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道德方法
一、道德方法的涵义
道德方法管理企业安全工作,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的各种安全行为和安全规范的总和,属于安全意识形态和安全精神文明的范畴。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进与发展,出现了企业组织结构和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择业方式的多样化,经济利益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这势必使人们的安全道德观念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它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传统的安全价值观、安全义利观、安全效益观以及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内容受到挑战,商品交换的法则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健康的东西滋长蔓延,表现在安全生产中,出现了要钱不要命、重生产轻安全、设备带病运转、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等现象。这些必然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强化以德治企、德治安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德治安全的途径和方法
1.德治安全,从内容上必须把握好整体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安全思想道德体系,是无产阶级道德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结合的产物,既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又吸收了传统美德,还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是革命性、时代性与历史继承性相统一的新型安全道德观。
首先,树立崇高的安全生产理想信念。要把安全生产理想信念作为“德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生产力、保护员工健康为核心,以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企业、爱岗位为落脚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信仰问题、信念问题、信任问题、信心问题,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理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搞好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的信心。
其次,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五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史,沉积了深厚的优秀传统美德。孔夫子早就提倡对于人民要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把以德治国作为一个理念。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批判地继承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加以发扬光大。如传统道德中主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以“和”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提倡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天地人合一”的宇宙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则是建设和发展企业必备的精神品质,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精神力量。因此,企业在安全生产中要大力弘扬优秀传统道德思想。
再次,培养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道德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以相应的道德意识、道德习惯和价值观念为前提条件。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安全道德观,要求企业做到竞争与协作相促进,安全与效率相协调,尊重个人安全价值与弘扬企业精神相统一,安全经济效益与安全社会效益相一致。因此,德治安全,从内容上必须把握好整体观。
2.德治安全,从关系上必须处理好互补性
同志精辟地指出: “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制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作为一个企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安全道德都是规范员工安全思想和行为,维护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统一于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前提和条件。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制定的约束企业员工行为和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强制性规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大法,它能保证企业安全管理秩序化,有利于协调和处理企业安全管理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安全规章制度对员工实行一种外在的、硬约束方式的管理,具有严肃性、强制性、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谁违反了安全规章制度,就要按制度进行严格考核。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套严谨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就会是随意性的,企业就难以把安全生产搞好。安全道德建设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的安全道德是员工在长期安全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中形成的,并自觉运用的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企业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包括安全道德观念、安全道德习惯、安全道德标准等。它不具有强制性,主要依靠员工的良知,员工的安全价值判断,传统的习惯势力的约束,是一种非正式的、内在的软约束方式。
与安全规章制度相比,企业的安全道德具有几个不同的特点:一是安全思想性。安全道德注重人的安全思想意识形态,当员工的安全思想认识与安全管理制度有偏差时,要进行引导、说服、帮助员工接受制度。员工只有具备良好的安全思想道德素质,才能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二是具有广泛性。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侧重于对员工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行为方式的约束,而安全道德范畴涉及的安全思想领域以及由此支配的行为,有一些是没有受到安全制度规定的,这部分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再严密的制度也还需要道德的补充和完善。三是体现先进性。安全制度是必须做到的,安全道德是提倡做到的,是对员工更高的要求。如培养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风气,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要把重要的安全道德规范,尽量纳入安全管理制度之中,纳入员工的安全守则,公约之中。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强调加强安全思想道德建设,不能把安全道德建设说成是万能的,能够取代一切的,它具有不明确性,易解释性和非强制性等弱点。必须以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为依托和保证。因此,切不可放松企业的日常性、经常性安全管理。
3.德治安全,从方式上必须注重多样性
德治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这一点每个企业安全管理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问题,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安全思想道德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德治安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安全道德教化,提高员工道德意识 员工良好的安全道德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必须进行思想灌输,使之潜移默化,深入人脑,并转化为自觉行动。要坚持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重要思想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广泛宣传安全科学理论和安全科学精神,用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占领道德领域,增强员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以敬业、精业、勤业为己任,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忠实履行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
(2)坚持弘扬正气与打击歪风邪气并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典型示范是加强安全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避免事故做出贡献的人和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同时,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三违”现象,形成人人崇尚良好安全道德的氛围。
(3)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员工安全思想道德建设 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使创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经营,安全文明生活。要拓展创建活动领域,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社区,安全文明楼栋活动。使员工在8小时以外也能保持一种良好的安全道德情操,达到生产更加安全,生活更加健康,生存更加多采。
(4)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增强企业安全凝聚力 企业安全文化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价值观、企业安全精神、企业安全形象等,企业在德治安全的方式上要把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以及有利于人类高尚道德精神和安全道德思想及时加以总结归纳,形成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养成员工自觉的安全习惯和行为。
(5)重视企业领导的安全道德修养,以高尚的人格力量作出表率 安全道德素质是企业领导干部素质的基础,安全之道,道德为本。对企业领导干部在培养、考核、任免中,要认真贯彻德才兼备的原则,将干部安全道德品质、安全道德素质作为一条重要标准。企业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必须严于律己,在带头遵章守纪的同时,时时以安全道德思想检查自己的行为,做到自重、 自省、自警、自励,以自己高尚的安全生产品德来影响和带动员工队伍。
总之,德治安全是法治安全的补充和完善。法治安全是必须的,德治安全是必要的,法制安全和德治安全相辅相成构成了一把双刃剑能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在德治安全工作中,要从内容上把握好整体性;从关系上处理好互补性;从方法上注意到多样性,那么,德治安全就会步人正常的轨道。
第2篇 企业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安全职责
企业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3篇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的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也体现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本身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防止重特大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利益。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领域也是属于高危行业,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才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除了煤矿企业以外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如开采金、锰、磷、铅锌、铁、铝土矿、硅石矿和水泥用石灰岩等品种的企业。2003年至2023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整体实现了“双降”目标,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依然呈多发势头。
为了促进矿山生产安全和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非煤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笔者就多年来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体会,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并提出规范矿业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建议,仅供安全监管部门和同行们参考。
一、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固疾,也是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罪魁祸首。去年和今年国务院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都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纳入重点工作突出强调,专题部署开展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今年下半年我省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和发生的事故情况来看,非法违法行为仍没得到有效遏制。
前几年非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富民兴黔奔小康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但部分矿业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施工、开采,四处乱挖滥采(如金矿、铅锌矿矿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的违法行为,这些采矿点大部分分布在公路沿线(砂矿)、田间山地、河道周边(金矿)、高压输电路、通讯光缆线路等地段,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地说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部分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甚至没有开采设计和方案就开采,小打小敲遍地开花,短期行为较为普遍,有的擅自改变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有的不按核定的开采规模超量开采、越界开采,有的以探代采,有的取得采矿权后自己不投入开采,有的将采矿权非法转让或承包他人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非煤矿山生产管理秩序较为混乱。
(二)矿山布局不够合理,缺少科学统一规划和严格控制,大矿小开问题比较突出,资源浪费较严重。虽然这些年经过专项整治,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开采条件的矿山,但非煤矿山开采点总数仍然偏多,且布局不合理,这些小矿山多数开采不规范,资源浪费较严重,矿业经济的规模效益没有体现出来;虽然目前采取了整合小矿为大矿,但矿业权单位与生产、开采业主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造成形式整合而实际仍是各自为政,各自开采的局面。
(三)部分非煤矿山业主,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不清,他们以服务当地、脱贫致富等为理由,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非煤矿山管理阻力重重,环境损坏。
(四)由于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程序较复杂,资料组织时间较长,导致矿业主边申报边开采,矿山生产处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
(五)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规范,“三同时”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建立矿山和设置尾矿库,未进行预评价就开工生产,给后期生产埋下隐患;生产期间未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使生产带病运行(如尾矿库的整改力度不够);生产结束未对环境补偿处理,而是一走了之,留下不良环境给当地人们承受。
(六)个别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力量较薄弱,经费不足,影响了对企业安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些基层执法单位安全宣传不到位,动态巡查不落实,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造成一些非煤矿山监管失控。
(七)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差,具体表现在:为生活所迫无法或不能行使安全权力,被动接受矿老板的违章指挥和违法指挥;员工文化素质较低、操作技能弱,外出打工难找活路,只好忍受矿山提供的不安全环境工作等。
(八)矿山救援队建设滞后于矿山发展需要,在有的事故灾难抢险救援中,暴露出装备水平低、跨区域救援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为了巩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关闭矿山的死灰复燃,使非煤矿山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笔者就今后强化非煤矿山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对策或建议: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科学发展观既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思想,又是解决当前实践中各种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矿产资源战略规划研究,搞好宏观调控和引导,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目标任务。用科学发展观认识资源问题,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不断加强开采管理,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矿业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明确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矿产资源国情、省情和法制教育,提高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坚持开发与环保、节约并重,把环保、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落实最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的发展观关系矿产资源管理全局的问题,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内部会审制度、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有关审批、许可、处罚等事项,必须经过内部会审,共同把关,与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要实行公示和听证。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监督公正透明。
(二)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是协调推进、密不可分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探索、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规范采矿申办程序。安监部门和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基层工作人员一道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资源开采规划,控制矿产开采点数量。凡不按规划行事的,一律禁止采矿,停止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合理配置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建立公平、公开、公正采矿权审批制度为前提,完善制度,规范矿权市场。凡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都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特殊情况要以协议方式授予,必须履行公示程序。同时,还要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发证工作管理,对审批发放的采矿许可证逐个进行清理,重点对发证程序、发证资料和档案进行检查,对越权发证、违规发证和不符合审批程序发证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采矿审批制度和有偿出让转让制度,防止矿产资源无偿流失,力争非煤矿山生产管理上规模,上档次,形成保安全、保环境、保发展、保建设、增效益的大气候。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并强化隐患整改效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规定,企业应针对本矿山的生产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救援预案“五到位”;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要求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并建立预警机制。
(五)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将按照国家规定严肃处理。
(六)坚持动态巡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当地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基层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非煤矿山动态巡查网络,建立矿山管理登记台帐和矿业主经营档案,做到一季度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冒险作业;同时要加大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力度,每年由政府统一部署,安监部门牵头,国土、环保、公安、电力、监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对违法开采,乱挖滥采,越界开采,不按利用方案开采,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采矿点,停供爆破物资,切断电源,强行关停,限期搬迁。
(八)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矿山企业特殊需要,是提高矿山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观念的有力途径。目前矿山企业面临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市场竞争的压力,同时事故处理赔偿增大到60万元/人左右,所以安全生产的意识必须增强。只有认真抓好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的形式,重点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不断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另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培训,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技术能力增强安全技术管理。
(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并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推进安全达标建设。
(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要求健全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十一)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规定对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培训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
(十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要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当地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的地方责任。
(十三)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和民工监督举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
总之,要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安全监管部门需会同国土、环保、公安、监察、工商等部门和各驻矿安监员联合执法、共同努力,形成长抓不懈的安全监管理长效机制;同时,企业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坚决实施,加强职工和民工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大投入,有效防范,将安全生产的事故风险降低到可以容忍的程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取得本质改变。
第4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5篇 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总经理工作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公司企业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专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对公司及总经理工作部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企业管理的安全性负责。
3.5 做好办公室和所辖会议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6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7 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xx
xx
xx
第6篇 做好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应对措施
面对上述制约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因素,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煤化工行业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煤化工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曲靖市化工行业消防安全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如下应对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一) 与煤化企业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解决煤化工程建设的多边化问题。当前国内经济迅速发展,煤化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地方经济和能源建设的支柱性产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煤化企业工程建设周期紧、进度要求快,不可避免存在边摸索、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情况。因此,消防监督机构要提前介入,主动与煤化企业进行沟通交流,要求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上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流程报送有关方案、报告、消防设计专篇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查。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的工程设计,要提前把有关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内容与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研究探讨,确定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
(二)加快建立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煤化工企业安全发展。一是要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大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投入,按照一流的装备、一流的专业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消防机构和人员配备,强化消防装备配置,尽快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二是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成立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机构,各级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所监管环节的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三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事故查处机制。要通过建立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制,认真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和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五是要建立应急机制。要着眼于早防、早控、勤管、勤抓,加快建立一整套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必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和设施,建立科学合理、实用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专业人员和设备,切实增强煤化企业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煤化企业防火防爆技术处理措施,提高煤化企业自身的防控能力。防火防爆技术是煤化企业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控制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措施。从理论上分析,一是按照煤化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二是按照火灾爆炸发生的条件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三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和减少爆炸危害的技术措施。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应该按照有利于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从预防性措施、限制性措施和疏散性措施等几个方面综合制定防火防爆技术措施,以减少危害,降低损失。 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业务素质。针对目前公安消防机构的人员构成和知识结构的类型,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强化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并且从人才选拔上招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内部培训、专家授课、实地讲解等多种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基层消防监督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做好煤化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随着各地煤化企业的不断发展,今后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是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好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成为了现今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的重点研究课题,以上论述只是结合个人的一些经验和知识做的简单分析论述,大量的专业技术措施还要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研究,确保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7篇 区队班组是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的主体
区队(班组)作为煤矿企业的前沿阵地,是执行和落实规章制度的主体,也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主体,只有班组安全生产搞好了,才能保障企业安全稳定,才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好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关键在区队,落脚点在于班组。那么,作为企业的细胞——区队(班组),如何夯实安全基础,落实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稳定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先后两次陪矿领导深入到红旗井各采掘队调研。通过归纳和整理,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抓好现场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班组安全基础。各种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发生均与班组人员有关,因此,区队(班组)要加大狠反“三违”工作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安排整改和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班组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以便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同班组成员连结、协调起来,形成一个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特别是班前会必须明确各工作点面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本工作点面作业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班组安全管理重点放在现场。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把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即作业人、设备、规程、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勤检查、及时处理隐患等手段搞好班组的现场安全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四)抓好班组安全思想教育。班组长要充分认识做好班组安全思想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班组安全思想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为创建无违章班组奠定基础。
(五)加强班组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随着广大青工的频繁流动,强化班组的技术培训尤为重要。区队(班组)要通过师带徒、技能比赛、安全培训、技术讲课等形式开展安全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
第8篇 班组安全管理讲座-班组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1.班组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第一线,具有保证企业管理目标实现的作用。
2.班组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细胞,具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打个比方:班组是细胞,企业是躯体。
3.班组是企业能人、强人的聚集库,具有对企业的发展起“输能”的作用。
4.班组是企业活力的源头,具有对企业活力的增强起支撑作用。
5.班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地,具有团结和稳定职工的凝聚作用。
6.班组是企业职工的小家,具有育人和护人的熔炉作用。
第9篇 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有色金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和再生等生产作业活动和有色金属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色金属企业涉及采选矿、建筑施工、发电(含余热发电)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有色金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总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五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有色金属企业内制取、储存煤气、氧气、氢气、氨气、盐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设置现场警示标志,加强防盗及现场防护和监控。
第六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第七条 有色金属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从业人员的3‰。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要明确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的安全技术决策和指挥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比例不得低于10%;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八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及其使用台账。
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下列范围的支出: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二)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
(五)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配备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物品;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监测检验;
(九)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装备物品或者活动。
第九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
第十条 有色金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相应安全培训合格证,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上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的,可直接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档案,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对新入从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车间(职能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的规定,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按有关规定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未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或者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负责项目审批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批准、核准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有关安全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作出说明。
有色金属企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专篇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将安全专篇和审查意见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安全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组织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七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申报,加强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业人员需要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二十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有色金属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人员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现场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有色金属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危险源管理记录、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
第10篇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探究
摘 要:化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化工企业规模和数量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给当地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威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章围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问题进行论述,首选分析了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其次就如何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作出建议。
关键词: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事故致因;设备
引言
化工企业是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是国民经济体系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呈现腾飞态势,工业、农业,各行各业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发展着。在这个过程中,化工行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化工企业不仅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了充分的能源供应,也是基础原料和中间产品的供应商。化工产业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良好的态势下,我国化工行业日渐繁荣,产能逐年上升,对经济以及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化工企业由于自身生产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的因素,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领域。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等在化工企业大量存在。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害环境质量,给当地社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内容试作探讨,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1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1 人为因素是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核心要素。大量统计数据显示,在化工企业中发生的诸多安全事故中,主要在于工作人员的主观原因。一方面体现在主观方面,工作人员缺乏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深入认识,没有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马虎大意,工作动作粗暴,对于异常情况不敏感,没能将事故控制在源头。另一方面在于客观原因,有的企业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原因,盲目指挥生产,忽视安全规程,违章作业,还有的原因是企业各部门间协调不力,没有及时做好沟通导致事故发生。
1.2 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不规范
鉴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法》中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相关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认真依照工艺标准进行生产。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更加关注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有所忽视,政府机关下力度检查了,企业就抓一抓,管理部门不查,就有所放松。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方面明显不足,不足够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需要。当企业生产和安全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倾向于生产,在管理上存在重人情,轻制度的现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不能充分发挥应有能效。
1.3 生产设备型号陈旧、性能水平达不到目前安全生产的要求
时代在发展,生产技术、生产设备也在不断改进、完善。目前许多化工企业收资金、理念的影响,使用的设备、设施长期得不到更换,技术落后,性能偏低,不但不能满足现代化生产需要,而且由于缺少安全生产方面技术措施,隐患较多,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1.4 生产工艺指导文件陈旧
生产工艺文件是企业生产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对企业生产有着指导、规范的重要意义,工艺文件中涉及的各项生产参数,直接关系到产品性能质量和生产安全。目前,我国化工行业发展迅猛,产品规格、种类日益丰富,水平档次不断提升,但在生产条件、设备方面许多地方发展缓慢,特别是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更新缓慢,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2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建议
2.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化工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各个方面营造安全、舒适的生产环境,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全体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重视安全生产,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充分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将安全生产抓到实处。
2.2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积极构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一是要强化企业所有人、管理层的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二是要做好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职业素养培训,强化责任心和主动意识。三是要做好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使其在正常生产时严格遵循操作规范,避免人为失误引发事故,同时又能在发生异常状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问题扩大,引发事故。
2.3 建立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绩效考核体系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工作职责和内容,明确企业每一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将每一个员工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与个人经济收入相挂钩。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全面检查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规范员工行为。
2.4 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位,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保证充足的资源投入。一是要做好技术革新,根据企业具体生产要求,及时更新生产设备,加设必要的安全措施。二是要保证人员的教育培训投入,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三是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设备状况正常稳定。
2.5 做好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工作
技术人员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定期更新生产工艺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保证文件内容与生产实际情况相吻合,充分发挥作业指导书在生产过程中的指导、规范作用。工艺文件更新后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 结束语
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性产业之一,国家经济实力高低、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总体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化工产业。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化工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稳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行政管理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引导、规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建立全面、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管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加大资源投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优化安全措施,针对安全管理中的薄弱之处,下大力气加强整改。
第11篇 浅谈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
摘要:安全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作者分析了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及生产过程中决定安全的4项基本因素,并对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法进行了阐述,对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管理 保证措施 安全教育 前言
安全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现实中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控制工程质量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心尽力,这应该是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追求的目标。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1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之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1.2 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1.3 工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定义决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方方面面的监督指导地位,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因此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是提高监理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1.4 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在今后工作中按客观规律办事,进行科学管理。
2 认识规律,掌握安全施工主动权
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5项:
2.1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2.2物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2.3环境(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2.4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3 如何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3.1 监督并积极促进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因此,要把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2 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3安全施工工作方法
安全施工就是对影响安全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务必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引导施工单位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施工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施工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单位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其次对施工单位,帮助其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督促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监理人员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
4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如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安全法制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电力监理企业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我们实现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第12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一线班组长理当责无旁贷
责无旁贷是一个成语,意思是自己的责任不能推卸给别人。多用于指自己应当做的不可推卸的事。
众所周知,在企业安全生产历来是“责任”重于泰山。这个“责任”其实既是事故防范的责任,又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更是企业教育每一位员工对生命敬畏的责任。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责任都要落地到具体人,而企业车间的班组长是现场一线承上启下的关键人。
虽然,在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是人人有,而安全对与班组长来说,安全责任在肩,还要必须做到“责无旁贷、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勇气与担当,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是指将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到班组,由班组长细化到工作程序、细化到每个工作岗位、细化到每名员工的脑子里的过程。我们也只有让每一个班组长都能“责无旁贷”的把各个环节的“责任”深入到安全生产流程的每个细节中去,才能把住现场生产的安全关。
其实,企业安全管理的“责无旁贷”还体现在企业班组建设、文化制度“严管”中的时不我待。“严管”是指责任制度健全,隐患排查、自检自查责任到位。班组长敢说敢管是严管的原则与基础。社会虽然提出“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口号,但在严管落实上,因为员工们的思想大都是散漫的,他们信奉“事不关自高高挂起”人生哲学,对待隐患等、拖、靠,必然会助长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滋长漫延。
班组长的“责无旁贷”优势则体现在对“防患整治”的时不我待中。在事故没发生前,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是防患于未然,更需要落实责任的人时不我待。班组长身在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中,是一线中的一线,要做到“未雨绸缪、及时应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班组长最有发言权。我们常说“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就是这个道理。对于一些隐患,班组长身处一线,一不要等、二不能靠,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出现一个制止一个。
总之,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安全必须一环扣一环,一级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既要讲责任,更要讲时效,决不能对事故隐患姑息、纵容,养痈为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组长理所当然要当仁不让、责无旁贷。只要每个班组长都能做到“责无旁贷”了,那么安全生产工作就一定能收到立竿见影的奇效。笔者期待每一个企业都能重视班组长队伍建设,发挥班组长当仁不让、身体力行的优势,做到现场安全管理“责无旁贷”,则企业安全无虞也!
(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