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砌筑作业行为,保证砌筑作业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对砌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项目部供应部门负责提供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砌块及其他原材料。
5.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 具体内容
6.1砌筑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要求,提出砌块及其他原材料需求计划,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后,提交项目部供应部进行采购。
6.2项目部供应部根据提供的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并负责对运至现场的材料进行送检、验收,检验合格后安排发放使用。
6.3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环境特点以及工程性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6.4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委托试验单位出具砂浆配合比。
6.5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配合比搅拌砂浆,保证砂浆强度。
6.6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完善各种防护设施。
6.7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每天的砌筑高度(尤其是冬季时),严禁为抢工期而违规施工,在雨季时要保证防护措施到位。
6.8砌筑施工完毕后,由现场技术人员验证砂浆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7 相关文件(无)
8 相关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