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对文明施工的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
4.1文明施工: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5.1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依据该标准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5.2项目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划,并负责贯彻执行。
5.3专业化分公司负责所属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
6具体内容
6.1项目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6.2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以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特点,制订出项目部文明施工规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6.3项目部划分出文明施工责任区,监督各专业公司对本单位责任区的管理。
6.4专业化分公司根据自身施工特点以及项目部所制订的文明施工规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将负责的文明施工区进一步细划至各施工班组, 设置明显标识。
6.5项目部生活区及现场公共区域(如道路等)的文明施工管理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安排。
6.6项目部对各专业化分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6.7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考核其整改效果。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第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安全文明施措施费的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经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所列费用方可计入项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归口物资部门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 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3篇 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本工程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以下简称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施工费
1、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1、“七牌二图”的费用;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
6、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7、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8、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9、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10、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1、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临时设施费
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
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的费用。
5、其他临时设施费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
第4篇 商品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商品房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5篇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审核、支付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专项措施费用、文明样板工地创建及保持费用、环水保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四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荣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第三条 依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审核、支付,以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02年6月29日公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年11月24日公布)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2007年版)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79〕劳总护字45号 1979年7月12日实施)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07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1-2007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07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5373-2007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 5162-2002
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第五条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投入,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得荣公司分标段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专项台账,专款专用。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范围为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可再生定额[2008]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开支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 承包商须严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审核,项目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按年度拆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公司批准。
第九条 根据经批准的工程分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承包商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审核、得荣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每季末承包商参照合同的作价原则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详见附件4),经监理单位和得荣公司审核签字确认后,列入月度工程款结算报表。
第十一条 当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未用完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章 费用结算程序
第十二条 安全费用结算、支付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第一步:制定措施或提交申请。由施工单位根据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用品、设施、工器具采购申请;或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与评估、应急演练、业主或监理指令等安全活动申报表。
安全技术措施应有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并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估算金额。安全技术措施范文见附件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
安全用品(或活动)采购申报表格式见附件7。物品采购需说明采购事由;应急演练需附演练大纲;监理、业主指令需附工作内容清单及书面指令(如果有);特殊物品及大件采购应有专门报告,并需大唐香电公司批准。
第二步:实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或采购,监理进行质量管理及过程监控。
第三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完成(或安全用品、活动采购完毕),施工单位按三检制自检合格,报监理终检,终检合格后,由业主安监处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完工验收及效果评定,验收签证表格见附件8。验收时,根据需要,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原材料质量检验凭证、采购票据、产品试验成果等资料。
第四步:结算。由施工单位提交安全费用结算申请,相关单位及部门审批。结算审批表格式参见附件4。
第五步: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表中单独立项支付。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主体工程标。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6篇 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
第7篇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臵,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臵,确保美观、整洁。未围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围蔽方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2、施工通道应尽量避开销售环境,如确因现场条件制约无法避开的,应做到销售时间内(如公休日、节假日、开盘日等)干净、整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
3、出入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地、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要求做硬化处理,并且保持道路畅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臵大门,大门宽不得小于5m、门面平整、油漆不脱落。大门边应设臵“五牌一图”标识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各项目除天下盘外,工地出入口应设臵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并正常使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材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图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标牌标识清晰,建筑垃圾工完场清。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现场消防制度健全,各部位灭火器材配臵合理,易燃易爆物品专人管理,动火审批制度健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场地有连续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泥浆、污水、废水不得外溢,未经处理不得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六条外脚手架类
1、外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施工同步,存在应设未设脚手架情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未经审批就实施搭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须按规定设臵剪刀撑,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臵且角度符合要求。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平实,有排水措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且立杆有底座、垫木、扫地杆。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脚手板满铺,无探头板,施工层设臵防护栏和挡脚板。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施工层以下每隔十米设臵架体内封闭措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悬挑梁安装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固定牢固。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连墙件间距应符合要求,其中落地式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要求做与建筑结构拉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9、卸料平台须经设计计算并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并设臵限载标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七条施工用电类
1、施工电箱缺失箱门及门锁、设臵位臵或高度不合要求、室外电箱无防雨淋措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用电线缆在交通道路、施工通道等部位未设保护,随地拖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施工用电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开关箱(三级电箱)内出线回路应设臵符合要求参数的漏电保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在施工电箱内随意挂线取电的(如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线缆直接挂接在刀闸上取电、一个接线端子上连接的线头超过两个的情况等),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八条“三宝、四口”防护类
1、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外脚手架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破损严重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高处作业(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未使用安全带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各施工洞口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临边部位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建筑物出入通道口应设臵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九条垂直运输类
1、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搭设前必须有经审批的安装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并在使用前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电梯、井架无每层防护安全门,或安全门在吊笼未靠站时处于开启状态的,或呼叫系统失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条基坑支护类
1、基坑支护必须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超过2米深的基坑必须设臵符合安全要求的临边防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积土、料具堆放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须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一条塔吊、人货梯、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两至三级工资处罚。对于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直接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部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形成记录;工程技术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按上述规定考核工程部并督促整改。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未组织检查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否则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工程技术部每月5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评比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每月月底前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每月3日前交综合计划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综合计划部于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每月6日前报集团董事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必须联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现行安全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火灾、塔吊倒塌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给予地区公司相关责任人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将另行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之处,按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8篇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 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输变电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第六条 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
第七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及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本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三)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第八条 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二)依照本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三)向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反馈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考核建议。
第九条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工程项目足额使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二)按照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购置、制作、统一配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以及试验、检验和日常维修、保管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完善或研发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三)组织开展进场施工人员(含分包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交底,督促、检查作业现场落实。定期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保证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治理。
(四)考核评价工程项目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撤换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处罚相关责任人及分包单位。
第十条 设计单位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需要,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为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创造条件。
(二)及时交付地下电缆、管道、接地网等地下设施图纸,保证变电工程“四通一平”工作开展,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创造条件。
(三)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章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标准化要求为工程现场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等管理工作。按标准化要求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现场,教育、培训、检查、考核施工人员按规范化要求开展作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件2。
第一节 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 安全隔离设施
(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
(三)变电工程滤油作业区和油罐存放区等危险区域、相对固定的安全通道两侧应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或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进行隔离。
(四)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安全围栏宜选用绝缘材料,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
(五)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
(六)交叉施工作业区应合理布置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孔洞防护设施
(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
(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第十四条 施工用电设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
(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
(五)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应配有接线示意图和定期检查表,由专业电工负责定期检查、记录。电源线、重复接地线、保护零线应连接可靠。
第十五条 起重作业防护设施
(一)起重机械(含牵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牵张设备应设置地锚锚固。
(二)采用抱杆组塔时,抱杆、绞磨、卷扬机、地锚、滑车、钢丝绳、绳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应正确配置。
(三)分段分片吊装组塔时,应使用控制绳进行调整。为保护设备或杆塔、构架镀锌层,宜使用吊带。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一)构架安装和铁塔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应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二)变电工程高处作业应使用梯子、高处作业平台,推荐使用高空作业车。
(三)线路工程平衡挂线出线临锚、导地线不能落地压接时,应使用高处作业平台。
(四)塔上作业上下悬垂瓷瓶串、上下复合绝缘子串和安装附件时,应使用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使用绝缘梯或绝缘平台。
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宿舍、加工区、配电箱及重要机械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处。
(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等)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实施有效隔离,并与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休息棚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存放处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消防器材应使用标准的架、箱,应有防雨、防晒措施,每月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定期检验,保证处于合格状态。
第十八条 架线跨越作业防护设施
(一)架线跨越作业应搭设跨越架或承力索,跨越架搭设高度、宽度应满足要求,搭设强度应能承受发生断线或跑线时的冲击载荷。
(二)带电跨越时,跨越架或承力索封顶网应使用绝缘网和绝缘绳。
(三)跨越架需经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搭设,验收合格后使用。架体上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护。跨越铁路、公路时,跨越架应设置反光标志,跨越公路时,还应在跨越段前200m处设置限高提示。
第十九条 预防雷击和近电作业防护设施
(一)杆塔和构架组立后、牵张设备放线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带电设备区域的施工机械和金属结构、钢管脚手架、跨越不停电线路时两侧杆塔的放线滑车等应装设工作接地线。
(二)牵张设备出线端的牵引绳及导线上应装设接地滑车。附件安装时,作业区两端应装设保安接地线。
(三)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和绝缘棒对停电设备或导线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装设工作接地线。
第二十条 有害气体防护设施
(一)在存在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深基坑、地下隧道和洞室等,应装设和使用强制通风装置,配备必要的气体监测装置。人员进入前进行检测,并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防尘面具。
(二)地下穿越作业应设置爬梯,通风、排水、照明、消防设施应与作业进展同步布设。施工用电应采用铠装线缆,或采用普通线缆架空布设。
第二节 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依据不同施工作业要求,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作业人员一般防护
(一)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
(二)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坑井、深沟下作业的施工人员时应配备雨靴、手套、保安照明等或手电、安全绳等。从事混凝土浇筑、振捣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胶鞋(或绝缘鞋)和手套(或绝缘手套)。
(四)从事水上运输或跨越江河、湖泊架线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救生衣。
(五)冬季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雨期施工应为室外作业人员 配备雨衣、雨鞋等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防护
(一)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在杆塔上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宜(全高超过80m杆塔应)佩戴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攀登自锁器,高处短距离垂直移动或水平移动应配备速差自控器、二道防护绳和水平安全绳。
(二)带电和近电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从事高压电气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必要时配备防静电服(屏蔽服)。从事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在高处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四)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尘口罩、密闭式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第三节 现场布置
第二十四条 总体要求
(一)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和标准,以期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规范、整洁、朴素、美观的效果。
(二)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人员住所和材料站应远离河道、易滑坡、易塌方等存在灾害影响的不安全区域。工程参建人员要集中住宿,驻地要尽可能选择人口密集、治安良好、交通便捷、通信畅通的社区;在偏远农村地区,施工驻地要尽量靠近村委会、治安报警点,并在驻地醒目位置张贴就近派出所联系人和报警电话。
(三)施工作业场地应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实行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分为施工作业区、混凝土搅拌区、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等。
(四)施工作业现场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策划、绘制平面定置图,规范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堆(摆)放。
第二十五条 现场办公区布置
(一)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应独立设置,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临时建筑设施主色调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二)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与施工区、生活区分开隔离,并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墙体无污物。
(三)施工项目部在办公区或施工区设置“四牌一图”。设置会议室,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应急联络牌等设置上墙。适宜位置设置宣传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
(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应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利用电子邮件、传真、无线通讯等方式实现图文、声讯信息的即时、可靠传递。
第二十六条 现场生活区布置
(一)包含分包的所有施工人员宿舍应通风良好、整洁卫生、室温适宜。现场生活区应提供洗浴、盥洗设施和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部生活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缺水地区可采用旱厕,并保持洁净。
(二)食堂应配备厨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卫生防疫及环保要求。应根据现场人员民族构成,单独设立小餐桌等措施,确保少数民族员工用餐方便。炊事人员应按规定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第二十七条 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实行封闭管理,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封闭,有条件的应先期修筑围墙。开工初期应首先完成站区环形道路的基层路面硬化工作。道路两旁应设置公示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应搭建临时大门,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二)工具间、库房等应为轻钢龙骨活动房、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式房屋。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结构,上铺瓦楞板。
(三)材料、工具、设备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设置材料、工具标识牌、设备状态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
(四)作业区应进行围护、隔离,设置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等内容。
(五)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在适宜区域设置饮水点、吸烟室。
(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现场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状况,具体实施中应考虑永临结合,节约费用。
第二十八条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友情提示牌、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应急联络牌等,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
(二)土石方、沙石、水泥、机械设备等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标识清晰,主要机械设备应设置设备状态牌和操作规程牌。
(三)基础施工场地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外来人员流动频繁的杆塔组立现场、张力场、牵引场等,应采用提示遮拦进行维护、隔离,实行封闭管理。牵、张场应布置休息室、工具房和指挥台,设置临时厕所。
(四)有条件的线路工程,可在高风险作业施工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一)尽可能少占耕(林)地等自然资源,严格控制基面开挖,严禁随意弃土,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二)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空中展放导引绳技术,减少对跨越物的损害。
(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降低噪声污染。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尽力保持地表原貌,减少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深坑或新的冲沟,防止发生环境影响事件。
(一)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应采用彩条布铺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设置废料垃圾分类回收箱。
(二)混凝土搅拌和灌注桩施工应设置沉淀池,有组织收集泥浆等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
(三)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施遮盖、封闭等措施,减少灰尘对大气的污染。
第五节 作业行为
第三十一条 一般要求
施工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规,做到作业行为规范化。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胸卡,着装整齐,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此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严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爱护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遵守使用规范,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拆除、移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于确需临时拆除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五)施工人员应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护设施,严禁乱拆、乱拿、乱涂和乱抹。
第三十二条 特殊作业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全过程中不得失去保护,并有防止工具和材料坠落的措施。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提醒和警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专人监护。
(二)进行上下交叉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防高处落物、防人员坠落、防碰撞措施,并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三)起重作业中,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起重臂、抱杆及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内角侧,应正确使用起重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在施工机械附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半径内逗留、行走或工作。
(四)停电作业时,施工人员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接近带电体。在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原带电体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挂接工作接地线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停电作业。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原带电体即视为带电,严禁施工人员靠近作业。
(五)施工用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维护管理,布设时应由专业电工指导监督,严禁私拉乱接。
(六)车辆运输作业,车况应良好。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重运输,载物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和自卸车载人。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工作策划
(一)业主项目部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要求,并向参建单位交底。
(二)监理项目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控制措施、要点。
(三)施工项目部按照业主项目部编制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列与提取
(一)公司投资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在编制估算、概算书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列要求,按照规定的科目和费率计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对环境复杂、“急、难、险、重”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特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需支出。
(二)项目法人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在招标、合同签订时,应依据相关规定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竞争报价。
(三)建设管理、监理等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四)建设管理单位在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按照工程现场投入计划和实际情况,单独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建设初期,可适当超前支付先期布置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三十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与使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计提、使用应立足满足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和环境改善需要,优先用于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和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所需的支出,具体使用范围见附件3。
(二)施工企业应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拨付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专业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劳务分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包单位统筹管理使用,确保相关费用全部用于分包人员和分包现场的安全生产。
(三)未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所需费用,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同意,履行签证手续纳入工程结算,在总体施工费用中予以落实。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足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补充资金,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超出部分从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施管理
(一)施工项目部分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报审计划,明确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种类、数量、使用区域和计划费用,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
(二)施工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计划,选配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进行设施和用品的采购、制作,提交施工企业统一配送。
(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进场前,应经过性能检查、试验。施工项目部应将进场的标准化设施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查验收。
(四)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安全装备设施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领用发放台账和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五)施工作业前,施工班组应按要求布设安全设施,领取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给施工人员。
第三十七条 教育培训与交底
(一)施工项目部应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向有关人员培训交底,明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标准化布置要求以及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使用区域和配置标准。
(二)施工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应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分专业、分工种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作业行为规范。
第五章 检查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和管理评价工作,并根据检查和评价情况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工作均可采用《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表》(见附件4)。
第三十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工作
(一)省级公司、工程参建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检查可结合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等活动组织开展。
(二)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布置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配置完成后,由施工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照标准化布置和配置要求进行验收,提出改进意见,施工项目部负责整改落实。
(三)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应每天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施工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检查,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提出改进措施,保持安全常态化。
(四)监理项目部应对重要设施、重大工序转接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对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进行旁站,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一)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阶段性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评价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单位共同开展。省公司级单位组织管理评价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在建工程总数的10%。
(二)110(66)kv及以上新建变电工程在土建及构架安装初期、电气安装中期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三)35kv新建变电工程、110(66)kv及以上变电改扩建工程,在电气安装中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四)施工周期超过5个月且线路长度大于10km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和架线施工初期,应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五)施工周期少于5个月,或长度大于5km、小于10km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或架线施工初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评价工作;长度小于5km的线路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是否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六)当一个变电工程配套的多条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同属一个项目部管理时,可作为一个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第四十一条 检查和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单位(部门)应及时公布检查评价结果,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工作完成一周内,按《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5),将整改情况报建设管理单位。
第四十二条 对检查和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短时间不能完全排除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对检查和评价结果及整改闭环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十三条 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执行不力、评价为“较差”等级的工程项目,检查组织单位(部门)应责令停工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检查和评价结果纳入对监理、施工项目部综合评价内容,在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总部将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省公司级单位将建设管理单位评价结果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140号之国网(基建/3)187-2014)同时废止。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责任分解
第五条 项目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内部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项目部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应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第九条 项目部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争创“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条 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极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档案台帐,对过期的设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 积极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尊重和保障每个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安全指令标准化活动,建立各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十九条 项目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为本项目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保险单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系统要灵敏可靠,施工临时用电应有持证的专业电工管理。严禁班组和个人私拉乱接;施工机械用电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搭设,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模板安装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好“三宝”。做好楼层临边、通道口、楼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网坑边和施工临时道路临边的防护,重要部位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四条 龙门架应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架体安装拆除应有专项方案,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基础的地下施工应有支护方案,针对性要强,超过5米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及上级审批;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现场临边应有防护。基槽开挖安全边坡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塔吊安装和拆除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安装,并应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安装完毕后应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车。
第10篇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节 文明施工管理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将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文明施工的意识和自觉性,并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找出不足,重点改进。
4、施工现场总平面合理布置,施工中,严格按总平面图布置,不得随意改变。同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和整改,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5、建立各项责任制度,按所属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记录资料档案,记录各阶段检查整改的情况,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学习。
6、值班巡逻制度
(1)实行宿舍值班制度,上班熄灯,离开宿舍前要检查防火;
(2)夜间和下班后要有专人巡逻,发现火情及时报告119;
(3)值班时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监视好各种防火信号和装置,随时处理发生的任何异常现象;
(4)按时巡视各种消防设备,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作出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
(5)在值班过程中,填写好各种记录并做好值班交接;
(6)值班人员要按时到班,未履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在处理防火隐患过程中,不得办理交接班。
7、场地卫生管理制度
(1)要使全体人员重视场地卫生(特别是空气、噪音和水质污染公害),预防职业病。
(2)项目部由一名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并分区管理责任到人。
(3)成立由一人组成的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卫生活动,例如定期灭鼠、灭蚊,与卫生防疫部门协商、定合约,每一月在施工现场做一次消毒。
(4)定期给职工检查身体,保障职工身以健康,现场配备部分常用药品。
(5)每月要有专业人士讲卫生常识课,使全员养成卫生的习惯。对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并运走。
(6)施工场地要备有合格饮用水(夏季加少量盐)。对于粉尘、高压、噪音、振动、缺氧、放射均加强防护并给予有效劳动保护用品。
8、环境保护制度
(1)加强环境保护领导工作,明确责任制,加强技术计划、奖惩制度的管理。
(2)人人注意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3)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粪便按规定处理,场貌、道路、材料堆放要符合要求。
(4)凡是粉、尘、垃圾排放时,噪单振动都要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才能处理,并不能超过国家标准,做好记录监控资料,实现环境管理目标。
(5)消除一切有害人类健康环境,为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把工作搞得更好,为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生产。特别要注意防止食品的污染。
(6)搞好现场环境绿化工作,促进生产的发展和保护人民健康。加强污水排放,保护环境技术设备。
9、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制度
(1)施工场地要有文明施工宣传栏和阅读栏,加大对文明施工教育力度,使之人人皆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根据文明施工的要求配合形势,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文明施工的贯彻执行,狠抓落实并且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配合好每月举行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安全事故的
活动,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3)加强对文明施工工作的指导和实践,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把文明施工和实际融合一起。
(4)加强文明施工与建筑施工质量,节约和经济效益关系的教育,使文明施工持续地坚持下去,要把文明施工与生产效益、质量紧密的结合起来。
(5)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使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就受教育,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文明施工反映了施工各个角落,是一项艰苦、琐碎的日常工作,文明施工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
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6)文明施工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建筑企业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战略措施,是提高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树立文明生产应该人人重视,人人有责,人人动手才能达到目标。
(7)对文明施工中,出现的缺陷要及时分析采取纠正措施。
10、文明施工的检查制度
(1)加强文明施工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2)要检查文明施工思想责任制、措施。是否把文明施工列入议事日程,在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中是否有文明施工的措施。
(3)检查文明施工要注意加强指导,勤检查、督促,总结成功的管理经验,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全面提高。
(4)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检查标准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打分。
(5)检查全员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为教育提供更多的依据结合实际提高教育的真实性。
(6)检查文明施工软件与实物是否与文明施工细则相符,有缺陷及时指出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文明施工工作深入进行。
(7)文明施工检查要落实,特别是节假日更要抓紧,检查中不要走过场,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出的问题要条条有落实,件件有整改
第二节 环境保护具体管理措施
1、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所有施工现场以外的公用场地禁止堆放材料、工具、垃圾等杂物。
2、设专人对所有进出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用水枪将车轮泥污等冲洗干净,确认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污染后,运碴汽车用塑料编织布或雨布覆盖车厢,不得落石掉碴,不得污染道路。
3、施工期间,弃土运输安排在夜间工作,并采取防尘、防散落措施。
4、施工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证降低施工范围周边的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的影响。制定保护管线的措施,妥善保护各类地下管线,不明管线应先探明。施工中若发生管线损坏情况,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外,应及时报告监理和地方主管部门。
5、发现地下文物应暂停施工,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结束后,方可恢复施工。
6、对工地上使用的空压机、通风机等噪音比较大的机械均设置消音装置,控制施工噪音。
7、对所有易产生粉尘的工序,采取降尘、隔尘和通风措施,以保证排入到大气中的粉尘含量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使居民能有一个优美、清新、舒适的环境。
8、施工期间,积极主动处理好与邻边居民、企业等单位的互相工作,建立友好关系,尊重当地人民群众、居委会及各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及时改进,争取他们的理解、指导和支持,开展“共创安全文明工地”。密切与当地交管部门协同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工作。
第三节 施工现场环境因素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管理
(1)项目部按《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实施管理。
(2)使用切割机、风机、电钻、刨、锤、锯、磨等设备时,尽可能安排在隔音效果好的房间进行,减少噪声传播。
(3)控制施工时间,依现场周边环境合理安排重噪声作业时间,避开学生上课及居民休息时间。必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夜间施工。
(4)施工人员施工时实施个人防护(如戴耳塞),减少人体伤害。
(5)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7)项目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
(1)项目部按《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实施管理。
(2)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说明污水初级处理的方法、设施和位置,施工平面布置图中必须标明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路径及排放点位置。禁止污水随意排放,市内污水必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部应定期清理排水沟,维护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确保各类污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放。
3、施工现场粉尘的排放的管理
(1)项目部按《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实施管理。
(2)现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场地撒水清扫,减少地面扬尘。
(3)切割、打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水等处理措施,以减少粉尘产生。
(4)施工人员实行个人防护(如戴口罩等),减轻人体伤害。
(5)针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6)项目部定期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排放的管理
(1)项目部按《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实施管理。
(2)根据需要增设固体废弃物的放置场地或设施,加强管理,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管理。
(3)在清运垃圾前与运输方签定协议。
(4)办公区域设置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堆放区,及时收集并处理。
5、减少危险化学品、油品的泄漏的管理
(1)项目部按《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管理规程》、《易燃易爆品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油品、易燃易爆品实施管理。
(2)作业前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及化学品存放应设立专用储存柜。
6、物料运输车辆遗洒的管理
(1)土方等的清运可委托有关合法的单位承运并签定清运协议,自运时应取得外运手续,按指定路线、地点倾倒。
(2)车辆出入工地要经过清洗,运土方、渣土等的车辆由专人密封覆盖严实,以防止遗洒。
7、防止火灾、爆炸的管理
(1)严格执行《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砂箱及消防栓等)并保证其完好,工地实施明火管制(工地现场和化学品仓库严禁吸烟、生火做饭等明火行为)。对油漆作业实施管理,对电焊作业实施管理。
(2)项目部按《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易燃易爆品管理规程》、《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管理规程》严格执行,对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的采购、搬运、贮存和使用等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因化学品管理管理不善而造成火灾。
(3)项目部按《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对工地现场用电实施管理,预防线路老化、短路等事故,工地现场严禁乱搭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等高用量电气设备。
(4)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施工现场事故应急规程》成立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对紧急情况进行处理。
(5)针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岗位,对相关人员就控制火灾规程进行培训。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施工现场夜间光污染的管理
(1)施工照明灯具进场前,必须检查是否配置灯罩等防护设备。
(2)灯具照明范围不得超过施工场界。
(3)对使用灯具的人员进行交底。
9、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
(1)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避免人为故意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11篇 别墅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别墅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前言
别墅项目施工具有工作面广,工程量大,细部多,工作交叉多等特点,如管理不到位,极易造成施工现场脏、乱、差,为保证蓝郡项目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施工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蓝郡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遵照执行,是蓝郡文明施工的强制性的管理规定。
本管理办法明确: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土建分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和监督。总包单位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其进行本管理办法的交底,对于因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处罚,由总包单位同分包单位协调解决。
对因违背本管理办法涉及的罚款,由甲方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除总包单位的自身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外,平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查为非定期的方式,并以现场照片作为依据,注明违规地点,违规事项,作为处罚单的附件。
每月25日(遇周未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家参建单位参加,对蓝郡施工现场进行系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备案,工程竣工结算时,按重庆市安全监督站及发包人共同验收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合格、不合格数据及资料,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率。
本管理办法包括:
《蓝郡项目基础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主体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道路(管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基础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基础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需报送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排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塔吊、临时厕所、施工围栏、建筑垃圾的收集将堆放场地的布置,同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调整意见处理完毕.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签署开工报告。
2:施工过程管理
2.1:如无建设单位特别指令,本工程待实施至首层地面时,须将架空板安装;建筑雨落水收集管;单体污水;管网中的强弱电主、支管;单体出户水电管道、散水沟;车库联络道、设备基础、出户平台的施工完毕;
2.2: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的基础阶段施工方案,基础施工阶段多余土石方外运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不得进行主体工程的实施.
3:基础工程验收的条件
3.1国家现行规范及施工图说.
3.2按照2.1、2.2的工作实施完成。
4:文明施工管理
4.1基础施工阶段每栋作好施工围档,围档高度不小于1.8米,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4.2:基槽开挖完成后、验收完成前,分别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5: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
6: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蓝郡项目主体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主体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工程开工前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
2、施工过程管理
2.1 主体施工阶段每栋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档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2.2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3每栋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2.4钢材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5施工道路应保持平坦、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散落物。晴天时要求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撒水清扫、雨天后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6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场并定期处理。每栋单体建筑应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工完场清,及时处理。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运出施工现场,否则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3、主体工程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主体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对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4、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蓝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一、材料堆放及管理办法
1、建筑装饰装修阶段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公司及甲方报送材料堆放场平面图(库房仅允许设于现场车库内),并按审批意见堆放进场的材料;
2、由总包单位协调解决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库房内仅允许住一名男性人员值班守护,进场前或人员变更需复印当前人员身份证明存于监理处,并报甲方备案。并保证库房内物品必须堆放整洁,禁止工地生火做饭。
4、除车库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在任何时候、任何房间都不能住宿,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
管理及处罚办法:
1、检查由监理执行,甲方不定期抽查,采用现场拍照的形式,留下记录;
2、每周由
监理提交检查违章记录和照片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整理以处罚单的形式发监理和施工单位;
3、如果发现库房设于非车库房间内,每一处每天一次处罚60元罚款;
4、如果检查发现除库房留守人员外,每人每天处罚50元罚款;
二、垃圾堆放及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堆放的管理规定:
1、由总包单位报送各栋建筑垃圾的堆放场地(每栋仅限一处),如未报送,则按甲方指定的每栋建筑的中间一户车库内部(不允许堆于车库外联络道上)作为指定垃圾堆放点;
2、除指定位置外,建筑垃圾不得堆放于其它位置;
3、每天必须工完场清,当日产生的垃圾只能集中堆放于指定位置,不得堆于它处;
4、禁止向门窗外直接倾倒、抛洒建筑垃圾;
5、施工中当日未用完的材料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包括聚苯板、防腐木条、胶条、毛条等);
6、下班后施工用具应放置整齐,不得乱丢乱放(包括防水施工用的刷子、拌和的木棒、铁桶、扫帚等);
7、各种材料、设备的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等不得随意乱丢,当天工作完成后由专人进行清理处理;
8、铝合金安装时的破损玻璃必须每天清理至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丢弃;
9、铝合金门框扇必须在指定位置堆放,不得散落放置;
10、外墙砖必须集中切割,每天将切割废料清理至垃圾堆放点;
11、外墙砖粘贴后,落入基脚的废料和砂浆必须每天清理至垃圾堆放点;
12、车库内的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定期清理;
管理及处罚办法:
1、检查由监理执行,甲方不定期抽查、采用现场拍照的方式,留下记录;
2、每周由监理提交检查违章记录和照片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汇总整理以处罚单的形式发监理和施工单位;
3、未按要求将垃圾堆放于指定位置,自己堆放于其它位置的,每发现一处,按100元/每次每处处罚;
4、如果发现建筑物内(包括露台、阳台、车库等)有零星建筑垃圾、破损玻璃、材料及设备的包装材料、随意放置的建筑材料或施工用具等,每违反规定一次按每间房每天10元处罚;
5、如果发现建筑外墙边3米内有0.5平方米大小的建筑垃圾,按30元/每次每处处罚;
6、如果发现建筑外墙边3~5米有0.5平方米大小的建筑垃圾,按50元/每次每处处罚;
7、房间内发现大小便,按100元/每次每处处罚;
8、如在现场发现工人直接向窗外抛洒建筑垃圾,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道路(管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道路(管网)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单体工程基础开工前,必须完成雨污水、强弱电主管网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基础工程施工。
2、主体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出户管线、散水沟、车库联络道的基层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主体阶段施工。
3、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每段验收批管网、道路多余土石方外运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照片按施工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6、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7、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
第12篇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节 管理目标
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为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鉴于本工程特殊的周边环境,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二节 组织保证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第三节 工作制度
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监理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第四节 管理措施
一、场容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开设大门,大门门扇为双开,完全封闭式,且开启自如,车辆出入时打开,不用时关闭。做到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要申请、登记。
2、对现有围墙按当地城区要求进行统一粉刷装饰,做到牢固、美观、封闭完整的要求。
3、为美化环境,在主要出入口和围墙边进行绿化和摆放盆花。
4、在主要大门口明显处设置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5、大门口内设二图五板(即: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区域划分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行政卫生管理制度板。)
二、防止对大气污染
1、施工阶段,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4、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5、对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6、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
7、现场内的采暖和烧水茶炉均应采用环保产品。
三、防止对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施工现场厕所设沉淀池,将厕所污物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线。
4、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四、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2、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3、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4、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送料速度不能过快。
5、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6、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7、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来取代起重工的吹哨声,消除此项噪音污染。
8、木工棚及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五、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六、材料设备的管理
1、对现场堆场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示,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4、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现场设备材料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七、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以建设方和建设方代表为主导,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设计要求
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八、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属于一类民用建筑,必须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严格做好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工作,否则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不能投入使用。
1、土壤中氡浓度控制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未显示出该工程需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则土方回填时尽可能多的用原土回填,若不得不采用异地土,必须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材料选择
本工程施工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本工程需重点控制的材料则主要为混凝土、隔墙、装修用砂、石(豆石)、水泥、石材、板材、涂料等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外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上述材料进场时,必须具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符合规范要求,同时现场还要取样复验,否则不得使用。
另外,内墙面和顶棚涂料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并取样复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严禁在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应符合下表要求:
污染物
一类建筑工程
氡(bq/m)
小于等于200
游离甲醛(mg/ m)
小于等于0.08
苯(mg/ m)
小于等于0.09
氨(mg/ m)
小于等于0.2
tvoc(mg/ m)
小于等于0.5
九、其他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5、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沉淀后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
6、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13篇 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本工程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以下简称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施工费
1、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1、“七牌二图”的费用;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
6、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7、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8、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9、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10、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1、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临时设施费
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
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的费用。
5、其他临时设施费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
第14篇 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投入必要的资金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设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列支由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规和文件执行。
1.3本制度适用于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及各劳务分包队伍。
2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范围
2.1用于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费用。
2.2用于本工程所属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警示牌、隔离防护围栏等设施费用。
2.3用于本工程项目部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入现场监督管理应配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费用。
2.4用于补助各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显著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所投入的费用。
2.5用于本项目工程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补助。
3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程序
3.1本工程公用基础设施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由责任部门编制技术方案,报送项目工程部、安保部会审安全技术性能和工程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造价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2本工程公共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等设施,由项目安保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计划,经项目部会审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3项目部职工进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由所在部门编制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计划,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4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由劳务分包队伍提出安全措施补助费申请(附设施费用明细表),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并经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4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
4.1为加大工程项目安全投入,保证安全施工,本项目部设立项目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措施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计划,并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后,由业主单位批准使用。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安全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项目安保部负责安全措施补助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工作。
4.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范围。如确须更改,需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合理分配与正确使用。
第15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
1、项目经理部成立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其职责是:领导、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在安质部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文明施工有关材料和牵头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各作业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本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情况,督促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按照文明工地标准抓好落实,促使文明标准工地的形成。
二、建设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内容
1、各作业队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放置整齐。组织指导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袖章。
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深水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深坑深槽除按规定放坡、支撑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内的作业人员加设防坠落设施。
5、各作业队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6、各作业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产生噪声、振动和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未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应妥善处理。
7、各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广告宣传栏(牌),充分展示施工现场这个活广告的风彩。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发挥群体作用,抓好施工现场宣传这项于企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机械设备放置规范,整齐划一,墙报、标语、彩旗赫然醒目,给人以耳目一新,让人精神振奋之感,将整个施工现场营造充满朝气,洋溢勃勃向上的气息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