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享受政策待遇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特别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市区全域无垃圾现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镇享受政策待遇人员管理。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必须模范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带头整治环境卫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镇享受低保、五保、孤儿、优抚、残疾人、残疾人专职委员、计生自管小组长、防疫员、林果技术员、幼儿园免(补)保教家长等享受政策待遇的所有人员。
第四条:享受政策待遇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居住地党支部、村委会及上级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按照集镇、主干道沿线、河道渠道、村庄社区、农田(日光温室和养殖暖棚)、厕所整治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镇环境卫生:生活在集镇的享受政策待遇人员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探头经营,并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主干道沿线:生活在主干道沿线的享受政策待遇人员严禁摆摊设点,严禁打谷晒场,严禁非法堆积杂物,严禁非法乱打乱建,严禁非法种植物,严禁非法设立广告设施,并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河道渠道:生活在河道渠道旁边的享受政策待遇人员严禁在河道渠道边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禁河道里乱搭乱建、乱采滥挖,主动做好河道渠道沿线的绿化美化,提升绿化覆盖率,并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村庄社区:享受政策待遇的所有人员应全面开展房前屋后“四清”活动(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并保持好环境卫生整治。
农田(日光温室和养殖暖棚):享受政策待遇的所有人员要做到农田无废旧塑料、无秸秆、无尾菜、无垃圾,肥料堆放有序、覆盖整齐;做到设施农牧业生产区域垃圾、肥料、生产资料有专门堆放场所,保持卫生整洁、棚面干净,应及时处理尾菜;按照居住区、产业区、服务区“三区分离”的要求,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行畜禽圈养,按要求进行粪污治理,减少气味散发对大气的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厕所:享受政策待遇的所有人员要带头推进沼气厕所建设,主动自备建筑材料,主动投工投劳,降低改厕成本。
第六条:享受政策人员若违反此规定,按村规民约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带头抵制镇、村要求,汇报有关部门取消待遇。
第七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本办法进行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