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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28 12:54:01 查看人数:48

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1篇 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承担分项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H-9、H-10、H-11、H-12栋附着式爬升架工程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证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运行和拆除过程中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安全管理职责。

3、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4、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5、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6、分包方所负责的分项工程设备机具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自带的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8、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9、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10、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合同”的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单位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总包单位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单位应在总包单位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单位的要求,总包单位有权按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分包单位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单位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单位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单位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单位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单位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单位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总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善后工作。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脚手架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材料的验收及使用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和特殊脚手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施工现场(含联营和各种形式承包的工程项目部)。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安全网》 gb5725---1997

4、《密目式安全立网》 gb16909---1997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

9、《三建公司文明施工达标执行标准》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一)材料、材质的安全管理要求:

1、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钢管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0-3.5mm,长度为4-6m和2.1-2.3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的钢管。钢管必须做防锈处理,并涂桔黄色油漆。

2、扣件: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尺寸相同,扣件无论新旧均应进行防锈处理,直角扣件自重应为13.2n/个、旋转扣件自重应为14.6n/个、对接扣件自重应为18.4n/个。

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无论新旧均应涂防锈漆。木制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4、安全网:

大眼网必须采用锦纶材料编制,宽度不得小于3米,长度不大于6米,网眼不得大于10cm;密目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密目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环扣孔径不低于8mm,网体必须阻燃。

(二)采购与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

各工程项目必须从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生产、租赁企业中采购或租用钢管、扣件。在采购和租用钢管、扣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各施工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购买安全网时,必须在公司合供方名录内进行挑选,要查验并保存供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执行公司采购流程)

(三)检查与验收: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严重锈蚀、弯曲时禁止使用。

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

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对钢管、扣件的进场验收,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

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木制脚手板有腐朽、劈裂、或有活动节子、偏棱和变形严重的禁止使用。

安全网进场时,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共同对安全网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商、厂址;制造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实物质量。并及时填写《建工集团总公司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附表4)

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员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当发现有严重变形、磨损、霉变、断裂、破洞、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四、脚手架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1、一般脚手架(15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施工要有搭设、维护、使用、拆除的安全管理措施。特殊脚手架(非一般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上一级审批后生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工长组织,由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员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并及时填写《建工集团总公司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附表4)

3、验收后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工作需要需做局布拆改时,应经验收部门或人员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4、架子工程的安装和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三建安全字[2004]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脚手架作业、水平安全网搭设、拆除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并填写《北京建工集团安全旁站监督记录》(附表1);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管理有实际困难的,经项目经理书面同意后,安全管理人员可委托相关责任人进行旁站式监督管理,并填写安全旁站委托书(附表2);接受委托人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或该专业工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对旁站监督的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5级以上,高温,雨雪天气等)影响安全工作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8、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未取得有效特种操作证人员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操作工人在现场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复印件。

11、架子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高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体检,并提供所有人员体检证明。(劳务、工程分包人员的体检证明,由提供施工人员的单位负责提供)

12、经过大风,大雨后,要对架子进行检查,如发现下沉,松扣或崩扣时要及时修理。

13、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m;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所有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其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6m,并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五、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脚手架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7、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5nm,且不应大于65 nm。

9、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进行可靠固定,严防倾翻。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10、凡高度在4m以上的多层建筑物(高度在15m以下),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所用安全网必须为新安全网。

11、高层建筑物首层必须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且必须使用新安全网,每隔4层(高度不超过10m)还要固定一道3m宽的安全网。

12、安全网的搭接严密,支设牢固,外观整齐,安全网的外口要高于里口60-80cm,多层建筑网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网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5m,安全网内不得留有杂物。

13、脚手架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进行。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应略高于自然地坪50mm,底座、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排水沟,保证排水顺利。

(二)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

1、施工现场所用的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必须按照承重脚手架的要求作到五有:有方案、有设计、有计算、有验收、有检查。

2、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应单独使用同一种架体材料,严禁混用。

3、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搭设高度低于5米的,项目工程师应对支撑体系进行受力计算,明确搭设要求,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高度大于5米的,项目工程师负责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计算书,搭设祥图、搭设要求和安全要求,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且架体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

5、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高度大于8米或跨度大于15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必须由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6、承重较大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1.5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4m。檩杆间距不超过75c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7、装修用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离开墙面50-60c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7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1m。铺脚手板时,架子高度超过3.6m,板子空隙不得超过20cm;架子高度超过6m,必须满铺脚手板,花铺的脚手板,板子的搭头必须绑牢。

8、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角戗。中间每四排立杆使一个十字盖,一直到顶。每高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

9、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接杆在封顶处的一根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绑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搭支防护层。上下架子应绑爬梯。

10、高度在3.6m以内的安装和装修,非承重的满堂红架子可由本工种用套管架自行支搭,铁凳间距不得大于2.0m,铺板宽度不得小于60cm,如高度超过3.6m或需使用杉槁等支搭承重架子时,一律由架子工支搭。

(三)插口架子:

1、插口架子适用于外挂内浇,外砖内浇和框架结构等工程的结构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结构施工的立体外防护,又可做人行通道使用。

2、插口架子的负荷量(包括活荷载)不得超过120kg/m2架子上严禁堆放材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立,保证架子受力均�。

3、插口架子的升降,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吊运,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单位,必须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4、插口架子在组装前,施工负责及有关人员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拟定组装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方案和交底作业。

5、组装插口架子应由架子工担任,在组装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料具,不准使用与本规定材料规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组装架子,应经技术部门及有关人员检验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6、架子工组装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程序组装或拆除。

7、架子组装好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签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动架子上的脚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架子工负责操作。

8、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时,不准使用吊钩,必须用卡环吊运,任何人不准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别杆等材料随架子升降时,必须放置在妥善的地方,以免坠落。

9、插口架子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架子问题比较严重,涉及结构稳定时,要将架子落到地面进行修理。

10、插口架子暂不使用时,要立放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倾倒。

11、架子的长度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超过8m的要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2、采用预制焊接的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钢管组装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架子两端必须有边框或立杆。

13、插口架子的宽度以0.8m至1m为宜,高度不低于3.8m,最少要有三道钢管大横杆。

14、采用预制焊接边框为立杆所组装的插口架,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斜戗,用钢管现组装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戗。

15、上下两部脚手架铺板要铺严、固定、下步要挂满大眼安全网,两步都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

16、沿插口架子外侧要满挂密目网(与建筑物相邻面不挂),架子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2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绑十字盖。安全网要从上至下挂满封严,并与每步脚手板脚下封死绑牢。

17、插口架子安装就位后,架子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间隙处应用盖板连接绑牢,立面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8、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错开时,应及时将错开的小面封死。

19、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须要悬挑时,挑出长度从受力点起,不准超过1.5m,必须超过1.5m时,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经上一级技质部门批准后,方准进行施工。

20、遇隔离层有通廊和暖廊结构工程时,插口架子插入室内的钢管应设长短档,有通廊时用长档,没有时用短档。

21、建筑物山墙无窗口时,可采用预埋吊环或穿墙钩,承挂防护架子,预埋吊环应与墙体主钢盘焊牢。穿墙钩要加垫板,用螺栓与墙体拧牢。穿墙钩或吊环的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有防止脱勾的措施。里排立杆上端受力处要加一个保险扣件,防止受力脱落。挂架子装好后,应将架子上的吊管或挂勾与吊环或穿墙钩绑牢,穿墙钩和吊环、吊钩应用直径16mm以上的i级钢材制作,并应有吊环与建筑物连接情况的隐检记录,经有关技术、安全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22、阳台栏板能随结构一起安装的工程,在阳台正面设插口架子时,在阳台内用斜别杆固定插口架,别杆向墙面倾斜70-75度,也可以用钢丝绳和花兰螺栓将插口架与墙体拉接固定的方法。

如果阳台处无法使用插口架子时,应绑单排架子做外防护,单排架子高度应与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层阳台与插口架子之间要用盖板或安全网封严。

23、凡建筑物拐角处相连的插口架子,应将两面相邻架子大小面用盖板或安全网交圈封严。

24、插口架子的插口用扣件连接的应用双扣件,焊接的应用钢筋兜加固。

25、插口架子的别杆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cm,并与插口杆绑牢,别杆长度以2m为宜,超过2m时应采取措施缩短。

26、凡外砖内模的工程,严禁外墙受力,应用钢丝绳和花兰螺栓将插口架和室内砼墙拉结牢固。

(四)吊篮架子

1、吊篮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和外檐修理作业,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准超过120公斤(包括人体自重)。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

2、没有护头棚的吊篮上或在两个吊点的吊篮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处,悬挑处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且篮内人员均必须挂好安全带。

3、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要将改动方案报技质部、安全监管部和施工负责人批准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4、使用吊篮的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投任何物件,保持吊篮的整洁。

5、组装吊篮之前架子工对所需用的料具要进行检查,按标准选料.使用焊件组合吊篮时,应由技术质量部和项目有关人员鉴定焊件合格后,方准使用。

6、组装或拆除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的手板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碰撞建筑物。

7、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

8、以手板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搬把拆掉,系牢保险绳。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险绳时,保险卡子的拉把不准与主绳捆绑在一起。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9、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而定。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挑梁排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的抱桩,斜撑下脚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10、承受挑梁拉力的予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6mm以上一级圆钢制作,吊环埋入砼内的长度应大于36cm,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几个吊点共用一个予埋吊环时,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技术质量部审批后方准使用,吊环的设置情况应有浇筑砼前的隐检合格证明。予埋吊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挑梁与吊环联结时应用直径大于12.5mm的钢丝绳或00型,03号以上的花兰螺栓联结。

11、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联结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4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凡是承重的钢丝绳严禁接头使用。

12、吊篮用的吊索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夹角要保持45度,同时用卡子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设有防止脱勾的保险措施。

13、安装吊篮的操作程序是:先将挑梁固定绑牢,挂好吊篮承重绳,将在地面组装好的吊篮,穿上承重绳,装好安全卡子或保险绳,然后摇动各吊点的手板葫芦或倒链,使吊篮平稳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结稳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一米,并卡牢所有卡子。

14、吊篮可根据工程的装修情况和工程特点组装成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15、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因工程特殊需用8m以上的吊篮时,要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吊篮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大于2m,采用焊接边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16、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打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合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戗。

17、单层或双层吊篮的每层脚手板都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排木固定、排木的间距不得大于1m。吊篮作业层外皮和两端小面均应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并用安全网全部封严、索死下角。里皮要绑防护栏。里皮不能绑防护栏的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篮里皮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

18、吊篮顶的防护层,距作业层脚手板不得小于2m,防护层要用金属网,尼龙网或轻型坚固材料搭设。如遇挑檐板不能设防护层时,操作人员应挂安全带,做完挑檐后,再设防护层。

19、长度在8m以下的吊篮,要设3个吊点,超过8m的吊篮,每增加3m加一个吊点,吊点分布要均匀。长度在3m以下的小吊篮如设3个吊点操作不便,可设两个吊点,但篮内人员要挂好安全带。吊篮下方必须满挂大眼安全网.

20、吊篮组装前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吊篮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上报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审批,共同组织验收。

21、组装吊篮所用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件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2、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板葫芦或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23、在吊篮使用中应设专人或责成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反映。

(五)移动式脚手架

1、移动式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方案必须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备案。

2、移动式脚手架长、宽、高最佳比例为4*3*3,最长不得超过5米,最高不得超过5米,移动式脚手架侧向要有防倾翻措施。

3、移动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2米,四面必须打戗,一面绑爬梯。

4、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必须与架体联结绑扎牢固。作业层四周必须绑两道不低于1.2米防护栏杆,设18厘米宽挡脚板

5、移动式脚手架下角严禁使用万向轮,必须使用直径60厘米以上的轱辘。

6、脚手架移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且架体上不能站人、堆料。

7、脚手架静止状态下,四轮必须采取稳固措施。

8、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地面平整。

五、附则:

1、规定中未尽事宜,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要求。

2、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严于上级规定时以本规定为准。

3、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罚则》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上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

第3篇 落地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3)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4)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5)达到设计高度后。

3、使用阶段

1)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2)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5)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7)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8)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4、脚手架的拆除

1)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2)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5)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7)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8)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9)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0)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第4篇 长兴发电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搭建、验收、使用和拆除中的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工作场所搭建脚手架,一律由委托搭建脚手架的部门填写《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单》一式三份。委托部门必须在委托单上写明脚手架的规范(长度、宽度、高度及载重等)、搭建日期、计划使用时间、搭建地点、设备名称及联系人等,见资料性附录a。

4.2搭建脚手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4.2.1搭建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2.2搭建脚手架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书者。

4.2.3搭建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它坚韧的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易折断的木杆。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不准使用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柱以及受机械损伤的竹竿。脚手架踏板的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

4.2.4脚手架的金属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连接部分的专用管夹应符合要求。

4.2.5脚手架工作面铺设的脚手板,相互间应连接牢固,并满铺。工作面的外侧必须有1米高的栏杆,栏杆须有二挡。上下脚手架须有坚固的踏脚挡。

4.2.6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栏杆等设备上搭建脚手架。

4.3 脚手架的验收

4.3.1脚手架搭建完工后,先由搭建该脚手架的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会同委托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分别在《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委托单》上签名,并同时在《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上签名,见资料性附录b。

4.3.2经验收合格后的脚手架,必须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并写明允许最大载重量及使用日期等。

4.3.3遇有炉膛内专用脚手架或特殊、大型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委托方和搭建方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人员参加。

4.4脚手架的使用

4.4.1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脚手架的使用负荷重量每平方米不允许超过270公斤。凡超过最大负荷重量的脚手架必须经过重新计算并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4.4.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接合处的铁丝或专用管夹有否松动,立柱是否正直,踏脚板有否空缺,栏杆及上下脚手架横挡是否齐全,若有异常应立即向搭建单位提出整改,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

4.4.3凡遇脚手架有碍工作,必须改变脚手架结构时,一律由搭建方进行,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脚手架的结构。

4.5脚手架的拆除

4.5.1由于工作原因需延长脚手架的使用期限时,必须提前向搭建方提出延长使用日期的要求,并在委托单上注明延长使用日期、原因。

4.5.2搭建方应根据脚手架搭建委托单上的拆除日期,及时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

4.5.3在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安全围栏,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严禁高处向低处抛掷脚手架的构件。无关人员禁止在拆除脚手架工地逗留。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损坏线路的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5篇 门式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搭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满堂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应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的方法搭设;

3)门架的组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自两端相向搭设或自中间向两端搭设;

4)每搭设完两步门架后,应校验门架的水平度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门架及配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撑、脚手板应与门架同时安装;

2)连接门架的锁臂,挂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3)钢梯的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组装布置图的要求,底层钢梯底部应加设钢管并应采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立杆上;

4)在施工作业层外侧周边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和栏杆均应设置在门架立杆的内侧。

3、加固杆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与门架同步搭设;

2)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

4、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

5、加固杆,连墙件等杆件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接钢管的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应为40n·m~65n·m;

3)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本规的要求,搭设前应检查预埋件和支承型钢悬挑梁的混凝土强度。

7、门式脚手架通道口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斜撑杆、托架梁及通道口两侧的门架立杆加强杆件应与门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安装。

8、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拆除

1、架体的拆除应按拆除方案施工,并应在拆除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对将拆除的架体进行拆除前的检查;

2)根据拆除前的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

2、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拆除。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

4)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5)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止退装置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6、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手锤等硬物击打、撬别。

7、当门式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门架与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9、拆卸的门架与配件、加固杆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宜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应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体时,施工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人员应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作业,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3、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4、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上。

5、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拆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间,当预见可能有强风天气所产生的风压值超出设计的基本风压值时,对架体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7、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撑和加固杆,在施工期间禁止拆除。

8、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不应拆除加固杆,连墙件,转角处连接杆,通道口斜撑杆等加固杆件。

9、当施工需要,脚手架的交叉支撑可在门架一侧局部临时拆除,但在该门架单元上下应设置水平加固杆或挂扣式脚手板,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安装交叉支撑。

10、应避免装卸物料对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荷载。

11、门式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防止坠物伤人。

12、门式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不得攀爬门式脚手架。

14、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5、对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应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架体上的建筑垃圾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6篇 门式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9、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0、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第7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外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搭设,作业面满铺竹架板,并与架子绑扎牢固,外侧设250竹架板挡板,并满挂密目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形成立体封闭作业,安全网与外架连接密实不留空挡。脚手架每隔三步架设一道连墙撑,并按规范设置剪刀撑以增强稳定性。不得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不得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

2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搭设前,由项目部材料科对材料检查合格后,方能允许施工。

3 项目部定期检查验收,对于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设施的,对于任意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或损坏构件的,对于任意拆构架的配件和拉杆的,项目部除勒令马上整改外,还将处以重罚。

4 不得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而引起超载,不得在外架上任意加高,禁止在外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5 不准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下继续施工,定期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6 铺板一定要铺满,不得花铺,禁止在脚手架上挤碰,打架斗殴。

7 脚手架地基和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规定,并且定期检查地基。

第8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4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第9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2 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8 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

4 钢管上严禁打孔。

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6 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

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8 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 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0 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规范第8.2 节的规定进行。

11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应用安全网封闭。

12 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15 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16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7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8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有关规定执行。

19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10篇 脚手架安全使用作业管理控制办法

1本办法的编制依据

1.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的各种脚手架、支撑架、施工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

4总原则

4.1 安质部负责对各项目部脚手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 各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方案(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项目部组织实施。

4.3工程部负责编制搭设方案、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脚手架搭设可能为分包施工,分包时按照《分包管理控制程序》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分包单位。

5脚手架工作程序

5.1工作内容和要求

5.1.1 架子工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1.2 架子工作业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确保作业安全。

5.1.3 架管、扣件、安全带、安全网属于特种用品,国家实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钢管/扣件材质检验报告、外观符合要求。旧架管要每年检查一次锈蚀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剪力墙结构施工用外架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并负责施工技术安全,根据施工需要项目部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5.1.4 落地式单排脚手架在外墙承载力符合要求,搭设高度小于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40m,可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的构造要求搭设,单排脚手架超过24m或外墙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双排脚手架大于40m时,必须并经过计算,采用技术措施,编制架子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搭设。

5.1.5 所有脚手架搭设前,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

5.1.6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以上不准进行高处外脚手架搭、拆作业。

5.1.7 吊运脚手架子构件等材料,要长、短分开,码放整齐、绑扎成束,并用绳两点启运,落放应平稳。搭、拆脚手架要上下配合,零配件要用绳索提拉,严禁抛掷。

5.1.8 脚手架使用中,要按着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的要求严格控制荷载,放置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堆放。

5.1.9 所有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搭拆班组、使用班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5.1.10 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后,项目部要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架子安全使用。

5.1.11 在空旷或周围无高于在施工程建筑物地点施工时,脚手架超过30m顶端要设红色障碍灯,20m以上要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5.2架子安全防护措施

5.2.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扣件和碗扣式)

a) 在使用前应对钢管、扣件连接件、脚手架、安全网进行外观检查。

——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mm—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扣件无脆裂、变形、滑丝;

——脚手板可用杉、松木质板,长度应为2—6m,厚5cm,宽23cm—25cm,木脚手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脚手板。钢质脚手板长度为1.5m—2.6m,厚2cm—3cm,肋高5cm,宽23 cm-25cm,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网应无损坏或腐蚀,立网和平网不能颠倒用。

b) 架子基础必须更化或土质层分层夯实,高出地面15cm,应作好排水设施。立杆要设垫块。高层建筑施工立杆应加扫地杆。

c) 结构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1.5m。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以5—7根立杆为宜,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0-600,高度在20m以下的设正反斜支撑或连墙杆。

d) 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e)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距墙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f) 结构用里、外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里、外脚手架,

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1960 n/m2。

g) 在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于建筑物1.5m。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

须超过女儿墙1m。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

h) 落地式脚手架必须搭设供施工人员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

——运料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6(高:长),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

——通道的立杆、横杆的间距与脚手架相适应,基础按脚手架要求处理,立面设剪刀撑。

——小横杆间距:运料道不得超过1.5m。

——脚手板应满铺,可采取对接和搭接。对头搭设脚手板应双排木板,端搭过小横杆150mm—200mm。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防滑条的厚度20mm—30mm,间距不大于300mm。

——“之”字通道拐弯处设平台,平台及通道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安全网。

i) 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点。确因操作要求需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专业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成完毕后,离开时予以恢复。

j) 脚手架拆除需项目部组织编制脚手架拆除方案(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k) 脚手架拆除,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和杂物,设置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接点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部件、杆件,拆除作业中有需加固的部位,应加固再拆除,防止架体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杆件,应按规格分批运到地面,严禁抛掷,并按规格、品种码放整齐。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中间不换人,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做详细交底,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作业。

5.2.2 高处作业防护

a)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3m 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 ,并且外边沿明显高于内边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水平安全网须待高处作业完成后方可拆除。

b)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m–6m ,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 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 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c)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确保人和物的安全。

5.2.3 施工中如需设置吊篮架子、井字架等应按照《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定》以及现行技术规程、规定。

第11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与维护安全技术措施

1) 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 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 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 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① 交叉支撑,水平架。

② 连墙件。

③ 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④ 栏杆。

6) 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② 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 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 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 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gj 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第12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升降设备,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种新式脚手架,并安装了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相较与悬挑式脚手架,它实现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高层、超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被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进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高层建筑结构上,依靠提升设备自行升降,具有较大的势能和不确定因素,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属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应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处的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倒塌,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解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下降作业前,操作人员在提升装置下吊点挂钩未钩住主框架的情况下,提前拆除承力构件,而此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尚未拆离,最终造成脚手架架体塌和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提升架的准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暂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体的分包管理归口部门为公司设备部。对于公司所采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分包单位均实行准入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建立附着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单,公司各项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单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单内选取。具体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认证证书;

5.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推荐证书;

6.租赁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明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的发包形式

1、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设备,现场架工进行安装、升降、拆除。在我国的资质管理中明确规定,脚手架作业分包属于劳务分包,可以承担的是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外的其他各类工程脚手架的搭设,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资质。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资质分为两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二级企业可以承担80米及以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因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队伍应具有的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是不能够租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自行施工或将由仅具有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必须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明确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目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生产的许可是建设行政部门所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资质和产品的部级鉴定或部级验收,故进入施工现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由于产品原理大体一致,但具体形式却存在较大的差异,通过部级鉴定或验收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造单位,都具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资质,所以应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提供与安装施工一起发包给同一家专业施工单位,这样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自己设计制造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于对构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装、维护责任明确。

3、专业分包单位应自行完成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仅仅包括安装、拆除作业,还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业。因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提升、下降作业都必须由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允许专业分包单位仅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总承包作业人员或其他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同时还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完成,需经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建筑物高度超过150米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提升架安装前编制、审批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

2.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6.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规定。

五、提升架的组织机构管理(目前我公司实际实施的管理要求):

项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内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项目提升架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具体的人员分工名单,组织机构内的人员需包括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机械工长、质安员、架工班长及班组等,租赁单位人员委托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提升架的现场总指挥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提升架的技术交底管理:

在安装之前,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详细告知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如附着支承布置点位、导轨、导轮安装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坠、防倾装置安装要求以及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说明已辨识的危险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方案审批后,提升架组装前,项目部需进行书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的主管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赁单位在设备及材料进场后也需对项目部进行专项的书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现场管理:

1.提升架的搭设要求及架体管理:

(1)提升架的组装及架体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3)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4)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5)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7)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8)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9)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10)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螺杆垫圈加单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长度应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提升架承力钢梁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阳台边梁或悬挑梁上,宜设置剪力墙、连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预留孔位置应尽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时需采用钢管支顶加固措施)。如确需设置在阳台梁或悬挑梁上的,项目部应有该部分梁的承载力计算书,并应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十二篇)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承担分项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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