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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x煤矿芦岭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风险抵押标准
单 位
抵押金缴纳标准
兑 现
基 数
保一区、保二区
通风区、防突区
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机电科
地测科、瓦斯办
正职
4000元
15%
副职(主管)
3500元
15%
一般干部
3000元
15%
队长
3500元
15%
副队长
2500元
15%
职工
1300元
15%
职工
1100元
15%
各单位于文件下发五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收齐或补齐交财务,并报安监处备案,押金不按规定交齐者,只罚不奖。
二、严格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促进安全过程管理
1、按月兑现,兑现奖金打入工资卡。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严格按照考核的结果分配,严禁二次分配。
2、管技干部处罚比例:①掘进包队工长、采煤跟班副区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采煤班长、当班副班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队长、当班副队长100%。②单位区(科)长、书记按70%。③其他副职(含主技 )按50%。④一般干部按30%执行。
3、安全风险抵押金被扣除的部分,必须于次月10日前补齐。
4、管技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工作的,安全风险兑现比例:第一,按原单位执行;第二,调来之后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按现单位执行。
(一)对全矿的考核
1、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奖励,第一季度每月按上表兑现基数为标准兑现,实现安全生产每季度递增10%,以此类推,前三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第四季度按20%递增。
2、当月发生伤亡事故,取消全矿安全抵押兑现奖。
3、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转入下一年度进行抵押。
4、凡出现工伤事故(微伤除外)的单位,除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外,当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一季度发生工伤事故的,二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
(二)对生产及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1、发生伤亡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0%,扣除事故责任系统其它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0%。
(2)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三个月,全体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及军训一周;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安全抵押兑现奖50%。
(3)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7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4)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3000元。
(5)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包括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30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6)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一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7)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各罚款1000-3000元。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2、发生致命性重伤事故的
(1) 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50%,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7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两个月,事故班队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三天;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及第三月安全抵押兑现奖6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5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2000元。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半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30%,其中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5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一个月,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安全抵押兑现奖7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4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16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5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300-5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3个月;跟班干部(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罚款200-600元(视具体专业情况进行处罚)。
(7)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机电二类事故的。比照伤亡事故处理。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4、月度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50%,其中采煤跟班副区长、当班班长、副班长;掘进包队工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20%,并取消安全风险兑现奖。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2000-3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800-12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3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责任人、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比照重伤事故处理。
5、发生微伤事故的
事故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
6、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班(队)长每人罚款1000-2000元;重复发生的分管副职诫勉谈话,二次分管副职免职。
(2)事故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分管副职、班(队)长、安全联保互保人员进“三违”学习班。
(3)扣除分管副职、班(队)长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
(4)专业管理单位罚款3000元,其中单位正职罚款500--1000元,其他副职按比例执行,余下罚集体。
7、集体“三违”考核
月度出现一起集体违章(三人以上的典型“三违”)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30%;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集体违章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60%。
8、个人“三违”连带考核
每出现1人次典型“三违”,采煤单位:扣除单位正职、跟班副职、当班班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辅助单位:扣除单位正职、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累加计算;月度出现1人次严重“三违”的单位,扣除上述人员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30%,累加计算。
9、“三违”其它规定
凡单位自抓一名典型“三违”,可以抵消一名矿抓典型“三违”对单位管技干部的处罚,只对典型“三违”人员本人进行处罚;凡单位自报 “三违”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每人次罚单位主要领导500元。
(三)对全矿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
享受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条件是:
1、当月矿实现安全生产。
2、当月管技干部完成下井指标、采掘职工出勤18个班以上、辅助单位职工出勤20个班以上、地面单位职工出勤21个班。
3、本人当月无工伤。
三、实行全员安全结构工资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实行范围
全矿所有生产、生产辅助单位以及地面单位、车间和机关职能科室。
(二)安全结构工资比例
类别
正职
副职
一般干部
班队长
工人
保一区、保二区、通风区
防突区、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
机电科、通讯科
600
480
420
300
200
(三)考核办法
1、单位安全结构工资
⑴出现伤亡事故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⑵出现致命性重伤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8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⑶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3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⑷出现轻伤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该班(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2、工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出现轻伤事故,扣除责任人、伤者安全结构工资的100%。
⑵安全技能测试不及格,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⑶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3、管理干部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典型“三违”的,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10%。
⑵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严重“三违”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50%。
⑶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轻伤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管技干部50%,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班长100%。
⑷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副队长、班长安全结构工资100%。
⑸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6、“手指口述”不合格扣0.2分/人次;典型“三违”扣0.5分∕人次、严重“三违”(生产过程中的严重“三违”)扣3分∕人次;非人身事故扣5分∕起、重大非人身事故(以追查会认定为准)扣10分∕起;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重伤事故扣20分∕人次
7、各单位季度考核,以当季度三个月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环境平均得分为基数,减去“手指口述”、“三违”、事故、工伤扣分,所得分为季度考核最终得分。
8、系统内区长、书记每月因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受到矿领导奖罚的,与系统分管副总挂钩30%进行奖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确保生产现场实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 长:张学文李荣桂
副组长:史宝方王新琨戴习奎刘强肖大伦杨守富
董春江赵承文王学衡
成 员:陈继忠王尚武宋三胜吴文广侯宜江汪翔
冯振水许茂平余根海戴士俊黄仲文林利华
刘兵昌魏磊朱应江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一)检查办法
1、静态检查:
⑴安监处每月负责组织2次静态检查,检查时间为每月的10号、20号。安监处组织采煤、掘进两个抽查组,抽查组成员由安监处采煤科、掘进科人员组成,组长分别由采煤科长、掘进科长担任,对静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⑵采掘检查组:由技术科、调度所、工资科、经管办、煤管科及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组成。
⑶机运检查组:机电检查由机电科、保一区、保二区、综采预备区人员组成;运输检查由运管办、运输区人员组成。
⑷通防检查组:由通风区、防突区人员组成。
⑸地面生产车间检查组:由机电科、保一区、防突区、选煤厂、煤泥电厂、物业处、物管科、煤管科人员组成。
2、动态检查
⑴安监处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6次的对每个头、面、线、机电设备、机电峒室、通风系统、轨道运输、地面生产车间等地点进行动态检查。
⑵检查人员由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机电科、工资科、经营办等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⑶抽查组对静态检查的结果进行抽查。对原检查组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复查定级;如若发现静态检查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或检查路线中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汇报的,罚静态检查组长300元,成员200元。
3、矿干督查
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或纪委书记负责组织质量动态督查,对任何管技干部、监督检查人员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督查,如若发现检查人员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静态、动态检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采煤、掘进、机运、通防、防治水、调度、地面生产车间分专业进行,各专业进行综合打分定级,检查表报安监处整理归档。同时,对沿途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联系督促整改。
2、所有检查人员每人次奖励3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元;两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300元。
3、所有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吃透标准,检查时用标准、数据、尺子说话(因地压等客观原因造成棚子变形,或使用旧料架棚达不到要求等情况除外),现场打分、现场定级,现场签字,同时经被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4、检查表填写要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者要在涂改处亲自签字。凡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隐患不及时联系整改等不负责行为的,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三)奖罚规定
1、凡是因工程质量低劣被挂安全警告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罚款5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的50%,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挂停止作业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进“三违”学习班,班(队)长撤职并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
2、严格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否决制度,月度所有检查中只要有一次不合格品,当月总评即为不合格;对月度内发生工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单位当月评优资格。
3、矿每月将采掘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300元、井下辅助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200元,做为质量标准化切块工资,依据月度检查考核结果,当月予以奖罚兑现。
采煤部分
(1)工程质量全优,全区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区干、班长(副班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区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2)采煤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达不到拉通线要求的(过构造带、甩面除外)。
②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③支柱迎退山、棚子吊斜总计达20棚或连续出现5棚的。
④未按措施规定进行煤层注水的。
⑤两巷超前抹帽距离不够的。
⑥两巷断面小于4m2的,综采工作面小于6 m2的。
⑦上下隅角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收作的。
⑧液压支架掉斜总计达20架或出现歪架、咬架达5架的。
⑨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掘进(含修护)部分
(1)对掘进队的考核:
工程质量全优,全队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队质量切块工资的20%,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队质量切块工资和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的奖励,另罚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2)对掘进区的考核:
全区工程质量全优或仅有1次合格品的,奖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2次合格品的,扣除区长、书记、主技奖励的20%;3次合格品扣除50%;3次以上的取消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取消区长、书记、主技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3)掘进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巷道临时支护(点柱、前探梁、防片帮网) 不正常使用的。
②巷道无中腰线施工的。
③检查范围内锚杆不合格数超过三根的。
④煤巷三岔门未按设计架设或架设不合格的。
⑤斜巷中扒矸机、喷浆机等未使用防下滑装置的。
⑥岩巷三岔门未按措施施工、补强或补强质量不符合要求。
⑦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注:各采、掘、修单位机电、通防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环境卫生检查分数低于90分的,取消采、掘、修单位管技干部的质量奖。
机运部分
(1)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车间)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①35kv供电线路出现停掉电的。
②风机停止工作超过10分钟的。
③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④出现轨道断绳、放大滑及井口坠物等事故的。
⑤斜巷防跑车装置与跑车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⑥井下出现电器失爆的。
⑦井下、地面场所出现机械和电气火灾的。
⑧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通防部分
(1)通风、防突月度检查考核达95分(含95分)以上,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通风区:
①存在违反《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
②管理不善,导致局扇循环风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在用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管理不善,导致监测分站出现二次中断的。
⑤检查不到位,造成存在达到40度高温点。
⑥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防突区:
①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含压出和倾出)。
②揭煤头及打钻地点一个月瓦斯超限达2次以上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煤泥电厂、选煤厂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选煤厂、煤泥电厂联合进行4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煤泥电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
(1)对车间的考核
月度考核低于90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100元。
月度考核低于85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20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300元。
(2)对厂部的考核
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罚厂部正职300元,副职24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厂部正职400元,副职320元。
(3)否决项目如下:
①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②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
③出现无计划掉电事故的。
④出现火灾事故的。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考核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武保科、物业处联合进行2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物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1)检查严格对照标准,凡在检查中出现违反物业安全管理办法,不符合机电安全管理标准,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每人罚款300元。
(2)出现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进“三违”学习班,每人罚款1000元,责任班组每人罚款200元。
无量化考核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
(1)综采预备区:按计划完成当月武装、收作及材料回收任务,各项安装工程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领导验收签字并送安监处机运科备案(不送交的,按不合格处理),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管技干部当月质量奖按辅助系统考核标准10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责任班(队)长每人400元。
(2)掘进工作面当月因:①干杂活的;②煤、岩巷刚开工,进尺不足20米;③巷道贯通、收尾、搬家等,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工长、队长质量奖按进尺队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队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该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包队工长、队长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工长500元、队长400元。
(3)采煤工作面当月因工作面停采、无面或干杂活,工程质量检查少于2次的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正职、其他区干及班长质量奖按正常生产区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此累加。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班长每人400元。
(四)质量标准化与安全效果挂钩规定
1、单位当月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取消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励。
2、单位当月出现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班、队、车间质量切块工资的50%,并扣除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50%,依次累加。
三、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奖罚规定
1、矿井在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给予专业达1-6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3000元,副职每人奖励2000元;给予专业达7-9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2000元,副职每人奖励1000元;低于10名(含10名)的取消奖励。
2、在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中,排名进入前三名的专业,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奖励标准进行对等奖励,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排名在专业后三名的,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罚标准进行对等处罚,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
3、全矿职工按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4、季度凡是没有达到一级专业标准的,给予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罚款2000元,副职每人罚款1000元。
5、安监处、技术科、瓦斯办、机电科的奖罚,与所分管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对等挂钩考核。
6、矿井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一级的,取消全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
7、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获得奖励或处罚的,矿将对等进行奖罚(副总按分管领导的1.5倍执行)。凡在季度达标检查中,专业被降二级的分管系统领导罚款2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因专业被降级,导致矿井降级的,专业分管领导罚款3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矿井被降二级,矿长、党委书记、安全矿长各罚3000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2篇 煤矿芦岭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风险抵押标准
单 位 | 抵押金缴纳标准 | 兑 现 基 数 | |
保一区、保二区 通风区、防突区 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机电科 地测科、瓦斯办 | 正职 | 4000元 | 15% |
副职(主管) | 3500元 | 15% | |
一般干部 | 3000元 | 15% | |
队长 | 3500元 | 15% | |
副队长 | 2500元 | 15% | |
职工 | 1300元 | 15% | |
职工 | 1100元 | 15% |
二、严格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促进安全过程管理
1、按月兑现,兑现奖金打入工资卡。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严格按照考核的结果分配,严禁二次分配。
2、管技干部处罚比例:①掘进包队工长、采煤跟班副区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采煤班长、当班副班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队长、当班副队长100%。②单位区(科)长、书记按70%。③其他副职(含主技 )按50%。④一般干部按30%执行。
3、安全风险抵押金被扣除的部分,必须于次月10日前补齐。
4、管技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工作的,安全风险兑现比例:第一,按原单位执行;第二,调来之后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按现单位执行。
(一)对全矿的考核
1、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奖励,第一季度每月按上表兑现基数为标准兑现,实现安全生产每季度递增10%,以此类推,前三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第四季度按20%递增。
2、当月发生伤亡事故,取消全矿安全抵押兑现奖。
3、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转入下一年度进行抵押。
4、凡出现工伤事故(微伤除外)的单位,除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外,当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一季度发生工伤事故的,二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
(二)对生产及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1、发生伤亡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0%,扣除事故责任系统其它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0%。
(2)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三个月,全体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及军训一周;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安全抵押兑现奖50%。
(3)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7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4)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3000元。
(5)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包括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30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6)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一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7)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各罚款1000-3000元。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2、发生致命性重伤事故的
(1) 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50%,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7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两个月,事故班队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三天;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及第三月安全抵押兑现奖6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5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2000元。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半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30%,其中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5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一个月,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安全抵押兑现奖7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4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16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5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300-5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3个月;跟班干部(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罚款200-600元(视具体专业情况进行处罚)。
(7)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机电二类事故的。比照伤亡事故处理。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4、月度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50%,其中采煤跟班副区长、当班班长、副班长;掘进包队工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20%,并取消安全风险兑现奖。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2000-3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800-12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3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责任人、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比照重伤事故处理。
5、发生微伤事故的
事故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
6、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班(队)长每人罚款1000-2000元;重复发生的分管副职诫勉谈话,二次分管副职免职。
(2)事故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分管副职、班(队)长、安全联保互保人员进“三违”学习班。
(3)扣除分管副职、班(队)长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
(4)专业管理单位罚款3000元,其中单位正职罚款500--1000元,其他副职按比例执行,余下罚集体。
7、集体“三违”考核
月度出现一起集体违章(三人以上的典型“三违”)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30%;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集体违章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60%。
8、个人“三违”连带考核
每出现1人次典型“三违”,采煤单位:扣除单位正职、跟班副职、当班班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辅助单位:扣除单位正职、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累加计算;月度出现1人次严重“三违”的单位,扣除上述人员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30%,累加计算。
9、“三违”其它规定
凡单位自抓一名典型“三违”,可以抵消一名矿抓典型“三违”对单位管技干部的处罚,只对典型“三违”人员本人进行处罚;凡单位自报 “三违”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每人次罚单位主要领导500元。
(三)对全矿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
享受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条件是:
1、当月矿实现安全生产。
2、当月管技干部完成下井指标、采掘职工出勤18个班以上、辅助单位职工出勤20个班以上、地面单位职工出勤21个班。
3、本人当月无工伤。
三、实行全员安全结构工资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实行范围
全矿所有生产、生产辅助单位以及地面单位、车间和机关职能科室。
(二)安全结构工资比例
类别 | 正职 | 副职 | 一般干部 | 班队长 | 工人 |
保一区、保二区、通风区 防突区、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 机电科、通讯科 | 600 | 480 | 420 | 300 | 200 |
(三)考核办法
1、单位安全结构工资
⑴出现伤亡事故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⑵出现致命性重伤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8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⑶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3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⑷出现轻伤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该班(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2、工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出现轻伤事故,扣除责任人、伤者安全结构工资的100%。
⑵安全技能测试不及格,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⑶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3、管理干部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典型“三违”的,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10%。
⑵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严重“三违”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50%。
⑶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轻伤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管技干部50%,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班长100%。
⑷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副队长、班长安全结构工资100%。
⑸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6、“手指口述”不合格扣0.2分/人次;典型“三违”扣0.5分∕人次、严重“三违”(生产过程中的严重“三违”)扣3分∕人次;非人身事故扣5分∕起、重大非人身事故(以追查会认定为准)扣10分∕起;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重伤事故扣20分∕人次
7、各单位季度考核,以当季度三个月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环境平均得分为基数,减去“手指口述”、“三违”、事故、工伤扣分,所得分为季度考核最终得分。
8、系统内区长、书记每月因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受到矿领导奖罚的,与系统分管副总挂钩30%进行奖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确保生产现场实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 长:张学文 李荣桂
副组长:史宝方 王新琨 戴习奎 刘 强 肖大伦 杨守富
董春江 赵承文 王学衡
成 员:陈继忠 王尚武 宋三胜 吴文广 侯宜江 汪 翔
冯振水 许茂平 余根海 戴士俊 黄仲文 林利华
刘兵昌 魏 磊 朱应江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一)检查办法
1、静态检查:
⑴安监处每月负责组织2次静态检查,检查时间为每月的10号、20号。安监处组织采煤、掘进两个抽查组,抽查组成员由安监处采煤科、掘进科人员组成,组长分别由采煤科长、掘进科长担任,对静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⑵采掘检查组:由技术科、调度所、工资科、经管办、煤管科及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组成。
⑶机运检查组:机电检查由机电科、保一区、保二区、综采预备区人员组成;运输检查由运管办、运输区人员组成。
⑷通防检查组:由通风区、防突区人员组成。
⑸地面生产车间检查组:由机电科、保一区、防突区、选煤厂、煤泥电厂、物业处、物管科、煤管科人员组成。
2、动态检查
⑴安监处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6次的对每个头、面、线、机电设备、机电峒室、通风系统、轨道运输、地面生产车间等地点进行动态检查。
⑵检查人员由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机电科、工资科、经营办等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⑶抽查组对静态检查的结果进行抽查。对原检查组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复查定级;如若发现静态检查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或检查路线中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汇报的,罚静态检查组长300元,成员200元。
3、矿干督查
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或纪委书记负责组织质量动态督查,对任何管技干部、监督检查人员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督查,如若发现检查人员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静态、动态检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采煤、掘进、机运、通防、防治水、调度、地面生产车间分专业进行,各专业进行综合打分定级,检查表报安监处整理归档。同时,对沿途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联系督促整改。
2、所有检查人员每人次奖励3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元;两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300元。
3、所有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吃透标准,检查时用标准、数据、尺子说话(因地压等客观原因造成棚子变形,或使用旧料架棚达不到要求等情况除外),现场打分、现场定级,现场签字,同时经被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4、检查表填写要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者要在涂改处亲自签字。凡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隐患不及时联系整改等不负责行为的,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三)奖罚规定
1、凡是因工程质量低劣被挂安全警告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罚款5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的50%,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挂停止作业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进“三违”学习班,班(队)长撤职并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
2、严格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否决制度,月度所有检查中只要有一次不合格品,当月总评即为不合格;对月度内发生工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单位当月评优资格。
3、矿每月将采掘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300元、井下辅助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200元,做为质量标准化切块工资,依据月度检查考核结果,当月予以奖罚兑现。
采煤部分
(1)工程质量全优,全区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区干、班长(副班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区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2)采煤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 达不到拉通线要求的(过构造带、甩面除外)。
② 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③ 支柱迎退山、棚子吊斜总计达20棚或连续出现5棚的。
④ 未按措施规定进行煤层注水的。
⑤ 两巷超前抹帽距离不够的。
⑥ 两巷断面小于4m2的,综采工作面小于6 m2的。
⑦ 上下隅角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收作的。
⑧ 液压支架掉斜总计达20架或出现歪架、咬架达5架的。
⑨ 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掘进(含修护)部分
(1)对掘进队的考核:
工程质量全优,全队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队质量切块工资的20%,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队质量切块工资和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的奖励,另罚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上一页123下一页(2)对掘进区的考核:
全区工程质量全优或仅有1次合格品的,奖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2次合格品的,扣除区长、书记、主技奖励的20%;3次合格品扣除50%;3次以上的取消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取消区长、书记、主技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3)掘进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巷道临时支护(点柱、前探梁、防片帮网) 不正常使用的。
②巷道无中腰线施工的。
③检查范围内锚杆不合格数超过三根的。
④煤巷三岔门未按设计架设或架设不合格的。
⑤斜巷中扒矸机、喷浆机等未使用防下滑装置的。
⑥岩巷三岔门未按措施施工、补强或补强质量不符合要求。
⑦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注:各采、掘、修单位机电、通防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环境卫生检查分数低于90分的,取消采、掘、修单位管技干部的质量奖。
机运部分
(1)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车间)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①35kv供电线路出现停掉电的。
②风机停止工作超过10分钟的。
③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④出现轨道断绳、放大滑及井口坠物等事故的。
⑤斜巷防跑车装置与跑车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⑥井下出现电器失爆的。
⑦井下、地面场所出现机械和电气火灾的。
⑧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通防部分
(1)通风、防突月度检查考核达95分(含95分)以上,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通风区:
①存在违反《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
②管理不善,导致局扇循环风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在用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管理不善,导致监测分站出现二次中断的。
⑤检查不到位,造成存在达到40度高温点。
⑥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防突区:
①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含压出和倾出)。
②揭煤头及打钻地点一个月瓦斯超限达2次以上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煤泥电厂、选煤厂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选煤厂、煤泥电厂联合进行4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煤泥电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
(1)对车间的考核
月度考核低于90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100元。
月度考核低于85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20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300元。
(2)对厂部的考核
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罚厂部正职300元,副职24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厂部正职400元,副职320元。
(3)否决项目如下:
①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②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
③出现无计划掉电事故的。
④出现火灾事故的。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考核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武保科、物业处联合进行2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物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1)检查严格对照标准,凡在检查中出现违反物业安全管理办法,不符合机电安全管理标准,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每人罚款300元。
(2)出现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进“三违”学习班,每人罚款1000元,责任班组每人罚款200元。
无量化考核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
(1)综采预备区:按计划完成当月武装、收作及材料回收任务,各项安装工程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领导验收签字并送安监处机运科备案(不送交的,按不合格处理),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管技干部当月质量奖按辅助系统考核标准10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责任班(队)长每人400元。
(2)掘进工作面当月因:①干杂活的;②煤、岩巷刚开工,进尺不足20米;③巷道贯通、收尾、搬家等,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工长、队长质量奖按进尺队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队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该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包队工长、队长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工长500元、队长400元。
(3)采煤工作面当月因工作面停采、无面或干杂活,工程质量检查少于2次的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正职、其他区干及班长质量奖按正常生产区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此累加。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班长每人400元。
(四)质量标准化与安全效果挂钩规定
1、单位当月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取消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励。
2、单位当月出现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班、队、车间质量切块工资的50%,并扣除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50%,依次累加。
三、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奖罚规定
1、矿井在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给予专业达1-6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3000元,副职每人奖励2000元;给予专业达7-9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2000元,副职每人奖励1000元;低于10名(含10名)的取消奖励。
2、在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中,排名进入前三名的专业,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奖励标准进行对等奖励,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排名在专业后三名的,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罚标准进行对等处罚,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
3、全矿职工按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4、季度凡是没有达到一级专业标准的,给予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罚款2000元,副职每人罚款1000元。
5、安监处、技术科、瓦斯办、机电科的奖罚,与所分管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对等挂钩考核。
6、矿井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一级的,取消全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
7、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获得奖励或处罚的,矿将对等进行奖罚(副总按分管领导的1.5倍执行)。凡在季度达标检查中,专业被降二级的分管系统领导罚款2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因专业被降级,导致矿井降级的,专业分管领导罚款3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矿井被降二级,矿长、党委书记、安全矿长各罚3000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