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厦安全管理手册概述
《商厦安全管理手册》概述
1、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zlh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安保、消防、稽核等工作。
2、目的
制定本手册的目的是为商厦正常运转提供比较详细的参考资料。同时规定安保部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以便安保管理人员依照执行。鉴于安保的特殊情况,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再制定相应的各种管理细节。
3、概念解释
安保--指营运中对人员、商品、财物实施的安全安保。
消防--指防止火灾、水灾及灭火和其他灾情处理。
稽核--指超市顾客交完商品款后,在出商店大门时,由安保部所属稽核员对其进行销售明细单与所购商品的复查。
第2篇 x百货商厦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要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警卫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包括原审批的消防监管机关批准。
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 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自用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6、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定《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审批表》。
第3篇 商厦开闭场安全管理规范
商厦开、闭场安全管理规范
目的:保证商厦经营秩序的良好,使开、闭场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商厦开、闭场工作活动。
第一条 开场、闭场工作由以下人员主持参加。
1、开、闭场总负责人,由商厦夜间总值班担任,负责整个商厦每日闭场的全面工作。
2、开、闭场各商场负责人,由各商场经理或当班值班经理担任,负责本商场每日开、闭场工作。
3、安保部警卫当班人员。
4、各商场治安小组成员。
5、工程部电工值班员。
第二条 开场秩序(以9:15分为准)
1、每日早8:30分前由安保部警卫组长通知监控室。
警卫:“监控听到请讲”
监控:“听到请讲“
警卫:“请关闭微机报警”
监控:“明白”
早8:30以前开场总负责人、各商场负责人、安保部值班员、电工须准时,到达员工通道入口集合,填写《开、闭场安全记录》,做开前的准备工作,安保部开场人员到岗情况向决负责人报告,如到岗不齐,由总负责人临时指派人员参加开场,确保开场顺利进行。
2、8:40分,总负责人在了解各层开场准备情况后,下达开场命令:
总负责:“监控,我是总值班,听到请讲“。
监控:“听到请讲“。
总负责:“开场人员到位,电工开灯”
各商场开场人员进入各楼层员工通道,由各商场负责人带领本商场治安小组成员进入卖场,检查卖场内各部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保护现场,报总负责人安保部警卫人员负责员工通道入口处把守。
3、无异常情况放商厦营业员和收银员进入商厦。8:45分,全体员工由员工通道,着工装配工牌进入货场,各商场负责人,安保部警卫人员在入口检查着装,佩装工牌情况,禁止员工携带与经营无关的物品,包括:皮包、衣物等进入卖场。
4、9:00分,各商场负责人与安保部人员检查各柜组到岗情况,对空岗柜组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9:15分,开场迎宾。
第三条 闭场程序:周一至周五为21:00;周六、周日为21:30分。
1、每日闭场前一小时,监控室对商场进引总巡检录像,到闭场十五分钟,当班总值班人、各商场负责人、安保部值班员、治安小组成员、电工做闭场前准备工作。
2、闭场送乐响起后,第一商场各道的警卫人员礼貌地劝阻顾客进入卖场,并禁止商厦员工从非员工通道离场。
3、消防巡检人员提前十五分钟检查障碍物,各商场闭场负责人与安保部警卫人员治安小组成员由五楼依次清场,警卫员看守滚梯入口。各柜组认真检查所管辖区域内仓库门窗、柜台、锁是否安全,电源是否全部切断,试衣间、卫生间及角落有无滞留人员,可疑物品、消防柜、栓前、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收银机、电梯经是否关闭,贵重物品是否锁好,确认无问题后将结果报各商场闭场负责人,如发现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
4、清场完毕后,由总值班下达商场令:“各商场由东向西,员工由西侧员工通道列队离场。各商场负责人要组织闭场人员检查员工离场情况,禁止员工在卖场更衣,员工应着工装、佩带工牌离场,对违反规定私自携带物品离场者要及时劝阻,如确有需带物品,安保部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听从劝阻无理取闹者,将按商厦有关规定处罚,员工离场顺序为五层依次进行。”
5、员工全部离场后,各商场负责人带领治安小组成员进行复查,确认无问题后从员工通道出口依第五层至一层顺序离场,各商场负责人在第一层西侧通道填写“开闭场安全检查记录”。由安保部值班请示总负责人后,向监控下达开启夜间微机报警系统,各商场进入技术防范状态,闭场工作结束。
6、在封场后由警卫组长根据“夜间施工审批单”内容,提出安全、防火要求后,通知监控室。
第四条 相关表格
清场、安全检查签到登记
第4篇 x百货商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百货商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防止发生火灾,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商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制度、操作规程、灭火方案,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排除火险隐患,解决防火工作中的问题。
4、商厦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现火情能及时扑救,并立即报告安保部。
5、各部门要对新职工、信息员、临时工等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拉临时电线,如因工作需要经主管电气设备部门批准并由电工负责安装。
7、在电线、电闸箱上不准搭、挂、堵、堆、压商品、衣物、杂物等,在电闸箱、电插座、空调器、照明灯具、消防喷淋头等电气设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