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专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2篇高速机电专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1篇 专项工程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针对日常养护外所有的工程,采用项目目标承包责任制的办法来实现对工程的管理。
第一条 工程费用的测算:
1、工程费用的内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
(4)管理费(含该项目部管理及临时雇佣人员工资)
(5)税金
2、工程费用测算的部门:工程部。
第二条 项目经理的确定:
公司在接到上级部门或招标完成后,即由工程部测算出施工费用,在公司内部公布。公司内有意愿承揽该项工程施工任务的职工依据图纸或招标文件或工程部的文字资料,书面写出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及 施工费用目标,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即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 项目经理的责任
1、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责任状》完成改项工程;
2、团结施工人员,维护公司利益;
3、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
4、按公司规定上报工程的进度、费用支付、安全等情况;
5、摧讨拖欠的工程款;
第四条 项目经理的权利
1、从公司的职工中选择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
2、工资奖金分配权利(项目经理与职工的工资比例不得大于1.8倍);
3、对合作单位的支付;
4、对工程或设备等的绝对组织指挥权利;
5、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的人员退回公司再培训;
第五条 对项目部的奖罚
1、按月上报工程完成情况、费用情况等,进度不能按照业主要求的目标完成,在第一月滞后,第二月不能补上的,免除项目经理职务,回公司接受再培训,只享受800元/月的基本工资。
2、施工费用在第一月亏损,第二月不能补上的,免除项目经理职务,回公司接受再培训,只享受800元/月的基本工资,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
3、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一次,免除项目经理职务,回公司接受再培训,只享受800元/月的基本工资,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
4、按照责任状的目标完成后,给予该项目部每人平均10000元的奖励;如有节余,则给予该项目部50%的奖励。
第2篇 高速机电专项工程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zz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工程的管理,加强对工程立项、设计、预算、上报、招标、合同管理、申请资金、工程实施、设备厂验、交竣工验收、决算审核、费用支付等各个重要环节的监管,确保机电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法规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机电专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zz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工程的管理,立项等前期工作及项目招标由计划科负责,监控中心配合。工程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由监控中心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条管理与控制
1、立项
根据厅、局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并结合zz路机电系统的实际情况,由处计划科带头组织编制机电专项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监控中心在机电技术方面配合做好报告材料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高管局审批,按要求完成项目入库。
2、设计、预算及上报
根据项目入库情况,监控指挥中心组织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由计划科审核后,按时上报高管局。
3、招标
项目年度计划批复后,计划科适时安排招标工作履行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由监控指挥中心负责。对于达不到招标条件的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计划科、监控指挥中心做好拟选各单位比选、委托合同谈判起草等工作。
4、合同管理
合同签约后,由监控指挥中心技术进行交底,明确施工细节及安全生产、道路保畅注意事项,组织各单位相关进场事宜,计划科根据合同做好履约检查、工程计量审核工作。
5、资金申请
合同签订后,由处计划科负责填写机电专项工程资金申请表,准备相关资料上报高管局,处财务科配合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6、工程实施
工程开工前,由监控指挥中心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办理路政、交警施工手续。签发开工令后,组织施工单位组织进场施工,施工机具、设备、材料、人员等要严格按招投标文件执行,认真填写施工日记。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规定,监理单位及时跟进,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工程管理班要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工期内顺利完工。
7、设备厂验
对于关键机电设备,,监控指挥中心要组织厂验,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厂验时对关键设备和部件要认真检测,发现不合格设备,坚决禁止出厂,从源头加强对设备性能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8、交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交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监控指挥中心审批,符合验收条件的经处领导后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验收,计划科及相关部门参加。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工程管理班完成相关工程资料的整理、统一建档。
9、决算审核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处计划科和监控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决算,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节约工程款。工程设计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变更时,施工单位提交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处计划科、监控指挥中心审批,经管理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局指挥调度中心备案。
10、费用支付
工程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包括预付款、试运行结束后支付的款项、交工验收后支付的款项、竣工验收后支付的款项、最终决算、审核后支付的款项、质保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