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
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有: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程序、责任和仲裁。 一、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
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使用频率、使用的环境条件等因素对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制定不同的检定、检查周期。检定、检查周期的编制必须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二、周期检定、检查程序、责任
1、计量检定人员应按周期检定、检查计划表及时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工作,其周期检定、检查率应达到100%,周期检定、检查合格率均应达到90%以上。
2、计量器具到周检期限,计量人员应及时将《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送至有关使用人员。收到计量器具后,应及时将计量器具交检定、检查人员检定、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3、计量器具超期未发《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由计量人员负责。
4、超周期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如操作者接到《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不送检,按违反制度处理;由于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损失的,由操作者负责。
5、经检定、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情况作修理、降级、他用或报废处理。降级作专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刻有专用标志,另立帐册,定期检定、检查。
6、每件计量器具经检定、检查后应作好记录,存档备查。合格的签发合格证书。
7、每月底应将周期检定、检查受检率、检查合格率报主管领导。
三、仲裁
当计量器具检定后发生争议时,计量人员应根据争执双方的意见,对计量器具作出仲裁检定,必要时可送上级计量技术部门检定。
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的程序和要求。 一、采购 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需要新添置、增设计量器具的部门和车间,按实际需要,将型号、规格、准确度要求交公司计量部门商定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二、入库
1、新购计量器具入库前,应将计量器具连同原始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送公司计量部门作入库前检定,检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自已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送政府计量技术部门检定。简易低值的计量器具应查验出厂合格证及外观质量。合格的方可入库。检定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全,不具备入库条件的不得入库。
2、入库后的计量器具,应根据其要求,做好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
3、不能入库的计量器具由购入者按规定处理。
三、流转
1、各部门需增添计量器具,须填写申请报告,经公司计量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领用。领出前公司计量部门应作出库检定或检查,合格的方可发放。
2、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公司计量部门应通知其归还入库。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人事部门应同时通知公司计量部门,以便办理计量器具转移手续。
4、职工调出公司时,人事部门应同时通知公司计量部门,以便办理计量器具归还手续。
四、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
1、 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准确度要求,又无法修复的,凭检定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由公司计量部门填写《计量器具报废(降级)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并销去原计量台帐。报废的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部门封存。
2、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准确度要求,但在某些部门、埸合仍有使用价值的,计量人员签发限用证,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指定使用地段或范围。
3、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无法修复或遗失的,计量人员应填写《计量器具损坏(遗失)赔偿通知单》,根据情节轻重和计量器具的使用年限,由计量人员提出赔偿金额,经公司经理批准,由责任人赔偿。并销去计量器具台帐。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行为规范。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
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有专人使用和保管。
2、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
3、使用方法要符合使用说明书和其他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使用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器具作其他工具使用。用后要对计量器具作必要的保养。
4、计量器具领用时手续要齐全,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他人或自行调换使用。
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1、使用者发现计量器具有失准的情况,应及时报送标准计量室处理,严禁自行乱拆乱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使用后的计量器具,要洗擦干净,作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
3、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
三、要定期对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好的给予表扬、奖励,不好的给以批评甚至处理。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
证书标志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办法。
一、原始记录
1、在用计量器具在计量室建总台帐,各工具室设分台帐,原始数据要齐全、准确、可靠。
2、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修理、抽检和周期检定合格证等原始记录要资料完整、文字清晰,记录上有关人员的签字要齐全。
3、能源、工艺、产品质量、原材料进出厂、成品出厂等计量测试、抄表、检测的数据记录,应做到字迹清晰、保管完善。
4、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关文件应建册立帐,以备查验。
二、统计报表
1、各类统计报表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
2、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是计量检测数据。
3、各种计量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并有有关人员签字。
三、计量器具的证书、标志管理
1、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由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有关人员签发。
2、经检定、检查合格的计量器具签发合格证书;检定、检查后限用的计量器具使用限用证书;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封存标志;对已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禁用标志。
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奖励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各类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和奖励的规范。
一、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
1、计量人员均须接受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管理和检定等工作。
2、计量人员必须热爱计量工作,精通业务,熟悉计量法律、法规,熟悉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和受检计量器具的原理、结构和性能。并具有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计量人员应具有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工作有条理,记录认真,字迹清晰端正。
4、计量人员应能熟练维护和保养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能够准确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或提出处理意见。
5、计量人员应能深入生产第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并组织有效实施。
二、奖励
1、对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敢于同违反《计量法》等行为作斗争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2、对计量管理工作或计量检测工作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及使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归档、保管
1、凡新购或在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单等均应归公司计量部门入档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
2、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3、历年的计量器具帐册、周期检定计划表、工作计划、总结等必须归档。
4、能源、工艺流程、质量监控、经营等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抄表单据等),各部门应妥善保存,月报时应送一份至公司计量部门存档。
二、查阅、借用
各部门需查阅上述资料,可向公司计量部门查阅。外借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说明用途,规定归还期限,阅后归还,不得遗失。外单位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
计量器具现场抽(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用计量器具实施现场抽(检)查的规范。
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现场抽(检)查,根据抽(检)查得出计量器具在使用周期内的合格率,从而知道使用者对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养是否正确、正常;安排的检定周期是否合理、恰当。该制度是保证计量器具能正常处于合格状态的一个重要环节。
1、计量器具的抽(检)查一般在检定周期的中途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半年一次,抽件数量不得少于在用计量器具总量的10%,同时要注意抽(检)查的计量器具品种和范围,并做好抽检(查)记录。
2、计量器具抽(检)查的重点应是重点机台和关键工艺。
3、巡回检查不定期进行。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使用者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有怀疑的计量器具;各种设备上的指示仪表。
4、要根据抽(检)查结果,合理确定和修订检定周期,以保证周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定
一、根据计量器具的可靠性和计量器具在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对企业不同用途类别的计量器具实行“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中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使本企业的计量器具科学管理,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特制订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二、计量器具的分类
1、a类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如电能表、水表、物料进出厂的台秤;用于质量管理中心试验室的全部检测仪器、仪表。
2、b类计量器具:各生产车间、部门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如万能量具、专用检具、架盘天平、压力式温度计等;用于公司内部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用的计量器具,如台秤、架盘天平、电能表等。
3、c类计量器具:生产设备和装置上固定安装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主要有生产设备上的温控仪表、压力表和电接点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时间继电器;配电室内除电能表以外的其它指示性仪表和部份简易量具等。以及国家规定标有 ccv 标志的计量器具。
三、周期检定、检查方法
1、a类计量器具: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定点定时检定,检定周期严格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执行。
2、b类计量器具: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准确度要求等经济合理调整安排检定周期,保证一次周期检定合格率在90%以上。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时间要求。
3、c类计量器具:原则上在设备、装置大修和使用人员发现计量性能不合格时进行检定、修理。正常情况下根据c类计量器具检查办法每年实行周期检查和抽查,判定计量性能是否合格,并出具测试证书。
c类计量器具检查办法
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检查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公司确定为c类计量器具的检查。
一、设备、装置上的指示仪表(一般属于技术工艺等要求)
1、压力表(电接点压力表)的检查
⑴ 由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的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设备未工作时,先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再观察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现象,同一设备、装置二只(多只)压力表的指示值规定相同时指示值是否基本一致。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2、温控仪的检查
⑴ 由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的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设备未工作时,先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再观察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现象,在工艺控制的温度范围内能否启动和停止工作,同一设备装置二只(多只)温控仪的指示值规定相同时指示值是否基本一致,每次指示温度是否稳定。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3、三表的检查
⑴ 由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的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了解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二只(多只)三表的指示值规定相同时指示值是否基本一致。必要时,可用相应的仪表进行比对。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4、时间继电器的检查
⑴ 由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
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了解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用秒表测定时间继电器的控制时间。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二、其它简易计量器具如钢卷尺、钢直尺(用于贸易结算的除外),检查进厂时的检定合格证并登记造册,当其刻度不清楚和相互作用不好时,实行报废换新。
第2篇 供电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 凡建立、保存、维护和使用计量基准,必须遵宁本办法。
第四条 计量基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统一规划,组织建立。
属于基本的、通用的、为各行业服务的计量基准,建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属于专业性强、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或者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可授权其他部门建立有关技术机构。
第五条 研制计量基准,必须拟定适合国情、科学合理的计量检定系统表。
第六条 申报作为计量基准,开展量值传递,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家鉴定合格,即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持鉴定合格,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主持鉴定通过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查认可;
(二)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包括工作场所、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
(三)有考核合格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和操作规范等。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试用考核报告和技术鉴定证书等文件一式三份。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准予开展量值传递。
第八条 计量基准的废除,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决定并撤销原计量基准证书。
第九条 计量基准应由专人保存、维护和使用,属于复现基本单位量值的计量基准,一般不得用于测试工作。
第十条 保存、使用计量基准的单位应定期检查计量基准的技术状况, 保证正常工作,不得自行中断计量检定。因故必须中断的,须履行批准手续:
(一)中断的时间在三十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领导批准;
(二)中断的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被授权建立计量基准的有关技术机构,拟终止检定工作的,须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检定工作。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计量基准。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其技术改造方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计量基准进行国际比对或定期检定。对和检定结果副本,由保存、使用计量基准的单位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经国际比对或定期检定需要改值的计量基准,由保存、使用单位提出改值方案,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