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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7 查看人数:94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1篇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对文明施工的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

4.1文明施工: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5.1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依据该标准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5.2项目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划,并负责贯彻执行。

5.3专业化分公司负责所属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

6具体内容

6.1项目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6.2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以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特点,制订出项目部文明施工规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6.3项目部划分出文明施工责任区,监督各专业公司对本单位责任区的管理。

6.4专业化分公司根据自身施工特点以及项目部所制订的文明施工规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将负责的文明施工区进一步细划至各施工班组, 设置明显标识。

6.5项目部生活区及现场公共区域(如道路等)的文明施工管理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安排。

6.6项目部对各专业化分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6.7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考核其整改效果。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

第2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

1、项目经理部成立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其职责是:领导、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在安质部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文明施工有关材料和牵头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各作业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本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情况,督促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按照文明工地标准抓好落实,促使文明标准工地的形成。

二、建设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内容

1、各作业队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放置整齐。组织指导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袖章。

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深水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深坑深槽除按规定放坡、支撑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内的作业人员加设防坠落设施。

5、各作业队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6、各作业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产生噪声、振动和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未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应妥善处理。

7、各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广告宣传栏(牌),充分展示施工现场这个活广告的风彩。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发挥群体作用,抓好施工现场宣传这项于企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机械设备放置规范,整齐划一,墙报、标语、彩旗赫然醒目,给人以耳目一新,让人精神振奋之感,将整个施工现场营造充满朝气,洋溢勃勃向上的气息和氛围。

第3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4篇 别墅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前言

别墅项目施工具有工作面广,工程量大,细部多,工作交叉多等特点,如管理不到位,极易造成施工现场脏、乱、差,为保证蓝郡项目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施工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蓝郡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遵照执行,是蓝郡文明施工的强制性的管理规定。

本管理办法明确: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土建分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和监督。总包单位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其进行本管理办法的交底,对于因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处罚,由总包单位同分包单位协调解决。

对因违背本管理办法涉及的罚款,由甲方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除总包单位的自身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外,平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查为非定期的方式,并以现场照片作为依据,注明违规地点,违规事项,作为处罚单的附件。

每月25日(遇周未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家参建单位参加,对蓝郡施工现场进行系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备案,工程竣工结算时,按重庆市安全监督站及发包人共同验收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合格、不合格数据及资料,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率。

本管理办法包括:

《蓝郡项目基础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主体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道路(管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基础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基础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需报送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排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塔吊、临时厕所、施工围栏、建筑垃圾的收集将堆放场地的布置,同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调整意见处理完毕.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签署开工报告。

2:施工过程管理

2.1:如无建设单位特别指令,本工程待实施至首层地面时,须将架空板安装;建筑雨落水收集管;单体污水;管网中的强弱电主、支管;单体出户水电管道、散水沟;车库联络道、设备基础、出户平台的施工完毕;

2.2: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的基础阶段施工方案,基础施工阶段多余土石方外运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不得进行主体工程的实施.

3:基础工程验收的条件

3.1国家现行规范及施工图说.

3.2按照2.1、2.2的工作实施完成。

4:文明施工管理

4.1基础施工阶段每栋作好施工围档,围档高度不小于1.8米,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4.2:基槽开挖完成后、验收完成前,分别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5: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

6: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蓝郡项目主体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主体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工程开工前

主体施工外用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

2、施工过程管理

2.1 主体施工阶段每栋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档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2.2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3每栋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2.4钢材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5施工道路应保持平坦、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散落物。晴天时要求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撒水清扫、雨天后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6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场并定期处理。每栋单体建筑应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工完场清,及时处理。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运出施工现场,否则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3、主体工程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主体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对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阶段性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4、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蓝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一、材料堆放及管理办法

1、建筑装饰装修阶段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公司及甲方报送材料堆放场平面图(库房仅允许设于现场车库内),并按审批意见堆放进场的材料;

2、由总包单位协调解决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库房内仅允许住一名男性人员值班守护,进场前或人员变更需复印当前人员身份证明存于监理处,并报甲方备案。并保证库房内物品必须堆放整洁,禁止工地生火做饭。

4、除车库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在任何时候、任何房间都不能住宿,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

管理及处罚办法:

1、检查由监理执行,甲方不定期抽查,采用现场拍照的形式,留下记录;

2、每周由

监理提交检查违章记录和照片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整理以处罚单的形式发监理和施工单位;

3、如果发现库房设于非车库房间内,每一处每天一次处罚60元罚款;

4、如果检查发现除库房留守人员外,每人每天处罚50元罚款;

二、垃圾堆放及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堆放的管理规定:

1、由总包单位报送各栋建筑垃圾的堆放场地(每栋仅限一处),如未报送,则按甲方指定的每栋建筑的中间一户车库内部(不允许堆于车库外联络道上)作为指定垃圾堆放点;

2、除指定位置外,建筑垃圾不得堆放于其它位置;

3、每天必须工完场清,当日产生的垃圾只能集中堆放于指定位置,不得堆于它处;

4、禁止向门窗外直接倾倒、抛洒建筑垃圾;

5、施工中当日未用完的材料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包括聚苯板、防腐木条、胶条、毛条等);

6、下班后施工用具应放置整齐,不得乱丢乱放(包括防水施工用的刷子、拌和的木棒、铁桶、扫帚等);

7、各种材料、设备的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等不得随意乱丢,当天工作完成后由专人进行清理处理;

8、铝合金安装时的破损玻璃必须每天清理至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丢弃;

9、铝合金门框扇必须在指定位置堆放,不得散落放置;

10、外墙砖必须集中切割,每天将切割废料清理至垃圾堆放点;

11、外墙砖粘贴后,落入基脚的废料和砂浆必须每天清理至垃圾堆放点;

12、车库内的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定期清理;

管理及处罚办法:

1、检查由监理执行,甲方不定期抽查、采用现场拍照的方式,留下记录;

2、每周由监理提交检查违章记录和照片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汇总整理以处罚单的形式发监理和施工单位;

3、未按要求将垃圾堆放于指定位置,自己堆放于其它位置的,每发现一处,按100元/每次每处处罚;

4、如果发现建筑物内(包括露台、阳台、车库等)有零星建筑垃圾、破损玻璃、材料及设备的包装材料、随意放置的建筑材料或施工用具等,每违反规定一次按每间房每天10元处罚;

5、如果发现建筑外墙边3米内有0.5平方米大小的建筑垃圾,按30元/每次每处处罚;

6、如果发现建筑外墙边3~5米有0.5平方米大小的建筑垃圾,按50元/每次每处处罚;

7、房间内发现大小便,按100元/每次每处处罚;

8、如在现场发现工人直接向窗外抛洒建筑垃圾,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道路(管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蓝郡项目道路(管网)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单体工程基础开工前,必须完成雨污水、强弱电主管网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基础工程施工。

2、主体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出户管线、散水沟、车库联络道的基层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主体阶段施工。

3、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每段验收批管网、道路多余土石方外运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照片按施工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6、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7、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

第5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现场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电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的各项要求可作为对工程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检查和竞赛评比及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目  标

第四条  文明施工总体目标:实行施工总平面模块化管理,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全国火电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树立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工程。

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项目单位负责组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含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监理承包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施工承包商必须接受项目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并按本办法的要求,负责落实辖区内文明施工策划和管理。

第八条  设计承包商应为工程文明施工总体布局提供技术与设计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现场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第九条  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应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以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标志牌、旗帜等式样、标准和色标,以达到视觉形象统一、美观的整体效果。

2.施工总平面应由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按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及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定置区划,实行模块化管理。

3.现场大型标志牌除项目单位在办公区集中设置若干块以外,承包商必须在办公区集中设置“六牌二图”等大型标志牌(六牌:工程概貌、施工单位名称、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工程组织结构、工程里程碑计划;二图: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文明施工区划图)。

4.项目单位、承包商办公区必须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

5.现场的各类建筑物,应制定统一标准,保持现场整体视觉效果。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6.进入现场的机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统一色标标识,确保完好、整洁;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色标醒目。

7.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排放、布置美观,具体位置须经承包商工程管理部规划,其它区域不得存放。

8.装置型设施包括宣传类、道路交通类、区域围护类、废料垃圾回收处、标识类,均应进行设计和规划。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一律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

第十条  区域围护管理

1.项目单位和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一律实行区域围护、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区域封闭、定置化管理。如:设备材料堆放场,加工、组合场,锅炉安装区,制氢站施工区,烟囱施工区,主厂房施工区等。

第十一条  道路、沟道与交通管理

1.厂区由项目单位冠名的道路均为混凝土路面,并须形成环形网络。

2.承包商根据施工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全部采用硬化措施,保持平整。

3.厂区主干道两侧应按国标设置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4.厂区道路及两侧排水沟道由项目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维护,保证整个厂区道路和排水畅通。

5.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应由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统一管制。

6.土方运输和特殊物件运输,必须编制专项管理措施,确保道路清洁完好。

第十二条  绿化

1.项目单位和承包商办公区应设置绿化带。

2.员工生活区宿舍和运动娱乐场所门前、场边应种植花草树木。

3.整个现场绿化率应达到20%以上。

第十三条  吸烟室与饮水点

1.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吸烟室与饮水点,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

2.吸烟室与饮水点应设置座椅,配备一次性纸杯,保持室内清洁与饮水卫生。

第十四条  设备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2.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放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第五章  文明施工设施

第十五条  高处作业

1.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2.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往复攀爬作业的人身安全防护设施。

3.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4.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装设的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

5.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钢板制作并涂以警告标志、编号。

6.临时防护栏杆: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

7.水平防坠器:水平粱上作业人员水平移动防坠落设施。

8.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时须使用柱头托架,柱头托架是用脚手架搭设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头围栏。

9.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标准有效。

10.高处活动走台: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须在高处活动走台上进行。

11.施工电梯:炉架吊装的同时必须确保施工电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用电作业

1.配电箱与电缆: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从箱式配电室引出到一、二级电源柜;电缆敷设要求采用直埋式敷设,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颜色和标识等由项目单位或承包商统一设计规划,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2.工程现场围墙内禁止架设架空输电线。

3.施工照明: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新光源。

4.三级盘与便携式卷线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承包商在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5.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6.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

第6篇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我公司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工程将以建筑 施工现场标准化工 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 ,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 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 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 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待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 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一) 现场进出口处设沉淀池处理砼搅拌机、砼搅拌车清洗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二) 不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 对于高空废弃物必须使用密封式的容器装好后用塔吊吊下,再运出现场;

(四)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在炎热干燥的天气时,由专人在现场及现场附近道路上洒水,以保持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对于现场的容易飞扬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采用适当的覆盖。

(五) 为了降低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施工;

砼施工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楼面模板采用胶合板模板,可比采用钢模板减少噪声;

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12) 搞好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随时听取有关方面对我施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河南省康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授权签约人:

日期:

第7篇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审核、支付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专项措施费用、文明样板工地创建及保持费用、环水保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四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荣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第三条 依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审核、支付,以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02年6月29日公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年11月24日公布)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2007年版)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79〕劳总护字45号 1979年7月12日实施)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07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1-2007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07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5373-2007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 5162-2002

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第五条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投入,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得荣公司分标段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专项台账,专款专用。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范围为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可再生定额[2008]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开支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 承包商须严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审核,项目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按年度拆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公司批准。

第九条 根据经批准的工程分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承包商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审核、得荣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每季末承包商参照合同的作价原则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详见附件4),经监理单位和得荣公司审核签字确认后,列入月度工程款结算报表。

第十一条 当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未用完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章 费用结算程序

第十二条 安全费用结算、支付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第一步:制定措施或提交申请。由施工单位根据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用品、设施、工器具采购申请;或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与评估、应急演练、业主或监理指令等安全活动申报表。

安全技术措施应有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并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估算金额。安全技术措施范文见附件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

安全用品(或活动)采购申报表格式见附件7。物品采购需说明采购事由;应急演练需附演练大纲;监理、业主指令需附工作内容清单及书面指令(如果有);特殊物品及大件采购应有专门报告,并需大唐香电公司批准。

第二步:实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或采购,监理进行质量管理及过程监控。

第三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完成(或安全用品、活动采购完毕),施工单位按三检制自检合格,报监理终检,终检合格后,由业主安监处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完工验收及效果评定,验收签证表格见附件8。验收时,根据需要,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原材料质量检验凭证、采购票据、产品试验成果等资料。

第四步:结算。由施工单位提交安全费用结算申请,相关单位及部门审批。结算审批表格式参见附件4。

第五步: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表中单独立项支付。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主体工程标。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8篇 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投入必要的资金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设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列支由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规和文件执行。

1.3本制度适用于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及各劳务分包队伍。

2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范围

2.1用于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费用。

2.2用于本工程所属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警示牌、隔离防护围栏等设施费用。

2.3用于本工程项目部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入现场监督管理应配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费用。

2.4用于补助各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显著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所投入的费用。

2.5用于本项目工程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补助。

3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程序

3.1本工程公用基础设施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由责任部门编制技术方案,报送项目工程部、安保部会审安全技术性能和工程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造价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2本工程公共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等设施,由项目安保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计划,经项目部会审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3项目部职工进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由所在部门编制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计划,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4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由劳务分包队伍提出安全措施补助费申请(附设施费用明细表),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并经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4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

4.1为加大工程项目安全投入,保证安全施工,本项目部设立项目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措施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计划,并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后,由业主单位批准使用。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安全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项目安保部负责安全措施补助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工作。

4.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范围。如确须更改,需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合理分配与正确使用。

第9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履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1、 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接受教育者不得上岗作业,并清除出场。

2、 各专业队(组)和作业人员需服从于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决不允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规者无论是队(组)或个人给予处罚200-500元。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如发现一次者处罚50-200元。

4、 现场作业人员要穿戴整洁、文明礼貌,不许穿拖鞋、短裤或光背祼身作业,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5、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违规者给予处罚50-100元。

6、 现场及楼内禁止吸烟,并不得随意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楼内设有临时吸烟点和水桶)

7、 严禁在架子上、现场内、建筑物内打闹、大声喧哗或做出不文明行为,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8、 各工种(队)所使用的材料,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并堆放到指定的地点,做到文明施工,违规者(队)给予处罚200-500元。

9、 各专业队(组)对自己的作业辖区,材料堆放,保持有序整洁,拆下的材料随干随清,运到指定地点,违规者(队)处罚200-500元。

10、 楼内垃圾不准随意从门、窗口等处向外抛落,需集中堆放通过垂直运输向下运到指定地点,统一清运,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

11、 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集中堆放,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外排,如随意乱倒乱排,每次处罚50-200元。

12、 对脚手架“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及设备必须搭设规范,不规范处,每处罚款100-200元。

13、 对已搭设好的防护栏杆,包括脚手架“四口”临边等部位,因工作生产需要拆除需向项目部请示经批准同意方可,工完后立即恢复,如未经批准或未恢复者,每处罚款100-500元。

14、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包括各种机械、开关箱、照明、手动工具、电锯、电焊机必须按规范要求架设、连接,各接头必须规范,如不规范,每处给予罚款100元-200元。

15、 施工现场含食堂、宿舍的临时用电严禁私自乱接乱拉,如发生乱接乱拉给予队(组)或个人处罚100-200元。

16、 各种生产和生活的临时用电必须经专业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禁止操作,违规者给予处罚100-200元。

17、 各种机械设备及物料机、卷扬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持证上岗,违规者无证操作,私自乱动者给予处罚100-200元。

18、 特殊工种(电工、架工、电焊、气焊、搅拌机、卷扬机等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违者处罚200元。

19、 宿舍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生明火(包括现场)违规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处罚100-200元。

20、 对电褥子要做到人走断电,违规者给予处罚30-50元。

21、 所有作业人员禁止翻跃围档、栅栏、爬脚手架上下,更不许站在围挡墙上向厂区内张望,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

22、 要爱护工地的财产和甲方的设施,如发现有偷盗、损坏机械设备者给予处罚500元,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23、 本办法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服从于管理,屡教不改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清除出场。

望全体作业人员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对安全的认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违法、不违纪、不违章作业、不让他人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10篇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总 则

为加强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

2.1.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1.4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公司副总经理

2.2.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除对总经理负责外,并对分管安全业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2.2.3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2.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2.5组织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总工程师

2.3.1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审批公司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

2.3.3参与公司检查,对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并督促其整改。

2.4工程管理部

2.4.1对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4.2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年度计划,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部门项目部实施。

2.4.3参加审查安全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并督促项目部按计划或方案实施。

2.4.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工作”。

2.4.5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并做好持续改进的跟踪检查工作及记录。

2.4.6组织开展劳动安全考核,奖惩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2.4.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尘毒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检查和工人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2.4.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2.5设备材料部

2.5.1购置供应设备,必须安全、防护、保险、信号装置齐全,附有出厂合格证。

2.5.2设备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制定计划,做好监督检查,维修保养,保持设备完好,运转可靠,负责把设备安全资料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2.5.3购置高压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条例”“规程”的规定,把好安全质量关。

2.5.4及时供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2.5.5加强仓库的安全、防火等工作。仓库设立以设备部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5.6负责按国家规定,建立采购产品、机械的《合格供方名录》信息,向分公司发布。

2.5.7负责建立公司材料、机械管理使用办法,并监督执行。

2.5.8负责公司机械、周转材料统一调配、保养、维修,制定公司机械、材料使用计划。

2.5.9指导、监督、项目部对采购的产品和机械安全性能以及安全劳保用品进行现场验证,收集产品检验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国家指定生产的资料证明。

2.6人力资源部

配合协助工会、工程部等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特殊工种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加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6.1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从用工方面提出预防措施。

2.7办公室

建立健全保卫、消防制度,参加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规定配备警卫、消防人员、消防设备、器材。开展防火、防爆知识的教育,配合工程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组织研究及时排除。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茶水供应工作,防止中毒,有条件的工地要搞好浴室工作。

2.8经营部

对工程承包单位及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检查督促的责任,并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列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考核指标作为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8.1审查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资格、施工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建立《合格分包队伍的名录》,并向分公司发布。

2.8.2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企业分包管理办法,拟订分承包管理合同,并监督分公司、项目部执行。

2.9项目部

具体内容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工作程序

3.1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编制计划和施工技术文件及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3.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公司、分公司设安全专职机构。

3.3项目开工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须文件化,文件内容包括: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

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④分承包队伍的施工人员持证的核查记录;

⑤企业安全资质证书。

3.4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队伍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办法。

3.5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向分包队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叁份,双方负责人和接受交底人员签字,并保存记录。

3.6项目部依据合同约定,对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考核,并做好记录。

3.7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3.8工程开工前的准备

3.9项目部明确各岗位和个人的职能分工。

3.10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危险点以及关键环节等进行安全策划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11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作相应调整,并应由原审批人重新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通常包括但不局限于:①特殊过程、特殊脚手架、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②职业安全与卫生,如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现场机械、设备等各类防护、保险装置等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③文明施工和环保,包括场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证措施计划;④按jc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由项目经理组织部门人员按设计方案编制防护设施和材料的采购计划。

3.13由项目经理组织部门人员按设计方案编制劳动力使用计划。

3.14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地方要求,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请。

3.15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3.16项目部要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布置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分别由专人填写《安全会议记录》《工种队安全活动记录》。

3.17在项目主要出入口,按地方文明施工要求设置五版一图,张挂安全提示牌,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牌。

3.18对按计划进厂的人员,由项目部办公室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操作。

3、19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办公室检查、验证持证的有效性,并杜绝无证、持无效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20对施工过程所需搭设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工务科、质检科、材料科和总工进行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21中小型机具在使用前,必须由项目部材料科组织使用的工种队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组装搭设完毕后,项目部材料科组织施工工种队,工务科、质检科、总工、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做好机械操作记录。

3.22由质检科组织工务科、工种队、安全员,对洞口、临边、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3对临时用电的配电装置、架空线路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项目部机电队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使用。

3.24脚手架、卸料平台的控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专人或部门组织班组、工种队长分步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要落实专人负责维修。

3.25对各类专项技术措施的控制。应明确专人或部门负责,会同项目总工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等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并进行检查验证。

3.26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分施工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做到被交底人签字认可。

3.27对施工现场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的控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措施。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道路平整、畅通;排水通畅、无积水现象;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办公区、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有条理;工区内治安环境稳定,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无黄、赌、毒等现象;能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关系。

3.28对施工中动用明火必须建立审批制度。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施工现场至少应配备一名兼职的消防干事,负责动火等级的审批手续。按防火要求在规定区域和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置危险品仓库,并配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中责任落实到人。

施工负责人、安全人员必须监督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工完场清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

3.29搭设或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设备,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设施。

3.30项目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应对下列工作重点确定监控措施和方法:

①对监控人员的素质、技能加以培训;

②对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大型吊装等危险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监控人员。

3.31检查、检验和标识

公司工程管理部不定期组织对公司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各单位。远离公司的项目填写《安全检查、整改委托书》(g.2.07-08),委托项目专人负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公司存档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由安全部门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单,由项目生产负责人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纠正,由安全部门组织验证,并在纠正回执上填写验证记录。

项目部必须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季节变化前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检查、整改、验证要有记录。

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地方主管部门以布的规定与标准进行。

对上述检查标准不能覆盖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相应的安全检查标准。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不论是自行采购、企业内部调拨、外单位借入或分包单位的,都必须由项目部进行进货检验,只有经检验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确认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或使用。检验标准和要求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出规定,并要符合:

①采购或分包合同规定;

②政府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③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施工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由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32事故隐患处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确定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①性质严重的隐患停工整改;②一般事故隐患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3.33事故的处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责任分解

第五条 项目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内部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项目部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应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第九条  项目部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争创“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条 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第12篇 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节 管理目标

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为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鉴于本工程特殊的周边环境,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二节 组织保证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第三节 工作制度

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监理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第四节 管理措施

一、场容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开设大门,大门门扇为双开,完全封闭式,且开启自如,车辆出入时打开,不用时关闭。做到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要申请、登记。

2、对现有围墙按当地城区要求进行统一粉刷装饰,做到牢固、美观、封闭完整的要求。

3、为美化环境,在主要出入口和围墙边进行绿化和摆放盆花。

4、在主要大门口明显处设置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5、大门口内设二图五板(即: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区域划分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行政卫生管理制度板。)

二、防止对大气污染

1、施工阶段,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4、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5、对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6、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

7、现场内的采暖和烧水茶炉均应采用环保产品。

三、防止对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施工现场厕所设沉淀池,将厕所污物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线。

4、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四、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2、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3、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4、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送料速度不能过快。

5、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6、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7、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来取代起重工的吹哨声,消除此项噪音污染。

8、木工棚及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五、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六、材料设备的管理

1、对现场堆场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示,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4、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现场设备材料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七、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以建设方和建设方代表为主导,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设计要求

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八、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属于一类民用建筑,必须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严格做好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工作,否则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不能投入使用。

1、土壤中氡浓度控制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未显示出该工程需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则土方回填时尽可能多的用原土回填,若不得不采用异地土,必须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材料选择

本工程施工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本工程需重点控制的材料则主要为混凝土、隔墙、装修用砂、石(豆石)、水泥、石材、板材、涂料等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外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上述材料进场时,必须具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符合规范要求,同时现场还要取样复验,否则不得使用。

另外,内墙面和顶棚涂料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并取样复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严禁在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应符合下表要求:

污染物

一类建筑工程

氡(bq/m)

小于等于200

游离甲醛(mg/ m)

小于等于0.08

苯(mg/ m)

小于等于0.09

氨(mg/ m)

小于等于0.2

tvoc(mg/ m)

小于等于0.5

九、其他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5、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沉淀后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

6、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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