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1‰;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0‰。
2措施:
2.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xxx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2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2.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
2.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达标:
3.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3.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达百分之百。
3.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百分之百。
3.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百分之百。
第2篇 隧道施工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1‰;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0‰。
2措施:
2.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2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2.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
2.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达标:
3.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3.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达百分之百。
3.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百分之百。
3.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百分之百。
4措施:
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1:由项目负责安排生产的同志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3.3.3: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4:由本项目电气负责人同志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监督检查、整改。
5:由本项目设备负责人同志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
6: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三宝利用监督检查。
6.文明施工目标
6.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档。
6.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之百。
4.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6.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百分之百。
6.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百分之百。
6.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7措施:
7.1. 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董淑存。
7.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7.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7.4.力争创(省、市、县、区)文明施工优良现场。
8、奖罚措施:
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2000元的奖励,没有完成指标将给予1000元的处罚。
第3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 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汪汉波
副组长: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洪志明
组 员:、陈勇祥、石立来、张 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 刚、黄光东、李 彬、张 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
包保领导
所属工区
工区负责人
架子队负责人
小密隧道
徐小宏
小密工区
曹家昌
钱其龙
西江隧道进口
张铁松
小密工区
曹家昌
张耀
沙洲坝隧道
洪志明
瑞金工区
刘龙刚
游克玉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检查验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日常检查制度。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2.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
3.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 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 拱顶以下30~40 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 cm左右,宽度为2~3 m,长度为10~15 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3 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
20 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 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进;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 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 min内接通供电。
3.3.6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15 cm。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 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 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4篇 隧道施工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负责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购置满足安全(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通风设备、监控检测设备等。
⑵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⑶负责联系专门机构或专家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定期组织对瓦斯监控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校验。
⑷负责制定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
⑸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监控设备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5篇 公路隧道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1 隧道施工风险管理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就是明确目标,找出哪些因素可能会对项目产生损失”这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是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整个识别过程包括确定目标、明确最重要参与者、收集
资料、风险形势估计、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编制风险识别报告。通过风险源识别,得出各种因素组成的集合,还可根据事件之间的支配关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划分所有因素的层次,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
2)风险评估。
隧道施工风险评估由隧道施工风险估计和隧道施工风险评价两部分内容组成。隧道施工风险估计是对隧道施工各个阶段的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能出现的后果、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影响范围的大小进行估计,为分析整个工程项目风险或某一类风险提供基础,并进一步为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应对措施和实施风险监控提供依据;隧道施工风险评价是对隧道施工风险因素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估算出各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可能导致的损失大小,从而找到该项目的关键风险,确定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为如何处置这些风险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3)风险应对。
它是在隧道施工风险发生时实施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措施”风险应对措施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针对风险因素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轻风险,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规避、缓解、分散等。另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通过财务安排来减轻风险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影响。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自留、转移和保险等。
第6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与预防措施
1.总则
1.1 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室等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同时还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1.3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均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1.4 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标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1.5 在隧道内工作的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1.6 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动保护用品要有质检证明书,并经安监人员认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在现场当面交待清楚。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险区,设立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处设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撑用料及各种使用工具等。
1.9 对所发生的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开挖
2.1 钻眼
2.1.1 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者清除。
2.1.2 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者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3 钻孔台车、风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钻孔台车
1、台车停靠是否平稳;
2、钻杆钻头是否稳固;
3、液压部分有无露油、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湿式水压是否满足钻眼要求,水路是否畅通。
(2)风钻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水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3)电钻
1、把手胶皮套绝缘是否良好;
2、电缆线有无破损、接头有无裸露;
3、防止电缆脱落装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风钻应稳固。
2.1.5 严禁在惨眼中继续钻眼。
2.1.6 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电钻等机具。
2.1.7 进洞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洞。电钻工还应穿绝缘衣和戴绝缘手套。
2.1.8 大型钻孔台车进出洞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2.2爆破
2.2.1 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安全距离以外,隧道较长的宜增设交通运输车接送人员,还可设置临时避车洞。
2.2.2安全距离:
一、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二、相邻的平行道内不小于100m;
三、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四、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五、双线上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2.2.4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三、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2.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min。并经以下各种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一、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二、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
三、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四、支护有无破损与变形。
2.2.8 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9 装药时严禁火种,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0 严禁明火点炮
2.2.11 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和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或避车洞内设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存贮药量仅限于当班药量;
二、洞深应大于10m,应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并设两道外开门;
三、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看守;
四、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做好防水与必要的支护;严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作业。
3.装碴与运输
3.1一般规定
3.1.1 运输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3.1.2 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车。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若施工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防尘的要求时,可以不受此限。
3.2 装碴作业
3.2.1 人力装碴前,斗车应停稳并制动;解除制动应使用工具,起动前应鸣笛或吹哨;人力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
3.2.2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碴不得高于车厢;
二、装碴机和运碴机之间不得有人;
三、为了确保运碴车就位和安全进出,应设专人指挥。
3.3无轨运输
3.3.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
洞内车辆限速表 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回车 5 10 10
3.3.2 洞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均应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洞内电线、风管、水管应设置在车辆不易碰挂的位置。
3.3.3 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超车;
二、根据隧道的长短,在避车洞的位置加扩一定尺寸供车辆会车;
三、同向行驶车辆应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四、车辆起动前应了望与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故障运行;
六、驾驶室不得搭载其他人员,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3.3.4 车辆在洞内行使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
二、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3.3.5 洞外卸碴点路面应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3.3.6 洞内道路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3.3.7 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4.支护
4.1 隧道各部位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4.2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4.4 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5 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支撑临时支护。
4.6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一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4.7 傍山或者浅埋地段施工时,应控制拱顶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时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质隧道中喷锚支护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4.9 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4.10 喷锚地段的危石应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应严格检查下列规定:
一、采用干式喷射砼时,应坚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工作面应设置水幕,加强通风,降低粉尘浓度;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喷射手应配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二、喷射机械必须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大于0.2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四、钢支撑支护时,应按高空作业制订防护计划,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度,对构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块、人员坠落、表层岩坍落、砼硬化不充分产生剥落和由于部正确姿势作业,造成跌倒和坠落等要有超前的预防措施。
5. 衬砌
5.1 砼浇注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帮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注作业。在振捣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砼中,电源线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5.2 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
5.3 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熬制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5.4 衬砌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5. 5 拆除砼输送软管或者管道时,必须停止砼的运转。
5.6 使用衬砌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三、砼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
四、台车就位后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
6.通风与降尘
6.1 施工通风
6.1.1 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6.1.2 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6.1.3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机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6.1.5 软管通风机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6.2.1 隧道内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内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内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浓度可为100mg/m3,但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总回风道风流中,应小于0.5%,开挖面装药放炮前应小于1%,开挖面超过2%时,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带。
6.2.4 隧道内气温不宜超过28℃。
6.2.5 隧道施工通风应能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两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3 防尘
6.3.1 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2、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3、出碴前应用水淋湿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岩壁;
4、施工人员均应佩戴防尘口罩;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m,若风道和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放炮时进行掩盖或移至安全处;
6.3.2 防尘用水,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设沉淀或过滤设施。
6.3.3 喷射砼宜采用湿喷,如采用干喷时,应加强通风与照明,并采取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6.3.4 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者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但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应达到粉尘容许浓度,否则严禁干式凿岩。
7. 防火与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7.2 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
7.3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7.4 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7.5 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存放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内的杂草必须铲除干净。在林区施工时,应按林区设置隔火带。
7.8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7.9 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
7.10 对地下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8. 供电与电气设备
8.1 动力线路
8.1.1 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供电。
8.1.2 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派专人在电闸看守。
8.2 电气设备
8.2.1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四、低压电气设备宜安装漏电保护器。
8.2.2 电器(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8.2.3 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8.2.4 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均应由当班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8.2.5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2.6 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8.2.7 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足够,均匀不闪烁。
8.2.9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9. 软岩与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应备足抢险材料
9.1.3 当设计文件说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时,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
9.1.4 对不良地质隧道,应采取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发现隧道内有塌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9.1.7 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9.2 不良地质地段的掘进
9.2.1 对浅埋的软弱地层,应按设计进行地层加固,再行开挖。
9.2.2 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9.2.3 对预报有岩爆发生地段采用超前钻孔,注入高压水,达到超前释放应力,软化围岩,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设超前锚杆,以锁定前方围岩。开挖后,直接在开挖面上喷雾洒水,软化围岩,降低脆性,促使应力释放和调整。中等以上岩爆地段,在开挖轮廓线外的拱部和边墙打注水孔,向孔内喷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加强初期支护,对发生岩爆地段挂设钢筋网,加长系统锚杆,喷射钢纤维砼,达到弱化岩爆程度的目的。
9.2.4 个别地段铀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强对放射性的监测,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监测仪对隧道内的γ射线进行监测。
(2)对隧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防护,配置防护服装,确保人身安全。
(3)及时封闭开挖面。每次开挖后采取喷砼及时封闭开挖面,喷砼厚度5~8cm,防止射线直接对人体的辐射。
(4)加强隧道通风、降尘。对存在放射性的花岗岩地段,采取不间断的通风,及时排除洞内污浊空气;每次放炮开挖后,及时喷雾洒水降尘,待掌子面粉尘及炮烟排净后才允许人员进场施工,防止人员吸入带辐射的微粒造成内照射,确保人员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强排水,并进行帷幕注浆止水,以及设置超前释放孔放水减压的措施,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温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达到420m,存在高地温,地温可达27.6℃。根据隧道施工规范规定,洞内作业温度不超过28℃。针对高地温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洞内通风。采用两台大风量、高风压的通风机,并辅以局部射流风机加强通风,降低洞内温度。
(2)在隧道内隔段设置喷雾洒水龙头,以降低洞内温度,同时降低洞内粉尘。
第7篇 盾构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己在我国得到了日益重视,尤其是在加入了wto后,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已作为和生产管理并列的一项企业管理重要内容。而建筑业是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仅次于矿山作业。隧道施工具有建筑业和矿山业的一些共同特点,施工危险程度大,安全隐患多。盾构施工隧道技术是一项先进的隧道施工技术,开挖面处在盾构体的保护下,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土体失稳或冒顶带来的人身伤亡事故,近年来,在上海、广州、北京和深圳等地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盾构法隧道施工技术由英国工程师布鲁诺尔发明于1818年,并于1825年运用于工程实践。我国从1956年开始引进盾构施工技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中逐渐成为城市地下铁道施工的主流方法,其特有的安全施工和管理问题引起犷广泛注意,本文为结合多年的盾构施工实践和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
2盾构机刀盘前的压气作业
2.1盾构机的压气作业
当操作人员必须进人盾构机前体刀盘内作业时,如果盾构机前方或上方的土体不能自稳,上体可能通过刀盘的开日处进人刀盘内,威胁作业人员的安全。大多先进的盾构机均配备了压气系统,即通过密封刀盘和盾构前体的通道,向刀盘内注入无油空气,使刀盘内的压力升高,以达到平衡外侧土体压力的目的,压力最大可达到3-4kg/cm2。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适应性,一般在通道卜设置密闭的过渡增压舱,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压力变化带给操作人员的影响。由于操作人员是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工作,刀盘内空间狭窄,不能有多人同时作业,压人的空气质量也可能含有一定的杂质,且工作面的环境温度将会很高,当操作人员出现不适时,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减压过渡后才能得到医疗。因此,压气作业是盾构安全施工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危险源。
2.2压气作业的相应措施
(1)尽量减少在不良地质条件下进人刀盘内,尽可能地在基本可以自稳的地层中进行开舱作业,这样可以不用压气作业。因此,要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选择适当的时机,提前或推迟进人刀盘内,尤其是更换刀具时要有预见性。
(2)要挑选身体健康、强壮的工人作为进人刀盘内的操作人员,并经过职业病医院严格的身体检查,确保对恶劣环境的抵抗力。一般压气作业一天不宜超过4小时。
(3)如需压气作业时,一定要选用无油型空压机,确保空气质量,减小环境污染。
(4)准备好通迅工具,无间断地保持联络。
(5)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要能在减压舱(刀盘与盾构前体间的密封过渡通道)内抢救伤员,并与有关医院签好急救协议。有条件的要配备专用的流动医疗舱,以便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保持伤员所受体外压力差基本一致。
第8篇 浅埋暗挖法修建地铁区间隧道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
前 言
北京地铁采用的浅埋暗挖法,是以加固、处理软弱地层为前提,采用足够刚性的复合初砌为基本支护结构的一种用于软土地层近地表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案。它以施工监测为手段,知道设计与施工,控制地表沉降,保证施工安全。
地铁四号线简介
地铁四号线是贯穿北京市中心城区西侧的南北走向线路,南起丰台区马家楼,沿马家堡西路、菜市口南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由新街口向西转弯,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由首都体育馆向北转弯,沿中关村南大街、中关村大街、中关村北大街至清华西门,由清华西门沿清华西路、颐和园路、北宫门至龙背村,线路全长28.163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4座,其中地下站23座、地面站1座;全线设车辆基地2处,在马家堡设车辆基地,在龙背村设停车场。
(1)车站布设及修建方法
全线设车站24座,其中采用浅埋暗挖法修建的车站有5座,它们是:菜市口站、宣武门站、西四站、动物园站、黄庄站和苏州街站;采用明挖或盖挖与浅埋暗挖法相结合修建的车站有5座,它们是:石榴庄路站、陶然亭站、西单站、双榆树站、成府路站:采用明挖或盖挖法修建的车站有12座,它们是:马家楼站、角门北路站、西庄站、灵镜胡同站、平安里站、新街口站、白石桥站、学院南路站、中关村站、圆明园路站、颐和园站及北宫门站;地面站1座,为龙背村站;改造利用车站1座,为西直门站。
(2)区间隧道修建方法
地面区间线路长0.203km;采用浅埋暗挖法修建的区间隧道长7.331km;采用盾构法修建的区间隧道长14.341km(需盾构机9台)。
北京正远监理公司地铁四号线第五总监办共监理四个标段。其中4个车站:马家楼站、石榴庄路站、角门北路站、陶然亭站。6个区间工程:马家楼站~出入段线区间、马家楼站~石榴庄路站、石榴庄路站~角门北路站、陶然亭站~菜市口站、菜市口站~宣武门站。
一、浅埋暗挖法的前提条件
选用浅埋暗挖法应考虑的基本条件有:首先,浅埋暗挖法不允许带水作业,如果含水地层达不到疏干,带水作业是非常危险的,开挖面的稳定性时刻受到水的威胁,甚至发生塌方。把地下水,尤其是上层滞水处理好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浅埋暗挖法的成败。第二,采用浅埋暗挖法要求开挖面具有一定的自立性和稳定性。 二、浅埋暗挖的基本经验
铁道部隧道工程局就复兴门折返线工程总结的十八字决,即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基本上概括了浅埋暗挖法的施工工艺要求施工经验。
二、浅埋暗挖的基本经验
铁道部隧道工程局就复兴门折返线工程总结的十八字决,即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基本上概括了浅埋暗挖法的施工工艺要求施工经验
(1) 开挖面土体稳定是采用浅埋暗挖法的基本条件。当土体难以达
到所需的稳定条件时,必须通过地层预加固和预处理来提高开挖面土体的稳定性和自立性。降低地下水位一方面可达到无水施工,另一方面可以改善土体的物理力学特性,经常采用的预加固和预处理的措施有超前小导管注浆,工作面前方深孔注浆和大管棚超前支护。视具体情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使用。
(2) 隧道开挖面初期支护
把“隧道开挖”和“初期支护”写成一个小标题,就是想强调“随开挖,随支护”的基本原则。如何利用土体有限的自立时间进行开挖和支护作业,使土体开挖后暴露的时间尽可能短,使初期支护尽早封闭成环,就这一意义上说,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就显得十分重要。
根据土体的稳定性隧道断面大小可以选用短台阶法开挖,或带临时仰拱的长台阶法开挖。对于断面较大的隧道,考虑分部开挖,分部支护和封闭成环的需要,选择中隔壁法(cd法)、交叉隔壁法(crd法)、和侧壁导坑法(眼镜法)等。每次开挖循环,以“短尺”为原则。为了保持开挖面的稳定,采用弧形导坑留核心土的开挖方法,使开挖面得到核心土的支撑。 浅埋暗挖法常用的初期支护形式是钢筋格栅,钢筋网和喷射混凝土,浅埋暗挖法要求初期支护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技术、经济的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减小初期支护的变形量,目的
是控制土体位移,减小地表沉降。之所以广泛采用钢筋格栅,其原因一方面是钢筋格栅与喷射混凝土能紧密结合,另一方面是因为钢筋格栅在拼装成环后,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在喷射混凝土尚款具备足够强度之前,钢筋格栅可以单独承担来自土层的一部分荷载。有的施工指南要求钢筋格栅能承担2-4米的土柱压力,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3) 二次衬砌
(4) 浅埋暗挖法通常采用模筑混凝土作为二次衬砌材料它既是提高
初期支护强度和刚度增加初期支护安全储备的需要,也是支撑中间的防水隔离层,承受水压力的需要,一般通过监控量测,证明初期支护基本稳定,防水层铺设完毕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可以开始灌注二次衬砌,如果隧道断面较大,等待初期支护变形达到基本稳定需要很长时间,也可提前施作二次衬砌,这时的二次衬砌将要承受初期支护变形传来的压力。 三、暗挖区间隧道标准断面施工方法及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暗挖区间标准断面
地铁区间隧道除个别特殊地段外,一般均采用单线马蹄形曲墙断面形式
2、超前支护施工
结合具体地质条件和开挖面的稳定情况,一般选择小导管注浆作为主要超前支护手段。
小导管采用直径42mm,长2.5-3.5mm,外插角10-15度,环向间距为25-32cm,搭接长度1.5米。
注浆浆液需根据具体地质条件选用,或用单液水泥注浆,或用水泥水玻璃注浆,或用改性水玻璃浆注浆。注浆浆液的选择,配比 ,压力的确定必须经过现场试验决定。 目前工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
(1)注浆浆液配比及参数既无控制,注浆效果又不作严格检查,甚至只设管不注浆,结果影响开挖后开面的土体稳定。
(2) 外插角过大,沿拱架内缘斜插下一拱架外缘,但外插角近30-40
度,小导管下方土体坍塌,影响开挖面的稳定。
3、短台阶法开挖与支护
隧道净高6米,净宽5.6米,对于一般地层常采用短台阶开挖,上台阶长不超过1倍洞径,并留有2米以上核心土。后方开挖中层土,并施作仰拱。
(1) 留核心土的目的,一方面可以抑制开挖面的变形,保持土体稳
定,另一方面可以压缩拱部开挖土方时间,尽早在有限空间架设拱部格栅拱架,并喷射混凝土,尽早完成拱部初期支护。
(2) 采用台阶法目的,一方面利用台阶的土压力支挡前方工作面,
保持开挖面开挖稳定,另一方面利用台阶便于人工开挖。
(3)采用短台阶的目的,一方面便于人工翻碴,另一方面可以尽快开挖中层土方,便于尽早施作边墙支护和封闭仰拱,尽早使初期支护形成封闭的稳定结构。
但是目前有些工地施工存在的问题是:(1) 格栅拱架制作不合规范要求]
在开挖以后,土体自承稳定的时间极短,在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以前,格栅拱架是主要支撑结构,因此规范要求拱架能单独承受2-4米土体荷载并密贴土体,最早由德国引进的图纸,在四根钢筋之间用8字结连接,以后为了简化作成斜向连接,再以后斜向连接钢筋便点焊上,把拱架作为构造钢筋处理,这是非常危险的,正是因为如此,规范对拱架作出严格要求,除此之外,拱架基础必须支牢,必要时设置斜向支撑注锚管。 (2) 喷射混凝土不密实
钢筋密集地段实施喷射混凝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回弹大,而且钢筋背后不密实,所以规范对双层钢筋网喷混凝土必须喷完一层再挂第二层网喷第二层,挂 在格栅表面喷混凝土要清除后再喷,不然钢筋背后是无法喷实的。不密实的初期支护存在严重隐患,而且地下水锈蚀钢筋,影响初期支护的寿命。 (3) 短台阶过长
第9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根据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的特点,规范安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和职工安全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董家山隧道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1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安胜
副组长:王 伟 周 灿 范嗣民 张昌勇
组 员:林 安 廖 波 杜永伦 杨永治 石建忠 王文斌 何瑞金 田树华 蒋 强 周 杰 董文章 陈洪君 赵洪锦 王 旭 杨松林 方忠义 赵桂平 朱永贵
2.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长对隧道施工安全负组织领导责任
副组长对隧道施工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组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对隧道施工安全负岗位、检查、执行,并监督作业人员责任。
2.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副经理 总 工
办公室 安质部 工程部
安全员、领工员
施工队队长、安检员、瓦检员
操作人员自检、互检、交接检
第三章 认识瓦斯
3.1 瓦斯:是英文gas不规则发音,又叫沼气,它的主要成份是甲烷,是一种无毒、无味、无色、可燃烧的气体。
3.2 瓦斯的形成:煤的形成过程中氢、氧的分解溢出不完全,一部份没有散失到大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形成以甲烷为主的各种可燃气体--瓦斯。
3.3 瓦斯爆炸的四个必要条件:
a 存在瓦斯气体聚集;
b有空气和足够的氧气;
c火源-金属碰撞出火花、灯炮玻璃破裂灯丝燃烧、电焊、运输设备鸣号、消声器尾气;
d时间,当时间太短也不可能爆炸。
3.4 瓦斯突出:指在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层与大量瓦斯从煤体内突然喷向开挖空间的现象。隧道施工中钻眼过程、爆破都有可能产生瓦斯突出现象。
3.5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就是降低瓦斯浓度、防止聚集。掌子面浓度不超过0.3%,其它作业空间瓦斯浓度不超过0.3%通风始终不低于3级,人能感觉到刮风,不管是瓦斯突出、喷出都会被不断更换的新鲜空气所稀释排到洞外。瓦斯作业环境是安全的(如果停风,事故隐患就会增大,危险就会降临)。
第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
4.1 开挖工作面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必须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米。
4.2 爆破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
4.3 炮眼内岩粉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4.4 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矿用炸药;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4.5 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
4.6 爆破网络和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爆破连线必须采用串联方式,线路所有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绝缘层并悬空。
b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隧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c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其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d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4.7 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8 爆破15min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3%,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4.9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4.10 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
a开挖面及其附近20m范围内;
b断面变化交界处上部,导坑上部,衬砌与未衬砌交界处上部以及衬砌台车内部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方;
c局扇20m范围内的风流中;
d总回风流中;
e各洞室和通道;
f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
g岩石裂隙、溶洞和采空区瓦斯溢出口;
h局部通风不良地段;
i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检测地点。
4.11 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通风机应有两条独立的供电线路。
4.12 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可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办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4.13 瓦斯照明:
a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
b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严禁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14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缆悬挂点间的距离,在正洞内不得大于3m。
b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若受条件限制,当电缆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m。
c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lm。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
4.15 隧道开挖要做到“少扰动、早喷锚、勤测量、紧封闭”
4.16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五章 瓦斯防治
5.1 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监测人员配备光感式瓦检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洞内必须设置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按要求悬挂在规定的位置。
5.2 瓦斯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照明灯。
5.3 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电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
5.4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固定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5.5 每个洞口常备的完好矿灯数,应大于总人数的10%;矿灯均需编号;常用矿灯的人员应固定灯号;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松动、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不得发放,发出的矿灯应保证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
5.6使用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出动或下班时,必须进行处理;
5.7 掘进作业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4%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4%时,必须停止运行,切断电源;掘进工作面内,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3%以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台面,只准人工复电。
5.8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置;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风区内瓦斯不超过0.4%,二氧化碳都不超过1%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工作。临时停工地段不宜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与警告牌,严禁人员进入。
5.9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性,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5.10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器械,不得猛力碰击,铲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5.11在洞内装设各种电器设备和进行检测、维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机械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
5.12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5.13高瓦斯地段和瓦斯突出地段,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高压低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5.14隧道内的低压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启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5.15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5.16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启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5.17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d ii型防爆照明灯;
(2)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
(3)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5.18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5.19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
5.20高瓦斯地段和瓦斯突出地段内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面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
5.21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避雷装置;
(2)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
(3)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5.22隧道内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l)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2)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
5.23在任何情况下停止机械通风,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的同意。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通风时,应立即通知停工,洞内人员撤至洞外,并停止供电。
5.24 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5.25 隧道施工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隔 60min进行一次检测,并将结果记录在册。对危险易坍塌地段或已坍塌部位、瓦斯易聚集部位的检测要增加频次。
5.26 瓦斯检查员必须 挑选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行检测工作。
5.27 瓦斯隧道必须对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爆破工、电工、通风工、瓦检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措施
6.1 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施工期间,应利用预留洞室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所内必须备用自救器、急救和抢救设备等设施,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抢救设备不得挪做他用。
6.2 (据亲身经历过瓦斯爆炸的人员回忆,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6.3 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撤退。
6.4 发生瓦斯爆炸及时报告,立即启用“瓦斯爆炸应急预案”。
第七章 瓦斯管理制度
7.1 作业队、班组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队安全生产机构对本队施工安全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施工负责。
7.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职责;
a 瓦检员岗位职责;
b通风工岗位职责;
c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d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瓦斯监测、监控、报告制度;
f瓦斯隧道仪器、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维修检定制度;
g瓦斯防爆防火安全警戒制度;
h瓦斯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i交接班制度。
7.3 洞口设洞口值班员并佩戴红袖章。违者罚款50元。
7.4 进入隧道、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违者罚款50元。
7.5 自觉接受安全监督岗人员检查并进行登记,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违者罚款500元;严禁在隧道内 吸烟,违者罚款 500元。
7.6 进入隧道人员必须关闭手机,违者罚款100元。
7.7 严禁酒后进入隧道,违者罚款200元。
7.8 隧道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7.9 洞口值班员、瓦检员上班时间不得看书、看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洞口值班员及瓦检员不得脱岗,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7.10严格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工作,发生违章除对相应责任人处罚外,并对相应管理作业队每人次罚款1000元。
7.11 严格爆破药品(领工员)跟踪监督制,违者罚款100元。
7.12隧道施工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做到“防尘、防潮防雨”,严格“一机一闸、一机一漏”。违者罚款 500元。
7.12 隧道内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机械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违者罚款300元。
7.13 爆破作业必须鸣哨、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绿旗作好警戒、解除工作。违者罚款500--1000元。
7.14 瓦斯隧道特殊作业必须进行审批。进行特殊作业前,必须经瓦检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特殊作业。
7.15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意识、发挥全员安全积极性,对及时纠正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有功人员,经调查核实给予200--1000元奖励。
7.16对经理部人员违章罚款,由财务从工资中扣除;对作业队违章及作业队人员违章从验工中扣除;奖励从罚款资金中支付。
第八章 附 则
8.1本办法解释权归都汶项目部安质部。
8.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瓦斯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11篇 隧道施工 安全管理要点
为加强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精神,在认真执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基础上,强调下列事项:
1、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隧道开挖和初期支护为高危险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按高危险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并向我站书面报告。
2、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量测。量测方案根据危险性较大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程序报批;坚持每次开挖后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观察,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填写开挖工作面地质状况纪录表和施工阶段围岩级别判定卡(见附件);对已支护地段的观察每天进行一次,主要观察围岩、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架等的工作情况;监理单位隧道工程师及时对量测结果进行复核。观察中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立即报告业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加强超前地质预报。不良地质地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在前期地质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的地质条件,进而预测前方的不良地质以及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地质预测预报应作为必备工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4、初期支护及时跟进。初期支护必须及时跟进,初喷混凝土必须在开挖面清理后第一时间完成,锚杆、挂网、钢架、复喷等初期支护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离,对ⅳ级以下围岩不得超过一个开挖循环的长度,ⅲ级以上围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放宽到10米;每个循环开挖前,上个循环的初期支护质量必须经过自检和监理抽检,质量达到合格。
5、强化初期支护质量。除钢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喷混凝土后锚杆头要求外露,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测,二衬前再将外露部分切除;喷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适当掺加外加剂和速凝剂,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终凝不大于10min。
第12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为加强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精神,在认真执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基础上,强调下列事项:
1、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隧道开挖和初期支护为高危险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按高危险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并向我站书面报告。
2、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量测。量测方案根据危险性较大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程序报批;坚持每次开挖后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观察,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填写开挖工作面地质状况纪录表和施工阶段围岩级别判定卡(见附件);对已支护地段的观察每天进行一次,主要观察围岩、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架等的工作情况;监理单位隧道工程师及时对量测结果进行复核。观察中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立即报告业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加强超前地质预报。不良地质地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在前期地质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的地质条件,进而预测前方的不良地质以及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地质预测预报应作为必备工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4、初期支护及时跟进。初期支护必须及时跟进,初喷混凝土必须在开挖面清理后第一时间完成,锚杆、挂网、钢架、复喷等初期支护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离,对ⅳ级以下围岩不得超过一个开挖循环的长度,ⅲ级以上围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放宽到10米;每个循环开挖前,上个循环的初期支护质量必须经过自检和监理抽检,质量达到合格。
5、强化初期支护质量。除钢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喷混凝土后锚杆头要求外露,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测,二衬前再将外露部分切除;喷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适当掺加外加剂和速凝剂,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终凝不大于1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