监护 作业不停电 不验电 不挂接地线

二、“三防”: 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三、“十要”: 1、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2、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4、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5、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6、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7、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8、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9、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10、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第5篇 供电设施防雷的安全管理

供电设施遭雷击时,上百万伏的高压会沿着导线传播,击穿供电线路上的供电和用电设备,还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防雷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根据国家的防雷标准安装好防雷器具。二是管好防雷器具,保证雷雨季节防雷器具正常工作。

1、变配电所的防雷器具

变配电所属于一级防雷建筑物,按照规定变配电所应装避雷针。避雷针由三部分组成:伸向高空的金属物叫接闪器,埋入大地的金属物体叫接地体,连接接闪器和接地体的是引下线。遭雷击时,避雷针可将雷电流迅速引入地下,避免其他设备受损。为防止雷电波沿导线传入配电所,在高压进线和低压出线上安装阀式避雷器。阀式避雷器在正常电压时呈现很高的电阻对电路工作无影响,当遇雷电的高压时呈现低阻,通过引下线和接地体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2、变配电所防雷器具的管理

避雷器具的管理较简单。每年雷雨季节前由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进行一次避雷针、避雷器和接地体装置的试验、测量和维修,保证避雷器具良好运行。

第6篇 小鱼沟煤矿供电队机电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条: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及设备性能。按时参加业余培训,认真学习规程措施,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队长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员,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务时,要讲明注意事项,指定安全负责人,分工要细致,并将安排情况记入班前会记录。

第3条:班中按劳动保护穿戴,电工作业要穿绝缘靴(鞋),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学员没有师傅带领,不得单独从事电工作业。

第4条: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标示牌、警戒线、验电器、断线钳、脚扣、保险带、绳索、葫芦、滑轮、短路接地线、绝缘棒、梯子、紧线器、核相仪及携带型电工仪表等必须检查完好试验合格。

第5条:电工维修作业必须至少两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施工前工作人员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第6条:需停送电作业的,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并且要有防止误送电的措施,工作班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自保互保。

第7条:需要搭接临时电源的工作,其电源必须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如使用电焊机、无齿锯、手枪钻、冲击钻、电烙铁等小型电器时,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完好情况,电缆、导线、开关不应有破皮漏电现象,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应做一次漏电试验,确保完好。导线必须使用橡套软线,禁止使用塑料护套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接地(接零)。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灰尘的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

第8条:井下行走时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时遵守行车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长物件时应平放,严防碰触架空线。

第9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之规定:

(一)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10条: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或本职范围以外的地点参与施工,工作监护人应由对方人员担任;除遵守以上规定外,开工前还应详细了解现场的接线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方可开工。

第二节、停电操作

第11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0.7米的设备;

c.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0.7米,但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第12条: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第13条: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第三节、验电操作

第14条: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第15条: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第16条: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第四节、装设接地线措施

第17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第18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第19条: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第20条: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第21条: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第22条: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第23条: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第24条: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条: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a.拆除一相接地线;

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26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第27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第五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28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d)。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29条: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

第30条: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1条: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第32条: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33条: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4条: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第六节、电器日常检修安全措施

第35条:正常时电器的检修工作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36条:操作前按照停电申请表的内容仔细核对开关位置编号及负荷名称确认无误。按照规程操作,先停断路器再拉隔离开关;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停电后将开关闭锁,并在开关操纵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第37条:地面有人值班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后的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由值班人员落实。地面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及井下采区变电所停电后,由施工人员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无人值守的开关,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要设专人看守,严防误送电。

第38条:双回路供电的负荷,停电后要在前后隔离刀闸两侧分别验电放电,并在有电无电区间设置警戒线或在刀闸动静触头之间装设强度足够的绝缘隔离板。

第39条:施工人员到达地点后,首先要检查设备确已断电,再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方可开工。

第40条: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杜绝虚接、错相等不合格现象的发生。

第41条:需要频繁停送电的操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后都要进行验电放电,确定无电压方可操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42条: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43条: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带接地线合闸!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严禁送电!

第44条: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员及所做措施,恢复原运行方式。正常运行30分钟后方可收工。

第七节、砍伐树木安全措施

第45条: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安全距离不够时,线路必须停电。

第46条: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距3-10kv为3.0米,3kv以下为3.0米。导线与街道树间的最小垂直距离,3-10kv为1.5米,最大风偏情况下的水平距离为2.0米。3kv以下为1.0米。

第47条:上树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应注意马蜂等昆虫。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的树木。

第48条:为防止树木(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条: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伤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时要防止车辆通行。

第50条:砍树使用的刀具、斧头、绳索、梯子、油锯等使用前要检查完好。

第八节、在电杆上作业安全措施

第51条:登杆前应由两人同时辩明工作线路及杆号,严防误登杆。工作前应对线路执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措施,短路接地线应挂在来电侧。危及施工线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线路也应采取停电措施。

第52条:登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的电杆基础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风雨后遭损伤的电杆,应先采取培土、打临时拉线等措施,再行上杆。

第53条: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铁鞋、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条: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牢固构件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割伤。

第55条:检修电杆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事先应对电杆进行加固;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第56条: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下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抛掷。杆下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通过和逗留。

第57条:检查水泥电杆横向裂纹宽度不应该超过0.2mm,长度不应该超过1/3周长,弯曲度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否则不准登杆。

第九节、架空电力线路巡视安全措施

第58条:线路巡视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夜间巡线应沿外侧进行,大风天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

第59条: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有随时恢复送电的可能。

第60条:巡线人员发现导线落地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61条:巡线周期:1)定期巡视 对于1—10kv线路,一般为每月一次;1kv以下线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视因气候恶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决定。3)夜间巡视1—10kv线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视 故障后巡视5)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综上所述,每条线路每月检查巡视不少于三次。

第62条:线路运行标准有关数据: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过引线、引下线与相临导线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3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0.15m。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与拉线、导线与电杆、导线与架空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m,3kv以下时,不应小于0.05m;3—10kv架空线路的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线路的拉线从两相导体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低压接户线和进户线必须采用硬绝缘导线。避雷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应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架空线的档距:

6kv 城区40—50m 郊区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区 40—50m 郊区 40—60m

第63条: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经过地区3—10kv 3kv以下

居民区6.5m 6.0m

非居民区 5.5m 5.0m

第64条:高压接户线的导线截面,铜绞线不得小于16mm,铝绞线不得小于25m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45m,对地距离不得小于4.0m。

第十节、搭接、拆除负荷电缆措施

第64条:搭接、拆除负荷工作应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搭火用的电缆(线)必须检查完好,绝缘良好不漏电,不得有明接头。

第65条:工作前应将施工地点前侧电源开关停掉,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措施。打开电气设备电源侧盖板前,必须从上一级开关将电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6条: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拆、接负荷电缆前应从工作区段两侧停电,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7条:搭接电缆后,应检查所搭负荷线相序正确,压接质量及绝缘合格,防爆设备达到防爆要求,具备送电条件。方可收工。

第68条:拆除负荷后,将负荷线全部撤除,对裸露的电源线或开关要采取包扎隔离等防护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员触电。对于防爆设备,要达到防爆要求。

第69条: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工作人员背后不得有带电体。

第70条:外单位人员在变电所搭拆负荷时,必须有主管部门的同意。配电工有责任为其提供安全监护,同时亦应监督施工质量,发现不符合标准及失爆现象,应责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不得送电。

第十一节、立杆-撤杆-调整电杆安全措施

第71条: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人员分工要明确,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第72条: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第73条: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出杆高1.2倍的距离。即12米电杆为15米,15米电杆为18米。

第74条: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绳等。

第75条: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6条:在撤线过程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转角杆、分段杆及起点、终点杆撤线前应系好拉绳,严禁突然剪断导线,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7条:电杆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作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度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第78条:已经起立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79条:调整电杆前应确认线路确已停电,再检查杆根、拉线等无隐患。电杆调整后应将杆根回土夯实,并紧固好拉线。

第80条:撤除线路时应先撤导线和金具,后撤拉线和电杆,当还有受力拉线时应采取临时措施。

第十二节、放线-撤线-紧线

第81条:放、撤、紧线工作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施工前应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第82条: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严防导线被过往车辆挂住。

第83条:紧线前应先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导线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第84条: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赶根,如不完好牢固,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第85条: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作法松线。

第86条:使用放线器放线时,应有防止线盘倾倒及刹车的措施。放线时应严防导线扭伤,剪断导线时,应先控制断线部位两端,防止线头因弹力突然释放伤人。

第十三节、起重-运输安全措施

第87条:起重、运输工作要遵守鲍煤发(2006)54号文件之《鲍店煤矿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规定》。

第88条: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检查。

第89条: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煤矿安全规程》第734条规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第90条:被吊物体应可靠连为一体,必要时各连接部件应分别起吊。应在被吊物件棱角处和特别滑的部分应当采取垫旧皮带、薄木板或其它软体物进行保护。

第91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进行试吊和试拖移,试吊高度不大于200mm,试拖移距离不大于400mm,检查无异常后方继续进行。

第92条: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绳索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在斜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物料两侧及下方严禁有人,并设置防止物体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条:对起吊、拖移的物料应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能使应起吊、拖移的物料整体移动,不出现散落或使其构件变形。

第94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注意观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几何形状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现偏向或翻转等现象,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后在进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必须规定统一联络信号及指令、设专人负责发出信号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专用信号和指令的使用规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号在其工作没完成前,严禁作为其它信号使用。

第96条: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连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须合格,与起吊、拖移的物体重量相适应。

第97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作如下规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2)用于人力起重为4.5;3)用于机动起重为5-6;4)用于绑扎起重为10;5)用于供人升降为14。

第98条:运输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第99条: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输。

第100条:多人使用滚杠、扁担等搬运重物时,必须统一号令,步调一致。经过狭窄或靠近墙壁等障碍处内侧不得有人,且速度应放缓,严防伤及人员或设备。

第十四节、在配电变压器台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条:配电变压器台(室)停电检修时,应持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第102条:无论线路是否已停电,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再拉高压开关或跌落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装设短路接地线。

第103条: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确保牢固可靠。

第104条: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除指定工作人员外,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警戒线,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有人监护。

第105条:电容器进行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彻底放电并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106条:线路柱上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将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断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五节、在带电线路电杆及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上的工作

第107条:在带电杆塔上刷漆,除鸟窝、检查接地线(极),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米。风力不得大于5级。

第108条: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条: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至危险距离以内(1米),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停电同样执行工作票。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工作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路线路的措施,完工后应检查该交叉跨越点安全距离合格(10kv及以下应>;1.0米)。

第110条:在变电所出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1) 有线路标志,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持工作票及验电笔、接地线等设备。

3) 登杆前应该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可攀登。

4) 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第十六节、电力电缆工作

第111条:在电力电缆上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开工前要核对电缆名称及标示牌,并在施工端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12条:开启电缆沟时,如在交通路口,应设置标示或设人警戒,防止行人、车辆误入。

第113条: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般动,以防挤伤。移动电缆接线盒一般应停电进行。按照矿上关于挂“红黄牌”的有关规定,不得带电整理、吊挂电缆,整理吊挂电缆必须将电缆停电。

第114条:截断电缆前,必须先核对确为停电电缆,再有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线后方可工作。扶钎人应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115条:制作热缩电缆头,使用喷灯或喷枪应严格遵守操作说明,防止喷头烫伤,准备好足够的防火水和至少两个8kg干粉灭火器。工作现场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风良好。制作冷缩电缆盒,应注意保持环境干燥。

第116条:连接电缆前,每做一个接头,都要对接头两端电缆的绝缘情况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最后通测绝缘值,确保整条电缆合格,符合送电条件。

第117条:电力电缆做耐压试验及摇测绝缘时,高压设备周围应设警戒线,试验仪器电源搭火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操作都必须联系好,确认允许送电,再操作。电缆两端人员应联系好,沿途电缆上严禁有人工作,试验后必须逐相彻底放电。

第118条:运行中的电缆必须按规定周期巡检和维护。电缆沟盖板应齐全完好,沟内不得有积水、杂物,电缆桥架上方应有护板,无护板的维修人员应及时清理上面的落叶等杂物,严防引起火灾损伤电缆。

第119条: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设电缆,预先应架设好钢绞线,并检查确认钢绞线安装牢靠。工作时下面应有人监护。梯上有人时,一般不准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时,梯子上方两侧必须系有安全绳,两边有人拉绳,严防梯子突然倾倒伤人。

第十七节、更换照明灯具

第120条:更换照明灯具,灯具的额定电压必须与供电电压相符,装卸灯泡时,应先关闭电源开关。户外更换灯具,开关距工作现场较远时,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应将开关闭锁(挂牌),防止误送电。

第121条:灯架或灯具管内的导线不许有接头,采用螺口灯座时,应将火线接顶芯极,零线接螺纹极。开关应控制火线,开关上搬为接通,下搬为断开。

第122条:使用梯子、马凳等登高时,必须至少两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梯上不准同时上两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第123条:送电前工作人员应脱离可能的带电构件,并背对灯具,以防灯具突然炸裂伤人。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124条:室外更换路灯、地灯、投光灯、装饰灯及灯箱内灯具等操作,高空作业应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铁鞋登高时应检查完好,上杆前应检查杆基牢固。使用高空作业车要有专人操作,臂斗与附近架空线应保存足够的安全距离。高空传递物品应用绳索,严禁抛掷,下面人员应带安全帽。

第125条:变电所、配电室内更换照明灯具时还应防止不得触及其他带电设备。

第126条:井下更换防爆灯管前,应先将电源停掉,灯具应达到防爆要求。

第127条:更换后的灯具,不得随意丢弃,应定点存放。

第十八节、高低防开关及变压器故障处理

第128条:计划内的故障处理,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按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

第129条:工作负责人应详细介绍工作任务、性质、停电范围、有电无电区间、注意事项等问题,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条:故障处理前,应先将所检修设备断电,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或装设防护挡板等措施。

第131条:进线及联络开关出现故障,要采取越级停电措施,将检修设备两侧的电源都断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132条:严禁带电作业。工作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应大于0.4米,必要时应加绝缘板隔离。

第133条:应急故障处理:

1) 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维修工接到值班领导的通知后应迅速备齐所用工具、材料及防护用具,及时入井抢修。

2) 应急故障处理,亦应遵守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措施。有专人监护。

3) 井下防爆设备处于失爆状态,严禁送电。特殊情况下如需开盖对设备进行送电试验,则事先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有安监员现场监督。

第134条:设备故障处理完毕,负责人检测无误,送电运行正常后,向单位及矿调度室汇报。

第十九节、运输-安装-撤除电气设备

第135条:机电设备运输前的装车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绳索等符合要求,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136条:设备底架应与车盘用螺栓可靠连接,螺栓强度满足要求。地面封车时底脚螺栓不少于四条,井下封车时如因条件限制,封车应不少于两条对角螺栓,其他方向应用钢丝绳封牢,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

第137条:装车应不超长、超宽、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脱落或窜动的构件应与主设备连接牢靠。

第138条:使用葫芦起重时,葫芦、绳头、胀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要选择好可靠的生根点,起吊前应先试吊。

第139条:运输过程中,设备两侧不得有人。斜巷运输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要有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保险绳。

第140条:搬迁、移动带电设备前断电,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牵拉各种缆线。

第141条:在滚杠和轨道上移动电气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使用的绳索应有足够强度,应系在设备底架上。要统一号令、用力均匀,严防拉歪设备。狭窄处两侧及设备前进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脚移动使用中的滚杠,防止挤伤。

第142条:体积较大的设备过风门、峒室门等狭窄处时,必要时要将设备拆卸,但要注意保护设备内部构件如接线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应妥善放置。

第143条:设备回收上井后,要及时交还机电科设备库或电修组。

第144条:人力推车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之规定。一次只准推一车,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人员及障碍物时应及时发出信号或采取措施。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145条:完工后清理现场卫生,使用中的设备要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十节、电气设备核相调相工作

第146条: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新安装或改动主接线后,联络开关合闸前都要进行核对相序工作。

第148条:核相工作应使用专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两人持操作杆,一人记录,一人指挥。周围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操作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核相仪表使用前应检验合格。

第149条:相序核对后,将两侧电源停掉,分别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记录调整两侧压线,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条: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应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51条:并路合闸前,应再复核一遍,无误方可并网操作。

第152条:带电机等旋转设备的负荷调相前,应将该设备电源停掉,将电源侧隔离刀闸拉开,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突然来电的措施,然后调整任意两相负荷线,调整后检查设备运转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节、低防开关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与试验

第153条:带延时的总检装置不准单独使用。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

第154条:开关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第155条:当660v系统绝缘值低于30kω,127v系统绝缘值低于10kω时应采取措施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第156条:运行中的检漏装置跳闸试验每天一次,维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7条:试验时660v用11千欧、10w电阻,127v用2千欧,10w电阻,对新安装的首次投人运行后要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8条:实验方法:在瓦检员的配合下,检查气体不超限,有选择性的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支开关线路应在线路最远端试验。在线路最远端的开关负荷侧接一电阻,电阻另一端接在开关外壳上,盖上盖后送电,观察开关是否跳闸。试验完毕,拆除电阻,将开关恢复原状态,并将试验结果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节、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

第159条: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使用高压绝缘棒。绝缘棒的长度对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对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条:室外雨天使用时应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无特殊防护装置不允许雨雪天户外操作,必要时要加长绝缘杆。

第161条:绝缘杆使用后应吊放在室内干燥场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内木支加上。防止压弯受潮,每年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一次。

第162条:户外操作跌落开关,停时应先断开中相,后断开背风侧边相,最后断开迎风侧边相。送电操作时,对于户内先送两边后送中间。对于户外应先接通迎风边相,后接通背风侧边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条:停电操作前先停低压再停高压,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送电时与此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第164条:户外施工,停电时如不在变电所内,而是在线路中间的分段开关上停电,则停电后必须对停电开关负荷侧执行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双回路或有反送电电源的线路,施工现场两侧必须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已停电的开关要设专人看守。

第二十三节、调整变压器电压

第165条:当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电压高于或低于开关及用电设备对电压的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对变压器的输出电压进行调整,使之符合设备运行的要求。

第166条: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电部门供到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即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10kv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5%,-10%。

第167条:调整电压前,应由维修电工使用万用表在低压侧选择便于安全测量的部位对电压进行测量并记录,以便确定调整的方案,调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测量,将数值与调整前对比,直至调整合格。使用万用表要遵守万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据不同电压,合理选择量程,测量时注意手不要接触测试棒的金属部分,测量人员要和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68条:调整变压器电压前,必需要按顺序停掉变压器低压侧、高压侧电源开关,并将隔离开关拉开,一经操作就使工作区间带电的开关停电后必须闭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误送电的措施。

第169条:停电后,做好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

第170条:按照变压器铭牌图示或分接开关部位标注的数字,调整变压器高压线圈的分接开关或连片,改动后杜绝虚接,并要至少经过两名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确认无误。

第171条:调整后,由专人负责送电并测量低压测电压工作,测量并确认调整合格,然后再恢复原运行方式。井下变压器调整电压,测量合格后,因恢复开关需再次停电的,必须将变压器高压侧电源再次停掉,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只有在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电。

第二十四节、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

第172条:在高压开关柜内的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坚持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173条:工作前将开关柜上下刀闸拉开,上刀闸静触头带电的要设置防护网,工作时人体或工具与带电体应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74条:柜内更换断路器绝缘油时,更换的绝缘油必须试验合格。柜内进人前必须对负荷电缆头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

第175条:高压开关柜合闸保险及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保险必须取下。

第176条:完工后必须检查油质油位合格,无渗漏油现象。真空开关真空管分断位置正确,绝缘电阻、接触电阻合格。投入运行后,值班员或维修工应加强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五节、在有储能元件电器上的工作

第177条:在有电容器、电感线圈元件或带有拉伸的弹簧等储有能量的设备上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178条:停电并在电源侧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电棒对储能元件逐个彻底放电。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前,要对已停电的单个电容器两极进行3-5次(放电时间3-5分钟)的重复放电后才准作业。已拉伸的弹簧要将弹力释放,防止伤人。

第179条:放电时使用放电棒要先接地端,放电后再拆除。

第180条:工作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有其他带电体的地方要设置警戒线或其它明显标示,严防人员误触。登高作业应使用绝缘梯子,并注意与其他带电体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六节、更换高低压熔断器

第181条:更换高低压熔断器必须选用型号及大小适宜的熔断器及熔体。

第182条:更换前必须将电源侧刀闸断开,并验明确无电压。

第183条:更换高压保险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更换低压保险应使用专用把手或戴绝缘手套。

第184条:连续多次打保险的设备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加大保险容量。

第185条:更换保险应注意与其它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高压0.4米,低压0.1米)。

第186条:对于100kva以上的变压器,选择熔体按1.5-2倍额定电流;对于保护输出线路,熔体的额定电流应小于或等于线路的安全电流。

第187条:更换保险后,恢复原运行方式。

第二十七节、更换设备保护插件及保护整定工作

第188条:运行中的低防开关发生接地故障,为判断故障范围需进行更换选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须将开关停掉。

第189条:设备开盖后,首先要检查内部有无异常,更换保护插件时,必须将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装、调整保护插件时应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90条:设备保护整定值应与主管部门下达的保护定值单一致。

第191条:电气设备应保护齐全,检漏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第192条:井下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防爆设备杜绝失爆。

第193条: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准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许短路,铁芯应可靠接地。

第194条:关闭开关门时,应注意保护二次线,严防挤伤。

第二十八节、常用工具及移动电气设备使用

第195条:验电笔使用前应检查完好, 电压等级要适宜,使用前应在相应带电体上检验。高压验电时要戴绝缘手套。

第196条:电工钳、剥线钳、尖嘴钳、螺丝刀虽有绝缘柄,但也应在不带电的场合使用。

第197条:电烙铁导线应使用橡套软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应作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第198条:使用汽油喷灯或液化器喷枪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尽可能在通风环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点火,喷焊时下面不准站人。喷灯加油时且不可吸烟,在变电所使用时,明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条:立梯倾斜角应保持60°左右,不准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时,不准移梯。

第200条:手持式电动机工具如冲击钻、手电钻、电动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须作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电源必须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电源线应用有接地芯线的橡套软线。高空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停电或终止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挪动时不得提导线。

第201条: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潜水泵、无齿锯、砂轮机、小型台钻等使用前应检查电源配线整齐,有专用开关,有漏电保护,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开关、刀闸、接线柱有护罩,不裸露。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设施。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宜超过2米,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焊接电缆线,长度不宜超过20米。操作以上设备时要按劳动保护穿戴。

第202条:各班组热水器必须有专用开关、开关必须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电源线必须有专用接地线,热水器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第203条:车间配电盘必须配线整齐,开关达到完好状态,有漏电、短路和过载等保护装置。

第二十九节、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

第204条: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措施使伤者脱离电源,施救时要注意自我保护,高压触电发生时要防止跨步电压。

第205条:现场施救的三项基本措施是:1)通畅气道;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气频率约每分钟12次。3)胸外按压频率80次/分

第206条:医务人员到来之前不得停止抢救。

第207条: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灭火前必须将该设备电源停掉,再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燥的沙子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并将发火情况汇报值班领导。

第208条:油类着火禁止直接使用水灭火。

第209条:设备再次送电前,必须检查故障部位确已排除,并清理设备卫生,检测设备绝缘值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第三十节、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第210条:本措施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211条: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12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14条:施工中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15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16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18条:作业区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必须与相邻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219条:使用梯子,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220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221条: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222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条: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所用材料必须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以防坠落伤人。

第225条: 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第226条: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价时,禁止抛掷。

第227条:高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735条之规定:

(一)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三) 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条: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及设备性能。按时参加业余培训,认真学习规程措施,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队长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员,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务时,要讲明注意事项,指定安全负责人,分工要细致,并将安排情况记入班前会记录。

第3条:班中按劳动保护穿戴,电工作业要穿绝缘靴(鞋),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学员没有师傅带领,不得单独从事电工作业。

第4条: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标示牌、警戒线、验电器、断线钳、脚扣、保险带、绳索、葫芦、滑轮、短路接地线、绝缘棒、梯子、紧线器、核相仪及携带型电工仪表等必须检查完好试验合格。

第5条:电工维修作业必须至少两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施工前工作人员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第6条:需停送电作业的,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并且要有防止误送电的措施,工作班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自保互保。

第7条:需要搭接临时电源的工作,其电源必须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如使用电焊机、无齿锯、手枪钻、冲击钻、电烙铁等小型电器时,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完好情况,电缆、导线、开关不应有破皮漏电现象,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应做一次漏电试验,确保完好。导线必须使用橡套软线,禁止使用塑料护套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接地(接零)。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灰尘的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

第8条:井下行走时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时遵守行车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长物件时应平放,严防碰触架空线。

第9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之规定:

(一)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10条: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或本职范围以外的地点参与施工,工作监护人应由对方人员担任;除遵守以上规定外,开工前还应详细了解现场的接线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方可开工。

第二节、停电操作

第11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0.7米的设备;

c.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0.7米,但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第12条: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第13条: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第三节、验电操作

第14条: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第15条: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第16条: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第四节、装设接地线措施

第17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第18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第19条: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第20条: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第21条: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第22条: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第23条: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第24条: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条: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a.拆除一相接地线;

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26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第27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第五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28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d)。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29条: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

第30条: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1条: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第32条: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33条: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4条: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第六节、电器日常检修安全措施

第35条:正常时电器的检修工作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36条:操作前按照停电申请表的内容仔细核对开关位置编号及负荷名称确认无误。按照规程操作,先停断路器再拉隔离开关;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停电后将开关闭锁,并在开关操纵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第37条:地面有人值班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后的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由值班人员落实。地面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及井下采区变电所停电后,由施工人员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无人值守的开关,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要设专人看守,严防误送电。

第38条:双回路供电的负荷,停电后要在前后隔离刀闸两侧分别验电放电,并在有电无电区间设置警戒线或在刀闸动静触头之间装设强度足够的绝缘隔离板。

第39条:施工人员到达地点后,首先要检查设备确已断电,再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方可开工。

第40条: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杜绝虚接、错相等不合格现象的发生。

第41条:需要频繁停送电的操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后都要进行验电放电,确定无电压方可操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42条: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43条: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带接地线合闸!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严禁送电!

第44条: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员及所做措施,恢复原运行方式。正常运行30分钟后方可收工。

第七节、砍伐树木安全措施

第45条: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安全距离不够时,线路必须停电。

第46条: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距3-10kv为3.0米,3kv以下为3.0米。导线与街道树间的最小垂直距离,3-10kv为1.5米,最大风偏情况下的水平距离为2.0米。3kv以下为1.0米。

第47条:上树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应注意马蜂等昆虫。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的树木。

第48条:为防止树木(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条: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伤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时要防止车辆通行。

第50条:砍树使用的刀具、斧头、绳索、梯子、油锯等使用前要检查完好。

第八节、在电杆上作业安全措施

第51条:登杆前应由两人同时辩明工作线路及杆号,严防误登杆。工作前应对线路执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措施,短路接地线应挂在来电侧。危及施工线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线路也应采取停电措施。

第52条:登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的电杆基础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风雨后遭损伤的电杆,应先采取培土、打临时拉线等措施,再行上杆。

第53条: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铁鞋、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条: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牢固构件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割伤。

第55条:检修电杆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事先应对电杆进行加固;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第56条: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下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抛掷。杆下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通过和逗留。

第57条:检查水泥电杆横向裂纹宽度不应该超过0.2mm,长度不应该超过1/3周长,弯曲度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否则不准登杆。

第九节、架空电力线路巡视安全措施

第58条:线路巡视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夜间巡线应沿外侧进行,大风天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

第59条: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有随时恢复送电的可能。

第60条:巡线人员发现导线落地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61条:巡线周期:1)定期巡视 对于1—10kv线路,一般为每月一次;1kv以下线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视因气候恶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决定。3)夜间巡视1—10kv线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视 故障后巡视5)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综上所述,每条线路每月检查巡视不少于三次。

第62条:线路运行标准有关数据: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过引线、引下线与相临导线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3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0.15m。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与拉线、导线与电杆、导线与架空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m,3kv以下时,不应小于0.05m;3—10kv架空线路的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线路的拉线从两相导体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低压接户线和进户线必须采用硬绝缘导线。避雷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应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架空线的档距:

6kv 城区40—50m 郊区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区 40—50m 郊区 40—60m

第63条: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经过地区3—10kv 3kv以下

居民区6.5m 6.0m

非居民区 5.5m 5.0m

第64条:高压接户线的导线截面,铜绞线不得小于16mm,铝绞线不得小于25m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45m,对地距离不得小于4.0m。

第十节、搭接、拆除负荷电缆措施

第64条:搭接、拆除负荷工作应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搭火用的电缆(线)必须检查完好,绝缘良好不漏电,不得有明接头。

第65条:工作前应将施工地点前侧电源开关停掉,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措施。打开电气设备电源侧盖板前,必须从上一级开关将电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6条: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拆、接负荷电缆前应从工作区段两侧停电,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7条:搭接电缆后,应检查所搭负荷线相序正确,压接质量及绝缘合格,防爆设备达到防爆要求,具备送电条件。方可收工。

第68条:拆除负荷后,将负荷线全部撤除,对裸露的电源线或开关要采取包扎隔离等防护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员触电。对于防爆设备,要达到防爆要求。

第69条: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工作人员背后不得有带电体。

第70条:外单位人员在变电所搭拆负荷时,必须有主管部门的同意。配电工有责任为其提供安全监护,同时亦应监督施工质量,发现不符合标准及失爆现象,应责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不得送电。

第十一节、立杆-撤杆-调整电杆安全措施

第71条: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人员分工要明确,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第72条: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第73条: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出杆高1.2倍的距离。即12米电杆为15米,15米电杆为18米。

第74条: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绳等。

第75条: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6条:在撤线过程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转角杆、分段杆及起点、终点杆撤线前应系好拉绳,严禁突然剪断导线,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7条:电杆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作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度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第78条:已经起立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79条:调整电杆前应确认线路确已停电,再检查杆根、拉线等无隐患。电杆调整后应将杆根回土夯实,并紧固好拉线。

第80条:撤除线路时应先撤导线和金具,后撤拉线和电杆,当还有受力拉线时应采取临时措施。

第十二节、放线-撤线-紧线

第81条:放、撤、紧线工作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施工前应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第82条: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严防导线被过往车辆挂住。

第83条:紧线前应先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导线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第84条: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赶根,如不完好牢固,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第85条: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作法松线。

第86条:使用放线器放线时,应有防止线盘倾倒及刹车的措施。放线时应严防导线扭伤,剪断导线时,应先控制断线部位两端,防止线头因弹力突然释放伤人。

第十三节、起重-运输安全措施

第87条:起重、运输工作要遵守鲍煤发(2006)54号文件之《鲍店煤矿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规定》。

第88条: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检查。

第89条: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煤矿安全规程》第734条规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第90条:被吊物体应可靠连为一体,必要时各连接部件应分别起吊。应在被吊物件棱角处和特别滑的部分应当采取垫旧皮带、薄木板或其它软体物进行保护。

第91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进行试吊和试拖移,试吊高度不大于200mm,试拖移距离不大于400mm,检查无异常后方继续进行。

第92条: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绳索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在斜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物料两侧及下方严禁有人,并设置防止物体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条:对起吊、拖移的物料应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能使应起吊、拖移的物料整体移动,不出现散落或使其构件变形。

第94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注意观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几何形状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现偏向或翻转等现象,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后在进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必须规定统一联络信号及指令、设专人负责发出信号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专用信号和指令的使用规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号在其工作没完成前,严禁作为其它信号使用。

第96条: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连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须合格,与起吊、拖移的物体重量相适应。

第97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作如下规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2)用于人力起重为4.5;3)用于机动起重为5-6;4)用于绑扎起重为10;5)用于供人升降为14。

第98条:运输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第99条: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输。

第100条:多人使用滚杠、扁担等搬运重物时,必须统一号令,步调一致。经过狭窄或靠近墙壁等障碍处内侧不得有人,且速度应放缓,严防伤及人员或设备。

第十四节、在配电变压器台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条:配电变压器台(室)停电检修时,应持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第102条:无论线路是否已停电,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再拉高压开关或跌落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装设短路接地线。

第103条: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确保牢固可靠。

第104条: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除指定工作人员外,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警戒线,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有人监护。

第105条:电容器进行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彻底放电并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106条:线路柱上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将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断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五节、在带电线路电杆及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上的工作

第107条:在带电杆塔上刷漆,除鸟窝、检查接地线(极),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米。风力不得大于5级。

第108条: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条: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至危险距离以内(1米),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停电同样执行工作票。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工作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路线路的措施,完工后应检查该交叉跨越点安全距离合格(10kv及以下应>;1.0米)。

第110条:在变电所出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1) 有线路标志,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持工作票及验电笔、接地线等设备。

3) 登杆前应该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可攀登。

4) 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第十六节、电力电缆工作

第111条:在电力电缆上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开工前要核对电缆名称及标示牌,并在施工端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12条:开启电缆沟时,如在交通路口,应设置标示或设人警戒,防止行人、车辆误入。

第113条: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般动,以防挤伤。移动电缆接线盒一般应停电进行。按照矿上关于挂“红黄牌”的有关规定,不得带电整理、吊挂电缆,整理吊挂电缆必须将电缆停电。

第114条:截断电缆前,必须先核对确为停电电缆,再有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线后方可工作。扶钎人应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115条:制作热缩电缆头,使用喷灯或喷枪应严格遵守操作说明,防止喷头烫伤,准备好足够的防火水和至少两个8kg干粉灭火器。工作现场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风良好。制作冷缩电缆盒,应注意保持环境干燥。

第116条:连接电缆前,每做一个接头,都要对接头两端电缆的绝缘情况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最后通测绝缘值,确保整条电缆合格,符合送电条件。

第117条:电力电缆做耐压试验及摇测绝缘时,高压设备周围应设警戒线,试验仪器电源搭火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操作都必须联系好,确认允许送电,再操作。电缆两端人员应联系好,沿途电缆上严禁有人工作,试验后必须逐相彻底放电。

第118条:运行中的电缆必须按规定周期巡检和维护。电缆沟盖板应齐全完好,沟内不得有积水、杂物,电缆桥架上方应有护板,无护板的维修人员应及时清理上面的落叶等杂物,严防引起火灾损伤电缆。

第119条: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设电缆,预先应架设好钢绞线,并检查确认钢绞线安装牢靠。工作时下面应有人监护。梯上有人时,一般不准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时,梯子上方两侧必须系有安全绳,两边有人拉绳,严防梯子突然倾倒伤人。

第十七节、更换照明灯具

第120条:更换照明灯具,灯具的额定电压必须与供电电压相符,装卸灯泡时,应先关闭电源开关。户外更换灯具,开关距工作现场较远时,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应将开关闭锁(挂牌),防止误送电。

第121条:灯架或灯具管内的导线不许有接头,采用螺口灯座时,应将火线接顶芯极,零线接螺纹极。开关应控制火线,开关上搬为接通,下搬为断开。

第122条:使用梯子、马凳等登高时,必须至少两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梯上不准同时上两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第123条:送电前工作人员应脱离可能的带电构件,并背对灯具,以防灯具突然炸裂伤人。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124条:室外更换路灯、地灯、投光灯、装饰灯及灯箱内灯具等操作,高空作业应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铁鞋登高时应检查完好,上杆前应检查杆基牢固。使用高空作业车要有专人操作,臂斗与附近架空线应保存足够的安全距离。高空传递物品应用绳索,严禁抛掷,下面人员应带安全帽。

第125条:变电所、配电室内更换照明灯具时还应防止不得触及其他带电设备。

第126条:井下更换防爆灯管前,应先将电源停掉,灯具应达到防爆要求。

第127条:更换后的灯具,不得随意丢弃,应定点存放。

第十八节、高低防开关及变压器故障处理

第128条:计划内的故障处理,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按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

第129条:工作负责人应详细介绍工作任务、性质、停电范围、有电无电区间、注意事项等问题,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条:故障处理前,应先将所检修设备断电,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或装设防护挡板等措施。

第131条:进线及联络开关出现故障,要采取越级停电措施,将检修设备两侧的电源都断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132条:严禁带电作业。工作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应大于0.4米,必要时应加绝缘板隔离。

第133条:应急故障处理:

1) 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维修工接到值班领导的通知后应迅速备齐所用工具、材料及防护用具,及时入井抢修。

2) 应急故障处理,亦应遵守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措施。有专人监护。

3) 井下防爆设备处于失爆状态,严禁送电。特殊情况下如需开盖对设备进行送电试验,则事先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有安监员现场监督。

第134条:设备故障处理完毕,负责人检测无误,送电运行正常后,向单位及矿调度室汇报。

第十九节、运输-安装-撤除电气设备

第135条:机电设备运输前的装车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绳索等符合要求,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136条:设备底架应与车盘用螺栓可靠连接,螺栓强度满足要求。地面封车时底脚螺栓不少于四条,井下封车时如因条件限制,封车应不少于两条对角螺栓,其他方向应用钢丝绳封牢,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

第137条:装车应不超长、超宽、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脱落或窜动的构件应与主设备连接牢靠。

第138条:使用葫芦起重时,葫芦、绳头、胀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要选择好可靠的生根点,起吊前应先试吊。

第139条:运输过程中,设备两侧不得有人。斜巷运输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要有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保险绳。

第140条:搬迁、移动带电设备前断电,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牵拉各种缆线。

第141条:在滚杠和轨道上移动电气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使用的绳索应有足够强度,应系在设备底架上。要统一号令、用力均匀,严防拉歪设备。狭窄处两侧及设备前进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脚移动使用中的滚杠,防止挤伤。

第142条:体积较大的设备过风门、峒室门等狭窄处时,必要时要将设备拆卸,但要注意保护设备内部构件如接线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应妥善放置。

第143条:设备回收上井后,要及时交还机电科设备库或电修组。

第144条:人力推车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之规定。一次只准推一车,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人员及障碍物时应及时发出信号或采取措施。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145条:完工后清理现场卫生,使用中的设备要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十节、电气设备核相调相工作

第146条: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新安装或改动主接线后,联络开关合闸前都要进行核对相序工作。

第148条:核相工作应使用专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两人持操作杆,一人记录,一人指挥。周围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操作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核相仪表使用前应检验合格。

第149条:相序核对后,将两侧电源停掉,分别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记录调整两侧压线,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条: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应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51条:并路合闸前,应再复核一遍,无误方可并网操作。

第152条:带电机等旋转设备的负荷调相前,应将该设备电源停掉,将电源侧隔离刀闸拉开,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突然来电的措施,然后调整任意两相负荷线,调整后检查设备运转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节、低防开关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与试验

第153条:带延时的总检装置不准单独使用。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

第154条:开关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第155条:当660v系统绝缘值低于30kω,127v系统绝缘值低于10kω时应采取措施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第156条:运行中的检漏装置跳闸试验每天一次,维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7条:试验时660v用11千欧、10w电阻,127v用2千欧,10w电阻,对新安装的首次投人运行后要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8条:实验方法:在瓦检员的配合下,检查气体不超限,有选择性的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支开关线路应在线路最远端试验。在线路最远端的开关负荷侧接一电阻,电阻另一端接在开关外壳上,盖上盖后送电,观察开关是否跳闸。试验完毕,拆除电阻,将开关恢复原状态,并将试验结果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节、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

第159条: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使用高压绝缘棒。绝缘棒的长度对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对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条:室外雨天使用时应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无特殊防护装置不允许雨雪天户外操作,必要时要加长绝缘杆。

第161条:绝缘杆使用后应吊放在室内干燥场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内木支加上。防止压弯受潮,每年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一次。

第162条:户外操作跌落开关,停时应先断开中相,后断开背风侧边相,最后断开迎风侧边相。送电操作时,对于户内先送两边后送中间。对于户外应先接通迎风边相,后接通背风侧边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条:停电操作前先停低压再停高压,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送电时与此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第164条:户外施工,停电时如不在变电所内,而是在线路中间的分段开关上停电,则停电后必须对停电开关负荷侧执行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双回路或有反送电电源的线路,施工现场两侧必须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已停电的开关要设专人看守。

第二十三节、调整变压器电压

第165条:当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电压高于或低于开关及用电设备对电压的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对变压器的输出电压进行调整,使之符合设备运行的要求。

第166条: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电部门供到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即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10kv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5%,-10%。

第167条:调整电压前,应由维修电工使用万用表在低压侧选择便于安全测量的部位对电压进行测量并记录,以便确定调整的方案,调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测量,将数值与调整前对比,直至调整合格。使用万用表要遵守万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据不同电压,合理选择量程,测量时注意手不要接触测试棒的金属部分,测量人员要和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68条:调整变压器电压前,必需要按顺序停掉变压器低压侧、高压侧电源开关,并将隔离开关拉开,一经操作就使工作区间带电的开关停电后必须闭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误送电的措施。

第169条:停电后,做好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

第170条:按照变压器铭牌图示或分接开关部位标注的数字,调整变压器高压线圈的分接开关或连片,改动后杜绝虚接,并要至少经过两名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确认无误。

第171条:调整后,由专人负责送电并测量低压测电压工作,测量并确认调整合格,然后再恢复原运行方式。井下变压器调整电压,测量合格后,因恢复开关需再次停电的,必须将变压器高压侧电源再次停掉,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只有在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电。

第7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层面

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完成后,供电线路设施大为改善,但安全生产管理上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农网改造后的低压供电线路长、范围广,供电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重;又如台区电工一般要管理4~5台农村公用变,住所离所辖台区有一定距离,不能处理一些突发性问题。为此,供电所应着重抓好以下3个层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 人员的思想意识层面

(1) 签订《安全责任状》。分别与每个农电职工签订农电《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其职责、权限、义务和奖惩规定,真正把安全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头。

(2) 教育与培训。及时对聘用的农电工进行安全规程和电工基础培训,使他们懂得安全用电常识,掌握用电线路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具备电工常用技能和较好的线路设备安装使用技术,并着重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处理线路设备突发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3) 安全生产例会。要规范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内容,强调对班组长和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进而保证安全生产例会的质量,确保通过安全例会能了解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好与安全相关的各类工作。要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种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并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4) 警示。在职工经常工作的场所、上下班经过的地方、在过去发生事故的地点设立警示牌。选择富有感情色彩、读起来朗朗上口的警示语,时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在宣传橱窗和会议室等处张贴挂图或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2 设备的健康状况层面

(1) 检查隐患。要组织人力对农网改造后接管的农村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线路走廊,查电线杆、导线、绝缘支撑物是否符合标准,对陈旧的用电设备以及不规范的用电接线等设施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力、物力,分先后缓急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2) 实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三级保护。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规程》,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实行规范化管理。定时进行测试并填写记录,及时更换毁损、动作不灵敏的保护器,切实把住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保障关。

(3) 建立设备台帐。建立农村变压器台区、线路设备台帐和用电情况档案,定时检测并形成报表资料。通过对资料的分析,求出各台变压器的最高负荷、线路终端压降情况以及线损,准确评判供电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

(4) 加强台区供用电设备的巡视。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切实做到对一般用电设备每月巡视1次,对特种杆等设备每月巡视2次,对配变、表计、配电盘等主要设备每月巡视3次。发现缺陷要及时整治,保证供电主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 人员的行为习惯层面

(1) 反习惯性违章。列出生产现场不被重视的常见违章现象,集中进行训戒。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的最大隐患。必须进行切实有效的集中治理。

(2) 按规程操作。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是杜绝人为事故的可靠保证。对此,管理人员应本着“宁在事前流泪,不在事后流血”的精神,对那些安全意识淡薄、“天不怕地不怕”的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甚至处罚。

(3) 检查奖惩。要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检查和奖惩,培养出一支不仅能干,而且会安全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是整个供用电安全的基石。作为基层供电所的管理人员务必克服无关大局的消极思想,全面考虑生产各环节、管理各层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安全水平,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第8篇 建立电力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提高农村供电安全管理水平

农电体制改革后,随着农村集体及个人电力资产的移交,使得农村供电所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其安全责任也随着产权延伸到用户。而农村供电网络分散,线路及设备维护面广,管理范围及管理成本成倍增加,从而加大了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风险及成本负担。因此,如何加强农电安全管理,正确处理电力安全与电力发展、电力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规避安全责任风险,强化安全营销管理理念, 建立电力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提高农村供电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建立健全组织,完善规程及制度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按安全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消除辖区内中低压电网中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供电网络安全、经济运行。

结合实际成立安全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工作的开展,并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各级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严格对其工作情况监督考核,按考核情况兑现其工资。

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辖区综治办、城建、国土、公安、林业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的成员变动保证在一个月内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成员基本情况、电力设施基本情况、各类案(事)件登记、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登记台帐。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农村电力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使农村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实行计划到人目标到人,将配电线路事故率、“两措”计划完成率、两票合格率、缺陷消除率、配电台区设备完好率等指标细化到人,考核到人。

修订完善线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 立足标准,强化责任,落实计划

按规程要求通过电工、村组、用户三结合的方式清除线路树障,提高供电可靠性。采取每月20日的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及互帮互学的方式,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变更安全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制订落实防洪抢险预案、事故处理工作预案。坚持“三铁”反“三违”,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员深入现场,加大安全稽查力度,对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逐步规范职工工作行为。

扎扎实实开展安全例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分析会,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的处理,对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对农改工程中配电台区所用的破股旧导线定期更换,安全距离不够的线路增加电杆,有计划的开展调杆、调线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结合现场制定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在各个方面纠错防错,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执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对安全工器具按要求进行保管和试验。认真开展标准化作业,实行运行操作标准化,检修作业程序化和行业行风规范化。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及用电秩序管理,在落实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基础上,将电力安全管理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步考核,在辖区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行政组为单元,以农户为“细胞”,将进入到农户承包土地范围内和村级公共土地范围内的高低压线路、杆塔、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监护、维护线路通道砍伐清障、险情及安全隐患情况报告等内容按所属地段进行分段编号,划分到行政村,细分到农户,责任到农户个人,明确政府与村级组织、村级组织与农户个人、政府与供电所、供电所与村级组织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采取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与村级组织、供电所企业分别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村与农户签订《输配电线路维护协议》,制定严格的百分制量化及奖惩细则,政府年终抽出专人,组织专班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8个先进村及12个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使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全面系统地实现“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电力安全管理村、组、户三级保护维管模式。

加强台区三级保护及用户漏保管理,实施用户责任到杆,电工责任到户。加大用户用电情况检查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加大电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繁华地段沿线路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在乡村公路电杆、配电台区上悬挂警示牌以及刷涂宣传标语。并组织供电员工深入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讲解违章用电的危害,使村民普遍受到教育。经常深入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检查其用电线路及设备健康情况,对危及安全的要求用户整改。

三、强化优质服务理念,提高电力安全营销管理水平

以开展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开拓电力市场,以公开服务承诺的内容,取得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以搞好优质服务提高电力安全及营销管理水平。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的内容,真正做到“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公开故障报修、业扩报装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和制度,做到集镇故障报修服务不超过45分钟,偏远地区故障报修服务不超过2小时。业扩报装程序规范化,及时对新增客户的报装接电申请进行审查后接电,避免私拉乱接。建立特殊服务,对农忙时间无法来所办理用电手续的客户,由管片电工代其办理。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建立特殊客户档案,定期上门服务,提高客户参与电力管理的热情。

加强内部约束,通过教育学习和制度约束提高职工的优质服务意识及安全管理意识,让职工真正从内心认识到开展工作的现实意义,从而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安全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上门服务”,变“粗犷服务”为“规范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临时用户采取临时接线供其道模及抽水使用方便用户,同时管片电工现场监护,降低临时用电的安全风险。

逐步健全完善停电制度,减少因停电抢修造成客户的损失。制定科学的停电检修计划,从时间上避开用电大户的用电高峰期,从技术措施上,各线路适当安装分支控制设备,做到有针对性、区域性的停电,同时故障查询时,减少停电时间和面积,提高供电可靠率。

通过开展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年活动,使各项工作程序化、流程化、标准化,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在极大程度上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供用电秩序,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营销管理水平,逐步取得安全、效益双丰收。

第9篇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七个结合

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门学问。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规”外,还必须把职工的政治工作、思想工作及电力用户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安全教育要与敬业教育相结合

安全教育是供电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应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使职工在思想上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

车间、班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时要理论联系实际,适时地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剖析一些因职工工作责任心差酿成的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正确引导职工处理好企业的安危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明白企业安全增效就是个人增收,企业盈亏就是个人得失,企业兴衰就是个人荣辱的道理;认清职工不敬业不尽责的危害。只有这样企业的安全工作才会“不用扬鞭自奋蹄”。

二、严格贯彻规程要与耐心疏导相结合

企业严格贯彻安全规程和耐心细致疏导是企业抓安全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严格“贯规”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和措施,突出一个“刚”字,不打折扣,不讲客观,不讲价钱,不降标准,监督考核到位,用安全工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贯规”还要体现一个“柔”字,实行刚柔并举,把思想工作贯穿到安全工作的始终,做到严格“贯规”,把宣传工作、疏导工作做到前,使职工在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在行动上自觉遵守,充分认清严格“贯规”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保证个人安危的需要。

三、保设备安全运行要与保增供扩销相结合

设备安全运行和增供扩销是供电企业两大重要考核指标。设备安全运行是保增供扩销的基础和前提,增供扩销是设备安全运行的效益表现形式,离开设备安全运行就谈不上增供扩销,只抓设备安全运行而不顾增供扩销也没有实际意义,二者是统一的。为保增供扩销,生产管理部门要摆正位置,打破常规,科学合理安排检修设备,改变过去零星的轮修为集中划片、多家同时检修,避免多线、多户、多点停电现象发生,尽量减少同时停电线路条次,减少客户停电累计总时间,减少昼间和高峰用电时段停电,力求把最大的时间空间留给营销部门多卖电,让客户多用电。多卖电,让客户多用电。为保设备安全运行,企业负责人和营销部门要尊重科学,按规办事,切忌一味追求经济指标,盲目蛮干,冒险行事,违规操作,带故障运行,顾此失彼。

四、企业安全供电要与客户安全用电相结合

农电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对农村供电所实行一体化管理。但是,农民的安全意识淡薄,农电市场还潜藏着诸多不安全隐患。从农村发生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看,供电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承担了赔偿责任,且个别事故赔偿数额巨大,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供电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做到四个兼顾:兼顾安全供电与客户的安全用电,兼顾职工安全教育与农民安全用电宣传,兼顾供电设备改造与农民安全用电设施整治,兼顾供电职工技能培训与给农民传授安全用电知识,做到哪里有客户用电,哪里的客户就懂得安全用电常识。

五、安全工作要与思想工作相结合

在供电企业,安全工作和思想工作应该同台唱戏,分工不分家,行政干部在抓安全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无情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情化,政工干部要积极协助行政干部做安全工作,竭力维护行政干部的管理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各个生产管理环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处罚违规行为要与表扬奖励相结合

企业处罚违规行为是强化管理、规范安全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旨在达到教育违规责任人和引起广大职工的高度重视,避免类似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处罚违规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不分亲疏,一视同仁。切忌打板子不痛不痒,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但是,处罚违规要宽严适度,奖罚结合,达到教育责任人和调动职工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的目的。要重视宣扬先进典型,对那些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职工给予表扬奖励,特别是对受处罚职工的微小进步更要及时给予充分肯定,以卸下思想包袱,轻松投入工作,营造一个“违规酿事故可耻,安全生产光荣”的良好氛围。

七、安规技能竞赛要与文化娱乐相结合

供电企业组织安全规程、规定等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往往习惯于采取书面传抄答题知识竞赛和分点组织技能比武。这种形式普遍缺乏娱乐性、趣味性。职工参与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都希望有个激动人心的场面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生产技术要与工会、团支部密切配合,把安规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与开展文化娱乐融会贯通。组织形式由过去的单一性转向综合性,分点式转向集中式,应付型转向竞争型,使职工在娱乐中学安规知识,学专业技术,培养进取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在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中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使企业领导和组织者在竞赛和娱乐活动中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

第10篇 人文精神与供电企业安全管理

供电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两类: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供电企业装备有技术先进的自动化设备,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自动装置、安全检测等可以很容易及时发现,通过整改、更新、改造,达到消除事故的目的。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则是变动的,可随时间、环境、社会状态、思想境界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且受多方面因素(如技术水平、安全技术知识 、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的影响,变化幅度大,不易掌握规律,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供电企业发生的大量的事故多数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可见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企业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供电职工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大小、心理情绪的变化,都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如何调动和发挥每一位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作用,才是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必经之路,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人文精神,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力保障。

一、人文精神及其内涵

所谓人文精神,是指对人的生命存在和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价值理想或终极理想的执着追求。人文精神主要表现为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其要旨在于尊重人的价值,肯定人的作用,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从不同的角度看,人文精神包含三个基本要素:第一,从社会的角度看,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尊重,人的价值高于一切,要保证人的肉体和精神的自由,维护人的尊严。第二,从个人角度来看,主张人要完善心智,净化灵魂,懂得关爱,提升精神境界,提高生活品位。第三、站在综合的角度看, 人文精神以追求人格完善的态度来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个人理想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二、供电企业安全工作的特点

1、电力产品具有高度危险性、无形性,作业现场直观性、可视性差,隐患较多,诸多因素具有不可预见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代价。

2、供电作业环境点多面广,从电力线路的施工维护到变电站所的倒闸操作,从电网调度命令到抄表接火,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均不相同,空间范围的广泛给安全控制带来很大的难度。

3、供电安全生产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地点,而且涉及到电力的生产和电力消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波及到企业自身的安全。

4、供电企业的工作岗位众多,既有工程施工人员,又有大量的农村电工,企业员工组成复杂,职工个人素质差别较大,有众多位于一线的职工处于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三、目前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视表面形式的说教,缺乏真正的人文关怀。目前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模式往往是以发文件、提口号、定调子、搞突击的形式进行,安全管理者所做的事就是从上到下发文件、制定奖惩办法、开会安排传达、逐级抓落实、大搞安全宣传教育、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等一些生硬死板的教化工作。安全活动多采用诸如岗前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日志、每周答安全题、签定安全责任书等俗定成套的形式,不厌其烦,其结果却不尽人意。

2、重制度和惩戒,轻亲情和感情,缺乏人文精神。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一线职工,他们担负着繁重的生产、维护任务而相对收入也较少,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强硬地采取以罚代纠的办法,而不从思想上解决职工习惯性违章现象。在安全教育中,总是对职工讲如果违反哪一条、哪一款,一经发现,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不去考虑职工的感受,很少从人文的角度,从职工的实际需要出发去对他们进行关怀。对职工所关心的问题,诸如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自我发展空间的创造,以及子女的就业和就学问题等,近乎麻木不仁,很少解决。企业安全制度都是上级部门和领导制定出来的,很多时候并不能代表广大一线职工的利益,只是一味地以所谓的制度压人,把职工置于各种规章制度的对立面,久而久之,不但没有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反而使工人对规章制度有了逆反心理,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制度再严、办法再好,工人没有积极性也是没有意义的,一个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的职工队伍乃是安全生产的大忌。

3、职工归属感不强,领导脱离职工,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说到安全生产管理,很多职工便会想到那是领导的事情,与我无关。很多时候,领导忙得团团转,整天喊着抓安全、促生产,大会小会离不了安全这个话题,而职工仍然我行我素,好像一位旁观者。表面上这是职工缺乏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但深层次的原因乃是职工对企业的工资福利分配、个人职务的升迁、调动等的公平性产生了怀疑,职工个人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了极大的不公和限制。职工所做的只能是破罐破摔,产生悲观失望情绪,敬业乐群精神根本无从谈起,安全工作不可能得到保障。

四、以人文精神保障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

在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提倡人文精神就是通过推进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把制度建设为主的管理方法与提高个人积极作用的工作方法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突出职工自身价值,创造公平的企业环境,尊重职工的需求意识,引导职工树立安全新理念,养成安全生产良好习惯,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永远保持。

1、要尊重职工个人的人格权、自由权,以人性化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引入刚柔相济、严爱相融的人文管理理念,用爱来激发人,用情来感动人,对职工的过错行为和违章违纪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使职工做到心服口服,切忌使用粗暴手段训斥职工,一味的采取惩戒,只能适得其反。要让职工个人感到自己的人格尊严得到尊重,才能激发职工的使命感和自豪感,形成企业与职工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创业环境。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放弃过去死板生硬的安全教育方式,大力推进人性化教育模式。在教育中把个人的平安健康与家庭生活联系起来,使其理解“你的安全就是家庭的幸福’、“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道理,引起职工心灵的共鸣,深刻领会个人的安全与家庭的幸福、生活的甜美息息相关,使职工发自内心地重视安全,在工作中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为安全”的转变。

2、创造良好的企业人文精神环境,消除不安定因素。供电企业必须就职工关心的问题如工作调动、奖金分配、学习培训、子女就业、干部选拔等,实施公开化、透明化的政策,做到一碗水端平,制度而前人人平等,真正维护每一职工的合法权益,不管他的职位高低和与领导关系的远近亲疏。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职工与干部之间的对立情绪,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杜绝职工因感到企业环境不公形成的情绪波动和过激心理,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3、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妇等组织作用,利用每一个时机推行安全教育和人文关怀。把安全管理活动从企业内部和生产现场推广到职工的日常生活中去,发挥特定组织的优势,力争使职工在工作之余获得良好的休息、过上和睦美满的家庭生活,从而减轻疲劳,在工作中能够更加精神集中,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最大限度获得职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企业领导以身作则,加强员工个人素质的培养教育。企业领导者的模范行动是一种无声的号召,对下属成员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要塑造和维护企业的人文精神氛围,领导者本身就应是这种人文精神价值观的化身。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向全体成员灌输企业的价值观念,要注意与下属成员的感情沟通,重视感情的凝聚力,以平等的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下属成员,就会取得他们信任。感情上的默契会使领导者准确地预见周围各界对自己的行动的反应,形成一种安全感,对下属来说,则会产生“士为知已者用”的效用。同时企业要加强对职工个人素质的培养教育,建立学习型的企业组织,通过职工的个人自学、大学培训、参观考察等,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和道德文化修养,在实际工作中以科学的、理性的态度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5、积极培育以人文精神为指导的企业文化。在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应着力培育职工热爱企业,忠于企业,关心集体,奋发向上的良好品质,唤起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改变单纯的物质利益追求,从而可形成热情共鸣、任务共保、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企业安全文化应以人文精神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走人性化与法制化相结合的管理之路。培育建立以人文精神为指导的企业文化理念,使人文精神成为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实现供电企业的长期安全生产运行。

第11篇 探索以人为本的供电安全管理新思路

〔摘 要〕 分析了供电企业安全现状及面临的挑战,提出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过程抓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员工安全意识根本转变的新思路。鉴于目前供电系统抵御自然因素破坏的能力较低,单一线路供电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供电可靠性还不是很高,需要强化4个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中的执行力,并不断创新管理。

〔关键词〕 供电;以人为本;安全文化;安全管理

1 供电企业面临的形势与安全现状

进入“十一五”,我国经济改革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发展国民经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原动力的电力工业,担负着推动经济发展的重任,这也给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化工业生产要求电网供电安全可靠,2003-08-14的“美、加”大停电及2005-05-25的莫斯科大停电,充分地证实了电力安全在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要保证企业自身免遭损害,还应该把对公众的危险降到最低。供电企业应该逐步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避免因停电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但是目前供电系统抵御自然因素破坏的能力较低,单一线路供电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因而供电可靠性不是很高;同时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现场违章时有发生,生产、施工场所点多面广,易发生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因此现代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应是广义上的安全管理,不只是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该包含供电可靠性管理。如何在新时期形势下保证安全供电,提高供电可靠性,杜绝违章和预防电力系统中各类事故的发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2 以人为本是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必然选择

美国管理学家道格拉斯·麦格雷戈(douglas mc gregor)于1957年提出了x-y理论。麦格雷戈把传统管理学称为“x理论”,他自己的管理学说称为“y理论”。x理论认为:多数人天生懒惰,尽一切可能逃避工作;多数人没有抱负,怕负责任;对这些人必须采取强迫命令。y理论的看法则相反,它认为一般人并不天生厌恶工作,多数人愿意对工作负责,并有相当程度的想象力和创造才能;控制和惩罚不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唯一办法,可以通过满足职工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使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融合一致。麦格雷戈认为:人的行为表现并非固有的天性决定的,而是企业中的管理实践造成的。剥夺人的生理需要,会使人生病;同样,剥夺人的较高级的需要,如感情上的需要、地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也会使人产生病态的行为。人们之所以会产生那种消极的、敌对的和拒绝承担责任的态度,正是由于他们被剥夺了社会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产生的疾病的症状。必须充分肯定作为企业生产主体的人,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他们乐于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并且多数人都具有解决问题的想象力、独创性和创造力,关键在于管理方面如何将职工的这种潜能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

供电企业历来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通过多年的事故分析总结也看到人在安全生产中往往起决定性的作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人们自身的缺点和对事物认识的不足或错误认识,会在生产过程中的某一个环节暴露出来,产生事故。因此需要把人的管理引入安全管理之中,帮助从事工作的员工纠正违章,克服缺点,减少事故,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用企业文化的内在力量凝聚人的智慧,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地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3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员工安全意识的转变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生产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及行为准则,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坚固的安全基础就必须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爱心活动”和“平安工程”,建设以“人人想要安全”、“人人有能力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安全文化体系,营造和谐、稳定、亲情的安全工作氛围。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仅仅在“要我安全”这一层次去做文章,通过强化管理来约束员工的安全行为,那么在实践中会有局限性和不到位的地方。员工在工作中总是被动地执行,不能发挥其主动性,导致在安全认识上不到位,出现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安全工作中就会留有死角,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自我保护意识差。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全方位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把“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进而达到“我能安全”。我要安全的意义就在于员工真正将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自己很清楚安全的重要性和不安全的后果,积极主动进行预防,按章办事,规范操作,自觉学习,自我保护,主动纠正并制止不安全行为。

从“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是安全生产从被动转化为主动的重要转变,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还必须达到“我能安全”的层次。如何达到“我能安全”的层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提高员工安全认识,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没有正确的认识,就没有积极工作的主动性,也就谈不上良好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2) 明确事故的危险性。通过案例学习,警示教育员工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个人、家庭、企业、国家的头等大事,任何疏忽与放松都可能导致事故,彻底克服麻痹思想,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

(3) 提高员工的安全能力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员工的安全能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作业能力,必须明确哪些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在不同工作中安全管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区别,采取不同措施来保证自身与他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二是专业技术能力,明确具体工作应该怎样去干,遇到问题如何分析处理。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使用新设备,用高超的专业技术能力来保证设备、生产全过程安全。

(4) 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对工业事故的统计概率分析得到“1:29:300”,即在发生的330起同种习惯性违章行为中有300起没有造成伤害,29起曾引起过轻微伤害,有1起造成了严重伤害。该比例说明习惯性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是随机的,但它是必然的。因此员工的安全行为必须是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

4 强化安全管理4个体系的建设

供电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覆盖各个层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的“四大体系”建设,即以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为首的生产指挥体系,与单位行政机构设置相同;以党委书记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与单位党群关系机构设置相同,包含单位工会及共青团机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障体系,主要由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为首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包括各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和专责安全监督员。4个体系的建设应有组织、有目标、有考核、有激励;要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考核严格,监督有力。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真正形成企业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

5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执行力

执行是领导者的工作,不能执行的领导是不完整不合格的,如果各项决策得不到执行,领导的所有工作都会变成一纸空文或一场空谈。杰克·韦尔奇在他管理过程中的铁腕手段,有时被称为冷酷无情。实际上他是通过一种强制性手段把现实主义注入通用公司管理的各个流程当中,并以此建立一个注重执行的企业文化。事实上,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现场检修标准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修订不可谓不完善,然而安全形势却并不乐观,关键是执行不到位。因此,安全管理要树立大安全观念,重控制、抓考核,从源头开始抓质量、保安全,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全过程抓安全管理,但是各阶段的重点是不一样的,各有侧重;要抓检查控制,实现动态的长效管理;要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采用自我评价和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评价检查,实现供电企业全方位安全性评价的动态管理。坚持安全性评价工作与危险点源的分析与控制工作相结合,重在整改,使安全管理在监督控制中得到加强。

6 探索供电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仅仅围绕事故本身做文章,因此安全管理效果是有限的。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

安全性评价与危险点预控是两个比较科学的系统工程方法,在供电企业已经广泛推广与应用。 现场作业标准化是近年来新生的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长期以来,供电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不令人满意。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是现代供电企业管理的需要。绩效管理是企业衡量员工工作的标准,也是牵引机制,它通过记录、奖惩,告诉员工哪些行为值得鼓励,哪些行为应当禁止,指引员工学习和提高。企业对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就是要通过对员工业绩的评价,来实现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行为的约束和限制。

参考文献:

1 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美) 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

2 田 锋.谈我要安全与要我安全.电力安全技术,2004,6(4):30

3 刘光明.企业文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4 余世维.赢在执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第12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供电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

2、负责公司供电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供电设备完好和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及季节性工作的及时开展;解决矿井供电技术难题;

3、起草公司有关技术文件,专业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4、不定期对矿井供电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系统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并督促整改,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5、审查机电设备季节预防性试验检修工作、重点工程督查及其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

6、参加有关机电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并监督检查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7、进行分管专业危险危害因素分析,编制公司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煤矿编制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8、协助组织制定并落实作业场所高温、噪音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参加制定、审查有关机电长远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费用计划、季节性机电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10、加强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井下机房、硐室、车间、机电设备达到标准化标准;负责监督检查机电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11、负责组织机电供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安全技术测定和试验;

12、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了解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及时为领导提供安全信息;

13、经常深入现场,参加有关安全活动和有关安全、质量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14、参加矿井机电方面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调查、分析工作;

15、完成其他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16、对因本人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工作问题负直接责任。情节较轻的,批评教育、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给予10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经济处罚,给予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

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篇)

第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的日常工作,全面掌握全矿供配电设备运行状况;第二条 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设计管理,并对工区的供电增容进行审批。严格执行负荷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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