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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xx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校园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到广大师生员工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质量。为了加强、规范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任务主要由后勤园林绿化环卫科组织人员完成,需全院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和遵守,才能把此项工作做好。
第三条 学院所有部门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有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接受爱卫会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爱卫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后勤处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院办,校医院,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卫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爱卫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各系、部、处有专人负责检查本部门卫生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都要重视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卫生制度,把经常性的卫生工作与突击性活动结合起来,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卫生保洁活动。
第三章 清洁工职责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 清洁工必须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按时进行清扫和保洁。
第八条 校园内环境卫生每天早晨职工上班前彻底打扫一遍,上午保洁1~2次,中午再视卫生状况清扫一遍,下午保洁1~2次,要始终保持环境卫生整齐,清洁。
第九条 新教学楼,第一教学楼,化学楼、物理楼,图书馆,电教楼,党政办公楼等教学和办公楼内,每天早晨由清洁工上班前打扫一遍,上午保洁1~2次,中午清扫一遍,下午保洁1~2次。特别对每层楼的厕所,要随时保洁,消除异味,楼道台阶要及时清洁。
第十条 各部门,校园区各住户(包括在校区内施工的单位,下同)必须对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定期进行清扫,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第十一条 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室内外及卫生包干区进行认真清扫。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住户必须将垃圾倒入垃圾桶(箱)内,严禁随处乱倒,杜绝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车辆不得沿途抛撒,经常保持垃圾台(箱)周围干净。垃圾箱和果皮箱要保持外表整洁。
第十四条 禁止随地吐痰,擤鼻涕,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严禁向楼下泼水,投扔垃圾杂物。
第十五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在各种建筑物,各种设施及树木上刻画,张贴。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不得影响周围卫生。
第十七条 禁止随意摆摊设点,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摊点周围卫生。
第2篇 f大学校园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园卫生质量要求
1、校园主要路面无垃圾、果壳、纸屑、枯枝、杂物。
2、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点周围卫生清洁,设专人管理。
3、路旁2米及绿篱下要保持无垃圾、果壳、纸屑、杂物。
4、每天清空一次果皮箱,对果皮箱表层擦试一遍。
5、对责任区内的小广告、乱涂乱画及时清理。
6、杜绝垃圾死角,在蚊蝇孳生期间定期喷洒药物。
7、喷泉池内水清见底、无漂浮物,所有水塘、景点水面无漂浮物。
8、冬季下雪后,及时清除主要道路、重要活动场所的地面积雪。
第二条 校园卫生管理办法
1、细致划分清扫及保洁员的卫生区域,做到不遗漏、不交叉。
2、明确卫生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校园主要道路每天必须彻底清扫两遍,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增加清扫次数。
4、实行中心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卫生两次以上的制度。
5、中心每两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讲评。
第三条 督查及处理办法
1、中心督查人员及学院相关部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的卫生进行检查,以一个学期累计发现第一次卫生不合格提出批评;第二次不合格,提出警告;三次以上十次以下,管理方对责任方每次罚款50元;十次以上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管理方每学期末在责任方的服务费中扣除罚款。
2、领导、师生对校园内的卫生提出投诉,管理方核实情况属实的,计一次投诉,每学期投诉次数超过三次,不足十次的,管理方对责任方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十次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人行政和经济责任,罚款在责任方服务费中扣除。
第3篇 大学校园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园卫生质量要求
1、 校园主要路面无垃圾、果壳、纸屑、枯枝、杂物。
2、 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点周围卫生清洁,设专人管理。
3、 路旁2米及绿篱下要保持无垃圾、果壳、纸屑、杂物。
4、 每天清空一次果皮箱,对果皮箱表层擦试一遍。
5、 对责任区内的小广告、乱涂乱画及时清理。
6、 杜绝垃圾死角,在蚊蝇孳生期间定期喷洒药物。
7、 喷泉池内水清见底、无漂浮物,所有水塘、景点水面无漂浮物。
8、 冬季下雪后,及时清除主要道路、重要活动场所的地面积雪。
第二条 校园卫生管理办法
1、 细致划分清扫及保洁员的卫生区域,做到不遗漏、不交叉。
2、 明确卫生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 校园主要道路每天必须彻底清扫两遍,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增加清扫次数。
4、 实行中心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卫生两次以上的制度。
5、 中心每两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讲评。
第三条 督查及处理办法
1、 中心督查人员及学院相关部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的卫生进行检查,以一个学期累计发现第一次卫生不合格提出批评;第二次不合格,提出警告;三次以上十次以下,管理方对责任方每次罚款50元;十次以上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管理方每学期末在责任方的服务费中扣除罚款。
2、 领导、师生对校园内的卫生提出投诉,管理方核实情况属实的,计一次投诉,每学期投诉次数超过三次,不足十次的,管理方对责任方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十次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人行政和经济责任,罚款在责任方服务费中扣除。
第4篇 某某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某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我院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人人爱护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
1、不得在校园内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烟蒂、纸屑等废弃物。
2、不乱倒垃圾、污水,不乱堆杂物,不随意停放车辆。
二、清洁工责任制
1、负责院内环境、道路和厕所的清扫工作。
2、每日清晨(5:30--8:00)打扫区域卫生。
3、每日上午、下午(8:30~11:30、14:30-17:00)对所负责管辖的卫生区域进行不间断卫生保洁工作。
4、办公楼、单身楼、三包区卫生清扫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日须清扫两次以上,并自行保洁。
三、校园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1、专人负责院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每日上午7:30~8:30,下午17:30-18:30)用流动垃圾车至各楼垃圾道收集垃圾,集中到垃圾中转箱,并负责清理干净垃圾道口附近散落垃圾。
2、每日上午8:30-9:30由专人(生活垃圾装运工)将生活垃圾装车后向外定期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外运途中不得使垃圾散落道路,污染市容卫生。
3、院内住户因装修、改建、新建房屋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住户本人负责清运。
四、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
五、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
(一)、保持校园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按照规定扫雪铲冰;
(三)、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卫生清扫员(责任人)对在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校园环境卫生行为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和上报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处罚。
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校园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六、处罚
1、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如有违犯罚款5-10元,并上缴后勤总公司。
2、物业管理服务部对院内公共卫生进行定期检查评比,连续两.次评比不合格者扣除清洁工本人当月工资的15-30%。
3、对从楼内窗户往下扔垃圾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对批评不改者将罚款50~100元,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环境卫生、厕所当天没有清扫者,发现一次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楼道清洁工当天没有清扫楼道,一经发现,扣除其工资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