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车间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办法
为使电气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有效展开,逐步纳入有序、程序化的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状态的完好,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车间班组及维保单位。
一、检修计划的职责分工
技术管理员:
组织对班组的年、月、周计划进行整理、上报、下发;解决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车间检修档案的及时归档。
班 组:
辖区内电气设备设施年、月、周检修计划的编制、提报;对技术管理员下发的年、月、周检修计划组织实施;配合技术管理员解决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班组检修档案的及时归档。
二、计划检修的管理程序
1.月计划
班组于每月26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一份班组存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于每月的26日前将经车间分管领导签字的车间下月计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机电管理部,一份技术管理人员存查;同时将车间下月总体计划分解到各班组,形成各班组下月计划,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下发给相应班组执行,一份技术管理人员存查。
2.周计划
班组于每周五下午上班前将下周检修计划及本周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一份班组存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汇总后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汇总表报车间领导,并在每周车间例会上通报周检修计划;班组在每周车间例会上应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
三、 计划检修的质量验收
电动机检修后由工作负责人申请验收,应经分管技术员或车间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并试车合格后工艺人员在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检修;其它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验收按照检修方案执行。
四、 计划检修的资料归档
1.班组
检修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两天内,相应检修技术数据应完整归档,检修资料应同时上报技术管理人员。
2.技术管理人员
检修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五天内,将检修资料完整归档,同时将有关检修资料上报。
五、电动机事故(引线烧坏视为事故)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维保单位巡检、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电动机事故的,按维保合同执行。
六、计划检修的考核措施
1.班组无故不按时上报计划,周计划每次罚责任班组50元,月计划每次罚责任班组100元;
技术管理人员无故不按时上报、下发计划,周计划每次罚技术管理人员50元,月计划每次罚100元。
2.低压电动机、高压电动机、变压器等因计划检修时间安排拖期,引起设备损坏,按事故分析报告进行处罚;
3.班组无故没有按照技术管理人员下达的检修计划时间进行检修的,每项目处罚责任班长100元。
4.班组没有按期归档检修技术资料,每台次罚责任班组10元;没有按期上报检修资料,每台次罚责任班组10元。
5.技术管理人员没有按期归档检修技术资料,每台次罚技术管理人员10元;没有按期上报检修资料,每台次罚技术管理人员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