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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新体系探讨(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92

煤矿安全管理新体系探讨

第1篇 煤矿安全管理新体系探讨

目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煤炭将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高耗能、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煤炭消费需求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是企业强烈的超产冲动,近乎失控的超产幅度;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安全欠帐,脆弱的安全基础,两方面的矛盾必然导致事故、甚至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煤矿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深层次原因正在于此。国外,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的管理者已经由重技术转向重管理,而我国由于煤矿企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大多企业仍然处在重技术、轻管理的状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煤矿管理工作也将是我国煤矿企业的核心工作。在目前阶段,当煤炭需求量不断攀升,当煤矿企业竞相提升产出、增加收益的时候,作为煤矿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规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2008年“黑色九月”的几起重特大煤矿安全责任事故说明形势依然严峻,血的教训警示我们管理者煤矿安全管理要继续深入、具体、强化。惨痛的教训迫切要求各煤矿管理者必须以创建和完善“科技型”矿井和“一流的质量标准化矿井,一流的稳产、高效矿井,一流的信息、数字化矿井和一流的现代文化文明煤矿”为目标,通过各方面努力,坚决杜绝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创建煤矿安全生产新格局,最终形成独具特色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新体系。要达到这个目标,可以从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

1 转变经营理念

煤矿经营管理要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新要从理念抓起,新理念才有新境界。要充分利用煤矿自身优势、制订发展目标、细划发展步骤、统筹发展规划,不断创新思路和创新观念,积极引导企业由原先的橄榄型管理(olivary management model)向哑铃型管理(dumbbell management model)转变,精干生产环节,强化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同时,号召及要求全矿干部职工,拓展“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论,树立全新的市场竞争观念,不断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坚持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进行开放性思维,提高思维过程的开放度和兼容量,彻底使企业摆脱“故步自封”的狭隘局面,创造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一些新方法、新经验和新模式,寻找出一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可行的新路子。

2 坚持科技兴矿,加强校企合作

充分肯定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第一构成要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力实施科技兴矿战略,不断加大技术引进和装备投入力度,加大对矿井提升、通风、供电、排水等重要环节的技术改造力度。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对井上、下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技术改造。全面深化升级全矿井的质量标准水平,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形成生态型、园林式、科技型、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的质量标准化矿井。煤矿企业在促进“产学研”良性循环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要大力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现代高校是科技力量荟萃之地,既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高等专业人才的教育中心,也是广泛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科研中心。总之,煤矿企业要抓住发展机遇,拓宽高校、企业间的科研合作与成果共享渠道,深入共享知识成果。

3 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

除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外,要从本矿实际出发,用从严从细的管理方针来建设标准化矿井。对每个工程、每项工作都要制定出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各项工作有标准、件件事情有要求。对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实事求是,做到工作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凭老经验办事,要时时处处严要求从严从细抓达标,不断巩固“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效益”的成果;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要做到班班验收、周周检查、旬旬复核,并随时随地进行实地抽查,真正做到对照标准不含糊,执行制度不迁就,彻底杜绝徇私、不合格现象的发生,确保所有工程质量的“精、优、细”。

第2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9、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煤矿每周至少由企业法人(或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10、各煤矿必须建立值班调度室,实行24小时领导全班调度制度。每班必须由值班干部组织开好班前会、做好调度记录、做好领导下井记录、跟班干部下井记录等。

11、按要求完善矿井管理的“十六”项制度和“八大”记录。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

12、落实企业法人(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13、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和进出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打赤膊下井;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下井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防爆矿灯和自救器。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4、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

15、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井口照明必须一律使用矿用防爆灯,严禁明火照电,地面压风机必须置于井口20米以外,绞车房配电设备必须隔开,绞车房和充电房要配有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严禁使用危房。

16、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矿井必须经常实测并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下避灾线路图。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要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调查当地水文资料,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7、煤矿开采应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并使用正确的开采方法,严禁乱采乱挖、乱费资源;严禁开采各类保安煤柱。

18、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并有两个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m,保持采煤工作面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分别通到进、回风巷道。严禁独眼井生产,严禁未经市煤炭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生产系统。

19、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必须有足够风量,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利用老塘通风,风筒离作业点档头不得超过3米,井下局扇距回风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0、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和以局代主。地面主扇必须配备一台同等功率的配用主扇,并能保证随时开启,且安装好反风装置,严禁随意停开风机,确保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在停风状态下,必须撤出人员,维修巷道,检修设备不得破坏正常通风系统。

21、严禁风井出煤,如风井井筒维修需启动风井,实行向安监站请求报告制度。系统调换应向市局报告,批复后方可实施。

22、加强瓦斯检测与管理,实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提前半小时进班,最后出班,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认真填写日记手册和瓦斯报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天审查瓦斯报表,均要签字,提出意见。

22、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探水距离不得小于10米,完善好探放水记录。

23、应在井底附近建立水仓和排水设施,且必须建在新鲜风流中,同时必须备有两套能正常运转的排水设备。水仓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泵总排水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严禁在水体下和洪泛区采煤。

24、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主要巷道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帮、空顶、超前作业。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严格当班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严禁使用茅草拼邦。

25、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必须配备一氧化碳检测器,制定合理的防灭火措施,加强巡视。

26、制定启封密闭、处理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的排放措施。

27、加强盲巷及暂停工巷道的管理,盲巷、废弃巷道及采空区必须及时打好永久性密闭,暂停工巷道必须打好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28、贯通巷道和石门揭煤,井筒揭煤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防止瓦斯煤炸和瓦斯突出。

四、加强机电,爆破材料的管理

29、矿井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实行井上、下用电分开,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0、各煤矿必须使用安全达标的矿用提升绞车,并使用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φ1.2以下的绞车提升人员,斜井和立井井口必须设置栅栏门。

31、立井提升人员必须配套合格的罐笼,每次提升人员不得超过四人,严禁人货混装,严禁不带电操作,严禁使用吊桶上下人员。

32、斜井提升必须设立“一坡三档”,并安装防跑车装置,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并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严禁人员蹬钩,乘坐矿车,严禁断电放飞车。

33、加强主副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主要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当断丝面积超过5%、直径缩小超过10%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34、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保护,井下电气设备(含电缆)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和合格证。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井下电器要有“三大”(断路、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谁断电、谁送电”的原则。

35、矿井必须有和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井上下设置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和防爆电话,采掘工作面有通讯电话,并由专职信号工发送信号,保持矿井通讯24小时畅通。

36、禁止使用塑料编织袋风筒或其他非抗静电阻燃风筒。制定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恢复通风前瓦斯排放措施,严禁一台局扇向两个作业点供风,严禁串联通风。

37、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强检和日常校验,严禁自行调高瓦斯报警、断电浓度值,规定其断电值为0.9%瓦斯浓度。合理安装好探头,低瓦斯矿井至少配足两个探头,高瓦斯矿井至少三个探头,安排专人负责。

38、局扇供电必须使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39、严格执行地面放炮制度,使用发爆器放炮,发爆器与钥匙分开存放。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铜蕊绝缘线,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在带锁的非金属容器内,由放炮员运送下井。

40、各爆破作业地点要编制爆破说明书,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放炮,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五、完善各项相关的管理体制

41、井下每个工作面,每班次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含跟班干部),其中集中在同一地点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人,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无偿支付保险费。

42、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3、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相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押金,设立专用帐户,明确专人负责。

44、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以及有智障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45、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矿井采掘或井巷维修进行劳务承包,严禁随意转让股权,卖买矿井。

46、矿井必须和有救灾能力的矿山救护队签订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和救灾协议。

47、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矿井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设施。自身条件不具备的必须与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48、落实全员培训。对新招入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49、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以法人代表(矿长)牵头成立机构,并报镇安监站备案,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5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调查,从中吸取教训。

51、坚决杜绝“三违”和“三超”现象,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根据本矿的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管理方案。

一、员工培训奖罚管理

(一)培训工作

1、全矿的所有培训管理工作由矿长林元接负总责;

2、矿长林元接,安全副矿长文培建,生产副矿长文忠志,技术副矿长文忠纯,机电副矿长文忠福,必须按规定接受二级以上培训机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按期接受复训。

3、瓦斯检查员欧阳理中、文忠纯、严丙林、朱曾华,安全检查员文军、卢祥伟、文忠志,钳电工文忠福、龙绍明,安全监控员周甜、绞车司机肖凡、文培冬,放炮员文中伟、何启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接受三级以上培训机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并按期接受复训。经培训的特殊岗位人没必须专职专用,不得混岗和兼职,严禁无证上岗。

4、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登记造册,按规定接受四级以上培训结构的培训,经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新工人入矿必须接受72课时以上的岗前安全培训,未以培训并持证的员工严禁下井。

5、由矿长林元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周一上、下午由安全副矿长文培建或技术副矿长文忠纯主持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研究解决本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等。由下井带班领导主持召开进班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奖罚

1严格执行《萍乡市煤矿安全生产员工奖罚指导意见》,由矿长林元接负责分月、季、年度对举报、制止“三违”、当月无“三违”行为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每年初将上一年度的违章罚款,全部奖励给没有任何违章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的情况及时张榜公布在矿办公室。

二调度指挥管理

1、成立煤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林元接,副组长文培建,成员朱新云、文忠纯、文忠志。

2、设立矿安全生产调度室,调度室负责人文忠志,调度员周汉风、文忠福、文培冬。调度室负责本矿井下和地面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调度室内安装直通井下,矿区内部和外界的电话,悬挂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调度室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3、每月由矿长林元接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副矿长、矿师、相关的区队长、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为总结前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等,会议由肖凡记录。

4、每星期一全天为安全隐患排查日,由矿长林元培或安全副矿长文培建主持,上午矿全体管理层下井检查所有的巷道、采掘工作面、设施设备及员工生产情况,下午集体分析研究,找出井下地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告别要注重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和水患系统、巷道支护等状况进行分析排查,并举一反三,从管理制度到现场管理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切断事故发生发展的动力链条。会议由肖凡记录。

5、每星期由生产副矿长文忠志主持不少于一次的生产调度会议。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技术员、矿师、区队长、科室负责人、安监员、瓦检员、监控员参加(下井跟班的人员除外)。

6、本矿下井带班的领导为:林元接、文培建、文忠纯、文忠志、文忠福、周甜。(具体带班日期和班次见每月的领导下井带班排表)。带班的领导必须做到参加进班会,并认真填写《领导下井带班记录》

三、采掘布局管理

1、每年度由技术副矿长文忠纯、技术员杨德龙根据本矿实际,负责编制《年度采掘方案》绘制采掘工程布置图。采掘方案经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报县、市煤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需要调整采掘方案时,必须经矿办公会议讨论,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

2、本年度接替的南二采区由文忠纯负责编制《南二采区设计》+170、采煤工作面、南一掘进工作面由文忠纯负责编制《南一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翼局部通风(运输)系统调整由文忠志负责编制《实施方案》;+180巷道大修由文培建负责编制《+180巷道大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必须组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

3、井下所有采掘工程的布置都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年度采掘方案》的安排,由矿技术负责人文忠纯开具《采掘工程施工通知单》并附《南一工作面作业规程》,施工单位按照通知单的要求施工。《采掘工程通知单》的内容应包括采掘工程名称、地点、方位、工程示意图、施工开始日、施工单位、支护形式等,《采掘工程施工通知单》中技术负责人文忠纯、生产副矿长文忠志和安全副矿长文培建必须签名。未下达《采掘工程施工通知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名义随意布置采掘工程。

4、主要巷道贯通必须由技术员文忠纯下达绝贯通通知单,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矿技术员每日必须将井下工程施工情况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6、每半月内由技术员文忠纯负责对井下新掘工程进行实测并填图,每月及时与县区煤监部门进行图纸交换。

四、通风瓦斯管理

(一)通风管理

1、成立煤矿“一通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林元接,副组长文忠纯,成员:严丙林、欧阳理中、文忠福。

2、由技术员文忠纯根据采掘工程安排,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3、矿风机房由龙绍明、黄长林守护,并对风机、风门、反风设施及电气设备等进行管理。风井实行双回路供电,安装直通调度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24小时有人值守,每小时应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负压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调度室。

4、由技术人负责人文忠纯负责编制《反风演习方案》,每年度进行了一次反风演习,并形成反风演习报告。

5、由测风员文忠纯负责于每月的5月15日、25日对各测风站、分风点进行测风。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站和测风记录上,测风结果由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

6、+180水平1号风门由文忠纯负责管理,+180水平密闭风门由    文忠纯负责管理,+130水平1号调节风门(风窗)由文忠纯负责管理,确保各通风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7、南二采区1号局扇及风电闭锁装置、风筒由王邦新负责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和风筒的质量、悬挂完好。

8、总回风巷+180段由文忠志负责维护管理,南二采区回风巷由   文正纯负责维护管理,确保巷道有足够的断面畅通无杂物。

(二)瓦斯管理

1本矿低瓦斯矿井,但也必须高度重视甲烷和其他有害气体的防治工作。

2瓦斯检查员欧阳理中、朱曾华、邱其云、严丙林,由安全副矿长文培建负责管理。○1瓦斯器按规定进行检测和校验;2瓦检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次数进行瓦斯、二氧化碳检测,瓦斯超过0.9%时,或二氧化碳深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调度室.3瓦检员必须携带记录本在现场进行记录,并做到三对口;4瓦斯日报表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单次检查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煤矿停产检修或因其他原因停产,恢复生产时,由技术负责人文忠纯制定复产方案,并按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4临时停工停风的巷道由当班的带班领导、瓦斯员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栏杆、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由瓦检员和安监员一起进行管理,恢复通风前必须制定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安监员带领相关人员实施。

5停风区域严禁有任何的作业活动,由安监员文忠志负责。

三、瓦斯监控

1、安全监控由安全副矿长文培建负责,督促监控员 周甜    具体管理,24小时值班,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调度室(如是系统运行、设备故障或传输障碍要立即报告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监控记录由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

2、安全监控系统由安全副矿长文培建负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配备由矿长林元接负责,配备足量的使用、备用传感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校验和调校。

4井下的传感器布置和移动由文忠福负责,督促安监员具体管理。确保位置准确、传输正常。

5、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由文培建负责,按规定进行调校、校正,每天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

五、探水防水管理

1成立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元接,副组长文忠志,成员:文忠纯、文忠福、卢祥伟

2、由林元接牵头负责按照防治水规划制定年度防治水方案,地面防治水由文忠纯负责防洪沟、渠、坝、堤的清理、固筑;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由文忠福负责,确保畅通和运行正常。

3、由文忠志根据物探结果和井下工程实际负责制定探水方案,注明探水地点、范围、角度、深度和孔数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由文忠福负责安排购置全套探放水设备,并定期检修,保持性能良好。

5、由技术负责人文培纯负责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本矿和其他老窑的巷道布置、采掘状况及灰岩、导水断层、地面水体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物探情况等,负责绘制水害状况立剖面图;并据此划定“防治水三线”,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6、由技术负责人文培纯负责安排人员、时间、地点按照探水方案实施探放水,由技术负责人文培纯签发探水通知单,探水后要做好探水记录,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安全措施。

六、井下支护管理

1、由技术负责人文培纯负责制定本矿井下支护改革方案,由矿长林元培负责组织实施。

2、+130水平  掘进工作面由文中志   负责实施锚喷支护。掘进工作面由  负责实施11#工字钢(水泥支架、砌碹)支护,  掘进工作面由朱新云负责实施木支护,各种支护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由文培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并逐日填写《建新煤矿井下巷道支护质量验收收单》,留存备查。

3、+130水平南二  工作面实施 木 支护,由朱新云  负责执行。质量要求:不小于20以上松木,净高1.8米,净宽1.6米。

4、井下巷道维护修理由朱新云负责,+130水平主巷道由朱新云   负责制定安全措施,由安监员卢祥伟、文军、文忠志现场监督。

5支护材料采购质量由 文培建、文忠纯负责验收。

七、电运输管理

1、全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由机同副矿长文忠福负责调度指挥,钳电工文忠福、龙绍明具体管理。

2、机电副矿长文忠福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确保所购设备为矿用防爆安全型。同时,及时提出设备更换意见和年度设备更换计划。

3、煤矿地面和井下供电设备、实施(包括变压器、配电屏、电缆、机电架线、控制开关、机房、发电设备等)和管理、维护由文培福负责,电钳工文忠福、龙绍明具体管理,确保调和正常运行、线路悬挂整齐、设备整齐完好、机房干净整洁。

4、井下机电设备(包括局扇、开关、闭锁装置、综保装置煤电站、凿岩机、风镐、探水钻、电话机、照明设备、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排水泵、电动风门的电气部分以及压风、供水设备设施等)由文忠福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安装位置正确、防护装置无遗漏,、设备完好无失爆、仪表数据清晰灵敏、运行正常无故障。

5、主绞车由司机肖凡、文忠纯、文忠志、文忠冬负责日常维护,并填写好运行记录,由钳电工文忠福、龙绍明负责检查、维修;钢丝绳的日常检测由文忠纯按规定进行,并填好检查记录。

6、立井缺罐笼和斜井人车的防坠(为绳 )试验由文忠纯负责组织实施,并作好记录。

7、机电设备严禁带电搬运和维修,由文忠福负责监督。

(二)运输

1、地面矿车运输、翻笼的管理责任人及应注意事项。

2立井提升运行工作时,绞车司机、摘钩工、信号工、扳道工等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3电机车司机肖凡、文忠志、文忠纯、文培冬必须经培训后持下上岗,电机车的现场管理由运输区区长文忠志和司机负责,由文忠福负责维修。

4、井下推桶严禁一人推多桶,严禁放飞车、严禁搭乘矿车,由  负责监督。

八、爆破作业管理

1、火工产品的采购由文忠伟负责,按规定的数量、型号购买,并执行公安部门关于火工产品运输的相关规定。2、炸药库由库房员及保卫科负责管理,由文忠伟、文培冬、邱其云、何启春负责按公安部门的规定做好雷管、炸药的分类存放、防潮、防雷电和按规定发放、回收以及日清月结登记工作。

3、放炮员文忠伟、文培冬、邱其云、何启春经培训后持证上岗,负责本矿井下所有的爆破作业,按规定到炸药库领退、运输和作业点分箱存放。火药箱和发爆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4、装药、充填炮泥、联线由当班放炮员负责按规定进行;“一炮三检”由当班瓦检员负责;“三人联锁放炮”由当班放炮员和安监员负责。

5、启爆地点必须在进风侧,并有足够的距离,由当班放炮员负责,当班安监员监督。

6瞎炮处理由当班放炮员负责按规定程序进行,由当班安监员负责监督。

7、严禁放明炮、搭炮、糊炮,由当班安监员负责监督。

九、应急救援管理

1、由矿核技术负责人文忠纯按规定的内容、项目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矿安全生产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2、成立矿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元接,

3由矿长林元接负责配足备齐应急救援的设备、材料,并指定专人管理,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救援演练。

十、职业健康防护

1、由林元接负责全矿所有员工的登记造册工作,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度组织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进行健康体检,职工档案由文忠志负责管理。

2、由文忠志负责统一定购、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由安监员负责监督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由文起纯负责对本矿井下各采掘面的粉尘深度进行检测,填写检测报表送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发现超标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由文忠福负责井下洒水喷雾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5、由文忠福负责水平掘进工作面凿岩机供水系统的管理、维护,当班安监员负责监督,严禁干凿岩。

第4篇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

一、填空题

1、供电电缆的下井方式有_____、_____和平硐开拓。(立井开拓、斜井开拓)

2、采取变电所是采取变电设备的_____。(电源)

3、向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供电时,往往采用_____的供电方式。(移动变电站)

4、矿井电网保护两闭锁是指_____和_____。(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

5、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_____和_____两类。(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

6、煤矿井下电气管理“三无”指无_____、无_____、无_____。

7、煤矿井下电气管理四有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_____。(接地装置)

8、煤矿井下电气管理两齐指_____,_____。(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9、煤矿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做到三全是指防护装置全、_____,图纸资料全。(绝缘用具全)

10、煤矿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做到三坚持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_____ 。(使用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

11、过流是指电气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断线故障时,流过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流超过_____。(额定电流)

12、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_____。(防跑偏装置)

13、按保护原理,漏电保护方式分为_____式和零序电流方向式两种。(附加电源直流检测)

14、设置_____保护,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体触电事故。(接地)

15、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分为_____和_____两种。(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

16、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_____ 。(闭锁装置)

17、电动机频繁启动会导致电动机_____。(过负荷)

18、三项电动机在运行中出现一相断线,由于机械负载不变,电机的工作电流会比正常工作时的工作电流大,从而造成_____。(过电流)

19、短路保护包括_____和_____ 。(熔断保护和继电保护)

20、电气设备安装前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是否_____,使用中是否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合格)

二、判断题

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4欧姆()(×)

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3、凡是矿井的供电设备及电缆所组成的供电网络,均属井下供电系统。()(×)

4、防爆移动变电站不能放置在采掘工作面附近。()(×)

5、井下中央变电所馈出的电缆直接向各采区供电。()(×)

6、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7、采煤工作面的低压配电,可根据采煤工作面的供电负荷的容量选择一台或两台移动变电站。()(√)

8、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是决定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

9、漏电只会导致人体触电,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没有关系。()(×)

10、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可以避免漏电事故的发生。()(√)

11、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其中不包括井下拆卸矿灯。()(×)

12、工作票签发可以是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3、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14、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超过时应及时更换。()(×)

15、井下电气设备当中煤电钻、信号照明的电压使用36伏;远距离控制电压使用的是127伏。()(×)

16、井下采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设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等安全用电技术防止人体触电。()(√)

17、电气设备内部增加电气原部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这种现象不属于失爆现象。()(×)

18、防跑车装置就是能够防止在倾斜井巷中发生跑车的装置。()(√)

19、跑车防护装置是能够阻挡在倾斜井巷内运行矿车运行矿车发生跑车的装置或设施。()(√)p265第36行)

20、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入风巷道中,距回风巷道口不小于10米。()(√)

三、单项选择题

1、变电硐室长度超过()米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符合用燃性材料支护的要求。(c)

a、4b、5c、6 d、7

2、任一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时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a)

a、1 b、2 c、3 d、4

3、集中性漏电是指电网的某一处因绝缘破损导致漏电,占井下漏电的( )以上。(b)

a、80%b、85% c、86% d、90%

4、我国煤矿井下人身安全电流极限值为( )(d)

a、37mab、36ma c、35mad、30ma

5、局部通风机入风处有( c)

a、接地保护b、短路保护c、净化风流装置d、阻燃器

6、()是矿井供电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a)

a、采区供电系统b、分区变电所

c、防爆移动变电站d、井下中央变电所

7、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 )米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米以上的通道。(b)

a、1,2b、0.5,0.8c、1.5,2d、0.6,0.7

8、为保证采区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合理、经济,( )应是采区的动力中心。(b)

a、中央变电所b、采区变电所

c、分区变电所d、防爆移动变电站

9、为保证漏电保护装置能有效可靠,防止漏电引发各种危害,对煤矿井下采取的装置是( )。(a)

a、漏电保护 b、过电流保护c、保护接地 d、节电保护

10、由于接地装置的( )作用,使通过人体电流不大于极限安全电流,从而保证人身安全。(d)

a、漏电保护 b、过电流保护c、保护接地 d、分流

11、电压在( )伏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屏蔽保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c)

a、30 b、37 c、36d、35

12、设备的所有电气元件全部置于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既具有耐爆性又具有隔爆性的是( )。(c)

a、本质安全型 b、 矿用增安型 c、隔爆型电气设备d、低压配电设备

13、变电硐室长度超过()米时,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与巷道联通。(a)

a、6b、 5 c、 4d、7

14、从机器到工作面至少要有( )米的自由移动范围。(d)

a、3b、 0.5 c、 1 d、2

15、为了确保通风机的安全运行,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b)秒内开动。(a)

a、8b、 10 c、 12 d、14

16、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为( )米。(a)

a、2.2b、 2.4 c、 3.2d、2

17、井下架空线两悬挂点的驰度不大于( )㎜。(b)

a、20 b、 30 c、25 d、35

18、为预防人员触电,架空线的分段开关干线长度应大于( )米。(a)

a、500b、 400 c、300 d、200

19、检查轨道连接时,两平行轨道每隔( )米连接一根导线。(d)

a、20b、30 c、40 d、50

20、检查主要通风机的轴承温度时,滚动轴承不得超过()℃(c)

a、65 b、60 c、75 d、80

四、多向选择题

1、漏电保护的作用主要有( )(abc)

a、监视电网的绝缘 b、迅速切断漏电故障线路的电源防止漏电故障引发各种危害。 c、补偿电容电流。

2、应装设局部接地的地点有()(abc)

a、采区变电所b、硐室的高压电气设备c、低压配电点

3、过流保护有( )(abc)

a、短路保护 b、过负荷保护c、断相保护 d、接地保护

4、井下下列地点必须装设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的有( )(abcd)

a、高瓦斯矿井所有有瓦斯的掘进工作面。b、瓦斯突出矿井的所有掘进工作面。c、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掘进工作面。d、其他存在瓦斯集聚并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场所。

5、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有下列哪几种( )(abcd)

a、严格按《规程》规定选用b、严格按《规程》规定连接

c、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d、应采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

6、发生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是( )(abcd)

a、电缆连接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接线盒有严重缺陷及电缆受挤压短路b、设备与电缆的阻燃性差c、无火灾的监视,

d、现场的灭火设施起不了灭火作用。

7、下列属于失爆现象的有( )(abcd)

a、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

b、隔爆面间隔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不压紧

c、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d、螺丝松动间隙超过规定值。

8、跑车防护装置主要的功能有( )(ab)

a、识别功能 b、防护功能

9、“三专”指()(abc)

a、专用变压器b、专用开关 c、专用电缆 d、专用继电器

10、对保险装置的重点安全检查有()。(abcd)

a、防止过卷装置 b、深度指示器

c、闸间隙保护 d、其他保险装置

五、问答题

1、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有哪些

答:(1)矿井供电应有两回路电源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上都不得分任何负荷。(3)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4)10千伏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排水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7)严禁井下配电变电器中性点直接接地。(8)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2、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那些

答:(1)甲烷风电闭锁与甲烷电闭锁 (2)对拒不通风机的供电要求

3、人体触电的原因有哪些

答:(1)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定,带电作业、带电安装,带电检查、修理、处理故障;忘记停电、停错电、不验电、不放电等。(2)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开关不闭锁,送电制度不严。(3)没设可靠的漏电制度、漏电制度失效或保护不用。(4)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5)不按要求携带较长的导电材料,(6)工作中, 触及破损电缆、裸露带电体等。

4、人体触电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1)避免人体接触低、高压带电体,(2)对人员易接触的电气设备尽量采用较低电压。(3)井下采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设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等安全用电技术防止人体触电。(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用电制度和《规程》的相关规定。

5、简述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检查的重点。

答:(1)对制动装置的安全检查。(2)对保险装置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止过卷装置;深度指示器;闸间隙保护;其他保险装置。(3)立井提升的安全检查,升降人员提升的检查。(4)倾斜井巷车辆运送人员的检查。

6、引起过流故障的原因有哪些

答: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1)短路故障,有击穿、误操作、机械损伤(2)过负荷包括电源电压低,频繁启动电气设备、启动时间长,机械卡堵等(3)断相,包括熔断器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连接头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

7、简述预防井下电气火灾检查的注意事项。

答:(1)电缆发生短路故障,高低压开关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不能断弧,引燃电缆。在检查中要检查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动稳定性及热稳定性,校验整定系统中的断电保护是否灵敏可靠。(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3)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检查电缆悬挂要符合《规程》要求。(4)必须有断电保护,并按《规程》进行规定,保证灵敏可靠。若开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5)高压电缆接线盒是否符合规定,接线盒是否有可燃物。(6)矿用变压器接线端子接触不良,或变压器检修时调入异物会造成高压短路。变压器不定期化验,会造成绝缘油失效,使变压器升温,发生过热造成套管炸裂,绝缘油喷出着火。(7)井下不准用灯泡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在易燃物上。(8)架线电机车运行时产生电弧,当架空线离木棚太近或接触木棚时,高温电弧可能引燃木棚着火。另外,当架线段落在高压铠装电缆外皮上,直流电弧沿电缆燃烧,烧毁电缆的铠装和油倞纸绝缘。为防止上述事故发生,应严格按规定架设架线。架设电机车行使的巷道,必须是锚喷、彻渲或混凝土棚支护。(9)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火门。

8、预防漏电故障的措施有哪些

答:(1)严禁电气设备及电缆长期过负荷。(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装置好,接线正确。(3)维修电气设备时,将工具和材料等导电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4)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的机械损伤。(5)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必须设置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6)设置保护接地装置。(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描述电气设备检查的重点。

答:(1)矿井供电线路是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2)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防爆型电气设备是否达到防爆标准要求。(3)矿用电气设备的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熔断器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煤矿井下电网漏电保护和煤电钻综合保护是否灵敏可靠。(5)井下电气接地系统是否完好。(6)矿井安全监控装备是否按要求装备、使用和维护。(7)井下电缆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程》规定。(8)井下变、配电硐室,机电设备硐室的构筑是否符合《规程》规定。(9)在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和停送电作业中,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情况。

10、简述井下电气设备接地保护的安全检查有哪些

答:(1)保护接地的外壳检查(2)保护接地网的检查(3)保护接地的测试检查(4)风电闭锁的检查。

第5篇 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概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炭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与分级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年度考核,一级的考核由国家煤监局负责,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强调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煤炭行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

4.安全质量标准化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的要求

(1)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质量安全标准化的相关知识,掌握质量安全标准化对自己岗位的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师徒结队、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打好基础。,

(2)“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对每道工作程序都按操作规程做到工序到位、行为规范、操作熟练,质量达标。

(3)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技术改革和创新,为区队安全质量达标做出贡献。

(4)改变安全观念,文明生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真正成为安全管理的主人,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自觉维护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卫生,爱护环境,文明生产。

第6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 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 生产保障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 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

(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

(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

(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

(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

第九条 调度指挥

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

(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

(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

(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

(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

(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

(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

(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

(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的;

(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

(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

第十条 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

(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

第三章 采掘头面管理

第十一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

第十四条 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

第十五条 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六条 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十七条 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

第十八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

(二)物料设备未上架码放或码放不合乎质量标准化要求,未挂标志牌的;

(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四)水窝排水不净造成轨道被淹、人员过不去,或水泵被埋,水养子未挖净的;

(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

(七)采煤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或虽有加强支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支护顶板的;

(八)掘进头锚杆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的,顶板破碎未采取挂网措施的,巷帮超挖严重巷道成形差的;

(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

第十九条 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

第二十条 采掘头面有出水征兆、瓦斯突出、顶板突然来压等异常情况,不汇报处理,继续进行正常采掘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对当班班长、跟班干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职务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正常生产条件下,交接班时必须将运煤系统运输设备上的载荷全部开空,否则,对责任人、当班班长、跟班干部各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二条 新掘井巷工程的验收

(一)新掘井巷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生产办),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安监部、施工单位、接收单位、财资部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另一场所施工,并一次性罚款100~500元,同时,财资部门不得结算工资。

(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井巷工程,由生产部(生产办)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按200~500元/天罚款,并对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三)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巷道不经验收,不得拆除任何物料设备,经移交现场会确定留下的材料设备,要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

(五)参加巷道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并在验收移交单上签字,工资部门根据验收移交单给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井巷维修制度

(一)生产部(生产办)负责每月下达巷道维修计划,并对巷道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项。

(二)生产部(生产办)负责巷道维修人员及巷道修护工区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要对全井下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道及采区上下山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次。

(三)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巷道维修,对巷道失修达到10m以上地点,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供管科、通风工区及施工单位领导现场会审,编制专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巷道断面。施工完工后,由生产部(生产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措施或有关规定要求的巷修工程,要重新予以返工,否则,工资部门不得支付工资,并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 生产部(生产办)、技术中心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四章 生产准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生产准备施工单位的责任范围

(一)预备队

1.负责工作面运煤系统所有溜子(包括转载机)运输安装试车和拆除回收,其中包括各部40t刮板运输机搭火,操作线、按钮安装,挡煤板安装,刮板运输机头尾打支杆压柱,以及负荷线、操作线、按钮、挡煤板的回收。

(二)机电工区

1.负责安装时地面提供给预备队40t刮板运输机头、尾、根节,电机牙箱及各种小件及安装单位使用的负荷线、操作线、按钮、信号线等。

2.负责40t刮板运输机信号系统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3.负责皮带、电绞、油泵、回绞、风机、各部40t刮板运输机的供电到开关及拆除期间的回收。

4.负责75kw以上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电机牙箱安装和搭火,以及拆除时的回收。

5.负责开关列车安装试运转,综采供电,高压管路铺设至工作面,及拆除时的回收。

6.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液压系统的整理达标,防尘系统的安装达标和拆除回收(包括转载机头)。

7.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泵站及其它临时泵站液压系统安装及回收。

8.负责煤机安装试车及拆除回收。

9.负责安装拆除时所有回绞的运送和回收,以及拉运支架路道上的回绞安装搭火。

10.负责安装拆除区域排水泵的安装。

11.负责液压支架井上解体装车、井下组装工作。

(三)通风工区

1.负责炮采切眼内防尘管路及甩头的安装和拆除回收。

2.负责除转载机头外各转载点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拆除回收。

3.负责通风设施的建立、管理及局扇、风袋安装及回收。

4.负责两道防尘管路、防尘系统的铺设和拆除回收。

5.负责皮带机头25m防尘,灭火软管安装。

(四)运搬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所有的电绞、信号、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

2.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液压支架及平板车运送工作。

3.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安装时所需单体、铰接顶梁、特殊支护材料装、运至切眼上头50m范围内。

(五)皮带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皮带安装试车,信号安装及回收。

2.负责掘进区队使用皮带的一次性安装调试及拆除。

3.负责皮带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六)联采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的扶起吊棚,打支杆压柱。

2.负责综采面安装时切眼改大棚、刷角。

3.负责拆除安装时设备运送的辅助工作,如电绞峒室、回柱机稳固等。

4.负责拆除安装时排放水管路运送工作。

5.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切眼上头20t回绞稳固,开关列车打支杆等。

6.掘进巷道完工移交时,排水点水泵移交联采排水,以及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的排水。

第二十六条 安装拆除期间的设备移交

(一)机电工区提供给安装单位安装用的溜头、电机牙箱(牙箱要加好润滑油)、根节、溜尾、尾轴及溜头上的各种小件必须在地面车间组装通电试运转。经机电工区、预备队、生产部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交接单移交给预备队,再由预备队解体装车下井,不合格设备不得装车下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500元/件,因此影响安装的,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天的处罚。

(二)电绞开关移交:自通电之日起,机电工区2天之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第3天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1天时间处理。在安装至处理时间内出现问题仍由机电工区处理,并按拖延时间给予200元/天处罚。

(三)皮带、刮板运输机开关,在安装试车期间出现问题,由机电工区处理,处罚办法与电绞开关移交办法同。

第二十七条 安装验收移交要求

(一)刮板运输机

1.刮板运输机安装达到平、直、稳,运行时平稳,不晃动,溜头、溜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m,前后交错不小于0.5m,不带回煤,切眼运输机与顺槽运输机搭接合理。

2.刮板运输机挡煤板使用铁挡板并安装齐全,搭茬合理,各部小件上齐。

3.减速箱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适当,各种保护罩齐全、完整。

4.刮板运输机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且炮采切眼运输机尾巴线、操作线必须达50m。

5.刮板运输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齐全。

6.刮板运输机运转时无跳齿、无刮卡、无飘链、无落链。

7.搭皮带机的刮板运输机头必须上挡板,使用铁马,横梁宽不超过电机牙箱。

(二)液压支架

1.支架安装要排成直线。

2.支架要垂直顶、底板,与顶板接触严密。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

4.相邻支架间无明显错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

5.各液压管路联接合理、齐全。

6.支架前无浮煤、浮矸堆积。

7.支架锚固头与刮板运输机连接好,销子齐全。

(三)开关列车、煤机、油泵

1.开关列车中车与车之间必须钢性连接。

2.开关列车上综采供电设备有接地极。

3.从开关列车至切眼输送机头间的电缆、防尘管路、高压管路吊挂整齐。

4.煤机线、煤机用防尘管路用电缆卡子捆扎好放在输送机电缆槽内,输送机尾电机线也捆扎在电缆槽上。

5.架间喷雾按规定安装,截止阀齐全,管路不漏液,支架每架均要安装测压阀测压管路。

6.泵站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润滑油脂合格,适当,保护罩齐全。

7.照明灯、通讯喇叭安装间隔符合要求,线路吊在支架前梁下,吊挂整齐,能正常使用。

8.煤机的各种保护盖板上齐全,内外喷雾正常,电气部分达完好标准。

(四)其它要求

1.所有设备、电缆、电绞、轨道的安装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向采煤面顺槽供电、供水、供压风必须在采区上下山(集中运输道)与顺槽交叉的三角门处安设断路开关,截止瓦笼。

3.综采面皮带机道4寸防尘管铺设至切眼100m处,安水头及过滤器;其它工作面溜子道、材料道铺设管路距切眼50m安装水针。

4.各种管路铺设遇有保险峒室,必须设有过道,不得影响保险峒使用。

5.皮带长度小于50米,综采、炮采、掘进用皮带宽度分别小于90、80、70cm,胶皮磨损严重大面积脱落,不得再次安装使用。

6.一次性安装,炮采切眼必须投入成套新40t刮板运输机,顺槽溜子也要经过检修后再进行安装;综采切眼运输机及转载机也要经过检修,磨损变形严重的溜槽、中板不再使用;各种刮板运输机链条磨损超过20%的不再使用。

7.一次性安装,综采面超前皮带全部使用新胶带。

8.安装完工整理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后,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移交。

第五章 机电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机电工区是全矿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及全矿范围内其它单位机电设备的检查考核。

第二十九条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和电缆的使用管理实行包机制和挂牌制。各使用管理单位每月底必须将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包机责任人名单报矿调度室,便于机电事故追查处理,同时要在设备电缆使用现场张贴悬挂明显的包机责任牌板和标志牌,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处。

第7篇 煤矿雨季三防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雨季的来临,施工工地面临着防洪、防雷电、防火的安全问题,为了切实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洪涝、雷电及火灾灾害,特制定本专项措施,在夏季三防安全管理中务必严格遵照执行,严禁出现三防安全事故。

组织措施:

1、为保证安全监察到位,每周一进行一次三防安全全面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和整改。

2、成立三防安全小组:

组长:李刚华

副组长:张忠强 、郭启兵、张长发、朱长贵

成员:石满江、王文刚、冯佳、余浪、王仕祥、、彭德英、赵有平、冯泽华、唐春、彭强、陆仕升、苏江南、王天云、冯欢、周作伍、谭敏、何方、鄢威巍、徐贤富、张远平、冯欢、彭强。

三防日常工作由余国兵负责处理,并每周向三防安全小组汇报工作

3、加大安全投入,在人力、物力上支持三防工作的确实可行的进行开展。

4、加强职工三防安全意识教育及三防知识培训,使每位职工及其家属均有高度的三防意识,一定的三防知识和发生三防事故后的急救、自救能力。

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坚决取缔乱搭、乱建的易燃易临时房屋,杜绝火灾隐患;

2、彻底清理易燃物堆物堆码,存放,对不符合堆码要求的责限期整改;

3、重要建筑物必须有防火消防设备,建筑物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防火安全需要。

4、严格易源、易爆物品及火源管理,禁止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放、使用,对危险火源必须严格要求控制使用;

5、彻底清查整个工地的电气设备及线路,防止电源线路老化、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

6、彻底清查职工宿舍及变电所、压风房、机修车间、炸药库等要害场所,对这些场所收藏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炸药库危险物品管理不善的必须进行严加惩处,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禁止私人或以上危险场所使用大功率电气功设备,以防电路负荷过载而引发火灾;

7、对变电所、压风机房等有中能诱发火灾的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格尽职守,随时检查,排除隐患,严格按《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对机修车间,红炉房等经常使用电焊或明火的地方必须加强执行更严格的《安全规程》操作要求。并且在所有要害场所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

8、对矸石山,炉灰场等堆放不当有可能产生自燃的地方,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及合理堆放,并随时注意观察,一旦有自燃倾向,则必须用取措施处理;

9、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井口不得少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少于50m。

10、在抓好地面防火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抓好井下防火工作;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需使用防爆电气;

(2)、井下风筒必须使用双抗风筒;

(3)、井下的电气设备荷载必须有一定的保险系数,严禁过载工作;

(4)、井下电缆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一切电缆破损,老化;

(5)、加强进瓦斯的检查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引发炎黄子火灾、甚至爆炸;

(6)、加强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入井;

防洪安全技术措施

1、地面做好排水系统工作,保证排水线路畅通;

2、作好职工宿舍的防漏、防潮处理,使宿舍保持干燥通风,对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条件;

3、对炸药库必须做好排水、防潮工作,保证炸药不受潮,以利于井下使用;

4、对施工用的材料:如水泥、砂等必须有遮雨棚的保护,并且材料堆码地点周围应有排水沟,以利防潮、防洪;

5、供应库做好防漏、防潮处理,以防机具、配件等锈蚀;

6、井下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应根据施工情况尽可能地靠近工作面迎头,以利于井下排水,地表有塌陷渗水可能的地点,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严禁地表水渗漏至井下造成井下工作面水量增大;

7、井下一切排设备必须保持安好,并备有备用设备,以便发生水害时能投入使用;

8、副平硐井口、主斜井井口、回风井口必须设置防洪沟,严禁地表水从井口沿巷道流入井下

9、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井筒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岩溶塌陷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10、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1、炸药库、变电所、瓦斯泵房等要害场所,工作广场上空旷的地方,易遭雷击的高地等必须安设防雷击的避雷装置;

2、电气设备等均应接地及防雷电保护,并随时检查其完好性及可靠性;

3、炸药库周围应经常检测杂散电流,并及时根据杂散电流情况进行处理和整改;

4、进下风水管、轨道等钢性进硐管件必须采用接地措施,以利防雷。

第8篇 x煤矿停工建设期间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10月10日晋煤办发【2022】1401号文件要求,全省所有建设矿井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建设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为确保我公司停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及危害因素辨识

序号

危险源/作业

活动

危害因素

危害结果

控制措施

1

未培训取证

作业人员未参加学习、

培训,无证上岗

违章操作,伤人

上岗前必须参加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2

矿压监测

矿压观测不及时

顶板冒落伤人

及时观测

3

检修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人员被电击

检修、搬迁设备必须闭锁开关

停电后没有对电气设备验放电

人员被电击

必须对电气设备验放电

没有采用专人停送电

误送电伤人

停送电由专人看护开关

4

局扇管理

局扇管理不到位

无计划停风

派专人看守

5

水灾

涌水量增大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及时汇报、排水、撤人

6

火灾

出现火源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杜绝失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汇报、灭火、撤人

7

瓦斯

瓦斯监测不到位、瓦斯涌出量大

瓦斯超限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做好瓦斯检查,及时

汇报、撤人

8

煤尘

煤尘堆积、飞扬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9

顶板

离层、片帮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做好顶板离层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汇报、撤人

10

煤与瓦斯突出

瓦斯动力大、喷出、突出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及时汇报、撤人

二、公司成立停工期间领导组

组长:郭建明侯贵明

副组长:苏连生雷同王爱民李晓红

潘坚刘广华董书明张灵高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队组主要负责人

组长职责:全面领导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在停工期间出现特别重大的问题。

副组长职责:全面处理涉及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与实施,协调各系统之间的工作。

成员职责:按照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要求,具体处理涉及到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停工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长兼任。

三、停工期间工作安排

1、工作安排:停工期间,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工作,安排安全员、瓦检员、看风机人员、检修人员、瓦斯抽放人员、排水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下井工作,其他人员不得下井工作。

2、安全员、瓦检员、看风机人员、排水人员、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现场交接班,并严格执行 “一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

四、技术要求

(一)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队负责派专人检查井下各地点所有的通风设施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合理配风。风量严格执行配风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各用风地点瓦斯不超限。

3、停工期间所有动力电源必须全部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

(二)瓦斯管理

1、停工期间,通风队必须安排人员对瓦斯及二氧化碳进行检查。

2、强化现场瓦斯管理,通风队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通风部和调度室,并及时采取措施。

(三)防灭火管理

1、停工期间,加强井下密闭墙的各气体及温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2、加强巷道闭墙管理及防火预测制度落实。

3、对井下的消防器材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更换,配齐沙箱、铁锹、消防桶等设施。

(四)防尘管理

1、维护好井下防尘设施,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各条巷道洒水喷雾装置必须按要求正常使用。

3、对所有的供水管接口、阀门进行检查,严谨停工期间由于管路破裂造成巷道积水现象。

(五)顶板和防治水管理

1、工作面停产前必须支护完好,浮煤(矸)出净,积水排完。

2、工作面机头处、巷道水仓每班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正常排水,确保无积水。

3、每天安排专人对主要巷道顶板和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上报调度室,调度室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4、巷道修护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每天必须有人到井下巡查。

6、水泵房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排水,水泵正常检修,保证水泵正常使用。

(六)停送电管理

1、公司矿井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部负责,需要停送电时,机电部首先向公司值班领导请示,等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时,才可向井下送电。

2、遇到主通风机停电停止运转时,停止井下供电,主扇风电闭锁功能必须正常。

(七)管路和线路管理

1、所有悬挂线路要符合作业要求,且保持干净,对于送电线路要保证其干燥、干净,线路中的接头开关保证悬挂起来,防止地面水浸泡和片帮煤的掩埋。

2、管路上的所有阀门都要正常运转保证其没有淋水,对可能泄漏的地方要及时采取维护措施,保证开工后管路能正常运行。

(八)文明生产

1、所有巷道要一致打扫干净且工具摆放整齐,保证巷道内所有线路无尘土。

2、所有设备统一摆放,且巷道内的碎矸要统一清理用胶带输送机带出去,已坏的工具要全部返回地面。

3、施工队组、部室文明生产区域按已划分的责任分解明细执行。

(九)加强职工培训工作

1、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继续巩固“三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全覆盖”达标工作,安监部每周二、五下队检查各队组“双三”的培训学习情况,要求各队组完善 “双三”各类学习记录、登记台账,加强对不合格人员的培训。

3、职教部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制定培训,抓好培训工作。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停工期间,公司矿井主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机电部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证双回路供电,风机能够正常切换。

2、公司矿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安全员、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检查三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4、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5、必须对井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必须切断矿井内除排水外的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6、通风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恢复通风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队组要将所有压风、供水装置,要认真检查一遍,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8、停产期间,下井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穿戴化纤服装及酒后下井,检身人员做好检查工作。

9、停工期间要保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井下排水正常进行,搞好井下各地点的通风工作,防止瓦斯超限现象发生,一旦发生停电、停风,必须执行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送电与安全复风工作。

10、公司矿井停产期间,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均要正常运行。

11、公司停工期间,必须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故障临时停风,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搞好入井人员的清点和检身工作,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3、机电硐室及其他地点均按正常通风管理。

14、保卫部要加强公司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停工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等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2、公司成立停工期间的安全领导组,坚持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每天井上下必须有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井下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排查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实现公司停工期间的安全监管。

4、各级领导要把精力放在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上,针对当前的特殊时期,从系统和环节上超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停工期间,公司安监部要组织各专业部室,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重大隐患的个人和单位,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对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从重处理。

七、避灾路线(附图)

1、煤尘、瓦斯爆炸

迎着新鲜风流走。

2、遇水

往高处走。

第9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地点现场悬挂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图表。工作面实际施工的炮眼个数和装药量均不得超过爆破图表规定的数量。如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的,必须及时变更爆破图表。

2、施工底部两排炮眼前,迎头2米(中深孔爆破的3米)范围的积矸必须清理至实茬实底以下100mm;装药前迎头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

(1)、掘进工作面开窝时,未按《规程》规定安齐“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的。

(2)、局扇发生循环风或风筒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3)、采掘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4)、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5)、在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7)、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所有炮眼必须完好,并进行扫眼,变形的炮眼严禁装药。工作面各类不用的钻孔及孔洞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1.5倍。

4、装药前水泡泥、炮泥和彩带要准备充足,装药工必须具备放炮助手资格证。

5、装药时工作面20范围设置装药警戒,与装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炮警戒线以内的,严禁从事其它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6、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泥”规定。应将座底泥先放在炮眼口摆放好,装好座底泥后再装药。取炮头时必须同时带一个水泡泥,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封泥要填满捣实,封泥长度必须不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7、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拉住雷管脚线末端一手拿炮棍,轻轻将炮头送入眼内,防止捣坏雷管脚线外皮或捣断脚线。炮头必须和眼内炸药密接。

8、底部两排炮眼及周边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下山掘进底部三排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特殊情况下所有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药卷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得少于200mm)。

第10篇 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矿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强化行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也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者,负有法律规定的职责。从上到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量化、细化、具体化,并把安全责任制汇编成册,发到员工手中。要加强安全责任教育,使每个职工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知其任,尽其职。

2 建立完善防治重大事故体系

建立完善防治重大事故体系应包括五个主要方面: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矿井防治水管理、矿井机电运输和安全供电管理、矿井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

(1)建立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机制是落实“十二字”方针,强化煤矿“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的根本要求。即根据“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着眼于煤矿安全生产中“人、机、环境”三大要素的相互和谐、源头管理、过程监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等环节的全面加强,努力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2)全面落实“以风定产”是防范瓦斯事故的基本保证。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确保各用风地点配备足够的风量,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及时处理瓦斯积聚;并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稳定,增强安全工作的可靠性。

(3)严格落实瓦斯监测监控是瓦斯治理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十二字”方针的要求,配备和配齐各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四项装备措施,健全和完善瓦斯防治装备和安全设施。

(4)建立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机制。一要明确责任,生产矿长是本单位水害防治第一安全责任者,总工程师具体责任主抓矿井防治水工作,各生产矿井地测部门责任具体是防治水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机构,完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规章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矿井防治水工作。二要掌握矿井水害类型,水患区域和程度,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三要强化管理,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和“查、堵、疏、排、截、探、防、躲”等一系列措施,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安全可靠。四要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贯彻、学习、签字制度。五要及时配齐相关的探放水设备。

(5)建立完善矿井机电运输和安全供电管理机制。加强矿井主提升、主扇、斜巷人车、电气防爆、矿井供电和局扇等六个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严格生产设备检修制度,做到保护装置和设施齐全、可靠;加强大型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提升机电运输系统装备水平。

(6)建立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管理机制。加强工程开工与巷道贯通,采面初次放顶与收尾、搬家与安装。对老巷和地质构造带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管理,制定专门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跟班盯岗,督促实施。

(7)建立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机制。认真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地面、井下演练。要根据矿井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做到措施严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3 建立完善安全投入体系

搞好安全生产,投入是保证。煤矿生产是同大自然斗争,加大投入,既要不断的更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益及功效,也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节,防止和避免人为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投入上,煤炭企业要牢固树立“按需投入”理念。国家为增加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满足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高井巷维简费标准,增加安全专项费用和瓦斯治理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瓦斯治理等,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30号),低瓦斯矿井提取标准为20元/吨,高瓦斯矿井提取标准为30元/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提取标准为40元/吨,但就煤矿的实际来讲,仍有很大的缺口。对煤矿企业来讲,资金再紧不能紧安全,在安全上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要建立专款专用制度,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提取的各项资金,合理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于解决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真正把它抓出成就,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安”,用“法律规程”来规范企业,规范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行为,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生产现场处于有序管理、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4 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要时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认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每个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一是安全教育培训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和措施,抓好落实;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观,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各个时期﹝阶段﹞的要求,明确不同的安全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创新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方法,注重实际效果;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从强化安全意识入手,采用多种形式、多阵地、多媒体、深入持久,达到人情感化的目的;四是强化安全技术培训的管理,充分发挥三级安全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做到应培尽培;五是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要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指挥和安全操作水平及现场处置问题的能力;六是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正规化、正常化、制度化、常态化;七是加大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硬件建设,补充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

第11篇 某煤矿安全管理考核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安全是集团发展壮大的前提,必须以先进的管理思想确保安全,以先进的科学理念确保安全,以先进的技术装备、先进的生产工艺研发系统,确保煤矿各流程、各环节的安全。

用科学的现代安全管理方式,规范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这即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政治需要密切相关的。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分析反馈,把构建安全和谐企业落到实处,就会有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理想过程,首要的是安全投入的落实,其次是检查与反馈,最后是改进与加强〈全员工作量的投入,即各岗位、各工种不欠账〉。

安全管理是企业组织实施系统管理活动的各个流程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落实计划、控制监督、检查、监测、识别、评价、协调等各方面的工作,各流程各环节全程控制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过程把安全网络覆盖整个企业的每一角落,在实际工作中,把每天的信息及时处理,综合分析、判断,包括安全目标在内的管理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体系。

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高素质的管理人群、专业技术高的专业管理团队,整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必须把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教育培训及岗位教育培训工作纳入计划,融为一体,才能提高整个企业员工的素质,使其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技能,实际生产过程中安全才会有保障。

二、 安全目标责任

实际生产过程中,安全上严格把关,如何控制和消灭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高标准、严要求为达安全目标,制定全年生产安全事故为“零”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消灭重伤以上工伤事故,为达安全目标的实现,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施矿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风险抵押制度,认真落实、层层把关,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以点带面,安全目标贯穿生产全过程,职工违章处罚当班安全员,安全员违章,处罚当班跟班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汇报,连带责任人、矿级领导、矿长一并处理,〈矿级管理人员加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据情节轻重交集团公司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风险抵押金,矿长20万、总工程师10万、矿级管理人员5万、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各2万,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安全风险抵押金企业双倍返还,达不到安全目标,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风险抵押金从每月基本工资中按各层次扣除60%、50%、40%作为风险抵押金,因个人原因,不属企业辞退的员工,风险抵押金不退,被企业开除的员工,风险抵押金不退。

三、 年度计划生产任务

年度计划,根据各矿的实际情况,经安全技术处、生产部、规划处提供各矿可靠真实的信息,报董事会研究决定,下达年度安全生产任务、生产矿井,根据生产规模、煤的赋存条件、采掘情况,确定年度生产任务。技改、新建矿井,下达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并由安全技术处验收其工程质量的达标情况〈按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对不达标的工程,限时进行整改好,不达标、不收方、公司不计算。

倾斜煤层、缓倾斜煤层的生产矿井,全年生产任务必须完成年产能的150%,急倾斜煤层完成产能的110%。

矿井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矿严禁采掘失调〈由安全技术处对各矿井下采掘现状进行评价〉,必须在公司计划内交替循环生产作业,由公司进行监管。

全年完成生产任务的矿井,吨煤奖励 元,超出生产任务以外每吨奖励 元。

技改新建矿井掘进工程量完成任务并达标的矿井每米奖励 元,超出部分每米奖励 元。

奖励标准按年度、季度由公司进行综合考评,

各矿井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95%,取消生产奖励,达不到生产指标的85%的必须查找原因,说明情况,由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后委派人员进行管理,原负责人辞退,并调整矿级管理人员。

四、 吨煤生产成本核算

1、 矿井吨煤的生产成本包括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即采煤、掘进、维修、机电设备、设施、电费、安全风险、安全管理、对外协调、接待、地面管理等。以矿井磅房的过磅单为准。根据各矿的实际情况,吨煤生产成本控制在200-220元以内〈不含税费、调节基金〉,煤矿证照齐全,正常投产开始计算。设备投入的标准:1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矿井负责,大型设备由公司负责。

2、 吨煤生产成本超标,矿井无特殊情况,公司不负任何经济责任,由矿井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追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并辞退。

3、 煤矿综合环境治理保证金、资源价款、工伤保险、证照更换、年审、培训经费由公司负责,地灾、村寨搬迁由公司负责。

五、 政策因素影响

煤矿停产一星期以内〈7天〉,由煤矿负责,超出一星期的全部由公司负责并减去年度计划指标的比例,基本工资包括矿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煤矿各承担50%。

六、 年终考核

各矿安全生产任务完成好,达到安全目标的矿井给公司创造了高效益的矿井,经公司综合考评达标的矿井,公司奖励该矿 万元,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奖励 万元。

第12篇 现今煤矿企业如何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

近年来,我国煤炭市场逐渐好转,煤价呈现出恢复性增长态势,面对难得的机遇和可观的效益,一些煤矿行业外的私人企业看好煤炭市场,盲目转型煤矿行业,导致私营煤矿飞速增长,同时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弊端,导致每款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从2023年到今年上半年共发生矿难135起,造成1049人死亡,近万个家庭失去亲人。从一起起事故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极大的损失和危害,解决当前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党中央和历届国家领导、非常重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同志曾经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实质上就是要我们各级监督与管理部门和企业,都要把安全生产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安全生产。国家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立法,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煤炭主管部门、煤矿企业出台和采取了一系列防止煤矿事故发生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掘)、监测监控、综合治理”等,安全形势一度有所好转,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但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50年-2000年,我国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367起;发生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80多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4起;发生煤尘爆炸33起。还有煤矿火灾事故、顶板事故、透水事故等等。特别从2001年至今,煤矿的各类事故没有得到遏止,事故频发,同类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严重影响了我国煤矿安全形势的发展,原因在哪?我们如何采取对策,是我们每位从事煤炭管理工作者探索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影响我国煤矿安全形势的原因分析

1、从煤矿存在的问题分析:

(1)客观因素的制约,导致煤矿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增多。

人们都知道,我国的煤炭开采,95%以上属井工开采,开采深度平均在400米以上;井下生产条件比较特殊,除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环节多、设备笨重、设备搬运频繁、作业空间狭窄、工作地点经常移动外;尤其经常受到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大,这是其一。在我们开采煤炭的过程中,本身是和大自然作斗争,对煤矿的很多地质因素、煤层的内在结构还只是肤浅的认识,如我们经常遇到的煤与瓦斯突出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也尚未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导致煤矿突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这是其二。我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需要大量的能源为依托;从我国能源的开发利用来看,天然气、石油储量有限,并已到枯竭的边缘;我国是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水能的利用开发有限;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尚在研究试用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煤炭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性支柱能源,随着对煤炭需求量的增加,开采强度加大,开采的深度越来越深,不安全因素增多,这是其三。

(2)煤矿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导致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不强。

在我国,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当煤矿工人不需要很多知识和掌握高深的技术,只要身体好、有劳力就行”这一观念影响了几代人,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我们公司为例,70%的员工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只占30%,地方煤矿、私有煤矿那就更少,一些主要管理人员都是在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而我们从事的管理或施工都是在特别恶劣的环境下进行,有这样多文化程度低的从业人员,要遏止、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难度增大,这是其一。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基础薄弱,一些从业人员对生命存在的价值观发生偏差。“惜命如金,珍爱生命”是当今西方人的生命价值观,但在我国的近代,却往往被视为“活命哲学,贪生怕死”。我国长期推崇的是“不怕苦、不怕死”的牺牲精神,“国家的财产高于一切”的处事原则,人的生命和健康与“事业”、“主义”相比往往置之于后,这都反映出全民“安全观念”的落后。针对政府和生产经营者,在经济指标至上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官员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和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没有真正确立;地方政府部门、经营者在处理全局利益与自身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时,缺乏科学的认识观,这是其二。导致了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加强。

(3)煤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地位、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毋庸质疑“科技兴安,科技兴煤”是我国现代煤矿应有的认识,但在我国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中,有多少成果属于应用基础理论,有多少应用于实践了的呢?煤炭科学技术在科学理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应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我国很多煤矿使用的设备早已是西方国家淘汰的产品,很多煤矿的采煤工作面仍然还在使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顶板支护,掘进工作面仍然采用打眼放炮作业,机械化程度普遍偏低,在这样的情况下,煤矿用人多,导致作业环境的人为不安全因素增多。

(4)煤矿安全生产的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煤矿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虽然我们有了强有力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但政府监管体系不完善;中介技术服务水平较低;社会监督作用较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不合理;在人才市场化的今天,煤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职工队伍不稳定,给煤矿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执行较差,落实受到阻碍。

(5)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执法、监督、监察、管理手段有待加强。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建全与《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有待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执行不严、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法规体系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有待加强。与一些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强;安全生产的执法部门多,关系需要理顺,执法与管理职能需要协调;综合安全监管缺乏足够的执法权威;对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监察力量薄弱;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等。

(6)经济全球化迫使我国煤矿必须重视职业安全健康。

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如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为了本国的利益,以发展中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健全为“可乘之机”,把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产业进行转嫁,把环境污染问题多、人工成本高和职业危害突出逐渐转移至发展中国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基础差,科学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管理落后及法制监察力度不够,以及职工工资、劳动保护、工作环境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加入wto后,我国煤矿为了适应这种形势,也将面临劳工标准、国际安全标准一体化的挑战。

2、从我国煤矿事故高发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现实与社会大背景有密切的联系分析:

具体表现在:一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许多深层次问题还远未解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生产支撑与保障体系尚未形成。比如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安全生产运行机制就有待于加强和改善。煤炭安全监察与行业安全管理的关系需要理顺;国家安全监察与地方属地管理的职责需要明确。二是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规模扩张,工业就业人员急剧增加,为安全生产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经济快速增长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日渐突出,事故隐患和危害严重。在煤炭行业的近3年里,原煤年产量均在16-20亿吨,而具备生产安全保障能力的矿井(含露天矿)2000多处,生产能力约11亿吨/年,表明三分之一(近5-9亿吨)的原煤产量没有安全保障。三是矿产资源的长期大规模开发,埋藏于浅部的高品位矿炭资源日益枯竭,大批矿山过渡到深部开采,水压、地压、地温、瓦斯压力都相应增加,自然条件不断恶化,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的复杂性和治理的难度在加大。四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无论是老矿区的改造扩建还是新矿区的建设,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已成为共同趋势,危险因素倍增,危害程度增加。五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成分、经营方式、用工形式呈现多元化,私营、个体企业大量涌现,大批农民工的介入,使煤矿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监察的难度和复杂性加大。

二、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状况

1、现代煤矿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以人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是煤炭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反映了煤矿综合素质的高低。煤矿安全与否决定于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环境,而人的安全行为与人的安全心理密切相关。换句话说,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应由事后追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这个手段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具体讲,有以下四种现代的方法:

(1)安全系统工程法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矿山安全管理必须从整个矿山系统的总体出发,研究人、社会、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构成的矿山安全大协调系统,建立矿工生命保障、健康;矿山财产安全;矿山环保、信誉的目标管理体系。

过去,矿山安全管理多局限于单个矿井、单个灾害种类、单个侧面的管理,局限于具体的灾害事件的管理,即进行孤立的管理,其管理成果应用有限,很难进行实质性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因此,矿山安全管理应向综合化和系统化方面发展,即大力开展对多矿区、多矿种、多种矿山灾害的总体安全研究,使之真正做到“安全减灾,综合防治”。

(2)安全评价法

安全评价也称为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是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矿山系统中的危险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损失与伤害程度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证,并以既定的指数、等级或概率值做出表示,再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便消除危险或将危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煤矿安全管理新体系探讨(十二篇)

目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煤炭将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高耗能、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煤炭消费需求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是企业强烈的超产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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