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经理、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工程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域(专业)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工程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区域(专业)公司具体管理。各单位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配置原则:
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并不应少于4人;
区域(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并不应少于2人;
项目部--1万平方米及以下为1人,1~3万平方米为2人,3~5万平方米为3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
道路、桥梁、构筑物、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人,5000万元以上3人的原则配备。
第2篇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卡管理办法
第3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1、总则
(1)为调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项目生产施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建议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施工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目标管理,项目经理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在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不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常理。
(4)安全生产奖罚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5)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国家生产发力、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奖励
(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地。
③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④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工地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
3.处罚
(1)公司安全监督小组及参加月度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记忆1000―5000元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
②深入工地不到位,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
③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
④在日常工作或联系点活动中,由于本部门或本人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
(2)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的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元的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上产目标和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②不经常深入工地,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的。
③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施工项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物资不予支持的。
④项目部管理职能配备不全,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⑤未按照要求为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及安全员无证上岗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为本公司项目部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3)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
①未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不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规定或指定后不落实到位的。
②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部定期安全专项检查的。
③对安全员的工作不支持,对安全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智慧的,未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的。
⑤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不组织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⑨现场管理存在隐患,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由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而不及时整改的。
⑩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
*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
*深基坑支护,特殊架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
*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jgj46-2005标准,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原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5的。
*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涉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
*安全技术档案未及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抄袭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情况的。
*发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挖沟、洞深超过1.5m,未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大面积取土未按顺序挖洞取土的。
21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
22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没有罩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超过30m的。
23卷扬机没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点动开关的。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漏轮距离少于12m的。
24龙门架、井字架揽风绳不得用钢丝绳、麻绳、钢丝、钢筋等代
替,高度10-15m的未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10m未加设一组,缆风绳栓在树木、电缆等物件上,龙门架未安装超高限位、停靠装置、围档、防护、分层标志、警示铃的。
25吊篮未使用工具式,悬挂吊篮的公司绳围绕挑梁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少于3个的,吊篮未独立悬挂,与相邻吊篮连在一起的。
26杠机械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杠圆盘机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刨上没有护手装置的。
(4)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①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
②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
③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
④对批评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⑤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
⑥施工现场的脚平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
⑦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修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
⑧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
⑨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
⑩杠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到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的。
4.惩罚程序
(1)奖励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公司,公司生产部门建议环境安全监督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2)处罚针对在综合检查中对下发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整改通知书及隐患通知书不及时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公司给予处罚。
5.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4篇 油田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5-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所属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中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企业装置、工艺设备、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必改项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
必改项是指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可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启动时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项目。
待改项是指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会影响投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事故的,可在启动后限期整改的隐患项目。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 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员工接受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装置、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启动前安全检查的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包括租借):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三)轻烃、炼化装置停车检维修项目;
(四)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
(五)新工艺、新技术项目;
(六)油气站场重新投运等其他项目。
第九条 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表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油田公司级所组织的项目和一类钻井,由油田公司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其他项目由二级单位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启动前的工艺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艺设备符合设计规格和安装标准;
(二)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三)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四)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五)所有工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四章 成立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第十二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第十三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十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区域或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组建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二)为项目启动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三)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的培训;
(四)审核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监督检查并落实待改项的完成;
(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必改项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第十五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二)组织制定检查表,并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三)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四)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与进度;
(五)监督检查所有必改项的完成情况;
(六)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第十六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参加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议;
(二)参与制定检查表,并对照检查表进行检查;
(三)确认所有必改项和待改项的解决方案;
(四)确认所有必改项已整改完成。
第十七条 安全环保专职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参与制定启动前安全检查表;
(二)协助对员工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
(三)参与对安全环保专项设施和安全环保基本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五章 启动前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八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应针对生产作业性质、工艺设备的特点等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表,启动前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检查表应包括工艺技术、人员、设备、事故调查及应急响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九条 工艺技术安全检查:
(一)所有工艺安全信息(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等)已归档;
(二)工艺危害分析建议措施已完成;
(三)操作规程经过批准确认;
(四)工艺技术变更,包括工艺或仪表图纸的更新,经过批准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条 人员安全检查:
(一)所有相关员工已接受有关hse危害、操作规程、应急知识的培训;
(二)承包商员工得到相应的hse培训,包括工作场所或周围潜在的火灾、爆炸或毒物释放等危害及应急知识;
(三)新上岗或转岗员工了解新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并具备胜任本岗位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设备安全检查:
(一)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制造、运输、储存和安装;
(二)设备运行、检维修、维护的记录已按要求建立;
(三)设备变更引起的风险已得到分析,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已得到更新,符合《辽河油田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及应急响应:
(一)针对事故制定的改进措施已得到落实;
(二)确认应急预案与工艺安全信息相一致,相关人员已接受培训。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检查:
(一)控制排放的设备可以正常工作;
(二)处理废弃物(包括试车废料、不合格产品)的方法已确定;
(三)环境事故处理程序和资源(人员、设备、材料等)确定;
(四)国家环保法规要求能否满足。
第六章 启动前安全检查实施
第二十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应召集所有组员召开计划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介绍整个项目概况;
(二)审查并完善启动前安全检查表内容;
(三)明确组员任务分工;
(四)明确进度计划;
(五)确认与工程设计、施工等其他相关方的资源支持。
第二十五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组成员应根据任务分工,依据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确定审查清单,依据审查清单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审议会
(一)完成启动前安全检查表的所有项目后,各组员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议并将其分类为必改项、待改项,形成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确认启动前或启动后应完成的整改项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参见附录c;
(二)在项目整体启动前安全检查审议会上,应整理、回顾和确认历次启动前安全检查结果,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
(三)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完成及所有待改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启动。
第二十八条 所有必改项完成整改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将检查报告移交给区域或单位负责人。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由相应责任人审查并批准启动。
第二十九条 项目启动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和区域或单位负责人应监督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待改项,检查其整改结果。
第三十条 所有必改项,如果涉及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表等进行更新存档。
第三十一条 所有待改项整改完成后,整改负责人书面通知区域负责人,书面通知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表、综合报告一并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物业公司房屋租凭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地址:
乙方:
一、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本单位房屋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以及单位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场所。
二、总则
为落实我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房屋租凭安全管理办法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州市消防条例》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四、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合同要求;
2、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必须签订安全、防火、治安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内容及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3、乙方动用明火必须经出租方主管部门审核,动火必须符合《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配备消防器材;
4、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6篇 宏泰建工集团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浅谈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摘要:由于经济条件的改善、社会的推进,建筑领域迎来了黄金发展阶段,工程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多元的设计、复杂的施工、高空作业的普及、多元化的市场,都是新时代下的建筑特征。施工安全管理,却在这样的背景下面临着更严峻的考验,相关事故日益增多。本文选取了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这一研究样本,进行了简要介绍。该企业在建筑施工方面属于一流企业,规模可观,在整个新疆区域内起到了领军角色的作用。然而该企业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却时常面临施工安全问题,管理压力巨大,改良工作成为当务之急。旗下的二十余个子公司,也频频受到伤亡事件的影响,在盈利水平上打了折扣,并对伤亡员工家庭造成难以言喻的痛苦。因此,出于长远建设的考虑,该企业必须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升级转型,否则长此以往,企业的持续性发展基本上会成为空谈。本人以员工的身份和视角,对于公司现阶段的工地施工风险进行了归纳整理,以相关风险作为出发点,查找问题根源及应对方案,以期对改善公司相关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宏泰集团、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应对策略
一、新疆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在2001年成立,它是在米泉市宏达建安公司的基础上演变而来。该公司不仅在建筑、房产领域有业务发展,在工贸、畜牧以及酒店、广告策划等领域,也都有所建树。也就是说,该公司属于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股份制公司。整个公司的资产额度共计20.8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金为6518万元。它名下分为建安公司、劳务公司、工贸公司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建安公司又发展出了19个子分公司,工贸公司旗下分建了塑钢窗厂、电气开关厂、直埋式保温管厂。在房屋、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饰、水利水电、钢结构、机电及电气设备、压力管道、城市园林绿化、劳务分包等方面资质皆达到三级以上。
经营产品种类繁多,主要产品又十八种之多,如房地产开发、装饰装璜、市政建设等。
经营范围也包含较广的覆盖面,共有十九个领域,如房屋土木工程建筑、道路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等。
二、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宏泰集团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石和前提
1、关于人身安全。
宏泰建工集团业务性质为建筑类施工公司,因此安全系数必须摆在第一位置进行考量。假使安全工作没有做好,出现了纰漏,将给整个施工环节带来极大的事故损失,员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另外公司本身的信誉度、盈利水平都会受到不良影响。
2、关于企业效益。
施工现场往往都会存在一些提示语标牌,写明对质量、安全系数的要求,而对效益的追求则基本不在施工现场提示。虽然企业的属性便是盈利组织,因此企业无法抛弃盈利这一核心目标,然而在一些特定领域,盈利却必须同安全相挂钩,而宏泰正是处于这样一种情况。安全作为通向盈利的渠道之一,同样服务于盈利结果。针对企业的具体项目进行研究,我们就能够发现,如果不具备安全性的要求,公司就无法将利益最大化,甚至达不到普通盈利标准。因此,强调施工安全建设工作就成为重要工作内容。通过规避事故率,企业才能按照预期进度实现施工目标,让企业赢得更高的盈利。
3、关于企业信誉。
信誉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事关核心竞争力。一旦企业出现了事故,外界将对企业完善度形成不良评价,不利于企业后期立足行业内并拓展市场。但信誉作为一项软实力,又无法在一朝一夕之间建立,需要极其细致地维护。现阶段,信息技术的支持力度更加广泛,让各项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对于企业的形象维护要求比以往更高。合作方会监督它,竞争对手也会紧盯企业项目运营情况,包括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优质人才,也对企业做出评估。那么安全因素和盈利指标间的关联度也就更高。两者间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无法避免。如果企业不能降低风险威胁,其他企业就不会选择同其合作。眼下的市场趋势中,施工领域面临白热化的竞争局面,一旦企业失信,势必影响其市场份额。所以宏泰建工集团开始关注施工安全度,将相关工作作为一个核心来发展,以此为背景,最终为企业其他目标服务。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将是宏泰集团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
工程建设的关键点之一,便是安全管理任务。它能够直接对建设成效形成主要影响。安全是开展施工工作的一大前提条件,而安全又围绕施工工作服务。如果难以达到安全要求,施工进度就会被延误,甚至干扰工作结果。综上所述,安全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十分重要,施工过程无法忽视这部分工作带来的影响。作为企业员工,更需重视安全系数,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在工作的方方面面贯彻安全意识,绝对不允许出现可能带来事故的不规范操作。唯有做到这些,企业安全生产才有可行性。因而,整个集团现阶段面临着施工安全管理的升级考验。而这一考验将伴随集团建设始终。
三、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一)从业人员情况
农民工始终作为该集团项目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一群体在安全防范方面却尚未形成清晰的认知。由于公司不断扩大业务范畴和规模,招募到更多的工人,因此在事故频次、死亡数目上呈现过下降趋势,然而依旧存在着事故频发的问题。最近一段时间内,死亡数目始终无法有效减少。建筑类工作所吸纳的劳动力,多以体力换取报酬,在知识技能方面设置的门槛不高,这就让其安全概念不足,不具备丰富的安全操作知识。这一问题一刻不得到解决,就会对整个集团的后续建设构成阻碍。
(二)工地主要事故类型和发生部位
从2023年至今,该集团面临的事故损失基本上由六方面构成: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具伤害、触电。事故频次统计中发现,三分之一为高处坠落导致(具体信息见表1)。由此可见,这六方面内容属于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好这几点工作,才会真正让安全管理水平上升到更高层次。
2022-2023年宏泰建工集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类型情况
表1
年
类型
高处坠落
坍塌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机具伤害
触电
其他
2022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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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2-2023年宏泰建工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安全事故也有发生的规律性,从易发部位的角度进行分析,临边和洞口、脚手架是重点考察部分,另外塔吊、基坑、模板、井字架与龙门架和施工机具,这些位置也较容易藏有隐患。(如表2)。
2022-2023年宏泰建工集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部位情况 表2
年
部位
临边和洞口
脚手架
塔吊
基坑
模板
井字架与龙门架
施工机具
其他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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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2-2023年宏泰建工集团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四、新疆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要想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首先要提升施工者的相关认知水平。施工安全对于控制项目进度来说也尤为重要。然而,该集团部分项目中,管理层尚未发现这一问题,因此对安全工作的强调不足,对自身在安全工作中扮演的角色不够清楚,最终使得施工人员也不再关注安全事项。安全举措并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全体人员都抱有侥幸态度。该区域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安全意识淡化的影响。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未能满足实际需要
在宏泰集团,工地没有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各个项目都缺少专门负责安全事项的人力支持。除此之外,现有的安全员不具备较理想的技术水平,没有积累丰富的安全管理技能,因此无法充分发挥岗位职能。这种监督不力的局面,让项目进度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三)施工人员的素质不高以及年龄偏大
近期由于国内经济水平日益提升,又伴随显著的城镇化趋势,在农村地区,庞大的剩余劳动力资源被迫流向城市,这让建筑领域收获了一大批农民工劳动力。宏泰的一线作业人员同样由农民工群体作为主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往往无法达到相应的文化指标要求,对于安全防范的概念较为淡泊,并不具备自我保护的一是,对于建筑类专业防护技巧也极为陌生。这种现象影响到他们在施工环节中对自身的保护力度非常有限,最终导致施工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又由于技术较低,水平受限,更让安全隐患有了滋生土壤。施工安全指数无法上升,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来自于此。即便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给出了相关硬性规定:任何工作人员参与施工作业,皆需以一定的安全培训作为前提。然而在该集团中,施工所涉及的人员较广泛,项目众多,又造成人员调配频繁,在安全培训工作落实时,克服不了这些阻碍因素,最终流于形式。甚至仅以工人代签的方式呈递给监管部门。而相关法规要求、技术规范等,只被管理层所熟知,工人本身无法接触到这些信息。由于不清楚具体的技术规范要求,一线作业频繁出现不规范的操作现象,更让整个施工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不仅如此,工人组成中,年龄较高的人员不在少数。由于电梯司机、高空作业、特殊岗位等,往往无法满足年轻人的薪资要求,且内容较枯燥,基本上无法吸引年轻人,而由较年长者替代。但这些工人,受到生理退化的影响,在遇到意外时,反应力不足,手脚不够灵活,更易导致事态恶化。宏泰集团更需重视人员分配问题,以年长者为负责人指导相关工作,而对于特殊岗位、高空作业任务,则要克服难题寻觅到适合的人才来完成。
第7篇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门户管理规定
(一)各办公区人员需外出办事,无人办公时,需将办公区门窗锁好,并将不需要开启的电器、水阀关闭;
(二)各部门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必须将办公区所有不需要开启的设备电源关闭,将门窗锁好,方可离去;
(三)下班后仍需留在公司加班的员工,离开时必须负责锁好大门,确保门户安全,如无钥匙必须与值日保安人员联系方可离开公司;
第二条钥匙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门户钥匙统一由保卫科配制和发放。
(二)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领导批准,保卫科审核,方可发放公司门户钥匙;
(三)钥匙保管人需妥善保管钥匙,不得转借、私配,如因此产生不良后果将由钥匙保管人承担;
(四)钥匙保管人如发现钥匙丢失,应及时与保卫科联系备案,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如因此而发生的不良后果,钥匙保管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钥匙保管人调离、辞职等需要离开现工作地点时,应及时将钥匙交还保卫科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办理不及时而产生不良后果,钥匙保管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安全隐患检查管理规定
(一)人员检查
1.前台及保卫人员应当礼貌询问所有进入公司的客人,如有怀疑,应与有关部门联络核实。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惕。严禁借词推销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2.检查员工是否有违规操作办公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3.检查员工是否有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情况。
(二)电源检查
各部门员工所用的电脑、台灯、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是否及时关闭。
(三)防火检查
1.各部门员工是否知道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2.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3.禁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至公司,禁止任何人员在办公区内吸烟。
(四)防水检查
检查各办公区自来水开关、马桶阀门是否关闭。
(五)防盗检查
1.各部门办公室是否做到无人关门,下班锁门。
2.财务部要加强防盗意识,在科室无人及外出办事时,需锁好抽屉、保险柜和办公室大门。
(六)保密检查
1.检查各部门人员是否把重要文件及材料及时放入柜内并上锁。
2.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办公区。
(七)防患未然
1.值日保卫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对公司各办公区域巡查一次,每日下班前对公司各区域巡查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保卫人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2.保卫人员每日应当对公司各类仓库重点检查,对易燃品存放地点要有严格规定,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定期向行政经理汇报。
3.每季度保卫人员联系物业对公司所有办公区域内烟感、温感探头、消防灭火器材进行至少一次维护。
第四条安全保卫措施规定
(一)公司重要领导、重要来宾护卫规定:
1.随后两米,随机应变,迅速反应,快速出动,灵活掌握,绝对安全。
2.态度沉稳,不卑不亢,礼貌应答,礼貌服务。
3.在护卫过程中完成领导、来宾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财物护送规定:
1.禁止交头接耳、保持严肃态度。
2.以护送财物为中心,绝对保障财物安全。
3.突发突然事件,冷静沉稳,绝对保障财物安全。
4.如事态无法控制,必须保障人身安全。
第五条公共办公区域环境办公秩序维护规定
(一)时刻保持办公区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吵闹等影响公司形象的事情发生。
(二)严禁办公区域吸烟、吐痰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如有发生,应及时处理纠正,保持公司办公区域的良好办公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将随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七条本规定监督执行权归行政部及总经办。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机械公司安全环保网络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制订机械公司安全环保(网络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是为力求通过考核来推行安全网络化管理,以检查、考核、整改来促进日常安全环保管理,进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保证实现2008年的生产工作安全目标。
1.考核主要内容:安全环保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环保违章违纪频次,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安全环保检查,隐患整改率。
2.员工发生违章违纪除按《机械公司安全生产处罚条款》处理外,部门考核中按处罚条款内扣分的10%相应扣分。
3.员工发生轻伤事故(包括外来人员)则该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所有人员当月奖励工资扣款50元/人,责任人按责任再行处理。部门(二级网格)考核扣分10分,部门(二级网格)责任人扣款500元。
4.员工发生重伤事故(包括外来人员)则该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所有人员当月奖励工资扣款100元/人,责任人按责任再行处理。部门(二级网格)考核扣分20分。部门(二级网格)责任人扣款1000元。
5.预警制度:
5.1受到整改通知单第一次, 进行日常考核;扣1分
5.2受到整改通知单第二次, 进行警告考核;扣3分
5.3受到整改通知单第三次, 进行黄牌考核;扣5分
6.对部门(二级网格)以百分制考核:
6.1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95分,加奖10-20元/人.月。
6.2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90分<95分,不扣不奖。
6.3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85分<90分,扣奖10元/人.月。
6.4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80分<85分,扣奖20元/人.月。
6.5依次类推,考核得分每低5分加扣奖10元。
6.6部门(二级网格)内发生事故取消得奖。
6.7部门得奖分三级:
6.7.1一级20元/人.月:保障一部、保障二部、漕泾分公司、施工管理部、设备修造部
6.7.2二级15元/人.月:计量检测中心、大机组维修中心、特种设备检测中心、dcs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中心
6.7.3三级10元/人.月:各管理部室
7.安全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分级考核:
7.1公司由技术质安部负责对二级网格辖区的考核,以检查打分形式每月一次。根据得分确定奖扣总额,
7.2各部门(中心)负责对本部门(中心)三级网格辖区的考核,进行二次考核分配,考核结果报公司技术质安部备案。
7.3二次考核分配指:二级辖区(各部和中心)在获得由技术质安部考核后所得奖扣总额内对各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进行评价考核。各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对本责任区内员工个人进行评价考核。
7.4 各级网格辖区如遇上级检查扣奖或加奖则有该网格辖区承担责任。
7.5对于在安全环保工作上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部门给予10以内加分。
7.6考核时间,上月26日零时起至当月25日24时止。
7.7上述考核采用月考季发方式。
8.技术质安部对本公司内的二级网格辖区(各部和中心)的考核,在当月的30日前完成。各部和中心对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的考核,在下月的5日前完成。
9.考核结果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奖惩的实施。
第9篇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第10篇 钢铁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公司职工应服从公司各级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学习任务,有履行职责保障安全的义务。
3.1.2 公司安全管理部依照本规定对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各所在安全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
3.1.3 未涉及部分或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按相关规定执行。
3.2 管理规定
3.2.1 生产岗位三级职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员必须进行相关部门级、作业区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3.2.1.1.1 新职工上岗前。
3.2.1.1.2 职工在公司内跨部门调动的。职工在本部门内跨作业区或班组调动的。
3.2.1.1.3 因工伤害事故,伤愈上岗复工前。
3.2.1.1.4 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3.2.1.1.5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人员。
3.2.1.2 相关部门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所在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相关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以及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培训应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3.2.1.3 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由作业区( 科 )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作业区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态和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5 职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中,各部门负责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教育书面考试,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
所属安全部门负责保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试卷。
3.2.1.6 职工在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作业:改变工种或兼岗的职工。在作业区、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后,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考试,作业区、班组应有记录备查。不改变工种调整工作岗位的职工,由作业区、班组进行两级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备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组每周由班组长负责组织一次对全体组员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检查安全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查找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一周内本班组发生的违章行为和事故,学习公司通报的工伤事故和全国大钢安全事故通报,共同分析应吸取的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事故隐患,要做好安全活动日的详细记录。
3.2.2.2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各部门必须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导致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门在发生轻伤及以上因工伤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安全教育,教育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3.2.2.4 各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及各个阶段、各个季节不同的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3.1 凡属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及《天津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经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站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并保持相对稳定。
3.2.4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相应岗位职工的同样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等,并按规定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
3.2.4.2 各部门应对进入本部门辖区内作业的外委、外协等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应包括:作业区域的生产概况、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区域的危险因素、危险源点、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3.3.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教育。
3.3.2 作业区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部门的有关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3.3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与岗位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本部门制度、安全技术、技能,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的危险源点、危害因素,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内容。
3.4 检查与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门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害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门按事故责任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罚。
3.5 附则
3.5.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指厂长、经理等。
3.5.2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第11篇 有限公司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制定、评审、监测、考核安全工作方针、目标、指标的工作要求,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越南宣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管理要求。
3术语
3.1方针
由越南宣钢有限公司正式发布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部意图和方向。
3.2目标
依据方针制定的贵航特钢有限公司所要实现的总的目标。
3.3指标
由目标产生,为实现目标所需要规定并满足的具体要求。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评审、监测、考核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安全方针、目标、指标以文件的方式下发公司各单位。
4.2各单位负责贯彻安全方针、目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依据所承担的职责完成各项指标,根据指标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
5工作程序
5.1安全环保部每年12月25日前,根据本年度安全体系目标、指标的实施与完成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标、指标,提交公司安委会,经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安全环保部行文发布。
5.2各单位根据在实际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安全目标、指标所产生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和公司安委会反映。
5.3安全环保部接到反映后,应组织评审,确保安全目标、指标的适宜性。
5.4各单位应根据本身的职责,分解、实施安全目标、指标,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安全目标、指标的适宜性。
5.5各单位每月对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没有完成的目标、指标要找出具体原因,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各单位每月30日前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6安全环保部每月对我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目标、指标的实施。每月3日前将上月完成情况与考核意见报公司安委会,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对未完成单位进行经济考核与责任追究。
6检查与考核
6.1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6.2未按公司要求,对安全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实施(有文件形式)的单位,给予100—500元考核,并督促整改。
6.3未按时完成对本单位安全目标、指标进行分析、上报工作的单位,给予100—500元考核,并督促整改。
第12篇 农电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1、“两票”管理
1.1 任何施工均需要使用工作票,并且要确保内容、格式的正确性,安全员应该对所内所有工作票进行检查,确保使用的工作票全部合格。
1.2 安全员应对所内工作票、操作票按月进行统计,并进行评审,评审要对工作票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意见,并保留记录。
1.3 经查实无票工作一次扣5分
1.4 施工前一天要及时将第二天的施工任务上传到生产动态系统,特殊情况未能够及时上传的,在第二天上班时要立即上传。
1.5 每月初,各供电所(业务部)安全员要及时将上月工作票、操作票进行审核,发现有问题的票要及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等检查无误后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于10日之前,送安监部审核
1.6 在施工之前,安全员、技术员和工作负责人应前往现场进行查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织施工任务、准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材料、进行危险点分析,并按照规定填写现场查勘单,附于本次施工任务的工作票之后
1.7 所有施工任务,均要按照配电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要求逐条执行。
2、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
2.1 每周一应根据公司安监部要求组织安全活动,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供电所(业务部)安全活动,其他为班组安全活动,所长、安全员要选择参加一个班组的安全活动,并进行记录,确保每月至少有4次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主题,不能空洞、走过场,流于形式。
2.2 安全员在每年年初要编织当年的培训计划,对应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季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演。
2.4 所长在月初要及时对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2.5 所长在每月安全学习之前对需要学习的材料签名提出贯彻意见,指定人员组织学习。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1发生0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按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停发奖金6个月;对发生0类违章的单位,扣每人50元奖金
3.2发生ⅰ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4张;对发生ⅰ类违章责任者所在的单位,扣每人20元奖金
3.2发生ⅱ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3张
3.3发生ⅲ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2张
3.4发生ⅳ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1张
3.5同一现场同时发生多处违章,按违章分类累计撕票
4、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管理
4.1 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应按照要求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工具的各项信息资料
4.2 每次领用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并填写领用记录,当天下班前必须全部回收,严格分类存放,并填写归还记录
4.3 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在需要按照时间周期定期进行试验,不合格的工具将立即报废,经检测合格的将张贴试验合格标签,各供电所(业务部)要确保标签完好。
4.4 存放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的库房要定期进行打扫和整理,确保存库房内干燥、通风,保证工具存放在较好的环境下
4.5 按照安全工器具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结束后及时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
5.1 总保护器根据要求每月进行试跳,农忙时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试跳次数。每年要对总保护器定期测试一次,并保留测试记录,及时维修、更换存在问题的总保护器。
5.2 被保护的0线路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按照要求存放于资料柜中。
5.3 每个台区都必须安装总保护器,未安装总保护器不得运行。在变压器运行过程中,不得将总保护器退出运行。
6、运行维护管理
6.1供电所(业务部)辖区内的电力设施,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
6.2 供电所(业务部)应定期安排人员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并按照流程做好相应的记录。
6.3 供电所(业务部)应定期安排人员对电力通道、电力线路进行巡视,对发现的线下植树、建房等现象进行记录,建立相应的“两清理”清册,并对相应责任人发放违章通知,同时报留存根。
6.4 辖区内凡是有经过鱼塘、河流、人口密集地区等危险区域的电力线路,必须及时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牌或防触电标示牌
6.5 配电房应保持整洁,试跳人员应定期对配电房内部进行清理、打扫。
7、工程安全管理
7.1 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 施工如需要使用外聘人员,则必须按照扬州供电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于外包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外聘人员进行培训,经合格后才允许参与施工。
7.3 所长、安全员应严格执行到岗到位的有关规定,大型施工必须要到现场,确保施工人员严格履行现场安全施工的程序。
7.4 施工任务结束后,供电所(业务部)应及时按照施工要求、标准对完成项目进行严格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验收。存在问题的部分必须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8、电力设施保护、车辆安全管理
8.1 每年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宣传可以通过戗牌、横幅、告示、传单等形式开展,每次宣传结束,应保留相应的记录、传单、横幅的照片等。
8.2 发生电力设施被盗后,应及时记录,分析被盗原因,并进行总结。
8.3 物资仓库需要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夜晚、节假日需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物资的安全。
8.4 全体人员出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章驾驶,酒后驾车,外出施工的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9、消防管理
9.1 各供电所(业务部)需建立相应的消防组织,并制定网络图。
9.2 安全员需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及时填写外观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超期或失效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更换。
9.3 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相对固定,不得擅自更改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
10、综合安全管理
10.1 及时根据公司计划和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10.2 各供电所(业务部)需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
10.3 必须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年按照要求签订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职责。
10.4 各供电所除了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外,还应根据所内实际情况编织相应的两措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
10.5 按照公司各职能部室的要求,按实按期上报各种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