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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办法(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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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办法

第1篇 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计划管理,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高效有序地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工作计划管理,各区域公司参照执行。

第3条 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策划集团年度计划、审批部门工作计划。

2.企业管理中心:参与集团年度计划编写,负责策划各部门工作计划范围、计划周期与检查要求,对集团及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等。

3.集团各中心:负责按要求制定本中心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和及时反馈。

4.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协助企业管理中心督办部门工作计划。

5.总裁秘书: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汇总,并及时呈报集团领导。

6.全体员工: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上报,执行计划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第二章  计划的种类及内容

第4条 集团计划。

本计划为年度计划,由集团董事会负责策划和组织编制,企业管理中心参谋。

其内容包括:集团年度工作方向、重要任务、目标要求、进度控制等。

第5条 部门计划。部门计划分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经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后由各部门组织实施。部门计划的编制、审核、审批及内容要求见附件1。

第6条 个人计划。

1.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计划,分解成个人月度计划。

2.部门其他员工:根据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任务目标分解成个人月度计划。

第7条 年度计划内容:

计划内容一般应包括:部门人力需求、财务预算、管理目标及其他所必须的资源等,并将年度计划根据客观情况分解到每月当中。各项计划应有相应的权重,计划目标的制定必须符合smart原则。

第8条 月度计划内容:

1.年度计划分解到月度的目标任务;

2.形势发生变化修正后的目标任务;

3.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4.需集团其它部门协助的项目;

5.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的总结及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改善对策等;

6.各项计划相应的权重、可衡量的完成标准及证明完成的相关资料。

月计划完成情况与当月考核挂钩。

第三章  计划的编制要求

第9条 时间要求。计划编制必须及时,计划中工作项的完成时间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以有利于工作进程的推进和工作效率提高。

1.集团年度计划:于每年年底前三周完成次年年度计划编制,并以公文形式发送到各部门、区域公司。

2.集团部门计划:

①部门年度计划,于集团年度计划发布后两周内完成;

②部门月度计划,于每月月底前三天前完成次月计划编制,单项工作计划于实施前2天完成编制;

3.个人计划:个人月度计划的编制时间,于部门月度计划编制完成后三天内完成,并提交直接上级。

第10条 质量要求。

1.各项计划的编制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描述准确、重点突出、表述完整、要求明确、界定清楚、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操作性强,并做到可行性、挑战性相结合。

2.编制计划时必须遵循“六何”原则,即计划应明确以下内容:何人、何时、在何地、做何事、应做到何种程度、如何检查及考核。

3.企业管理中心应严格审查计划,看编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经审核如不合格,必须返回重新编制,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考核。

第四章  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第11条 计划下达后需要有效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地对影响计划完成的因素进行协调和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进行。

第12条 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以不影响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为首要原则。

第13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集团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员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可调整计划指标,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1.部门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送总裁秘书初审后,递交集团总裁或董事长签批。

2.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调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3.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4.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第五章  计划的检查与考核

第14条 计划管理的策划部门及监督执行部门是企业管理中心。各部门负责人的月度工作计划由企业管理中心负责检查与考核;各部门员工的月度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检查和考核,并由企业管理中心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15条 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日将下月的月度工作计划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次月5日前必须将部门上月的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小结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第16条 对各类工作计划事项,行政管理中心应随时进行指导、督促,按时进行检查、验收。行政管理中心必须对集团总部各部门、下属单位的月度工作计划进行督促,按时进行检查验收、考核通报。

第17条 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必须做到追根求源,不能仅凭口头汇报,必须深入实际看资料、看现场、看时限、看质量、看效果。

第18条 检查工作计划必须进行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成或未完成、合格或不合格必须准确定性,并要求被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19条 对各类工作计划检查验收后必须及时进行考核、通报,并做到考核严格、奖惩得当。

第20条 确因外部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必须在工作到期前一个工作日按程序进行申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免于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21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及解释,由企业管理中心策划与监督执行。

第22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附件:(1)集团部门计划审批表。

第2篇 蓝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蓝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为保证蓝郡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一、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1.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计划管理体系;

2.承包单位项目部须设置专职的计划管理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并落实项目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3.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二、施工总进度计划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编制完成承包范围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及建设单位,逾期不交罚款1000元;

2.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关键工序、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承包单位必须将各分部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作为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根据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节点进行考核;

4.建设单位对蓝郡项目的关键工作控制节点为:基础砼浇注、基础验收、结构封顶、主体结构验收、施工外架拆除、室外环境场地移交、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

三、工段施工进度计划

结合蓝郡项目实施的特点,要求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依据设计图出图顺序以及总体施工安排编制工段施工进度计划。

1.承包单位在收到工段全部单位工程施工图后10日内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能力、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编制完成工段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2.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进度计划图、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3.进度计划编制须采用project软件。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段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后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5.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应根据工段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四、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

1.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完成量报表在每月25日前提交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逾期不交,不支付当月进度款。

2.月度施工计划内容:

(1)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本月进度控制目标;

(2)进度计划图。

3.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内容

(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4)解决问题的措施;

(5)计划调整意见。

4.月度施工计划的考核:

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因承包单位原因未完成,如属建设单位控制的关键工作,当月处承包单位违约金500元,建设单位可以暂停当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五、施工周报

1.施工周报在每周工地例会前一天上午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2.施工周报内容:

(1)统计整理上周实际施工进度资料,并与月度施工计划比较分析;

(2)现场劳动力动态;

(3)影响进度的原因及分析;

(4)下周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解决和协调的问题。

六、材料设备计划管理

1.承包单位在收到施工图15天内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2.承包单位在收到施工图20天内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工程量清单;

3.承包单位在每月15日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次月月度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4.承包单位对材料设备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3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奖罚办法模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计划生育水平上新台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管理的范围

镇委、镇政府对下列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

(一)各责任区

(二)各村(居)委会

(三)县城属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

年初由镇委、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明确责任

(一)责任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镇驻点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其他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检查与考核

1、镇委、镇政府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实行“一月一评”、半年小评,年未总评,重奖重罚的考核评比制度。

2、实行“一月一任务,一月一评比”制度。镇政府把结扎率、结扎及时率、纯女户上环、计划外怀孕引产、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查环查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几项主要节育指标月初分配到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月底按完成实绩进行评比,结果公示,逐月兑现奖罚。同时,每月还公示各村(居)委会的生育情况,通报预警。人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集中会商,不完成当月累计计划的,也要兑现相应的处罚。

3、年未考核实行100分制,按6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一月一评”做为平时工作依据,其各月总评得分可以按满分100分的比例进行累加,然后再以4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

4、建立制度化的检查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责任指标

(一)加大领导力度,明确责任

1、责任区正、副主任,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各机关单位的党政第一把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2、驻点工作组和“两委”干部必须认真负责落实各项任务,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准确掌握生育、节育和孕情等情况,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其他方面工作。

(二)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

(2)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119以下。

(4)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2、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2)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3)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在72%以上。

(4)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100%。

(5)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100%。

(三)计生业务

1、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推进重心下移。“两委”干部、计生员、协会会员、药具协管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计生办、协会等计划生育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建立规范的“三室、一校、一院、三栏”(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协会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

4、强化孕前管理,积极开展重点对象(生育一孩、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工作;

5、实现出生人口统计“月月清”;

6、管理档案规范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和统计准确及时。加大对出生情况的核查力度,确保统计准确;

7、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制度化、正常化管理;

8、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每季度对流动人口清理一次,建立流入、流出人口管理档案,确保流动人口平台正常工作,建档率信息提交率、反馈率、网络协作接收率都在95%以上,查无此人率控制在7%以下;

9、加大机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查环查孕指纹机的正常管理使用,每季度查环查孕率达100%,杜绝计划外生育,严格查处偷生现象。

五、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

1、安排六个责任区专项计划生育经费:长安4万元,东片、西片、美亭、太平各3万元,山口2万元。

2、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拨付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确保计划生育例会的正常召开。每月按每个村居委会100元标准拨给计生办,作为例会和平时的办公费用。

3、征收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部上缴国库,统一管理使用,20%财政管理,80%拨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做为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奖励与处罚

(一)获奖单位发给奖金和奖状。

1、根据各责任区的村委会年终进行考核得分总和,再求平均分,作为责任区年终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是5000、3000、2000元。

2、一月一评。主要是对几项主要节育指标和人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月初分解任务,月底检查评比,按各项工作的权重进行加权综合,评比出一、二、三、四、五名进行奖励(具体办法依《镇计划生育工作“一月一评”制度》实施)。

3、年终考核总评时,各村(居)委会在完成主要指标的前提下,按得分高低奖励“计划生育先进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先进工作组”各6个:一等奖1个,奖金6800元,工作组1500元;二等奖2个,奖金5800元,工作组1200元;三等奖3个,奖金5000元,工作组1000元;优秀奖3个,奖金1500元;进步奖6个(由各责任区推荐),奖金1000元。

4、年终时,按全镇工作组及计生办总人数的20%,评出本镇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1000元。

5、年终时,按县的要求统一评出县级优秀计生员,由县委、政府给予奖励;各责任区按15%的比例,评出本责任区的优秀计生员,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800元。

6、农村纯女户节育奖励:(1)女方在43周岁以下的农村二女户(且最小孩子三周岁前)落实结扎的,奖励10000元。(2)二女户放环的,奖励500元。(3)动员纯女户(含多孩)结扎或放环的,分别奖励村(居)委会或工作组500元、200元。

7、避孕节育补助、奖励:落实结扎手术者,每人补助900元;经干部动员引产的,每人补助500元;查环查孕一次每人补助30元。均以县级医疗单位的记录为依据。

镇政府按每例结扎安排300元作为村(居)委会的工作费用(以县计生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8、机关单位按年终考核结果,给合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排名,上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县相关部门进行奖罚。

(二)处罚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和“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属于“否决”指标,年终总评时,凡有二项及以上不完成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一律当做“不达标”单位,取消所有奖励和评优评先资格。

2、半年检查考核:村(居)委会在年中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支部书记停职,主任牵头整改。年终总评时排名必须达到中游水平(不低于30名),否则书记不能复职,主任给予警告处分。包点工作组成员通报批评,不得参加所有的评先评优。

3、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达标”单位,在“不达标”单位中,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免职,主任当做为不履行职责自动离职处理。包点组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4、“一月一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季度的“三查率”一定要达到100%,每季度的“三查”情况,镇党委、政府都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6、计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年度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且最后一名;

(2)计生员对本单位的出生、节育、流动(流出和流入)没有如实核对登记,在上级或镇的检查考核中出现错报、漏报的;

(3)无故缺席镇召开计生例会或其他会议两次的;

(4)对本单位数据不按时进行认真核对,不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告单》两次的;

(5)提供虚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包庇、隐瞒超生事实的;

(8)贪污受贿的;

(9)其他不再适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4篇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ftop.

发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1 页 共 10 页

编制说明:

一、目前人力资源计划系统现状:

目前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及各单位人员总量及结构计划、人工成本计划、人才招聘计划、员工培训培养计划四个部分;

制度框架内开展的旨在提高员工知识、技

能实效性培训;

7.2.5 人工成本计划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6 页 共 10 页

7.3 人力资源指标计划编制规则

7.3.1 人员总量及结构计划

7.3.2 人才发展计划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7 页 共 10 页

7.3.3 人才招聘计划

7.3.4 培训计划

7.3.5 人工成本计划

第 8 页 共 10 页

8.1 总体思路

8.

1.1 人员总量及结构计划:

通过“目标确定法”,确保各单位全员劳动效率提升,并使各单位的人力资源数量投入和结构调整满足年度经营目标完成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及职能工作重点,历年全员劳动效率增长幅度,标杆单位劳动效率增长幅度对比以及历年各类别、各系统人员结构比例,设定年度同口径劳动效率增长幅度和人员结构比例目标,从而确定年度各单位的人力资源计划总量目标和结构目标;

(2)各单位在总量和结构目标范围内,进行各类别人员的岗位分解和定岗定编工作;

(3)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定岗定编进行评审,并在同系统之间进行横向比较评审,最终确定各单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9 页 共 10 页位的 年人力资源计划总量和人员结构,输出人力资源计划;

8.

1.2 人才发展计划:

为满足公司战略、各品牌业务战略、各职能业务战略的发展,明确需要岗位及人才需求数量和结构,明确人才培养及招聘方向,为集团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有效的人才保证:

(1)战略解读:解读集团整体战略,分析出集团关键、重点和一般战略及业务,各业务 年、 年分阶段战略及目标;

(2)人才需求计划:根据集团各业务战略及目标初步找出影响集团未来发展的关键岗位,并规划岗位所需人数及岗位层次、制定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及培养路径,经公司评审后下发各单位; 人才现状评估及人才发展需求:规划岗位在岗人员及内部继任者评估:对规划岗位现有人才岗位胜任情况及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并提出本岗位内部继任者资源,人力资源部提供评估表;根据岗位设计及人才评估情况进行人才配置规划、人员提升及培训计划

8.

1.3 人才招聘计划:

(1)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在人才规划基础上,制定人才招聘需求计划;

(2)结合外部人才市场分析,明确人才招聘渠道,制定人才招聘实施计划。

8.

1.4 培训计划:

通过制定培训计划既关注核心人才的培养,也保证全员性培养,满足业务需要

(1)通过对公司年度业务战略的分析基础上,制定满足业务战略实现的人才培养计划;

(2)通过各单位业务规划及业务计划,各单位提报本单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进行评审和归纳,将共性的培训计划列为公司级统一组织,其他计划各单位自行开展;

8.

1.5 人工成本计划:

(1)各责任主体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人工成本预算模板进行年度各项人工成本预算;

(2)根据历年本单位销售收入、利润、总成本、工资总量和人工成本总量情况,与年度人工成本预算情况进行对比,年度预算是否符合劳动生产率提高、人均工资和人均人工成本提升

(低于劳动效率提升幅度)的情况下,人事费用率和万元销售收入工资含量降低。

(3)以上情况由各事业部提报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应评审,并提出相应评审意见反馈至各单位沟通。

8.2 计划编制流程详见附件3

9.计划编制管理与考核

9.1 计划编制管理

9.

1.1 夯实计划基础管理,建立基础管理平台,积极做好计划编制准备工作

9.

1.1 .1设计外部调研模板,制定外部调研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外部信息调研。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10 页 共 10 页9.

1.1 .2建立计划管理指标体系,规范核算方法。

9.

1.1 .3建立计划编制模板

9.

1.1 .4加强基础台帐的管理,做好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9.

1.1 .5建立预算流程及评审机制。

9.

1.2 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总体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流程,编制实施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对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9.

1.3 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认真做好预算的评审工作,重点做好管辅人员定编定员计划的评审、生产作业人员、营销业务人员的劳动生产率的评审以及各业务单元的人工成本

(万元附加值工资含量)的评审。

9.2 计划编制考核

公司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公司计划要求开展计划编制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计划编制工作的,将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负激励。

10.附则

10.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10.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办法起草人:田鹏、刘新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审定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使用范围:各职能部门、工厂、各sbu 。

本办法阅读范围:各职能部门、工厂、各sbu 。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11 页 共 10 页

附件1:各系统人员分类:

附件2:各系统人员分类详细说明:

第12 页共10 页

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办法

第 13 页 共 10 页

附件3:人力资源计划编制流程:

第5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办法

1.目的

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在编、审、批和实施等方面的要求,运用技术、组织手段,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 公司和项目部经理负责各自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2 公司和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3 工程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目录。

3.4 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1 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2 各项目部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工程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交公司安监部汇总;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年度施工计划同时发布。

4.1.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4.1.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d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

4.1.5 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

4.2安全施工措施

4.2.1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送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还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2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4.2.3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1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2.3.2 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4.2.2.3 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4 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5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2.3.6 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符合如下要求:

a.控制项目施工涉及到的被公司或项目部确定为重大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因素(应符合已公布的重大风险清单)。

b.控制施工技术人员确认的需要制定具体控制计划的其它风险因素。

c、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d.对每条风险因素均应设置安全控制点予以控制,并明确控制等级和控制时机。控制点分为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三类,控制等级分为班组、部门、项目部三级,控制时机分为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连续监护四种,分别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需要合理设置。

e.控制点中的书面见证点设置适用于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和安全教育情况等;见证点设置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状态、环境条件、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等;停工待检点设置适用于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f.每个控制点必须明确相应控制等级的责任人员,责任人员应根据相应要求履行各类控制点的验证和控制职责,并确保其本人的控制活动可追溯。

g.停工待检点未经责任人允许,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h.控制计划编制格式如下: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序号风险因素安全控制措施控制点控制时机控制等级责任人

4.2.4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4.2.5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2.6 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5.相关记录

5.1 《安全施工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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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公司生产计划变更管理办法

公司生产计划变更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生产计划变更流程,使计划更为顺畅得以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因市场需求变化、生产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引起之生产计划变更。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生产计划变更流程

2.1.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生产计划变更,系指已列入周生产计划内之生产订单,因市场需求变化、生产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需调整生产计划之变更。

2.2.变更时机

1)客户要求追加或减少订单数量时。

2)客户要求取消订单时。

3)客户要求变更交期时。

4)客户有其他要求导致生产计划必须调整时。

5)因生产进度延迟可以影响交期时。

6)因物料短缺预计将导致较长时间停工时。

7)因技术问题延误生产时。

8)因品质问题尚未解决而需延迟生产时间时。

9)因其他因素必须作生产计划调整时。

2.3.变更流程规定

1)生管部在遇到上款规定的各种状况,经确认必须变更生产计划时,应发出《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

2)《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

a)生产计划变更原因。

b)计划变更影响的生产单位及时间。

c)原生产计划排程状况。

d)变更后生产计划排程状况。

e)需各部门注意配合的事项。

3)如生产计划变更范围较大,生管部应召集生控人员、物控人员、采购部、制造部、业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检讨确认。

4)如生产计划变更后,新计划与旧计划相比较有较大变化时,生管部应在《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后附上新的《周生产计划》。

5)《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及其附件除生管部自存外,应比照生产计划之发放要求,发放下列部门:业务部、开发部、生技部、品管部、制造部、采购部、资材部。

6)各部门接获《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确认本部门工作安排之调整,以确保计划之顺利执行。

3.生产计划变更后之作业规定

3.1.生管部

1)修改《周生产计划》及每日生产进度安排。

2)确认并追踪变更后之物料需求状况。

3)协调各部门因此产生的工作调整、配合。

3.2.业务部

1)修改《出货计划》或《销售计划》。

2)确认变更后计划各订单交期是否可以确保。

3)处理因此而产生的需与客户沟通的事宜。

4)处理出货安排的各项事务。

3.3.开发部

1)确认产品设计、开发进度,确保生产。

2)确认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

3.4.生技部

1)确认生产工艺、作业标准之及时性、完整性。

2)确认设备状况。

3)确认工装夹具状况。

4)确认技术变更状况。

3.5.品管部

1)确认检验规范、检验标准的完整性。

2)确认检验、试验及设备、仪器状况。

3)确认品质历史档案。

4)安排品质重点控制点。

3.6.采购部

1)确认物料供应状况。

2)确认多订购物料数量及处理状况。

3)处理与厂商之沟通事宜。

3.7.资材部

1)确认库存物料状况。

2)负责现场多余物料之接受、保管、清退事宜。

3)其他物料仓储事宜。

3.8.制造部

1)处理变更前后物料之盘点、清退、处理事宜。

2)生产任务安排调整。

3)人员、设备调度。

4)确保新计划之顺利达成。

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

no、________ 受文单位:_____ 日期:________

工令号码生产线别原 计 划变更备注

品 名数 量生产日期品 名数 量生产日期

第7篇 某地产销售计划管理办法

(一)、销售年度计划

1.在每年度初或上一年度末,公司由销售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编制年度销售计划。

2.年度销售计划的内容:

1).年度总销售量、阶段性销售额及资金回笼计划;

2).各项目年销售量、阶段性销售额及资金回笼计划;

3).各项目年度宣传推广计划及年度营销费用计划;

3.编制年度销售计划的依据:

1).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开发计划

2).公司资金情况及市场情况

3).技术、工程部门提供的项目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4.年度销售计划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若有重大调整需向董事会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一般性的调整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实施。

5.年度末或项目售磬,做好统计总结工作,汇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销售月度计划

1.在每月初或上个月末由销售部向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提交销售月度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2.销售月度计划包含的内容:

①月度售房计划;

②月度资金回笼计划;

③月度资金支出计划;

3.销售月度计划的编制依制:

①销售年度计划;

②宣传推广计划;

③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及本月的销售推广调整办法;

④已签合同及付款状况统计;

附件1:年月度销售收入计划表

部门:销售部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签约合同金额回笼资金按揭金额其他收入合计备注

注:此表每月2日前交财务部一份。

(三)、营销费用计划

1.营销费用计划按项目的不同时期可分人项目总营销费用计划、项目阶段性营销费用计划,也可根据营销活动不同时间跨度统计出公司总的年度营销费用计划及公司月度营销费用计划。

2.营销费用计划的编制依据:

①宣传推广计划;

②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及本月的销售推广调整办法;

3.营销费用计划的内容:

1)销售现场计划

a.售楼处企划、设计、施工、布置;

b.小区内及工地围墙、看板、指标等p.o.p设计、制作;

c.售楼处图表、模型、效果图、道旗等装饰物的设计、制作;

d. 多媒体影片(电视片)之企划、撰写、设计、拍摄、制作;

e.

2) 广告计划

a. 报纸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印刷、刊出;

b. 杂志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印刷、刊出;

c. 电视、网络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印刷、刊出;

3) 宣传促销计划

a. 楼书、套型图、会刊的企划、设计、文案、印刷;

b. dm、海报、请柬、慰问函、贺卡、信封、刻字等的企划、设计、文案、完稿、印刷;

c. 促销活动(如推介会)的策划、设计、布置等;

4) 其它项目

a. 销售人员名片、名牌、制服、培训等;

b. 代理公司的酬金;

c. 其它。

4. 销售月度费用计划需于当月三号前提交公司资金协调会批准通过后实施。

附件2 : 年月月度销售费用资金需求计划表

部门:销售部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同金额已付资金未付金额本月需求金额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并于每月2日前交财务部一份。

第8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办法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有计划的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铝洛铜各单位,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措施和集体福利事项。

1.3本办法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为前提,以劳动部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和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为依据进行编制。

2 名词术语

2.1安全技术:以防止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等。

3 主管单位及领导:

3.1本办法归口单位是中铝洛铜生产部;

3.2执行本计划的部门在中铝洛铜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主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生产部具体负责,履行业务职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措施计划,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要求各单位领导必须严肃对待这项工作,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及物料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4.2安全措施计划项目投资额最低为20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安措项目,由中铝洛铜下属单位成本开支,列入单位安全措施整改计划加以实施。

4.3中铝洛铜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在每年10月底前向生产部报出第二年安全措施项目计划。连同设计方案预算设备材料同时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审核汇总,报策划部批准后下达执行。

4.4安全措施计划的提出设计施工安排等,由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技术设备部门执行,安全员汇总上报并监督执行。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报出工程决算,经生产部组织验收认可后,转报策划部和财务部审批核销。无生产部审批字样不得进入安措专项费用。

4.5中铝洛铜实行安全措施项目实施合同书。

4.6安全措施经费,按国家规定为更新改造资金的10%以上提取。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措施费用,本着“三同时”的原则,在该项目工程费用中开支。

4.7经中铝洛铜批准的安措计划项目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经中铝洛铜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挪用。

4.8根据安全措施合同书规定,安措项目实行控制费用,超计划费用部分由申报安措计划单位自理。

4.9安全措施计划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主管部门负责。

4.10凡列入计划的安措项目,有关单位要积极安排人力,抓紧施工,按期竣工。

4.11重大安全措施计划项目,申报计划单位无设计施工能力者,可委托装备部组织设计施工。在安措计划施工未完成之前的生产安全问题,由单位制订临时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4.12临时追加的安全措施项目,必须经中铝洛铜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临时项目,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自己解决。

4.13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其它保险装置,是设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拆除损坏,在检修设备的同时应检修防护装置和安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险装置不完善的设备,不能列为完好设备。

4.14各单位的安全措施计划项目,必须认真组织施工,对不能按期竣工的项目,年终对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4.15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设施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引进项目中的有关工艺设备要达到我国安全卫生标准,凡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生产部有权制止施工和验收投产。工程项目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必须有生产部参加审查。

4.16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引进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同时引进(或设计制造)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

4.17尘毒作业场所,要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尘毒浓度超标的,必须限期治理。严禁将尘毒危害严重的场所或危险作业转嫁给没有防护措施的单位或个人。

5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处。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某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员工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下称各部门)。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与**公司管理协调会议中下发的工作执行单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对其按时反馈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管理部职责

**公司管理部是项目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小组及**公司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管理部设工作计划主管,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项目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目小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作任务单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3.负责在管理部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计划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组主管)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计划。

2.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工作计划主管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网络,并对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5.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第三章工作计划编制

第六条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每年12月由管理部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据以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公司管理部备案。

2.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含半年度总结)的具体要求由公司管理部另行通知要求。

第七条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28日前oa至管理部工作计划主管处。

2.管理部计划主管负责于每月2日前制订项目月度工作计划(含**公司工作计划),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连同各部门工作计划oa发至各部门。

3.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注明需其它部门协助的事项等。

①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事业部、公司以及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单位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明确化、具体化。

②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全月',但必须注明该项工作各阶段的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月底需达成的目标。

③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或人),并尽可能明确到小组或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④目标设定: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⑤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度工作计划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5.各部门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6. 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在每月10日以前报给管理部工作计划主管。

第八条阶段性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1.阶段性工作计划:一般指大假前后工作安排、春节前后工作安排、专项工作计划及临时性工作计划。

2.公司在放假或专项工作实施前一周内,编制下发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具体指引和要求。

第九条个人周工作计划的编制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并指导部门成员根据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要求

将工作分解到周,编制员工周工作计划。

2.员工周工作计划无需报管理部备案,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与总结,

并将员工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月度员工绩效考核中。

第四章工作计划跟进实施

第十条各部门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管理部负责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指列入项目工作计划的工作和各部门工作的重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各种支持。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三条为确保工作计划执行效果,各部门对工作计划有疑问时,可向管理部提出咨询。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管理部。

第十四条管理部将在每月中旬组织召开项目管理协调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通报上月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考评结果;

2.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3.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第十五条计划外重点工作

1.事业部、公司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以及项目经营

分析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布置的各项工作,由管理部以'工作执行单'的形式下达(工作执行单的格式见附表)。

2.对列入'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责任部门应积极予以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

3.管理部将对'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进行必要的跟进和指导,并不定期实施抽查、按月考评。

第五章工作计划的考评

第十六条管理部按月对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七条对工作计划的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报送及时性占20%、编制质量占20%、计划完成情况占60%。

1.报送及时性

①各部门每月28日前将工作计划及总结报送管理部,每滞后一天扣5分,依次累加。

②对列入'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若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每滞后一天扣5分。

2.编制质量

①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每处不符合扣2分。

②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未涵盖、总经理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每遗漏1次/项扣5分。

③对'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未按要求内容进行反馈的,每处扣5分。

3.计划完成情况

1)年度工作计划及半年度工作计划的考评,由管理部整理相关材料交总经理评价,与部门管理绩效挂钩。

2)阶段性工作计划的考评,纳入当月责任部门工作计划考评,并挂靠'工作执行单'中工作的考评。

3)月度主要考评重点工作目标达成情况,以达成计划设定的目标为工作完成。

①计划完成率=(达成设定目标的工作数/月度计划工作总数)*100%

得分计算:=60*0.7(1-* / 1-*0)2

其中:*代表实际完成率,*0代表目标值90%。

②对列入'工作执行单'的重点工作,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视具体情况给予5-20分的扣罚。

4)个人周工作计划由各部门负责进行考评,管理部抽查,纳入员工绩效考评中。

第十七条为了能够更好地掌握各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各部门工作总结提倡以书面形式报送。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在当月《内部盟约》中体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管理部归口,负责办法的起草、修订、维护并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总经理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原特商用字[2001](001)《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同时废除。

附件:1、《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表》

2、《**项目小组工作执行单》

第10篇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 项目开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第11篇 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范文

1.施工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a、工程进度计划

⑴根据公司地产发展计划,由地盘编制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⑵根据批准实施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由地盘编制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⑶工程月进度计划由地盘根据工程总进度表编制,并于每月28日上报工程部,作为对地盘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⑷由工程部组织和主持召开公司月度生产计划会议,检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并布置下达次月生产计划。

⑸为确保月度工程计划的实现,地盘必须建立月、旬(或周)生产会议制度,编制和检查旬(周)进度计划,必要时可不定期召开各种协调会甚至日碰头会。

⑹工程完成后,由地盘根据施工的实际进度计划编制实际施工进度表。

b、工程统计

⑴由地盘编制项目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及实物量完成统计报表和工程月报,并于当月25日上报工程部。

⑵工程部汇总编制各项目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表和工程月报,报公司领导。

c、计划的控制和保证

⑴由工程部统筹管理施工设计图纸、指令和各项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按发展计划下达到地盘。

⑵材料设备由物资部统筹安排,按工程物资、机具采购供应计划按质、按时、按量供应到现场。

⑶地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常检查和督促分包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检修、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等实施到位。

⑷工程部每周视察地盘至少一次,深入现场了解施工实际情况,特殊情况可不定期召开现场碰头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地盘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2.工程审批制度

a、物资采购计划

⑴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的内容: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或对质量的要求。

⑵物资采购计划由物资部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即进行订货,由工程部、地产部配合作好物资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⑶物资采购动作程序。地盘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地盘造价工程师对规格、品种、数量等进行复核→工程部、物资部审核→物资部市场调研,订购样板→工程部作技术、质量把关→经建筑师或主管批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物资部签订采购合同→送有关部门→材料供应到现场→物资部、地盘验收入库或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结余材料清点→地盘材料清点→地盘材料管理人员上报处理方案→物资部报批→结余材料处理。

b、工程款

⑴工程款支付的基本原则:支付工程款应控制承判合约总额,根据进度执行情况,不能提前或超额支付;及时掌握加款项目和减款项目的动态变化情况。

⑵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提出申请→负责管理该分包商所负责施工项目的主管审批→地盘经理审批→预结算审批→工程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收款。

c、对保修期满的项目,由工程部牵头,了解物业公司以及小业主的使用情况,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财务部付清余款。

d、大临设施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地盘根据施工大纲和施工组织总设计计划,在施工总平面中具体确定各项临时设施的位置、平面尺寸、朝向开间尺寸等。

⑴大临设施的总平面布置的要求。总平面布置要求紧凑、合理、节约。道路要环通;水电、煤气、通讯等各种管线(明管或暗管)均要排列整齐;管道、线路走向最短、最安全、最经济;不影响永久建筑的施工。

⑵列表逐项说明大临设施的各项要求。包括:序号、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预算单价、完成时间及具体负责人等。

⑶大临设施规划的审核程序。地盘做出大临设施规划→送工程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政府消防部门审批→返回地盘执行→送工程部、物资部备案。

第12篇 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

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大力度、确保重点的原则,支持骨干教师开展出国(境)研修,培养教师的国际视野和创新思维,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造就能跟踪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国际化人才。

二、选派类型

(一)国家公派

学校重点支持国家公派计划,相关教师可优先派出,主要包含以下类别: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计划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并全额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时间为3-12个月,其中博士后研究时间为3-24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计划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学校与留基委按照1:1配套资助,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3.地方合作计划

由湖北省教育厅会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北省教育厅及学校按2:1:1比例配套资助,时间为6-12个月。

4.青年教师留学计划

由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并资助2万元/人,时间为6-12个月。

5.晨光计划

由湖北省科协审批并根据具体出国计划资助约2万元/人,时间为3-12个月。

6.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配套资助的其他计划。

(二)学校公派

由学校及学院通过各种校、院际交流或合作等渠道争取到留学资格,或由个人争取到国(境)外院校、科研机构等资助并纳入学校公派计划,赴国(境)外研修,时间不超过1年。

(三)自费公派

由个人全额自费或争取国(境)外大学奖学金等资助,攻读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4年)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不超过2年)的教师,纳入学校自费公派计划。

三、选派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与能力,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切实可行的研修计划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三)申请研修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的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

(四)外语条件合格。

(五)原则上应在校工作满2年,并符合计划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项目申报通知报名,凭获批正式文件方可申请派出。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各类项目派出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供外方接受邀请函、经费来源等证明材料。

(二)单位根据选派计划,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研修计划和回国后的工作设想等进行审核,组织学科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根据个人研修计划和单位推荐意见,综合考虑单位年度出国研修指标审批。

(四)处科级干部由组织部、统战部审批。

(五)分管校领导审批。

(六)教师与人事处签订出国研修协议。

(七)凭出国研修协议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五、资助标准

(一)国家公派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国外研修生活补贴和国内国际1次往返交通费。

生活补贴按《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执行。

(二)学校公派

由学校资助国外研修生活补贴及国内国际1次往返交通费。

生活补贴发放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研究生类标准的80%执行。

(三)自费公派

自费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由个人与国(境)外接受方承担相关费用。

六、相关待遇

(一)教师在规定的出国(境)研修期间,档案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攻读博士学位按照《三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14〕19号)执行,博士后研究按照教师博士后进站相关政策执行(不含国家公派博士后研究)。

(二)教师办理派出手续所发生的公证费、签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教师个人承担。

(三)经学校同意延期的人员,延期期间的档案工资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发。

七、奖励措施

获批国家公派计划并成功派出的教师,回校考核合格后学校给予个人一定奖励:

(一)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奖励2万元。

(二)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部分资助,奖励1万元。

(三)通过自修获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奖励1万元。

(四)获得省厅部分资助,奖励0.5万元。

八、管理与考核

出国(境)研修的教师,除遵守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办法外,其他考核管理要求如下:

(一)年度考核

教师出国(境)研修期间的社会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减免,科研工作量应达到考核最低标准。

(二)延期管理

国家公派出国(境)人员,不得延期;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研修时间的,应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延期期间研修费用自理;未经批准擅自延长研修期限者,停发工资及相关待遇;逾期不归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三)返校报到

研修回校后1周内持学院开具的回校工作证明、结业证书、学习鉴定等材料到人事处报到,由人事处登记并归档。

(四)研修考核

出国(境)研修人员回校后1个月内完成“四个一”考核任务:1份国外研修报告,1次全英文学术报告,1门双语课程教学教案,建立1个国际关系。研修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合格后兑现相关资助和奖励。

(五)服务期

半年及以下期限的出国(境)研修服务期为2年,半年以上、两年以下期限的出国(境)研修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从回校报到之日起计算,违反服务期协议的,按未满服务年限核退学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1万元/年的标准交纳违约金,不足1年的按1年计。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三峡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的实施细则》(三峡大人〔2011〕35号)同时废止,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13篇 电气车间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

为使电气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有效展开,逐步纳入有序、程序化的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状态的完好,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车间班组及维保单位。

一、检修计划的职责分工

技术管理员:

组织对班组的年、月、周计划进行整理、上报、下发;解决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车间检修档案的及时归档。

班 组:

辖区内电气设备设施年、月、周检修计划的编制、提报;对技术管理员下发的年、月、周检修计划组织实施;配合技术管理员解决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班组检修档案的及时归档。

二、计划检修的管理程序

1.月计划

班组于每月26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一份班组存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于每月的26日前将经车间分管领导签字的车间下月计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机电管理部,一份技术管理人员存查;同时将车间下月总体计划分解到各班组,形成各班组下月计划,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下发给相应班组执行,一份技术管理人员存查。

2.周计划

班组于每周五下午上班前将下周检修计划及本周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一份班组存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汇总后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汇总表报车间领导,并在每周车间例会上通报周检修计划;班组在每周车间例会上应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

三、 计划检修的质量验收

电动机检修后由工作负责人申请验收,应经分管技术员或车间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并试车合格后工艺人员在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检修;其它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验收按照检修方案执行。

四、 计划检修的资料归档

1.班组

检修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两天内,相应检修技术数据应完整归档,检修资料应同时上报技术管理人员。

2.技术管理人员

检修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五天内,将检修资料完整归档,同时将有关检修资料上报。

五、电动机事故(引线烧坏视为事故)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维保单位巡检、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电动机事故的,按维保合同执行。

六、计划检修的考核措施

1.班组无故不按时上报计划,周计划每次罚责任班组50元,月计划每次罚责任班组100元;

技术管理人员无故不按时上报、下发计划,周计划每次罚技术管理人员50元,月计划每次罚100元。

2.低压电动机、高压电动机、变压器等因计划检修时间安排拖期,引起设备损坏,按事故分析报告进行处罚;

3.班组无故没有按照技术管理人员下达的检修计划时间进行检修的,每项目处罚责任班长100元。

4.班组没有按期归档检修技术资料,每台次罚责任班组10元;没有按期上报检修资料,每台次罚责任班组10元。

5.技术管理人员没有按期归档检修技术资料,每台次罚技术管理人员10元;没有按期上报检修资料,每台次罚技术管理人员10元。

第14篇 水利局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自备水源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较大的非居民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建议、核定、下达、调整、考核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各地自备水计划用水率应当达到100%,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应当达到95%以上。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计划用水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新城、工业园区、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计划用水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或水资源管理机构是当地的节水管理部门,负责计划用水制度的具体实施。

纳入市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按照“水资源费谁征收谁负责计划用水管理”原则,界定责任;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保证管理的延续性,维持现有管理的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单位,这些单位的实际用水量纳入所在区域计划用水率测算。

发改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用水计划的制定与下达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公共供水单位应当与节水管理部门建立水量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实时监控。节水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计划用水管理平台,与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建立水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保证计划用水管理规范、高效、严格。

第四条用水计划制定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区域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用水定额。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应当根据用水需求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修订本市用水定额。

节水管理部门每年11月30日前,书面通知用水单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用水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书面反馈建议和用水情况说明;新增用水单位应当在用水前30日内提出本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和用水情况说明。

用水情况说明应当包括用水单位基本情况、用水需求、用水水平及所采取的相关节水措施和管理制度。

对未提交用水计划建议的单位,节水管理部门自主确定用水计划,计划水量不超过该单位近三年最低年用水量。对连续2年及以上不提交用水计划建议的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酌情考虑,逐年递减该单位用水计划。

节水管理部门依据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原则,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核定用水计划:

(一)用水计划不得超过取水许可证核定取水量;

(二)用水计划和预测产量或规模的比值,不得超过国家、省、市定额规定的单位取水量。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会同发改、住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书面下达管辖范围内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计划。新增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20日内下达。

第五条用水单位调整用水计划,应当向节水管理部门提出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说明用水计划调整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节水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定,并书面通知用水单位。

用水单位申请增加用水计划前,应已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有下列情形的用水单位,可向节水管理部门申请增加用水计划:

(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现有用水计划不能满足实际用水需求;

(二)用水人员增加,导致现有用水计划不能满足实际用水需求;

(三)生产工艺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用水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现有用水计划不能满足实际用水需求;

(四)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导致现有用水计划不能满足实际用水需求;

(五)其他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现有用水计划不能满足实际用水需求。

用水单位申请调整用水计划,需向节水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水单位调整用水计划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二)用水单位是新改扩建项目的施工用水,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的立项批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节水管理部门应到用水单位现场予以核实。

因重大旱情或突发水污染事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正常供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应急用水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节水管理部门可以核减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量。重大旱情或者突发水污染事件影响解除后,应即时恢复原用水状况。

用水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水管理部门应当核减其年计划用水总量:

(一)用水水平未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

(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或者设备的;

(三)具备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条件而不利用的;

(四)未循环利用或者回收利用间接冷却水、冷凝水,或者未重复利用尾水的企业,逾期不改正的。

第六条各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计量网络,建立内部用水考核体系。计划用水户安装计量设施必须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产品,并应采用新型计量设施,以提高计量精度。对不同性质的用水分别分类计量。

未按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用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按照其设计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核定用水量。

第七条节水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用水统计台帐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加强用水、节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用水、节水记录台账,定期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按月向节水管理部门报送用水、节水报表。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计划用水工作,做好用水统计。没有开展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不得参与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的评比工作。

节水管理部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划用水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消耗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在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等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五)对严重浪费水的行为予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第八条节水管理部门对纳入计划用水单位,实行月统计、季考核。

计划用水单位季实际用水量超过季用水计划的,节水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超计划用水行政提示,协助查找超量原因,提高用水效率。

第九条节水管理部门对计划用水户实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超定额计划部分的用水量,除按定额计划内征收费用外,还应当收取加价费用;超定额计划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对超定额计划部分,按照累进加价原则加收水资源费:

(一)超5%以上不足10%的部分加收1倍水资源费;

(二)超10%以上不足20%的部分加收2倍水资源费;

(三)超20%以上不足30%的部分加收3倍水资源费;

(四)超30%以上的部分加收5倍水资源费。

取用公共供水的超定额计划用水户,对超定额计划部分,按以下原则加收费用:

(一)超10%以下的部分,按现行供水水价的1倍加收费用;

(二)超10%以上不足20%的部分,按现行供水水价的2倍加收费用;

(三)超20%以上不足25%的部分,按现行供水水价的3倍加收费用;

(四)超25%以上不足30%的部分,按现行供水水价的4倍加收费用;

(五)超30%以上的部分,按现行供水水价的5倍加收费用。

超计划加价收取的费用,应当专户储存,规范使用,专项用于实施节水措施、科研培训及节水管理、宣传、奖励方面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对各地计划用水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实地查看用水计划编制及调整情况、用水统计台帐、超计划用水行政提示及加价收费情况,抽查重点监控名录内单位的计划用水实施情况。

依据督查结果,形成全市季度用水计划制度实施情况通报,纳入各地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6月3日起施行。

第15篇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3.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应依法管理,工区经理对工区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

4.本办法适用于工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管理。

二、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内容和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

(3)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4)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

(7)尘、毒、噪治理。

(8)安全生产课题研究。

(9)重大危险源控制与应急预案。

(10)安全警示装置。

(11)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12)安全生产奖励。

(13)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

2、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

4、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标牌;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水冲式或干式厕所;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排架、井架;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喷洒水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设施,必须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基地的公共安全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审批安排设置。工区经理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5、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的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地质裂变观测装置等。

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的投入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准使用非标准产品。

7、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根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具和指南,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当做到有关生产岗位的人员人手一册。

8、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的施工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

9、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对安全高效的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开发,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工区应当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10、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情况及因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安质部应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11、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置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牌、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的警示信号灯等。工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有效设置。

12、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工区及各架子队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

13、安全生产奖励。工区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局指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奖、单项奖、特别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奖励等。确保奖惩兑现。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计划和实施

1、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为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工区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

2、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以及根据本工区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3、季(月)度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和细化,根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是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一个月编制。

4、工区经理部应做好对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计划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员。编制的计划应做到对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

5、工区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质部会同工程技术部编制,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物资设备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会同安质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计划应由物资设备部编制等。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应通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6、安全费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工区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积极筹措,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或挪用。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监督管理

1、工区经理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2、工区经理部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将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记录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3、工区经理部负责人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计划”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各级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及时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资金是否得到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

4、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财务及安质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质部归口逐级按规定时间上报。

5、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资源保证,工区经理部应认真执行上级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规定。

6、财务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利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一工区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计划管理办法(15篇范文)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公司计划管理,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高效有序地运作,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工作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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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公司计划管理,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高效有序地运作,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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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销售部销售计划管理计划管理是公司正规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计划管理能使公司各个部门、各职员工作有序化、有效化。具体计划管理通过以下实现:1、《销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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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加大力度、确保重点的原则,支持骨干教师开展出国(境)研修,培养教师的国际视野和创新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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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为保证蓝郡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一、计划管理组织架构1.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