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保证线路安全的运行存在许多困难。
输电线路能否做到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依赖于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内容包括:输电线路的运行标准化的制定、运行工作岗位职责、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和检修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的制定、技术培训、安全管理。
1 运行值班制度
巡视与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登杆检查。
2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即做好巡视、检修及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所属(包括代管)的每条线路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每条线路必须明确其所属的线路运行单位,并明确划分运行维护界限。
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线路运行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运行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对于重污秽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应列入正常的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但情况较严重并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况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要加强巡视。
对于已使得线路处于严重不安全运行状况、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后尽快处理。
4 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
4.1 检修原则
①运行单位必须认真抓好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使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健康完好状态,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②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③线路设备检修,应采取停电与带电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减少停电检修的次数。
④线路设备检修,要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机具,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4.2 计划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健康状况、巡视检测结果、设备检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下一年度线路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
②运行单位应在每年九月份根据线路运行工区申报的计划检修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的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检修计划。
④线路运行工区在检修计划下达后,应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4.3 施工及质量管理
①检修施工中应健全完善检修岗位、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等责任制度,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并做好检修施工记录和带电作业统计工作。
②重大检修项目和大型更改工程要按正常审批程序,完成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明确工艺方法及质量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参加带电作业、焊接、爆压等技术项目的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考试并持有合格证明方能上岗操作。
④检修施工所用器材及更换零部件必须选用经鉴定合格、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
⑤检修施工的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并认真做好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5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5.1 设计审查
①运行单位应参与新建(或改建)线路工程的规划及设计审查工作,并参与设备选型及招标工作,根据本地区的特点、运行经验及反事故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②运行单位应参与线路工程终勘定线、定位、断面地质勘测工作。
5.2 设备验收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选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常驻施工现场的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和中间、隐蔽项目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施工中采用未经设计、运行单位认可的代用设备、材料时,质检员应拒绝签字验收。
②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建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规定,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对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安全运行要求验收的不合格工程,线路运行单位应拒绝接收运行。
③在新线路投运后的一年试运行期间,线路运行单位应加强巡视、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应协同设计、施工单位认真分析,各负其责,积极处理。
5.3 生产准备
①运行单位应搞好新工程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②运行单位在新工程投运前,应根据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配齐经过培训的运行维护人员和专用交通工具、通讯设施、仪器仪表、备品配件等生产、生活设施装备。
6 技术专档管理制度
①运行单位应按照其运行管理范围,分别存立或建立线路设备技术专档,专档形式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并逐渐实现微机存档和管理。
②线路新设备投运或旧设备更新后,运行单位应及时建立或更新技术专档,保证资料与现场相符。
7 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
①运行单位应加强线路运行分析工作。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的线路典型障碍、跳闸、事故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分析,并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
②运行单位应及时分析设备故障原因。搞好线路故障调查统计、掌握事故规律、积累运行经验,提高送电专业生产管理水平。
8 输电线路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
开展技术培训和方法、手段可采用多种多样形式,如定期技术问答、现场考问讲评、短期培训班、主题技术讲座、反事故演习、实际操作和基本功演习等等。
9 输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9.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输电线路工区内部形成主任与班组长、班组长与班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各级管理网络。
安全责任制包括:输电线路工区主任的安全责任制、班长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班员安全责任制。
9.2 开展安全活动
班(组)应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活动包括:①安全日活动;②安全生产的自查、互查和抽查;③安全分析;④安全例会;⑤定期反事故演习;⑥班前会和班后会;⑦开展事故调查活动;⑧安全培训。
第2篇 输电线路工区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保证线路安全的运行存在许多困难。
输电线路能否做到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依赖于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内容包括:输电线路的运行标准化的制定、运行工作岗位职责、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和检修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的制定、技术培训、安全管理。
1 运行值班制度
巡视与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登杆检查。
2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即做好巡视、检修及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所属(包括代管)的每条线路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每条线路必须明确其所属的线路运行单位,并明确划分运行维护界限。
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线路运行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运行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对于重污秽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应列入正常的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但情况较严重并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况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要加强巡视。
对于已使得线路处于严重不安全运行状况、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后尽快处理。
4 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
4.1 检修原则
①运行单位必须认真抓好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使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健康完好状态,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②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③线路设备检修,应采取停电与带电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减少停电检修的次数。
④线路设备检修,要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机具,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4.2 计划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健康状况、巡视检测结果、设备检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下一年度线路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
②运行单位应在每年九月份根据线路运行工区申报的计划检修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的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检修计划。
④线路运行工区在检修计划下达后,应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4.3 施工及质量管理
①检修施工中应健全完善检修岗位、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等责任制度,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并做好检修施工记录和带电作业统计工作。
②重大检修项目和大型更改工程要按正常审批程序,完成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明确工艺方法及质量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参加带电作业、焊接、爆压等技术项目的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考试并持有合格证明方能上岗操作。
④检修施工所用器材及更换零部件必须选用经鉴定合格、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
第3篇 工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 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 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 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 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 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 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 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