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商场二次装修安全管理办法
商场二次装修安全管理办法
--商场厂商装修期间,每个工程队须交1~5万元安全保证金,每台电焊机增加5千元保证金。保证金交安全部门,如违规施工由安全部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罚。
--所有厂家进入商场装修的施工队必须持有“有效的装修资质”,提供该单位有效期内的施工意外保险证明,对厂家和施工单位进入商场的一切意外行为均必须承当相应的安全责任。
如没有相应的保险证明,可自行或委托承包商购买相关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公共责任险。如不能提供上述资质和保险证明,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均有厂家和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装修现场按消防规定摆放灭火器,不许使用使用大功率电器烧饭烧水,更不允许喝酒后进入商场或在装修现场喝酒。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装修现场绝对禁止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
--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危险品控量使用,每个装修户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公斤,危险品不得超过1公斤,汽油不得超过0.25公斤,使用汽油0.05公斤以上须申报监护人,由商场派监护人监护使用。对施工中未用完的危险品,要及时收集,返还危险品仓库保管,不得遗弃在施工展位或随意存放,更不得随意倒在场地上或下水道内。
--施工现场夜里12:00之前必须停止施工作业,电焊(气割)必须在夜间8:00之前结束(监护员不够要相应减少电焊作业量),如果是必须施工作业的项目,须提前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已开业商场夜间12:00准时切断所有电源(消防及其它安全用电除外)。
--装修的建筑垃圾每天应清理,运到外场堆放垃圾的地方;每天必须及时清除所有易燃物(木屑、木板、蛇皮袋等)。易燃易爆物品垃圾必须堆在距离商场50米以外的地方。给每个装修户发放蛇皮袋,每天收工前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现场管理人员予以登记。
--已开业商场厂家装修的围护必须用阻燃物,建议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作围护。围档外围要挂商场统一设计的喷绘布,喷绘布悬挂平整。电线、灯泡不能紧靠围护,距离50公分以上。
--商场装修,只能设一个进出通道,另设一个消防通道。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的每位人员,包括每个展位的装修人员,都必须持证进出,进出的每个人和货物都要检查。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配戴工作证或访客证。
--工程、装修所采购的材料、产品使用国标产品,符合环保要求。对于易燃材料,尽可能高出国家安全标准。如阻燃效果和质量好,价格可以高出同类产品10%左右。电线、电气开关和防火涂料均由红星指定品牌采购。
--新老商场厂家装修的电气工程(电器、电路)由合格、优质的施工队施工,由红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电气开关一到使用年限必须立即更换。商场要配备和培养合格、优秀的电气工程施工队伍。安全一定要达到国家标准才能施工,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设施、设备等都要达到国家标准。
--新商场开业装修和已开业商场再装修,要确保每一米电线都是阻燃线,并用铁管护套。不能乱拉乱接,电线要布放整齐,强弱电必须分别布线,不允许混穿一根电管线。灯泡必须距离电线30公分以上;平面隔段必须用轻钢龙骨,造型隔段尽量用轻钢龙骨;每一块板、每一面都必须用防火涂料涂到合格(涂三遍)。
--各类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铁线槽保护方式明管敷设,使用材料均为金属铁制(铁管、铁盒、铁盖板、弯头、管接、锁母),铁管壁厚1.0以上,管径为及以上。锁母与铁管之间、铁管与弯头之间的连接需采用螺丝紧固或扣压钳子紧压连接,并做相应的地线跨接。
--在线路施工中必须先安装管路,后穿线路,不得同时进行。线管必须用专用管卡固定在金属吊杆上,吊杆距离1米以内,所有线管布线必须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安全可靠。线管不得固定在消防管道通风管道上,消防喷淋下方周围60c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管内线径总面积不许超总管径的40%。
--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遇到某些硬管无法弯曲通过的可适当采用少量的金属软管或黄蜡管作弯曲处理,但长度不能超过60
第2篇 商场二次装修施工管理安全责任书
商场二次装修施工管理和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商场消防安全和装修施工管理规定,保障商场,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下发的《物业管理手册》《安全管理纲要》的相关条例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驻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20年月 日特签定如下《二次装修施工管理和安全责任书》。
(1)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单位,有责任对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商场物业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相关规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商场物业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立柱。
(3)严格遵从物业指定之搬运通道及程序,搬运装修材料时不得损坏或弄污公共区域墙壁、地台、天花板、电梯等。乙方应督促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装修材料放置于装修单元内,不放置于公共区域,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4)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人员,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自觉做到不吸烟;并劝说及制止他人吸烟。动火施工必需提前一个工作日至物业开具《动火证》,凭开具的《动火证》才进行动火施工。
(5)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需佩戴物业发的《出入证》,佩戴安全帽;自觉遵守《安全纲要》的规定。
(6)所有携带物品进出,具有物业开具的《物品出入单》;对施工现场垃圾及建筑/可燃垃圾,做到及时清运至物业管理处指定地点。
(7)根据红星要求使用阻燃电线,木材的表面自觉做到应刷防火涂料不少于三遍,装修时防止钉子冲击锁头等打入预埋管线造成水、电故障。严禁强、弱电混装同一桥架或同一管道线盒。
(8)展位消防设施设备由商场专业人员移动或改动,不许私自移动或改动。
(9)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10)未注明的按***集团公司下发的《物业管理手册》《安全管理纲要》的相关条例规定严格执行。
甲方(商场总经理): 签署日期:
乙方(驻场单位): 签署日期:
施工单位承诺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