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常州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温州市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常州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2篇 材料主管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任何人从任何渠道以行政命令采购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采购,使用淘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
3、有权随时进行辖区内进入安全检查,对所辖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有权向矿提出,改善员工劳动工作环境的建议。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我矿煤炭计量、销售、火工产品管理和物资购、存全面负责管理,负直接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矿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由于未组织学习,教育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货场管理员加强现场管理,督促员工穿戴整齐劳动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按规程作业,保证转运场所、选矸场地有足够的照明,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若督促、检查不力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加强火工产品的管理,对井上、井下、炸药库随时进行抽查,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教育员工坚守岗位,不出现空班、缺岗、睡岗现象,不发生丢失、走漏、变质,否则,负主要责任。
5、不采购、发放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产品,对物资存库经常进行检查,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完好、齐全,按安全管理要求,物资不混装。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有腐蚀性物资设立专用库房,所购机电运输设备、仪器仪表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后入库,否则,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由于落实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7、按矿物资计划及时购进合格的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若由于采购不及时而影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3篇 井下材料、设备的运输安全管理
1、 各队运送的材料、 设备严禁超重、超高、超宽、超长或偏载严重。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如运送的是非正常重量的电机车、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车辆时,必须有经矿审批的施工安全措施,否则不予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
(2)、 如运送的是金属支架、单体液压支柱、抬板等材料车辆时,因装车不符合规定、捆绑不牢、偏载等现象,都不予运送。各岗点的运输工、机车司机等有权拒绝运输,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3)、 所运送的材料、设备等,因封车不牢固等因素,在运输环节中的震动等原因,造成所运的车辆有松动、偏移等现象时应停止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相关的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不予运送。
(4)、 必须使用正规的平板车和专用车辆。斜坡运输,每次必须专钩下放或提升,不得与其它车辆混挂,平巷运输时平板车或专用车辆之间应采用多环联接、标准插销。不准使用钢丝绳和非标准插销。
2、竖井和斜坡口的磨盘工要与运送人员一起负责检查所运材料、设备车辆的捆绑情况,确任符合规定后才准挂车运送。发现有车辆捆绑不牢等现象时,有权拒绝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
3、 运输队要对当班所运送的材料、 设备车辆的数量、运送地点、队别进行登记,材料员汇总以便核查。如在运送过程中未按规定运送、运送不及时、丢失、运送不到位等现象时,经查核,每一辆车处罚50元。
第4篇 炸药库爆炸材料安全管理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3、炸药箱、雷管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为限。
4、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
5、,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1.3米。
6、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7、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8、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9、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第5篇 爆破材料的安全管理
爆破材料的安全管理包括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及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1.爆破材料的储存。为防止爆破器材变质、自燃、爆炸、被盗以及有利于收发和管理,《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爆破器材库里。爆破器材库由专门存放爆破器材的主要建构筑物和爆破器材的发放、管理、防护和办公等辅助设施组成。爆破器材库按其作用及性质分总库、分库和发放站;按其服务年限分为永久性库和临时性库两大类;按其所处位置分为地面库、永久性硐室库和井下爆破器材库等。
2.爆破材料的运输。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的主要安全要求是防火、防震、防潮、防冻和防殉爆。爆破材料的运输包括地面运输到用户单位或爆破材料库,以及把爆破材料运输到爆破现场(包括井下运输)。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在井下运输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破作业的安全要求。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说明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第6篇 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爆破材料的安全管理包括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及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1.爆破材料的储存。为防止爆破器材变质、自燃、爆炸、被盗以及有利于收发和管理,《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爆破器材库里。爆破器材库由专门存放爆破器材的主要建构筑物和爆破器材的发放、管理、防护和办公等辅助设施组成。爆破器材库按其作用及性质分总库、分库和发放站;按其服务年限分为永久性库和临时性库两大类;按其所处位置分为地面库、永久性硐室库和井下爆破器材库等。
2.爆破材料的运输。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的主要安全要求是防火、防震、防潮、防冻和防殉爆。爆破材料的运输包括地面运输到用户单位或爆破材料库,以及把爆破材料运输到爆破现场(包括井下运输)。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在井下运输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破作业的安全要求。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说明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第7篇 材料仓库管理员安全职责
仓库管理员对库存原材料、配电器件的安全负责,其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对仓库管理工作中有关规定和要求;
2、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是消防重地,禁止一切明火进入库区;
3、 认真执行公司用电安全制度,仓库易燃物品较多,严禁擅自拉线按电、使用电炉及热得快等电器;
4、 认真执行危险源防控制度,做好危险源的保管、领用、日检查报告工作;
5、 按公司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6、 值班人员负责巡查,定期检查灭火器材,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8篇 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集团、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9篇 库房防水材料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库房防水材料管理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防水施工所用材料多为易燃材料,库房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而且存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必须严禁抽烟;
2.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
3.库周围和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易爆、可燃物品及杂草就及时清除。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存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4.防水施工材料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5.根据库内油物污染情况及时更换砂子;
6.经常检查油桶,防止跑、冒、滴、漏;
7.库区的电源设总闸和分闸,根据库房需要安装开关箱,开关箱设在库房外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内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8.距油库5米内不许堆放其它易燃物;
9.库房设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手续,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值班巡逻。
审核人 交底人 接收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10篇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第二条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三条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第四条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条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第六条 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第七条 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 本决定从2004年3月10日起执行。
第11篇 s矿材料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各队(厂)所使用的设备配件、油脂、材料计划编报和消耗统计工作,并根据所统计的数据随时提报分析报告。
二、负责各队的集体和个人工具、仪表台帐管理。
三、负责机电组内部有关内业资料管理。
四、结合各队月消耗使用情况负责对物资供应部门和有关费用核对结算及月考核工作。
五、负责修旧利废和外协加工,修理入库验收工作。
六、负责支护材料的领用和发放。
七、负责临时库管理,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准确。
八、领用发放材料配件必须及时准确。
第12篇 机电科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法规、指令及“三大规程”。
2、深入现场了解材料、配件使用安全状况,收集信息。
3、严格把验配件、材料质量关、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4、及时反馈配件、材料库存状况,落实配件、材料计划的及时到位,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5、落实开展自我保安、联保、互保工作。
6、做好配件、材料库存、管理、发放、防火、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