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和安全锤管理办法
一、灭火器和安全锤的配备
由公司统一配置公交车辆随车灭火器,金龙公交每车配备2个灭火器,摆放在驾驶员座位底部和后门旁;其它车型每车配备1个灭火器,摆放在驾驶员座位底部;在金龙公交车上配置2把安全锤,摆放在驾驶员座位上方和前门立柱。
二、由安全技术科负责对灭火器和安全锤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制定专人跟踪落实;由队长负责定期对所属线路车辆随车灭火器和安全锤进行检查是否齐全有效,并定期报送检查统计表到安全技术科;由驾驶员负责日常保管、维护和使用。
三、检查维护周期
每月分别于14日和28日两次检查灭火器和安全锤完好情况,灭火器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灭火器和安全锤遗失或缺损的,必须及时更换和补充。
四、灭火器检查内容
1、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2、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3、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4、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
5、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
7、其它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的问题。
五、其它事宜
1、安全技术科必须建立健全灭火器和安全锤配备、维护等管理台帐,特别是对灭火器进行编号管理,做到与车辆自编号相符。随车灭火器进行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维护时,安全科配发备用灭火器到相应的车辆上作为应急使用,待充装维护完毕后将随车灭火器发还给相应车辆,并收回备用灭火器。
2、驾驶员离职或调换岗位时,必须将灭火器和安全锤同车辆一并交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的由责任驾驶员照价赔偿。
3、安全技术科工作人员、线路队长和驾驶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安全设备,确保公交营运安全。
附:
1、《灭火器和安全锤日常检查登记表》
2、《灭火器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