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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办法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1/6
实施日期: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工作,使人事异动管理有所依据,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工作良性发展。
2.范围:
公司范围内人员转正任用、调薪、晋升、降职、调动、离职均涵盖。
3.权责:
各用人单位依照离职的工作绩效提出人事异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异动之审核,副总、经理负责人事异动之核准。
4.定义:
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调薪:依照公司规定,以业绩为基础指标,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对正式雇员作薪资调整。(含加薪及降薪)
晋升:依照雇员之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满足工作条件需要之员工作出由低到高之职位调整。
降职:依照雇员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不适合从事主要岗位的工作的人员作出由高到低的职位之调整。
调动:依照雇员之工作绩效,参考雇员本身之工作能力、学识、经验等要素,结合公司各部门人员需用求之状况优化人员管理,对从事某一岗位的雇员调任至另一工作岗位的人事管理。具体分为临时借调和正式调动,其中时限为2周内为临时借调,超出2周时间为正式调动。
5.内容:
5.1转正任用
5.1.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转正申请
用工单位
员工转正申请表
部门审核
用工单位经理/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核准
总(副)总
员工转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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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2/6
实施日期:
人事存档
人事文员
员工转正申请表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员工转正申请表
5.1.2说明
5.1.2.1各用工单位依照新进员工三个月内之工作表现,对新进员工作试用评审,经考核合格提出转正申请,《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一)个别优秀员工结合其工作实际状况可提前申请,其试用期不少于三个月。
5.1.2.2经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监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5.1.2.3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政策,结合部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转正。
5.1.2.4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综合意见或建议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备,文员级以下干部报副总核准,文员级以上干部报总经理核准。
5.1.2.5人事接到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之申请存档备案并将影印件传信息中心、财务部以利员工薪资核算。
5.2调薪
结合员工转正、升迁及工作绩效状况、依照工资方案对员工进行工资调整。
5.3晋升
5.3.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单位主管/经理
员工晋升申请表
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同上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总监
同上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同上
公告
人力资源部
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晋升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3/6
实施日期:
5.3.2说明
5.3.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晋升申请,《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二),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3.2.2 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作出是否晋升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3.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以任免公告在公司范围内宣传《任免公告》(附件三)
5.3.2.4人力资源部将申请存档,并知会财务及信息中心。
5.4降职
5.4.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公告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5.4.2说明
5.4.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降职申请《员工降职申请表》(附件四)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4.2.2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公司人事政策作出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4.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作任免公告并存档。
5.4.2.4人力资源部将降职结果传财务部、信息中心以利薪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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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4/6
实施日期:
5.5调动
5.5.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调动协调
需求单位/原单位
人事调动单
调动审查
需求单位
人事调动单
会签
双方部门总监
同上
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同上
核准
总(副)经理
同上
调动成立
需求单位/原单位/人资部
同上
资料变更存档
人力资源部
5.5.2说明
5.5.2.1为做到人尽其才,结合公司人事政策,员工可提出合理调动申请,或经由人员需示单位,员工所在单位相互协商根据人员需求状况(结合欲调对象之工作技能、专长、经验等要素,提出调动申请《人事调动单》(附件五)。
5.5.2.2经员工原单位及借调单位双方经理及总监审核周意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交由副总、总经理核准。文员级以下员工签至副总即可,文员级以上干部签至总经理方可;一周内短期借调无需依此规定操作。
5.5.2.3人力资源部接到核准之调动申请后将资料作变更。
5.6离职
5.6.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离职申请
用工单位/个
离职申请单
部门审核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总监
同上
工作交接
用工部门/个人`
同上
物品交还
人事/行政文员
同上
第2篇 股份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2001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人事相宜,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异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异动管理涉及到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转、离职、辞退、退休等项工作。
第三条人事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慎重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正式员工。其他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晋升、降职
第五条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相应增大,薪资待遇、机会相应增多;晋级,是指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而通过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通过合理、规范的晋升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管理、业务技能,实现公司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
降职,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薪资和机会。
第六条员工晋升应以现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3、适应性和潜力;
4、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在业绩考评中,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员工,由其直接主管、人力资源主管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业绩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员工在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后可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凡职务任免(晋升、降职)之员工,要求由相应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名,同时备齐有关材料,填报《职务任免审批表》,一起上报,按职务对应权限审核、审批,最终确定任免结果,并报上级主管备案。
呈报任免者应备的材料:
1、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全面鉴定;
2、员工绩效考评表;
3、员工培训及培训考评结果;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拟异动的职务和工作;
6、其它有关材料。
第九条被任免员工接到任免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在一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内部调转
第十条内部调转是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包括同一单位部门间的平行调动和不同单位间的平行调动,其目的在于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公司内部的岗位应聘。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岗位空缺和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是员工内部调转的基础。内部调转按下列程序执行:
1、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员工填写《内部职位申请表》,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3、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审核和确认员工信息;
5、员工参加新部门的面试和录用程序;
6、新部门负责人签署录用意见;
7、人力资源部协调、批准;
8、员工交接工作,到新部门报到;
9、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更改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内部调转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于一周内妥善交接工作,办理调转手续。
员工本人申请、领导同意调出,但因种种原因,应聘员工不能被新部门录用的,原单位应继续留用该员工。
第十三条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轮换岗位,由于机构调整导致的原因除外。
第四章离职
第十四条离职包括辞职和调离,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员工辞职前,应向本单位人事专员(协调员)索要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关系的主管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需做出明确答复,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作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申请被核准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则上为一周时间),退还公司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把签完字的清单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给员工开出调档函、集体户口调出函、社会保险转移证明等。将最后的结算(工资、付薪假等)数据提交财务部。
第十八条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善,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辞退
第十九条辞退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异动活动。
第二十条当员工有违纪行为时,首先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对该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与该行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为进一步确认事实,员工的直接主管、单位人事专员和违纪员工进行三方会谈。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于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辞退,无须给予补偿:
1、在应聘时伪造个人简历,未向公司提供个人的真实资料;
2、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七天;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这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从何处得知;
4、向供应商或客户索要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任何财物;
5、工作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且屡教不改;
6、违反《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违纪惩处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款项。
第二十二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经过业绩改善计划期限(原则上三个月)后,在业绩和工作态度方面仍然没有改善的,可以辞退,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办法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相关程序。事实认定清楚后,有关部门须认真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与被辞退的员工进行沟通,对员工的质疑,人力资源部门必须给予明确解释。
第二十四条被辞退员工应协助公司作好工作交接,退还公司有关财物,并于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辞退手续,逾期未办,公司有权采取惩处措施。
第六章退休、离岗休养
第二十五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员工可以申请离岗休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第二十六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要继续留任的,先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返聘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各部室、各部门经理以上级(含)管理人员降职、免职、辞职、辞退、退休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