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变电站安全运行管理与分析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城乡电网技术改造的大力推进和实施,是电力工业有史以来发展最快,建设变电所最多的时期。大量的高新技术设备在变电所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电网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变电所,能否安全可靠的运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影响甚大。因此,搞好在岗变电运行工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环节。
一、 农电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1、“两改一同价”与“十五”建设取得的成绩
实施“两改一同价”以来,农村电网建设大大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逐年提升。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对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两改一同价”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农村电价过高问题,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发挥了重大而深远的作用。
(1) 农村电网更加坚强。通过农电系统科技规划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农电系统布局,提高了电网的供电能力和自动化水平,降低了电网损耗,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村电网结构不尽合理,网架薄弱,多数县级电网为单电源供电,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过长的不合理局面。农电系统的供电能力、安全性、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水平都获得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2) 电网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农电系统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取得了显著效果。节能型配电变压器占有率达95.5%以上,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有载调压主变压器占有率达到60%以上;无人值班的35 kv及以上变电所占有率达49.5%;35 kv及以上小型化变电所占有率达25.6%;基本淘汰了高耗能配电变压器、过励磁变压器、铝线圈变压器、多油开关、阀型避雷器、电磁型保护装置。
(3) 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随着通信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县级调度自动化技术和配网自动化技术得到了快速普及和发展。“十五”期末,农电系统613个县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已经建设完成,其中通过实用化验收的县级调度自动化系统达538个;完成配网自动化系统建设26个;完成调配合一自动化系统建设25个。
(4) 现代化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技术比较成熟的财务管理系统、用电营销管理系统、线损理论计算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得到了广泛使用;生产管理系统、负荷预测系统、远程集中抄表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得到了应用。
(5) 农电系统线损率、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指标逐年改善。通过大规模的农电系统建设与改造,不断采取技术降损和管理降损措施,农电系统线损率指标得到不断地改善。农电系统的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率的调控手段和能力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变电所内电容器补偿容量占主变压器容量的比例达到15.2%;安全性评价、带电作业和状态检修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各类电压监测仪及供电可靠性管理软件得到推广普及,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率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6) 农电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得到发展。通过不断加强农电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农电系统科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十五”期末农电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占农电系统总人数的比例达到27.47%,比“九五”期末提高6.19个百分点。
2、 存在问题
同时,农电系统的科技进步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农网科技发展的长效投资机制没有形成,限制了农网科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农电事业在社会发展、电力事业中的特殊性,世界各国都给予了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但在我国还缺乏在政策上的持续支持和健全的机制体制保障。
(2) 农网科技进步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农网系统、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没能得到充分的调动,针对农网系统生产运行和建设运营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较少,一些难点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3) 现有的农网科技队伍,还不能满足农网科研开发、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的要求。由于农网的行业特点,其对科技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面要求都很宽广,科技队伍建设已成为制约农电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
(4) 农村电网相关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不够健全。淘汰、制定、修改农电相关标准的工作任务相当大,目前投入的人力、物力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
(5) 农村电网信息化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规约,重复开发、孤岛运行,造成资源浪费。
(6) 安全生产和农村安全用电缺乏先进有效的控制手段。农网安全管理基础不牢固,人员设备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农村电网改造不彻底,加之农村用电点多线长面广,设施安全可靠性较城网差距较大;农村电力资产维护界限不够明晰,属用户产权的用电设施安全可靠性不高,加大了企业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也引发出一系列延伸服务带来的安全责任和服务责任;窃电、外力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案件屡禁不止,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同时严重威胁着电网安全。
(7) 农电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村用电安全、质量、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农村用电服务的方便性、规范性都还有差距。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农电服务中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
二、农电电网的建议
1、 电网建设
(1) 研究适合于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农村经济和用电负荷发展特点,在电压等级组合、变电所布局、供电范围、变压器容量配置和网络接线等方面进行充分优化论证的农网建设方案。
(2) 研究适合农网负荷变化特点的主、配变容量选择和变压器负载率、主干线电流密度、供电半径的合理配置方案。
(3) 研究建立农网中低压配电网络指标评价体系。
(4) 完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的农村电网规划软件和管理系统。
(5) 推广应用农网10 kv及以下工程和35~110 kv(66 kv)变电所典型设计;推广应用10~110 kv(66 kv)组合式箱式变电所。转
(6) 推广使用变电所户外组合电器、小型化的一次电气设备;研究开发35kv以上电压等级和10 kv大容量调容变压器;推广使用s11型及以上的节能型变压器,积极推广应用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外露带电体绝缘化的配电变压器;积极推广使用配电变压器用新型熔断器和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推广应用复合绝缘材料制造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子。
(7) 制定集保护、控制、计量、无功补偿、防雷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配电柜选用标准。
2、 自动化建设
(1) 研究适合于农网特点的运行可靠、维护方便、功能完备的配网自动化系统方案,特别是ftu模式馈线自动化系统。积极开展农网配电自动化系统工程的应用试点,在城区、重要城镇、工业园区等区域努力实现配网自动化的馈线自动化(da)功能,努力实施配网自动化系统的配电网监控功能和就地控制功能,因地制宜扩展管理和地理信息系统(gis)功能。
(2) 积极推广使用最新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技术、图形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多媒体等技术。
(3) 积极采用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县级调度自动化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运行安全。
(4) 推广应用变电所遥视系统,有效解决变电所现场可视化及环境监控问题。
(5) 积极探索农村电网经济适用的通信技术,重点解决农村电网偏远变电所、配网自动化、低压集中抄表中的通信问题。在自动化系统推广公共通信网络的应用模式,完善公共通信网络在自动化系统应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 信息化建设
(1)研究企业管理的数据信息流,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2)深入研究网络、信息技术在农网管理中的应用,制定农网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规范和实用化标准。
(3)积极应用国内外成熟的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做好农村电力信息安全工作。
总之,在变电站改造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危险因素的分析,制订严格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在改造期间变电站安全运行。
第2篇 110kv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措施
一、总则
1.1电是生产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环节,电工作业是一种特殊作业,不仅作业技能性强,而且对安全保护有特殊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为使职工正确用电,消除触电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电力系统的稳定。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生产(加工)生活用电等。各级领导、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电气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1.4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点安全技术规定》
二、组织措施
2.1 在运行、维护和配置安全防护装置时,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标准和法规,并符合现场的特定安全要求。
2.2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维护检修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和安全用具使用保管制度等。
2.3 定期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宣传国家、地方、行业的最新安全技术要求和规定,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操作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无证人员不准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4 安全用电组织管理系统
2.4.1.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用电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三、技术措施
3.1施工用电管理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设,应按以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3.1.2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备。
3.1.3 施工用电架空线路的路径要选择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易爆、潮湿场所及热管道。并修建符合防火要求的专用配电室和总配电柜。并配置干粉灭火器。
3.1.4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井架、构架上。
3.1.5 架空线路必须与外线路、建筑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将电线、电缆固定在脚手架、树上。电杆、拉线、架空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3.1.6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 接地与接零保护
3.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供电)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业保护零线相联接。工作零线应在配电总盘处一点连接,其它地点严禁混接。
3.2.2 为了防止相线(l)工作零线(n)保护零线(pe)的混用而造成的短路及触电事故,并规范、明确规定了l、n、pe线敷设的相对位置。tn--s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排列的顺序为:面向负荷从左侧起l1、n1、l2、l3、pe;不得混乱。
3.2.3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一供电系统时,电力调试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2.4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其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绝缘铝线,并与接地极用螺栓做可靠联接。电动机械的重复接地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中有无规定。
3.3 配电箱、开关箱
3.3.1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依次分级设置,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合,以防止个别设备发生短路故障造成配电系统大范围停电。
3.3.2 电箱、开关箱施工机具专用电源箱的外壳和刀闸、开关插座,应保持完整无损,门锁齐全。实行一机一闸,禁止一闸多用(包括照明)。
3.3.3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3.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使用电力电缆时,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拖拉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介质腐蚀。
3.3.5 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的动作行为准确、灵敏可靠其箱架设应端正牢固。其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且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并设有防雨水措施。
3.4 照明
3.4.1 生活、办公用电设备完整照明灯具应经控制相线。
3.4.2 保险丝(片)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严禁其它金属代替。
3.4.3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离建筑物不得小于2.5厘米,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套管。
3.4.4 严禁将电线线芯直接插入插座中或将线芯挂在电源开关刀闸片上使用。严禁在漏天使用塑料线接用电气设备用具。
3.4.5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如必须保留电源时,则应暂时切断电源,将电线头包扎绝缘。
3.4.6 所有照明灯具、开关、刀闸,应装配齐全,有防雨水措施,并经常检查,发现残缺损坏应及时修换。
3.4.7 所有电源线接头除用绝缘胶布包扎外,还必须用专用塑料带进行包扎防护。用电设备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4.8 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应架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设置木横担。施工人员保持一定范围安全距离。
3.4.9 坑、潮湿和易触电场所的局部照明,电源电压采用24v安全电压。
3.4.10 现场用电设施架设完毕后须使用500v棒检查相间相对地、相对pe的绝缘电阻,确定无短路后方可合闸通电并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3.4.11 施工用点设施的布置应本着安全、合理、经济的原则,现场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电气专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12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电气工作人员负责运行、检修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设施。
3.4.13 现场电气工作人员,需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和基础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个人工呼吸法。
3.4.14 现场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控制。开关、导线、保险丝须满足负荷要求。电源线接头、破损、裸露处应用绝缘胶布,塑料带二层缠包,严禁使用绝缘老化的电线、电缆。
3.4.15 现场用电应由总配电盘、配电箱、负荷刀闸三级控制,总配电盘的空气开关应具有短路过流保护能力,配电箱内总开关应为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的动作行为准确,并每周检查一次。
3.4.16 配电盘、配电箱以及电动工具外壳均应做可靠的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移动式电动工具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检查电源线的绝缘和保护零线。设备保护地线应接线牢固可靠。
3.4.17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并不得留有带电处,如不能完全断电,应采取绝缘包扎保护措施。
3.4.18 施工现场每周安全检查时,必须对用电情况、电气元件等,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作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
3.4.19 当建筑施工现场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装设柴油发电机。发电机应该靠近负荷中心,应有单独的排烟道和消音器,排烟道必须伸出室外,且应高出屋檐1米以上。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周围4米之内不得使用火炉和喷灯,不得存放易燃物,以防火灾。
3.4.20 发电机出口侧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低压保护装置。
3.4.21 发电机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必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为什么两个电源须设独立的保护接零系统?关键在于,当外电源停电以后,零线上的电流会给变压器供电系统带来影响。
3.5 手持电动工具
3.5.1 因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与人体直接接触,若绝缘损坏会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所以特别强调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包括外观和则试绝缘强度,同时必须空载运行实验,确认为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3.2.5 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产生振动或移动频繁的电动工器具,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5.3 手持电动工具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手持电动工具种类繁多,使用频繁,涉及的操作人员很多,所一,器具的电器很容易损坏,漏电、触电的频率较高,因此,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5.4 手持电动工具按防护措施分为:i类、ii类、iii类。由于iii类工具本身就提供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依靠特地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供电,所以,可以不做保护接零。但施工现场大多使用i类和ii类工具,因此规范要求:
3.5.4.1 每一台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防护装置的首端装设隔离开关。
3.5.4.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为pe线或重复接地线。
3.5.4.3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如振动器、水磨石机等)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5.4.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插座、开关等都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加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试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试绝缘,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3.6其他
3.6.1 防雷: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子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大于32米就应安装防雷装置。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30欧姆。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以利用该设备的金属构架,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路线,应采用钢管敷设,穿线钢管应与机械设备的金属构架作电气连接。
3.6.2 在执行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同时,仍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1--92(建筑工程部份)施工用电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为准,并严格执行。
110kv康乐变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
2023年10月
第3篇 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铅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
3、电缆线沿地面铺设时,不得架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4、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5、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6、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8、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9、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10、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三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1、室内、工棚配电盘和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进行防雷保护;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保保养。操作人员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械作业人员交接班时要有机械运转记录,包括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对车辆班组、队、施工管理人员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执证上岗。
3、特种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根据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脚或赤背上班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上几个人。禁止在高处作业平台上追拉推打开玩笑,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进行高空作业。
8、严禁特种机械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驾驶,严禁机动车辆无驾驶证人员在施工现场驾驶作业,严禁各种车辆超坐载人。
9、施工各班组、车队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车队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班记录薄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4篇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发电厂顺利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安全入网,逐步建立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湖南省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 以35kv电压等级并网发电厂的发电厂根据其同电网联系程度确定(见附件1)。
(二) 以110kv电压等级并入湖南电网及地方电网运行的发电厂(见附件2)。
(三)110kv及以上的入网用户变电站(见附件3)。
(四) 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入湖南电网的电厂按《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4)。
第四条新建和扩(改)建发电厂、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一般应在试运行结束后60日内完成。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长沙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电监办)负责领导开展省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入网的安全性评价工作。长沙电监办供电监管处负责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省电力行业协会参与组织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相关具体工作。
第七条长沙电监办负责建立安全性评价专家库,选择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入选专家库。
第八条专家采用推荐方式产生,聘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做必要的调整和更新。
第九条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熟悉安全性评价标准;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适应现场查评工作。
第十条根据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具体情况,查评工作时间一般为2-3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不超过8人。
第十一条专家组代表长沙电监办对发电厂、用户变电站进行查评,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并对查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被查评单位应明确负责并(入)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查评前的准备工作并配合查评,为专家组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
第三章申请与查评
第十三条被查评单位在安全性评价前应组织力量,分别按照《湖南省以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附件1)、《湖南省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附件2)、《湖南省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标准》(附件3)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附件4)的内容和要求对照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自评整改,达到查评要求,并编写好自评报告。
第十四条新建、扩(改)建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
(一)在首次并网30日前,向长沙电监办提交发电厂和变电站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见附件5)。
(二)在试运行完成后30日内,向长沙电监办提交并(入)网安全性评价申请书(填写内容见附件6)。
(三)已经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的并(入)网安全性评价,由长沙电监办统一安排查评。在规定查评时间30日前,按(附件6)格式向长沙电监办提交并(入)网安全性评价申请书。
第十五条长沙电监办接到申请书后,将详细了解申请单位的情况。如条件基本符合,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安全性评价的查评工作。
第十六条专家组对被查评单位按专业类别分别进行评分,并编写专业评价报告、总评价报告。总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包含:查评基本情况、必备条件审查结果、得分情况、主要问题、评价意见、整改项目和建议;及时向长沙电监办汇报查评情况;并在查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长沙电监办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长沙电监办在收到专家组书面报告5个工作日内,应将正式评价报告和整改意见下达被查评单位和调度该电厂、用户变电站的电网企业。
第十八条被查评单位在接到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整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上报长沙电监办,同时抄送查评专家组,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对于整改后须进行复查的被查评单位,整改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长沙电监办提出复查申请。长沙电监办应在收到复查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复查。
第十九条已经并(入)网运行的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应每五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在此期间,主设备、重要辅助设备因进行更新改造,设备或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长沙电监办报告,长沙电监办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安全性评价。
第四章综合评价与考核
第二十条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并(入)网安全性评价由“必备条件”审查和“评分项目”评分两部分内容组成,必备条件中每一项均必须达到,否则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评分项目”是根据项目内容影响电网运行可能构成潜在威胁的严重程度和大小,按单项得分率考核。并(入)网安全性评价合格标准为:
新建和扩(改)建发电厂、用户变电站 大于或等于75%
已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和入网的用户变电站 大于或等于70%
并(入)网运行达15年及以上的发电厂、用户变电站大于或等于60%
第二十二条对被查评单位的考核和处理办法。
(一)满足必备条件,得分率达到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准为合格,对须要整改的问题,由长沙电监办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评单位按整改意见完成后报经长沙电监办确认。
(二)必备条件未达到第二十条规定标准或总评分未达到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准为不合格,长沙电监办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评单位应按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整改和申请复查,如果复查后合格按本条第(一)款办理。
(三)必备条件未达到第二十条规定标准或总评分未达到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准,经过复查仍不合格,长沙电监办依照规定进行罚款处罚后,被查评单位必须按照第十三条要求和附件5的格式重新办理并(入)网安全性评价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对于经过两次安全性评价仍然不合格的企业,长沙电监办给予通报。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并网运行资格。
第二十四条未按本办法要求申请安全性评价的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不得进行商业化运营及并入电网运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申请进行安全性评价的并(入)网发电厂、用户变电站,应缴纳安全性评价费用,用于支付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成本和管理。在统一标准制定下发前,将根据当地工资收入水平和被查评单位安全性评价工作量的大小确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长沙电监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500kv变电站建设项目法人的安全管理
(浙江省超高压建设分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6)
500 kv变电站工程建设具有投资大、施工单位少、周期短、场地小、进口设备多、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在安全管理中应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工程前期的安全管理
工程前期安全管理是指项目在工程批准立项后要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要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给运行留下隐患,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 编写好《建设组织设计》
根据500 kv变电站建设的重要性,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必须组织力量编写《建设组织设计》,按照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等要求全面考虑,并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起到统揽全局的作用。编写要考虑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质量是安全的基础,投资、工期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从安全、文明施工的综合要求,画好一张图,选好几个点,即策划好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图,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和各阶段的进度,按照设备物资定置堆放的要求,规划安排好混凝土搅拌站、临时仓库、施工物资和设备器材的堆放场地,选择好危险品库的地点、施工临时电源的布置、临时办公用房和生活配套的布置等,严格执行,做到有序管理。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要求的基础条件,为安全文明施工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管理
选择一家优秀的施工单位,是保证500 kv变电站工程各项指标完成的关键,项目法人在工程招标时必须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严格考察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确定入围资格,把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拒之门外。入围后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关安全管理的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文明施工获奖证件,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及安全年报;
(2) 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基本情况,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3) 施工机械、工器具配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4) 安全组织、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文本等。
4 签订安全责任书
招标结束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后,为使项目法人所确定的安全目标和计划能够得以实现,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有具体的安全分解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同时按规定确定并提取安全风险保证金,责任书中明确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为保证安全责任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责任书应与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安全责任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5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5.1 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建立和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按照规定,工程开工前成立现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法人现场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基本工作是:
(1) 把安全工作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措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工程安全情况;
(2) 发布现场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关系;
(3) 定期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对安全文明施工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罚款,以形成安全激励机制。
(4) 各参建单位专职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做好安委会布置的任务,做到各级向安委会负责。
5.2 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法人应按照预定的标准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检查以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及预防为主为原则,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关于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2)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目标,检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工作、责任是否真正到位,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总工程师在安全管理中的技术保证作用是否明确;
(3) 督促检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的安全控制作用,工作和责任是否真正到位;
(4) 审核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注意审查针对专业性很强的作业项目所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
(5)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是否进行专业管理和安全设施费用是否真正到位,专款专用;
(6)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否正常,对违章冒险作业要严肃处理,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7)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段应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8)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现场安全预防工作,做好冬季防火、夏季防台、防雷、防汛等工作;
(9) 监督施工单位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因素的评价,重大风险因素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5.3 工程竣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结束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调试,清除一切影响投运安全的隐患,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留基建痕迹,交出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产品。
在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是项目法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端正态度,转变过去那种'工程建设安全仅由施工企业负责'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项目法人在电力建设中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管理放在比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更重要的地位,才能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6篇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
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安全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审查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签发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5对发电厂、变电站内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2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4.2.1组织对外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4.2.2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组织审批对外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准备阶段负责对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2.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监护。
4.3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4.3.1核对外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4.3.2审核会签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3.4工作许可前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或监护。
5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前的有关程序
5.1安全资质审查。
5.1.1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外单位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
5.1.2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5.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5.2.1施工前,外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则上每宗发包工程项目应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但对于同一外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等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5.2.4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3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5.3.1外单位在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发、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批准。
5.4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5.4.1外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5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5.6在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5.6.1外单位必须向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门对其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公司安全监察部签发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6.2发、变电运行部门核对外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5.6.3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5.7其它
5.7.1外单位施工人员应取得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即《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7.2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发电厂、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发电厂、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发、变电运行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6.1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
6.2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6.3在工作许可前,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填用《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互相签名确认,并履行工作其它相关的许可手续。
6.4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5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变电运行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
6.6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发、变电运行部门应派人驻守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安全监督。
6.7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7.1安全危险性较大工序的施工期间。
6.7.2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6.7.3因客观因素,大幅压缩工期的施工期间。
6.8以下情况,发、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8.1带电作业。
6.8.2动火作业。
6.8.3部分停电的110kv施工现场。
6.8.4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6.8.5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6.8.6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6.8.7高压设备上的油漆。
6.9外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发、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第7篇 变电站大型工作安全管理
一、开工前认真组织、发动、学习
对于大型工作,由于工作量大,时间长,安全危险点多且不好控制,所以要认真抓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我处在每次大型工作前都认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反复看现场、设想工作中会遇到的难题及不安全因素,并由此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然后组织班长、班组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讨论会,在会上宣布各班的分工情况及每天施工进度要求,并将施工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一起进行讨论,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最后汇总后,形成正式的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正式措施出来后,分发各班,由工区负责人或专责带领各班人员一起学习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结合工作任务学习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事故汇编》,使全体职工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有一个大的提高。使每个人员都知道本班的每天工作量及工作中的危险点、安全注意事项,使人人把“要我安全”真正转变为“我要安全”,工作上自觉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所伤害”的三不伤害。
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安全管理不是靠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的,而是靠大家的共同努力而实现的。
大型工作由于施工现场点多、面广,人员多,专业多,如:检修专业、高压专业、化验专业、保护专业、低压维护、变电站值班人员、土建专业、汽车运输及吊车、斗车等。各专业既是独立的施工单位,而又需要相互配合施工,有时是自己班组工作,有时是多班组在同一地点交叉施工。如何在这种施工条件下保证安全工作,是我们探索的方向。我处结合现场多班组多专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以我为主,各专业安全专责为辅,各班安全员、班长为面的全方位安全管理模式。使每一专业、每一工作都处在安全人员监督之下。
现场安全管理已深入基层班组,既有工区安全员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各工区安全监督岗盯重点部位,又有班组安全员、班长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形成了每一工作点都有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每日班前会
每日一上班,工区即准时召开有工区领导、专责工程师、各班班长参加的碰头会,会上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布置当天各班的工作任务及要求,班长如有问题,在会上提出,由工区协助解决,工区安全员指出工作危险点及注意事项,并指定安全监督岗人员随班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包括行车安全、现场生产安全)。班长开完会后回班召开班组会议,传达会议内容,布置当天工作,交待工作危险点,选派人员去现场工作。
四、每天工作的危险点分析、难点分析及对策
对于现场工作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由其是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显得更加重要。我们在安排第二天的工作时,对于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多方考虑,提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点,进行公布,比如:设备吊装时,吊点选择、吊具选择是否合适,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是否足够;瓷件吊装时是否会造成瓷件的损伤;吊车、斗车是否有专人指挥;人员登高作业是否有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电焊、气焊时是否会引起火灾;设备试验时是否会造成人员触电、升压时是否超过设备正常试验电压等。问题提前想到了,就能更好的采取措施,现场重点盯防,防止事故及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在搞好危险点分析的同时,还搞了难点解析。危险点和难点找出后,针对不同工作制定了相应解决各种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醒班组工作人员注意,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
五、每日安全生产的控制
每天班组到达工作现场后,全体人员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交代安措,然后由安全员或安全监督岗指出当天工作的危险点、难点,讲解措施和对策,所有人员均无疑义后,开始分组工作。
工作中工区安全员进行全方位流动检查,控制全面安全情况,安全监督岗盯当天工作中危险性比较大的班组,使其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始终处在有专职安全人员控制中,班长、班组安全员随时具体负责本班的安全情况,提醒班组成员注意安全,防止因工作忙,为赶进度,造成安全意识薄弱,出现习惯性违章现象。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一个《超高压工程处现场安全监督卡》,分为简单的三项,第一项为时间、班组、工作任务,第二项为检查内容,针对现场易出现的习惯性违章制订了9条,进行打“√”号,第三项为违章现象和监督员、工作负责人、违章人员签名,使现场违章现象得以控制和违章处罚有据可查。
通过多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管理,做到了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问的良好局面,使施工现场杜绝了违章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
六、每日的班后会
每天每个班组工作完毕 ,清扫完现场后,我们就召开有工区领导、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参加的班组工作总结会,先有班长总结一天工作中好的方面和不足,然后班组成员发言,谈对当天工作的看法,安全员、安全监督岗讲评安全生产情况,指出不足和注意事项,最后由工区领导进行总结,对表现好的给予表扬,不好现象给予批评,评出每日一星,提出要求后,散会,各班带领人员返回。
开好每天班后会,可以使班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使每个人的安全认识和技术水平得以不断提高,从而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使班组的安全生产得以保证。
七、民工管理
对于大型工作,我处由于人员少,免不了要使用一些民工,对所使用的民工,我们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常期在我局参加基建施工,且经过安规考试合格的人员,与局安全监察部签定安全承包合同的包工队。
对于这些人员,开工前,首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安全措施、施工措施的学习,使其每个人对安全工作都有一个新的认识。然后按照工作需要,把他们分到各班,使其成为各班的一员。
工区要求各班长、班组成员要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对待,工作上要多关心他们的施工安全,工作时,实行一个小组带一至二名民工,坚决杜绝民工失去监护独立工作的情况。同时工区加大对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如果那个班组使用的民工出现了违章现象,就考核那个使用小组成员,同时考核该班班长、安全员,因为他们负有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通过溶入亲情化的安全管理模式,我处所使用的民工未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保证了人身、设备安全的同时,也提高了施工效率。
通过两个月的实践来看,我们的这种安全管理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仅创造了从6月25日开始第一台12万kva老变压器退出,到7月6日新的18万kva变压器全部安装结束用了12天,第二台从6月27日12万kva老变压器退出,到7月5日新的18万kva变压器全部安装结束可以投运仅用了8天时间的全省记录,而且在全国这个记录也是不多见得。我们认为强化了安全管理,就能给企业带来安全、带来效益。
第8篇 如何提高变电站安全运行管理
变电运行的主要任务是电力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工作。其特点是维护的设备多,出现异常和障碍的机率大;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人员思想上的松懈;人员较为分散难于集中管理。一旦发生变电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电网、设备和人身的安全,甚至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运行值班员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稳定运行和经济运行的直接执行者。因此,规范变电运行管理,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是电网安全运行的保障。
1 变电站倒闸操作管理规定
①严禁不经批准解锁操作。防误闭锁解锁工具(钥匙)的使用必需严格履行批准手续,任何人不得随意启用闭锁装置的紧急解锁钥匙。防误闭锁装置整体停用应经单位总工批准。防误装置及电气设备出现异常要求个别步骤解锁操作,必须由运行部门防误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名批准后方可使用。
②在下列情况下,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交接班时;事故处理时;雷雨时室外配电装置的操作;在同一电气系统,不得同时进行两个及以上的操作;严禁约时停、送电。
③停电拉闸操作应按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④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先从有保护的电源侧充电,然后再合上负荷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
⑤严格防止发生下列恶性误操作:防止误分、合断路器带地线合闸送电;带负荷拉合刀闸;走错间隔误停电、误送电;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非同期并列;网络接地故障时用刀闸拉、合网络接地电流。
⑥当发生带负荷拉刀闸误操作时, 禁止再将已拉开的刀闸合上,当发生带负荷合刀闸误操作时,禁止再将已拉开的刀闸拉开。
2 变电站倒闸操作管理措施
①要想做好电网安全运行, 每个值班员必须不断提高本身的业务技术素质, 管理设备水平。在执行操作的过程中要切实把好填票、审票、模拟、监护、唱票、复诵、对号和检查八大关。
②操作命令的授受。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当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发令人对命令的必要性和正确性负责。
③调度命令发令人是值班调度员,受令人是值班长。值班长不在时可由正值班工代理,但受令人应尽快报告值班长,授受双方应互通站名、姓名,并进行录音。
④受令应当复诵,并将命令内容记入“调度命令记录簿”。
⑤操作命令必须使用调度术语和站名及设备双重编号。
⑥受令人彻底领会操作命令的目的、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完善性,对不明确的部分应及时询问,对认为有错误的命令应向发令人指出,若发令人重复原命令,则应立即执行。
⑦对直接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命令不得执行。受令人应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向发令人说明,再向本人的上一级领导报告。
⑧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或设备损坏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和减少设备损坏程度,可未经许可即拉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3 要求变电站安全责任到位
供电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明确安全责任的同时,确保责任的到位则是抓好责任制落实的重点。
3.1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是前提
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有高度的认识,做到领导、思想、工作到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全站的安全进行分析,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执行相关的规程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异常和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2各级人员到位是基础
①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要到位。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应把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作为日常工作内容之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切实做到“三不伤害”。②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要到位。建立一整套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生产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并根据各岗位的职能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条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主管的事,谁负责管好。③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要做到位。任何制度的制定都必须通过切切实实的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3.3预防分析到位是保障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是变电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确保操作票的执行、监护、检查到位,工作票的签发、许可到位,安全措施的布置、现场检查到位,设备的巡视检查到位,危险点的预控分析到位等就可以有效地预防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3.4 监督机制到位是关键
要确保变电运行工作的责任到位,还必须有一个健全的监督机制,即对变电各级人员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实行动态考核与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以严、细、实的要求推动各级人员的全面到位,并且将安全生产的实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的任用和奖励挂钩,重奖重罚,以维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4 变电运行管理的具体要求
为了避免误操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变电运行管理上要求:
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在交接班前按岗位责任分工巡回检查,当面对面现场交接。认真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值班员必须按时巡视设备,当发现隐患缺陷时,及时给予消除,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
②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本,并及时填写、整理。
③在进行年终检修、计划检修、事故抢修,为了保证安全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等安全的组织措施。在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的技术措施。
④反事故演习应考虑本单位和其他单位发生事故的教训和异常现象;考虑特殊运行方式及操作技术上的薄弱环节;考虑设备系统重大复杂操作等。
⑤养成良好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况。对临时改变的工作计划及电网出现的事故,异常情况不盲目图方便、图省事,凭印象去处理。
⑥平时不但要学好专业理论知识,遵循电网管理制度,还要多积累处理事故的经验。
⑦值班员平时对设备,运行方式要熟悉。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⑧在运行值班员操作时必须明确操作目的。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⑨事故处理原则是:及时记录、迅速检查、简明汇报、认真分析、准确判断、限制发展、排除故障、恢复送电。
⑩每月举行一次运行综合分析会,主要是对变电所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是提高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
5 结 语
变电运行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生产部门,没有扎实的运行水平和管理水平,供电企业生产和发展就没有可靠的安全保证。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运行人员误操作造成的。人员素质的高低将会对安全生产产生直接影响。因此要完成变电安全运行的任务,就必须建立规范的运行管理细则,并以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素质为核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保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
第9篇 22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总则
1.1 为规范50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1.3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以落实各级管理职责为关键,以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为目标。
1.4 本措施适用于济南管理处所辖各变电站基建扩(改)工程管理工作。
2.开工前准备
2.1 生产办负责在开工前1周内向工程管理部门领取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1-2份)。
2.2生产管理人员、变电站、变电队应组织学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2.3 变电站应制定本站《保证基建施工安全的运行管理措施》并报管理处审批。
2.4 开工前,由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变电站、变电队参加的交底会,主要内容:
2.4.1 由施工单位向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扩建规模、施工范围、计划进度等。
2.4.2 由管理处(或变电站)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2.5 除特别批准外,施工单位不准在变电站站内搭设临时建筑物。
2.6 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应设总电度表,抄录起码和倍率,做好记录并经站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工程竣工后,由变电站计算施工单位总用电量报管理处备案。
3.开工手续
3.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变电站方可许可开工:
3.1.1 出具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经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监部、公司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开工许可单》;
3.1.3 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安监部书面公布;
3.1.4 完成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施工过程阶段
4.1 生产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1.1 检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4.2.2 查禁违章;
4.1.3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1.4 对现场安全情况和安全监督工作作出评估、指导。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下发《安全监督备忘录》和《违章处罚通知书》。
4.2 变电站站长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职责:
4.2.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2.2 查禁违章;
4.2.3对本站发现的问题和违章现场及时上报管理处;对上级和本站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4.2.4定期与施工单位交流沟通,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3变电站当值值班员根据站长安排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3.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3.2 查禁作业性违章。重点检查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工作内容是否与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现场施工人员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
4.3.3监督执行每日封堵情况,严防小动物事故;监督执行每日开、收工手续执行及每日收工现场清理情况;
4.3.4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站长。
4.4 变电队履行以下职责:
4.4.1 负责提前审查相关运行设备接火工作中应执行的作业指导书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经审查无误,方可开始工作。
4.4.2针对运行设备接火工作或根据管理处安排,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对旁站监督的工作负安全监督的职责。
4.5 上述安全监督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施工单位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经汇报管理处同意,可以采取责令停工、收回工作票等强制措施。
5 生产准备阶段
5.1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6.2“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规定”执行。变电站应开展设备数字图像采集和保存工作。
5.2变电队生产准备工作包括:
5.2.1 提前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
5.2.2组织学习设计说明、图纸和设备说明书,并结合日常培训开展有针对性地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
5.2.3 变电队按照设备主人职责要求提前编制相关设备验收卡,并报管理处审批。
6 验收阶段
6.1 施工完毕后,由生技部组织对改扩建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6.2 根据管理处安排和验收大纲要求,变电站和变电队组织人员分工,严格按照验收卡要求进行验收。
6.3根据验收分工承担相应安全和质量责任。验收质量实行追溯制。
7 考核
本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由管理处负责对各站、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管理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10篇 变电站扩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变电站扩、改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包括调试单位、供电企业所属施工、多产和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保证顺利完成变电站扩、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任何施工企业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必须经过所属供电企业的审查批准,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供电企业(变电站)的有关管理规定。
1.3变也站值班人员有监督、纠正、制止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的职责。
1.4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2.进入变电站前的工作
2.1施工企业人员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前七日,应向供电企业报出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人员安全考试等资料。供电企业进行审查,五日内做出可否进入变电站的批复。
2.2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等)进行安全考试和现场安全教育,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发放允许进入变电站的工作证件。进入变电站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规定。
2.3供电企业要对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公布工作负责人名单。
3.工作票制度
3.1在运行变电站进行扩、改建施工,要按规定办理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可由施工企业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由供电企业担任。
3.2施工企业在变电站施工中要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供电企业必须安排熟悉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的人员进行安全监察。安全监察职责是: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完备;人员、机具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发生误动、误碰运行设备现象。
3.3工作票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班成员人数包括雇佣的临时工、制造厂家服务人员等。工作票签发人将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名单写入工作票备注栏。未落实安全监察人员(包括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许可人不准许可工作。
3.4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完备正确,对工作的全部安全风险点都应有相应措施。施工作业中对带电设备距离近的危险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护。二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安全措施完备正确负责,并承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责任。
3.6每天工作结束后,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把工作票交变电站值班员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员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设备运行对施工的要求,并经双方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施工现场。
4.工作许可制度
4.1工作许可人必须由供电企业公布的人员担任。
4.2工作许可人必须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职责。
4.3工作许可人(变电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设备,对可能影响设备运行的施工项目,要增加巡视次数。
4.4在二次施工中影响到运行设备时,施工企业必须向供电企业办理继电保护措施票,经批准后开工。
4.5工作许可人(运行值班人员)对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进行检查。
5.设备移交和投运
5.1设备(及其关联的系统)通过验收后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施工、供电企业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5.2设备移交签字前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供电企业不准改变设备状态;设备移交后视为运行设备,由供电企业负责管理,施工企业若需进入设备现场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3部分设备移交(投运)后,若需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4设备投运时,供电企业应详细检查设备状况。设备试运过程中,施工企业负责消除缺陷,供电企业担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联系
6.1扩、改建变电站工程,施工企业和供电企业要明确双方的联系人,负责工作接口的联系协调。
6.2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双方的工作分工、联系的主要内容及反馈的意见等须有书面材料并经双方的签字。
第11篇 变电站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与管理
电气安全用具系指用以保证电气工作安全所必不可少的工用具,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正确使用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是保证人身的基本条件之一。但是,由于使用者对电气安全用具认识不足,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不少错误做法。本文就变电站常用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作些说明。
1电气安全用具的分类
电气安全用具一般分为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两大类。属于一般防护安全用具的有:安全带、安全帽、防毒面具、护目镜、标示牌和临时遮栏等;属于绝缘安全用具的有: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携带型接地线、绝缘垫、绝缘挡板等。绝缘安全用具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基本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中以承受电气设备的运行电压并能在该电压等级产生内部过电压时保证人身安全,如绝缘棒、验电器等;
(2)辅助安全用具,其本身绝缘性能不足以保证安全,只能用来加强基本安全用具的保安作用,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但以上的分类不仅取决于其绝缘性能,还取决于使用的场合。如果10kv绝缘棒用于110kv的电气设备就变得不能承受电气设备的运行电压,只能作辅助安全用具;而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的耐压8kv的绝缘手套,当使用在220v的低压场合时,就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运行电压。因此,使用基本安全用具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本身必须具有合格的绝缘性能和机械强度;
(2)只能在和其绝缘性能相适应的电气设备上使用。
辅助安全用具主要用于对泄漏电流、接触电压、跨步电压触电等加强防护,一般不能直接和电气设备接触。
2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2.1绝缘棒
绝缘棒包含绝缘操作杆、接地线的绝缘杆、验电器的绝缘杆,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工作部分、绝缘部分、握手部分。工作部分起到完成特定操作功能的作用,并安装在绝缘部分的上端,工作时应视为带电部位不得同时触及或接近相邻相或接地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均由相同绝缘材料制成,绝缘部分起绝缘隔离作用,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之间用护罩环或划红线明显分开。
绝缘棒的试验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验电笔为每半年一次),因试验条件限制,需采用分段试验,其试验电压应按规定值大20%分配,且110/220kv分段不得超过四段,500kv分段不得超过六段。绝缘棒必须放在干燥通风处,并宜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2.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用来防止设备因突然来电(如误合刀闸、开关送电)而带电、消除邻近感应电压或放尽已断开电源的电气设备上剩余电荷。它是保护工作人员非常重要的安全用具。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软铜线标称截面应考虑其热稳定,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在短路的短暂时间内(从短路故障开始到开关跳闸为止)不会烧断。
有人认为只要接地线截面达到25mm2就可以了,这是非常错误的。应该以所装接地线位置突然来电情况下,该处可能的最大单相或三相短路电流切除该故障所配保护一级拒动时切除时间来核算接地铜线截面。以我局一个220kv变电站的事故情况为例,短路电流为30000a,母差保护拒动,当时最快时间为0.2s(因保护误动),最慢时间为3.3s(对侧保护装置问题)。就以0.2s来计算,所需铜线截面为54mm2;如果以一般情况0.5s计算,所需铜线截面为85mm2。当时采用的接地线为50mm2,所以接地线全部被烧断。目前,我局不少220kv变电站220kv母线单相最大短路电流都在30000a左右,所需接地线截面应在85mm2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应尽量采用接地刀闸接地,而且在防误闭锁方面也有好处。
另外,接地线夹头、螺栓及地网引线也应与软铜线的要求相匹配。接地线夹头一定要安装牢固,尽量减少接触电阻;分相接地线的接地端应尽量靠近安装,防止短路时工作地点出现跨步电压伤人;接地线使用时决不允许经刀闸或熔断器接地。
接地线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规》及有关规定。所有接地线应编号,放置位置也应编号,以便对号存放;模拟图板上也应相应编号。每次使用要做好相关记录,交接班必须详细交接。
2.3验电器
验电器是检验电气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使用验电器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使用额定电压和被验设备电压等级一致的合格验电器;
(2)验电前必须先将验电器在带电的设备上验电,证实验电器良好后,再在工作设备进出线两侧逐相进行验电,验明无电压后应立即进行接地(需接地时);
(3)使用验电器时,验电器上部带金属部分(即工作部分)应视为带电部分,不得同时触及和接近相邻相或接地部分;
(4)在高压设备上验电一定要戴绝缘手套;
(5)验电器每半年要进行定期试验一次。
2.4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是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实际操作时的辅助安全用具。使用绝缘手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检查绝缘手套试验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外观检查是否损坏;
(2)使用前还应对绝缘手套进行气密性检查,具体方法:将手套从口部向上卷,稍用力将空气压至手掌及指头部分检查上述部位有无漏气,如有则不能使用;
(3)戴绝缘手套时应将外衣袖口放入手套的伸长部分;
(4)使用时注意防止尖锐物体刺破手套
(5)手套使用后必须擦干净,注意存放在干燥处,并不得接触油类及腐蚀性药品等。
绝缘靴是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工作时,用来与地面保持绝缘的辅助安全用具,也是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试验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绝缘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2)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
(3)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
(5)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6)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优,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试验周期为半年。
2.5标示牌、绝缘挡板
标示牌是用于警告工作人员不得接近设备的带电部分、提醒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采用安全措施以及表明禁止向某设备合闸送电等。根据用途可分为:警告类、允许类、禁止类等。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必须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
绝缘挡板是用于隔离带电设备、防止刀闸等跌落的基本安全用具,但绝不能替代接地线或接地刀闸。
绝缘挡板试验周期为一年。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防止机械性损伤
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与自己头型合适的安全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有了这个空间,才能形成一个能量吸收系统,才能使冲击力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2)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3)必须戴正安全帽,如果戴歪了,一旦头部受到物体打击,就不能减轻对头部的伤害。下颏带和后帽箍必须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4)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
(5)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
(6)安全帽如果较长时间不用,则需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不受日光的直射。
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
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
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
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
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
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防护鞋的作用 :
防止物体砸伤或剌割伤害。如高处坠落物品及铁钉、锐利的物品散落在地面,这样就可能引起砸伤或刺伤。
防止高低温伤害。在冶金等行业,不仅环境气温高,而且有强辐射热,灼烤足部,灼热的物料喷溅到足面或掉入鞋内引起烧伤。另一方面,冬季在室外施工作业,可能发生冻伤。
防止酸碱性化学品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酸碱性化学品,可能发生足部被酸碱灼伤的事故。
防止触电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带电体造成触电伤害。
防止静电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心理,引起从高处坠落等二次事故。
安全带的作用:
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
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
使用围杆安全带时,围杆绳上有保护套,不允许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绳走,以免损伤绳套,影响主绳。
悬挂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因为低挂高用在坠落时受到的冲击力大,对人体伤害也大。
防尘防毒用品的作用:
防止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由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等作业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进入肺组织可引起肺组织的纤维化病变,也就是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伤害。生产过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体会引起职业性中毒。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使用注意事项 :
选用产品其材质不应对人体有害,不应对皮肤产生刺激和过敏影响。
佩戴方便,与脸部要吻合。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使用前必须弄清作业环境中的毒物性质、浓度和空气中氧含量,在未弄清楚作业环境条件以前,绝对禁止使用。当毒气浓度大于规定使用范围或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时,不能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直接式防毒面具规定耐受毒气体积浓度大于0.5%,应改用导管式。
使用前应检查部件和结合部的气密性,若发生漏气应查明原因。例如,面罩选择不合适或佩戴不正确;橡胶主体有破损;滤毒罐(盒)破裂;面罩的部件连接松动等等。面具保持良好的气密状态才能使用。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导气管有无堵塞或破损,金属部件有无生锈、变形、橡胶有否老化。螺纹接头有无生锈、变形、连接是否紧密。检查滤毒罐表面有无破裂、压伤、螺纹是否完好,罐盖、罐底活塞是否齐全,罐盖内有无垫片,用力摇动时有无响声。检查面具袋内紧固滤毒罐的带、扣是否齐全和完好。
整套防毒面具连接后的气密性检查。在检查完各部件以后,对整体防毒面具气密性的检查很重要。简易检查方法是:打开橡胶底塞吸气,此时如没有空气进入,则证明连接正确,如有漏气,则应检查各部位连接正确与否。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正确选用面罩的规格。在使用时,应使罩体边缘与脸部紧贴,眼窗中心位置应选在眼睛正前方下1cm左右。
应根据劳动强度和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浓度选用不同类型的防毒面具。如低浓度的作业环境可选用小型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应严格遵守滤毒罐的有效时间。在使用过程必须记录滤毒罐使用过的时间、毒物性质、浓度等。若记录卡片上累计使用时间达到滤毒罐规定的时间,应立即停止使用。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拧开滤毒罐(盒)的盖子,并防止水或其它液体进入罐(盒)中。
防毒呼吸面具的眼窗镜片,应防划痕磨擦,保持视物清晰。
防毒呼吸用品应专人使用和保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在清洗和消毒时,应注意温度,不可使橡胶等部件因受温度影响而发生质变受损。空气呼吸器使用的压缩空气钢瓶,绝对不允许用于充氧气。所用气瓶应按压力容器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凡已超过有效期的气瓶,在使用前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才能充气。
第12篇 运用中变电站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管理总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促进承包商及运行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和运用中变电站设备的安全,根据管理局、总公司有关制度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 参与电力管理总公司项目施工的承包商应取得胜利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市场准入证和办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本规定,并严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考试,持证上岗。
3、 工程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设计,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要考虑运用中电力设备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有关部门(计划、基建、预算、安全、技术、运行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已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
4、 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施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个人安全用具。
5、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开始前承包商还应分别与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和运行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承包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安全风险抵押金,发生电网跳闸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6、 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所有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
7、 对运用中的变电站设备进行扩建、改造、维修,必须按规定提出工作申请,签发工作票,向运行单位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遵守运行单位的有关规定。
8、 工作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范围内工作,严禁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9、 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10、 承包商为保证自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在变电站内自行增设的安全措施,应通过运行单位的审批,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11、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服从电力管理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
12、 工作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把使用的工具、材料从作业设备上清理干净,将设备恢复至工作前状态。检查无误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负责人必须复查。
13、 变电站内施工所有临时电源,应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布设要规范,并有漏电保护措施。
14、 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商应向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基建部门组织总公司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新设备方可投入运行。
15、 新投产的设备,投运前要经过调度部门的参数计算。
16、 新投产变电所及大型设备投产送电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员负责操作,运行人员监护,运行72小时后方可交运行单位管理。
二、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开工前要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无误并符合现场实际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工作负责人交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和总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变电站安全生产特点、重点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针对电力生产特点提出具体施工安全要求,以及与施工作业有关的专业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影响人身安全和电力安全设备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对于施工单位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利提请有关部门扣除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工程结束后负责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并配合总公司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确认施工单位已将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6、负责新投产变电所或大型设备操作的监护工作,负责对部分停电设备恢复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1、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无安全资质的承包商,坚决不予签订施工合同。
2、组织承包商负责人与运行单位接洽,通知运行单位施工任务,到工作现场进行工程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3、认真履行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等安全文件规定,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设备、器材和车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确定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会同运行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技术方案交底,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带电设备、地下工程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现场情况,明确安全技术要求和承包商应遵守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安全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确认。
6、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做好记录。
7、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备投产送电前的验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价。
电力管理总公司
200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